主题:【原创】余则成的锄奸功劳 -- 鸥盟
你只看到了这个个案,有没有看到国民党是怎样对付共产党的谍报人员?共产党的谍报人员难道没有对国家有贡献?从事这个行业,本来就是拎着脑袋去工作的,失败的下场每个人心里都清楚,求仁得仁而已。至于拿政府的处理方式来讨论,我觉得就是”不懂得革命是要死人”的道理。
第一个宝推这篇文章的叫请我吃饭,哈哈,主席伟大!
中国的内战至今都没有结束,国家还没有统一!
“与美国比较,我国对失败方的下级成员的惩罚是非常严酷的。”这个看怎么理解了。我知道在中国“失败方的下级成员”可以在胜利方担任的最高职位是 副总参谋长,美国南北战争进行期间,有曾经的南方军人担任北方相当于 总参谋长的?
正常地说,在当时与联合国军在朝鲜打的不可开交、台湾积极准备 反攻大陆的情况下,TG如果不彻底摧毁GMD的残余势力,那真的要当第二个李自成了。
你说的开封那个漂亮的女特务的帖子里信息很少,但从她留给保姆的话里,我感觉杀对了。否则日后可能要连她孩子也不得不杀了——在她的教育下,从小就对TG仇恨,长大会干什么呢?如果是GMD来办这事 就更简单了:看看 小萝卜头吧。
劳有花,典型的no do no die。
1、解放前,被三任局长看重,并破格晋升,证明她打击TG地下党卓有成效。考虑到军统一般只擅长“湿活儿”,劳有花很可能有“血债”。这样的人,如果没有自首、立功,基本是死路一条——不杀她,对不起死在(或者间接死在)她手里的TG地下党。
2、劳有花,潜伏前是毛局长亲自谈话、安排、掌握的。相对应二毛是小虾米,但相对于成千上万的潜伏特务,绝对是条“大鱼”——有多少潜伏特务是毛局长亲自谈话、安排、掌握的?她也的确了得,没有辜负三任局长的苦心栽培,一直潜伏到了1958年,还差点入D,堪称是“金牌卧底”!——不杀她,对不起“广大”的、已经自首的GMD潜伏特务(自首了可能要坐牢、被抓了大不了也是坐牢,自首的都TMD是傻瓜)。
至于说“劳有花对于这种特务机构对她的不闻不问反而感到欣慰,她愿意就这样一直维持下去。......于是,她就动起了过太平日子的脑筋......” “劳有花身在其中,很可能思想上不是完全的伪装积极,而是真的想做好人了,岁月已经消磨掉了她身上“恶”的一面。”——你太小看军统了,知道戴老板制定的规矩吗?设想一下,劳有花如果顺利入D,日后再担任了一定的领导职务,毛局长知道后派人联络她,她敢不从命吗?卧底一般单线联系,一段时间失联很平常,重新归队的也大有人在,这边就有个 韩练成。很明显,TG不想对面也出个“韩练成”。
3、劳有花悲催地被卷入了“通天大案”。不过也正常,因为你比较能干,是毛局长亲自掌握的“王牌”,如此重大时刻,你不上谁上?是毛局长把她坑了,参加这种事,只要被逮着,古今中外,能够活下来的真的不多(枪击李根,错了,是里根的那位表示不服)。
其实,也不能全赖毛局长,劳有花有个很好的立功机会,就是 她虽然一解放没有按时去登记自首,但在接到以“保密局”本部的名义向她下达的指令,让她收集陈毅、饶漱石、谭震林、曾山等人的出行、生活情况,已经“意识到台湾方面已经决定要对上述中共高级干部实施暗杀行动”的时候,想活命,就应该马上自首,协助破案。可惜,她压根就没有这个念头,要不怎么说她是 典型的no do no die呢。
在人家听从命令、坚决执行暗杀行动的时候,我相信,她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了,你真的没必要在几十年后,替一个当年就准备 慷慨赴死的人 鸣冤叫屈了,虽然她可能很漂亮、很能干,也曾经为了抗战写过血书——劳有花一伙人的目标陈毅,可能没有写过血书要求上前线杀倭寇,但陈毅在抗战中对中华民族做出贡献,是十个 劳有花也比不了的!不杀她,对不起陈毅以及许多像陈毅一样对中华民族做出贡献的人。
另:不能把劳有花与日本战犯简单类比。日本战犯是放下武器投降的(没放下武器的参见“第十总队”,放下武器又造反的参见“通化事件”)。而且战俘与间谍的待遇完全不同。
关于开封处于哺乳期的女特务的案例,我认为你拿国民党杀害小萝卜头来类比,恐怕不妥。共产党是站在比国民党更高的历史地位来奋斗的,为什么不能通过改造让这个女特务转变呢?为什么不能通过教育让她的孩子也热爱新社会呢?
