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余则成的锄奸功劳 -- 鸥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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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国民党女潜伏特务,明眸皓齿,非常漂亮,当时正在哺乳期,运动来了还是要枪毙。临刑前她的保姆来接孩子,女特务给孩子喂了最后一次奶,平静地把孩子交给保姆,对她说:“孩子长大后,别忘了告诉他我是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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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匪太残暴太没人权了,这分明是大义凛然的烈士就义风范啊,作者虽然出于保护个人隐私的目的用化名上阵,但人家不惜暴露自己亲生父亲作为一名基层刽子手的不光彩历史来控诉,太真实了。
我不禁又想到丁来峰。
丁来峰,资深媒体人,异见表达者。10余年来供职于多家报纸、杂志。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从事新闻宣传工作。退役后从事媒体行业,先后在《邮政周报》、《北京娱乐信报》任编辑记者,《国际公关》杂志常务副主编。拥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社长/总编岗位资格证书。
丁来峰在共识网发表《我就是那场大饥荒的死剩种》。文中提及他的爷爷坐牢十年,回家后喜得两儿一女(最大8岁)的感人故事,不知道是为了表达什么。。。。
挖掉共匪合法性理论根基的文越来越多,“不争论”“不论姓资姓社”“韬光养晦”某修跟苏修一样迷信发展枪杆子和钱袋子,不知道最后的结局会不会跟苏修一样死于笔杆子洗掉握枪者的头脑。
至于战犯被特赦,完全是政治上需要
朱镕基被小平领导的反右扩大化中评为右派,但最后一样位极人臣。
可见TG是有成分论的,但确实不唯成分论。这就是TG的辩证法。
我国和美国都是经历过一场大规模的内战,才最终回归统一,为日后的发展打下基础的。但是,从内战的胜利方怎样对待失败方来看,与美国比较,我国对失败方的下级成员的惩罚是非常严酷的。
根据史料可以发现,国民党特务机构中,越是“大特务”,越是安全。逃到台湾的毛人凤等就不用说了,另一个杀人魔王毛森的经历,大家可以百度一下,让人无语啊。
而下层的特务,常常是成为被镇压的对象的,如同劳有花。
当然,毛人凤、毛森之上,是蒋家父子,"白色恐怖"的始作俑者
战争残酷,日寇暴虐。让本民族的妇女也要投入如此残酷的抗日风暴中,我们这些后辈深感羞愧,但当时国贫民弱,实在是危急存亡,万不得已让妇孺老幼都投入战争了。劳有花等热血青年的抗日的确让人钦佩的。
当前大小列强仍然对我国我民族虎视眈眈,我辈当尽微薄之力,支持国家的增强国防之伟业。同时,再让现在的“劳有花”也要去刀光剑影,那就是堕落了
我是小时候先看过反特影片,然后阅读抗战、内战书籍和网络,再是读到《啄木鸟》的“尘封档案”,再读到“镇反”等运动的资料、最后读到两岸老兵(包括隐蔽战线)的回忆录。关于改造日本战犯的书籍我就不多说了。目前我仍然很爱看《啄木鸟》的“尘封档案”,但是这些案件中所若隐若现的大时代背景下的悲剧感越发强烈,这种悲剧感在两岸老兵的回忆中更加明显。
劳有花的例子我认为是很典型的。从一个决心抗日的热血青年,到刑场上结束生命,外部的力量决定着她的生死,在时代的巨轮前她的生命是多么渺小。
有网友提到:
劳有花在解放后的追求上进,“有点电影无间道里想把身份洗白做好人,可能感觉做好人有前途吧”。我认为分析的很有道理的。
文中有一个细节:劳有花对于这种特务机构对她的不闻不问反而感到欣慰,她愿意就这样一直维持下去。......于是,她就动起了过太平日子的脑筋......
经历过乱世的人,对和平的生活肯定会更加向往,我推测劳有花也不会例外的。
我仍然相信,如果她能得到象日本战犯那样的改造机会,很有可能改造好的(很多人的情况都是如此)。可惜历史不能假设啊。
网上流传的劳有花的论述,基本上有两个版本。作者曾洁的《啄木鸟》“尘封档案”版本是最为翔实、全面的;另一个流传最广、转载最多的版本,可能是《文史天地》杂志在2007年7月上的,其基础,仍然是曾洁的“尘封档案”,但是删除了一些内容。而这些被删除的内容,我认为是极为重要的。
包括《文史天地》和其他的版本,只是把劳有花当作一个“敌特”来写的;
曾洁的“尘封档案”版本,是既把劳有花当作一个“敌特”,同时也是一个“人”来写。
一个“人”,是有善有恶的。
那个叫“劳有花”的少女,尚未成年失去双亲,成为孤儿,漂泊伶仃,在日寇侵略国难之时,咬破手指写下血书,要求上阵杀敌。。。。。。这一幅场景,极大的震动了我。
请大家注意,这个情节,只有曾洁的尘封档案版本才有,其他版本都被删去了。
“劳有花对于这种对她的不闻不问反而感到欣慰,她愿意就这样一直维持下去。”
新政权代替旧政权的暴风骤雨大背景下,她的这种想法,是真实的。这也是她和死心塌地反共的两蒋、毛人凤的本质区别。作为敌特,她的主观恶性,不是那么强的。
电影《三毛从军记》里有一段场景:勤务兵三毛和师长争相向对方怒吼:我是小把戏!