兄台说的一点很有道理:劳有花很可能有“血债”,这是她的一个很大的污点(可惜尘封档案没有进一步说明)。但是有血债的徐远举、周养浩不是最后改造好了吗?
但是,如果劳有花的确要为我方地下党组织的被破坏、被杀害负主要责任,那剥夺她的生命来偿还血债,理由的确是充分的。
我对劳有花的抗日决心始终很尊敬,因为感到对一个少女来说,这是很不容易的。当然,在那个时代,有千千万万热血青年投身抗日洪流,我由衷的敬仰他们和她们。
但是即使不杀劳有花,如果能把她改造好,不是很好吗?和尊重陈毅元帅和其他为中华民族做出贡献的英雄,这两者并不矛盾。
当然,劳有花没有尽早自首毫无疑问是错误的。但是新中国成立后,尽管政治运动的风暴不断,死的人很多,但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司法理念还是对的。劳有花已被捕,犯罪行为就已被终止,是否可改造性就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兄台提到:设想一下,劳有花如果顺利入D,日后再担任了一定的领导职务,毛局长知道后派人联络她,她敢不从命吗?......兄台可以假设,我当然也可以假设,在那种情况下,劳有花也可能自首啊,因为时代变了,人也可能变了。。。。
最后,兄台认为:不能把劳有花与日本战犯简单类比。这点我是不同意的,我对宽大日本战犯坚决反对(兄台也可以做个民意调查),但是我对成功改造日本战犯非常钦佩,这可以说明罪人的可改造性。
我的文字中丝毫也没有不尊敬我方的隐蔽战线同志啊,我只是围绕劳有花是否有可改造性来展开。
革命是要死人的道理,恐怕我们民族的历史上,死的人太多了。
鸥盟兄台对劳有花的最终命运分析的非常全面了。
劳有花为了表达抗日的决心而写下的血书,是她的人生中迸发过的一束火花。这也就是我在文字中提到的她的“善”的一面,和可以改造好的一面。
鸥盟兄台说得对,在当时的大环境下,劳有花的命运是注定的。
但是,让我们谴责她的特务身份时,也保留一丝温情,能想到在她父母双亡、成为孤儿时,她没有选择逃避,而是义无反顾的要求上阵杀日寇的决心和行动吧。
劳有花,是真实存在过的,她曾经做过护士,这使我回想起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放下武器》,里面也有一位护士,她的名字叫江可馨。
她的结局是很惨烈的。
。。。。。。
我舅舅是一九四九年三月出生的,那天晚上天气非常冷,外婆由于难产在家里疼了两天两夜,四乡十八里来了六个接生婆都说大人小孩都保不住了,这是孽障胎,赶紧准备后事,三十八岁的我外公哭着连夜请人来割棺材。林福海父亲说伏牛岗上玄慧寺里刚来了一个外地逃难来的女人好像会接生,还有纱布和红药水。村里的人七手八脚地在月黑风高的夜里将我外婆抬到了玄慧寺。逃难来的年轻女人细皮嫩肉,凄艳而美丽,她看了看我外婆,问我外公:“是保大人,还是保小孩?”我外公跪在外乡女人的面前,哭着说:“我两个都要!”年轻的外乡女人很为难地说:“大哥,如果两个都保,可能一个都保不住。”我外公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当场晕了过去。郑氏家族的人连夜开会,经家族全体会议研究决定,“留小孩!”因为我外公只有我母亲一个女儿,“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果生个男孩的话,我外公家的香火就算延续下来了。外乡女人让人立即将我外婆抬进禅房,郑氏家族的人全都跪在大殿里面对着观音菩萨像烧香念经。鸡叫三遍的时候,禅房里传来了婴儿尖锐的哭声,太阳在我舅舅的哭声中升起,我二十九岁的外婆在我舅舅的哭声中流尽了最后一滴血,她疲倦地闭上了眼睛,脸色苍白如纸。
一九四九年三月的那一天,寺庙外的鞭炮声响彻云霄,玄慧寺香烟缭绕,外公家大办酒席,流水席开了三天,族里的人都说菩萨显灵了。而我外婆却在当天一个见不得人的夜里被悄悄地埋了,门头上还插上了枯艾,怕死鬼我外婆再回到家里来,克了我舅舅的命。族公郑九爷在随同的陪伴下带着香火挑着猪头和年糕去玄慧寺还愿,并邀请外乡女人来我外公家喝喜酒。年轻的外乡女人清秀的脸上扭曲着巨大的愤怒,她站在观音菩萨的面前痛斥郑九爷:“孩子的母亲都死了,你们还有心思大摆宴席,还有一点人性吗?”郑九爷当然不知道人性是什么玩艺,就丢下礼品回去继续喝酒去了。
年轻的外乡女人站在三月的风中流出了眼泪,观音菩萨双手合十慈眉善目脸上弥漫着温和的笑。
年轻的女人在解放大军渡江的时候,在玄慧寺里帮着解放军救治伤员,渡江成功后,解放大军的一位首长要那个外乡女人跟部队一起走,外乡女人说,她要回上海找患肺病的哥哥去。她是上海人。
一九五0年镇压反革命,那个年轻而美丽的外乡女人被县里来的几个戴军帽背长枪的军管会的人用绳子捆了起来,郑九爷发动村里的人都到玄慧寺跟军管会的人拼命,坚决不让带走外乡女人。一个身体结实的军管会的汉子手拎盒子炮向空中开了两枪,然后又用冒着枪烟的枪管顶了一下帽子,大声地说:“这个女人是国民党的军医,是潜伏下来的特务,是破坏新生革命政权的死敌。”
乡亲们被盒子炮镇住了,再也没有人往前冲。我刚满周岁的舅舅裹在外公的怀里像一只鸭子,他被枪声吓哭了。
外乡女人被五花大绑地捆走了。据交待,她是被国民党从上海静安护士学校征招入伍的,因为她害怕战争,就当了国民党的逃兵,落草在玄慧寺,她想等日子太平一些就回上海找哥哥,父母早就去世了,哥哥得了肺痨,没人照顾哥哥。这些供述是没有什么用处的,军管会很快就在县城红草湖边将她枪毙了,第一枪击中胸部,她倒在河滩上痉挛了好一阵,后来枪手又走到近处对准她脑袋补了一枪,才打碎头颅,淌出一滩血糊糊的脑浆来。
那个女人叫江可馨,时年二十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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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许会说,这难道不是小说中的虚构吗?
是的,这当然是很可能的。我也衷心希望不曾发生过江可馨的悲剧。
但是,大家一定熟悉一句话:艺术来源于生活。。。。。。
那么,江可馨真的只是一个完全虚构的人吗?
我把真实存在的劳有花的例子,和亦真亦幻的江可馨的例子,看作历史大背景下,渺小的生命,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最后被历史巨轮碾的粉碎;看作中华民族曾经经历的骨肉相残的巨大内伤,在两个渺小生命上的缩影。
劳有花和江可馨的命运,对于历史洪流来说,是微不足道的点滴,对她们自己,却是严酷的厄运。
劳有花因为站错队,由于加入的组织的整体的“恶”,即使自己有善的一面,仍落入万劫不覆的深渊。目睹了各种政治风暴,生命的最后,在远离家乡千里之遥的刑场上死于非命,死无葬身之地。是悲剧性的一生。
而江可馨的死亡所显示的,那是正义一方的力量,对敌对方中被裹挟的弱小生命的漠视。正义的暴力不再代表正义,仅仅是毁灭。
最后一夜
即将被推上刑场的前夜,劳有花也许会回顾自己的一生:
十七年了吧?那个尚未成年就失去父母关爱的少女,怀着杀敌报国的决心,走进一个未知的组织;
这个组织没有完全满足她的理想,却让她成为了一个旧政权的工具;
旧政权即将崩溃,这个组织却让她一直等待下去,等待那即将来临的任务。于是,等待、逃亡成了生命中的诅咒。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劳有花也许会感到,从自己踏入这个组织的那天,阴影就笼罩在自己的身上,自己再也出不去了。。。。。。)
她想放弃了,想平平静静不为人知的活下去。
新政权以摧枯拉朽之势涤荡着旧事物,更以奋发向上的激情鼓舞着人民。身处这样的氛围,她也受到感动了:也许投身其中,我就可以忘记过去,重新开始,我也可以追求幸福的生活了?
但是,冰凉的手铐脚镣让她回到了现实:还是逃不出去的,命运的阴影永远都笼罩着自己。。。。。。
死在离故乡千里之外,没有一个亲人的地方。
这么长时间的隐瞒,是对不起表妹妹夫的啊,你们帮助了我,可现在,你们一定会受牵连的。哎,这个罪自己是没办法赎了......
“厂里的领导和同事,知道我是个特务,一定会大吃一惊吧。你们对我的帮助,我是真心感激的,可惜,不可能报答你们了......
那么多年了,自己记忆的深处,那个英俊的小伙子的影子还在啊。你在抗日杀敌的战场上牺牲了吗?活下来的话,一定有了自己的家庭了吧?分别之后就再也没有你的音讯了。明天,我就将告别这个世界,真想再见你一面啊,可是,不可能了
就这么死去了吗?这样也好,终于得到永远的平静了,不会再有担惊受怕了。。。。。。
也许在另一个世界,可以和父亲母亲相会了吧。。。。。。
这段文字,不是在谈隐蔽战线的斗争,只是一种想象,“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其鸣也哀”
对劳有花而言,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了。她所处的时代,辩护权是很奢侈的。
历史和生命都是不可逆的过程,一旦逝去,永不再来。
唉,那个尚未成年就失去父母关爱,成为孤儿,漂泊伶仃,日寇侵略国难当头之时,咬破手指写下血书,要求杀敌报国的少女啊。
以百度文库的那篇东西为参考,假定其中所叙述的都是确切的
劳与这个案子有关的所有事件按时间顺序如下:
抗战期间劳是军统总部的护士,但不是特工,此时刘全德就见过她,对她的情况有所了解,从宽而言,应该假定刘知道她的名字,基本情况,记得她的长相,等等;
48年底,劳被布置潜伏。她自己出马找到了杜传耀的霍山路诊所上班,此时用的是真名。这个信息台湾方面是清楚掌握的,因为刘德全出发前拿到的就是这个;
49年8月杜的诊所关门,杜将她介绍到曹家渡纱厂上班。这时她在厂内用的必定也是真名,因为杜不可能帮她编假名;
一个多月后的10月,纱厂老板死在她身上的意外使她离开了纱厂。50年刘案之后上海方面的追查也到这一步中断了 - 因为她下面去了卢家湾的一个诊所,从百度的叙述她这时用的是假名了,因为她58年在济南填履历时对此很有把握 - 卢家湾诊所的人不知道她的任何情况。
劳的这个变化通过在大世界和十六铺贴暗语通知,告知了其在上海的上级,而且上级收到了,因为她以后还接到了上级的密函通知。但在这时有一个对她的潜伏生涯和最终命运产生了决定性影响的事件:尽管她告知了其上级她的卢家湾联系信息,但她此时和台湾看来并无直接联系,那么台湾方面知道这个吗? 为了解释清楚我再罗嗦一点,她的上海上级有没有及时通知台湾方面劳已经去卢家湾上班了,化名是某某?
百度的文章并未给出这一点的明确或肯定的解释。那么有或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没有。那么刘被捕后供出劳的真名和霍山路地址就完全合乎逻辑。但如果这样的话,为什么?那就只能猜了,也许是她上级的工作疏忽,也许是那个上级的私心,把这个关系完全掌握在我自己手里,连台湾方面也不告诉。当然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真实原因我们估计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了。
另一种可能就是台湾方面还是知道的(百度文章不支持这个)。这样刘出发前台湾方面又有两种选择:通知刘劳的真名和霍山路地址,以及最新的卢家湾化名和地址;或只告诉刘劳的卢家湾信息。前者增加了劳的暴露危险,但也许对刘更有帮助 (如果劳又不在卢家湾了呢,刘需要一个能帮助他找到劳的“后门”);后者对劳更安全。但与刺杀陈饶的任务相比一个劳又算得了什么?
之后的情况其实就清楚简单了:50年,劳先接到了“接待来客”的通知,然后就是报纸上刘落网的消息。她当时就感到了危险:刘可能已供出了她,所以她立刻逃离了上海,并没有通知其上级,切断了自己和台湾特务机关方面的联系。
最后就是58年,劳以送上门来的方式暴露了自己。
从劳50年看到刘落网之后立刻逃离上海,以及她58年敢把“劳有花”发回上海来看,劳的假定是刘供出了她卢家湾的信息(所以她要马上逃),但上海公安系统根本不知道她的真名和卢家湾之前的任何情况,而只知道那个卢家湾的化名(所以她敢把“劳有花”捅回上海)。这里我改变了昨天我那贴中的看法,劳不是赌上海已经忘了“劳有花”,而是认为上海压根不知道她,不知道“劳有花”!
这就是我对整个事件的基本梳理。但我的理论还有一个逻辑上的大漏洞,我还不能完全想通:50年劳在报纸上看到刘的落网,为什么只想到了第一层认为刘供出了她的现名现地址,却没再往下想深一层?
如果刘供出了她的现名和现地址,那她已经被捕了,上海公安怎么能蠢到在报纸上惊动她?这一事实恰恰说明,如果刘已经供出了她,那必定是她其他的身份,要是她再无别的身份,那就是她的真名! 劳只要不逃离大陆,那么只要她还是“劳有花”那就必定有落网的一天!
劳为何想不到这一点???为什么???我无法理解,或者我的整个推断就是错的?
如果劳的真名是对岸的余则成传来的,那么劳要么在TG进上海之后的第一轮大扫除中就被清除了(因为劳48年底就已潜伏了,那么TG49年5月进上海之时或者之前,余则成就应该已经把她的底细透露了),要么就被监控起来了,怎么可能让她这么从容自由地换了两份工作,害死了一个好色的老板,还(暂时)擦干净了自己的屁股,扫清了足迹逃离上海躲起来了?
老大的第二点,老实说我真的觉得有些天马行空,恕我才疏学浅没法/不敢回复,就此略过吧:)
潮流兴拿抗日给国军贴金,但抗日不是免死金牌。前面做的好事,和后面犯得罪,不是可以直接抵消的。
最该可惜的是解放前夕被特务处死的先烈,而不是可惜那些谋害共军的特务。这要看屁股坐哪一边了。
其实啊,很多历史上的真实案例告诉了我们一个真理。
就是无论你干什么,一定要力争上游,一定要成为这个行当里有身份的人。
如果做到了这一点,那么无论历史如何演变,大多还是能够全身而退的。
就像那些国军的将军们,最多也就是在劳改营中吃几天饭,写上几篇悔过书什么的,然后就可以混个政协委员什么的衣食无忧了。
混的更好的那是连牢饭也不必吃的。
倒霉的就是那些中层人员,一般都是被枪毙的命。
首先,她去投靠表妹,就不得不用回劳有花这个名字,要政审,肯定要用这个名字,不申请入党吧,也怕别人起疑心。
另外,现在不知道当年的报纸是如何报道的,有些烟幕也不一定。
最后,她应该是不了解当年政审的厉害,可能以为就随便验证一下工作经历罢了。
你举的3个例子,除了劳有花比较详细外,关于开封女特务只有几句话。而这个 江可馨就更加不靠谱了。
枪毙GND逃兵,应该是GND干的活儿,作为TG,是鼓励、甚至奖励GMD开小差的,怎么可能仅仅因为她当过GMD的兵(还是个逃兵),就枪毙她呢?如果一个医护逃兵都要枪毙,那其他被俘虏的步枪兵、机枪兵、炮兵岂不是要活埋?
掐头去尾、不明不白地“文艺”了一把,就是为了说出下面这句话吗?
好一个“被裹挟”,劳有花认同这3个字吗?谁能证明她不是实践了 总裁的“不成功便成仁”的教导呢?
正义的暴力是否代表正义,从来就不是用“对敌方弱小生命”的漠视还是重视来衡量的。正义的暴力如果不能伸张正义,那就不是正义,而枪毙开封女特务、劳有花,就是正义的伸张!
“为什么不能通过改造让这个女特务转变呢?”——教育、改造从来就不是万能的。TG是用暴力手段,剥夺地主阶级对土地的占有、没收官僚资本的财产,摧毁“三座大山”在中国社会的统治权,你要分人家的地、收人家的钱、夺人家的权,搁谁都会跟你玩命,你却幻想指望一张嘴、两张皮,口吐莲花就能够把人家忽悠的不再与你为敌,图样图森破!
如果你真的非常珍视生命,我再告诉你两个被“杀害”的,绝对比 劳有花还要“冤屈”:
他们两个十几岁就跟随TG,被称为“红小鬼”,与日本鬼子真刀真枪打过、与GMD也打过,其中一个还坐过大牢,也没有叛变。二十多年血雨腥风幸存下来,称得上是久经考验、忠贞不渝。论能力、论贡献,论对TG的忠诚度,都甩劳有花十八条街。不用想象,他们实实在在都有老婆孩子,有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也是在50年代,仅仅因为拿了“一点”不该拿的钱,就被枪毙了——麻烦你在同情劳有花的同时,能不能也替这二位喊两声 “冤”?
最后,送你两个俺们老祖宗留下的成语:
杀一儆百
以儆效尤
你以现在我们的生活状态来揣度那时?别忘了五几年还在剿匪,四川的土匪还敢公然围攻县城,别忘了五九年西藏还在叛乱,别忘了东南沿海的战争,那时的人们首要考虑的就是生存!这种情况下你有什么本钱来“咸与维新”?
说起这两位的时候还来了句,其实没拿多少钱,呵呵。旁边没人接她话茬,可能自己也觉得没趣不再往下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