这段情景设计的简直是神来之笔,只有经历过历史沧桑的人才会对此有深刻感触吧。这也就是劳有花的真正地位了。
。。。。。。
我简直是在像一名律师那样喋喋不休了。是的,我所有的论述,都围绕着劳有花的“可改造性”“主观恶性不深”来展开,为了说明可以不必对她“死刑立即执行”。
尽管我坚决反对宽大日本战犯,但我是一名坚定的“支持严格限制死刑”的公民。我的思想源于我的家乡的一个真实案例(那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各位网友,你们是陪审员、是法官。
也许我的辩护是多么拙劣啊。
荒唐可笑吗?
因为,真正的劳有花,在世上存在过的痕迹,也许只有上海市公安局的“尘封档案”里的照片和审讯记录了。在几十年前,她早已化为灰烬。还提什么“辩护”,有意义吗?
我觉得还是有意义的。因为,生存和死亡的话题太沉重了,以致回避不了。
因为,历史是会重演的。
我希望劳有花有另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她可以和早逝的父母相聚,走一条不同的道路。
在她活过、死去的这个世界,对她而言,是过于严酷了。
另外,一则故事给我的触动也很大。
大家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个叫阚中干的特务(他从海峡那边来),和他的女朋友小珍的故事。
最近,凤凰网的凤凰视频纪录片栏目,再次播放了一则节目:
《活着——冷暖十年(五)我的特务生涯》,讲述了阚中干和小珍的人生经历。
我觉得,历史当事人的陈述,比我自己写的文字要好的多,更能给人以心灵的震撼、深沉的思考。因为我自己的文字可能是很拙劣的,却沉浸其中不自知啊。
我把以下的文字,当作一个小结,算是向一个悲剧说声“再见”吧。我的文字,远远比不上作者曾洁在“尘封档案”里写的客观,冷静,推测的成分很大。特别是当事人劳有花的想法,只有她自己知道啊。随着她生命的终结,她的魂魄和想法,都随风而散了。
在劳有花死在刑场上的1958年,12月台湾间谍阚中干和他的女友踏上了冒险的历程,仅仅几天后,他们就落入了法网。
阚中干比劳有花幸运的是,他活下来了,被囚禁22年后,终于重获了自由。
阚中干比劳有花幸运的是,他的心中始终有对女友小珍的爱,这份感情支撑着他。在重获自由后,他还见到了小珍;
阚中干比劳有花幸运的是,他的女友小珍,也等了他17年,尽管最后没有结合在一起,但她心中的感情还在;
而对于劳有花而言,“爱”和“被爱”,是深深埋在心里的奢望吧,永远不可能实现的了。
对同一个事件,不同的作者,因为视角的不同,选材的侧重点不同,因而展示给读者的内容也会不同,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关于描述劳有花的不同的版本,除了《啄木鸟》杂志“尘封档案”曾洁的作品,《文史天地》2007年第七期的简约版,还有至少两本书有描述:
团结出版社 边芸 编著的《喋血刀锋 民国杀手的人生沉浮》和
红旗出版社 郑丹石 著 的《共和国铁拳内卫》
(请大家见谅,这有点考据的味道。但因为这涉及了一个生命的消亡,资料多一些并不是坏事吧)。
而对于读者来说,从不同的作品中,可以对同一事件有多角度的认识,并进一步产生更全面的看法。
请允许我反复提到一点:“劳有花从护士学校毕业,当时受形势影响,和一批同学积极报名要求参军,上前线抗日杀敌。劳有花刚到军统时非常不开心,因为她之所以要参军,是为了上前线抗日杀敌,现在让她呆在后方,实在于心不甘。为此,她曾专门写了一份血书,当面递交给戴笠,请求准许她去前线。”
那个叫劳有花的少女,失去双亲,漂泊伶仃,在日寇侵略、国难之时,咬破手指写下血书,要求上阵杀敌。。。。。。这一幅场景,极大的震动了我。我对劳有花的爱国杀敌之志,是很尊敬的。
这就引出了我的一个长期持有的观点:“劳有花没有得到日本战犯那样的改造机会”。之所以反复提到日本战犯所受到的宽大,我是有感而发:
就是在《啄木鸟》杂志,在2005年第 2 期,有一篇文章:本刊专访 叔弓与《中国改造日本战犯始末》/徐 翼。
我一时无语......
我始终有一种感觉,如果说我国对日本战犯的宽大是一种过度的仁慈的话,那在对内使用国家暴力方面,同样是过度了。
《啄木鸟》尘封档案的最后一句,关于劳有花的生命被画上句号,只有简单的一句:
“不久,劳有花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喋血刀锋 民国杀手的人生沉浮》的最后一句是:凡不择手段试图与人民为敌的人,是绝不会有好下场的。
从政治立场的角度来讲,这样写肯定是正确的。但我认为这句话削弱了整篇文章的力度。
因为这句话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但是,现实是非常严酷的。
历史的真实一面是:越是罪大恶极、与人民为敌的元凶大恶,其下场常常不会太差;仅仅以敌特这个类群为例,常常是大特务头子,或者逃到了台湾如毛人凤、叶翔之,或者逃到了香港,或者逃到了美国如毛森。或者因为各种因素,即使在大陆被抓获,也被宽大、赦免了。
劳有花死在刑场上的时候,她当初杀敌报国的目标:日本战犯和大汉奸们却受到了宽大和优待处理。
而比劳有花邪恶的多的、真正双手沾满烈士鲜血的大特务:周养浩、徐远举、廖宗泽。。。。。。也都得到了宽大了。
有的时候,一个人的生与死,常常取决于“运气”这个不可捉摸,却常常存在的东西的。大家也许知道:毛主席曾在决定一个女土匪的命运时指示:杀了岂不可惜。这个女土匪就活下来了。
我认为劳有花不是真正的罪大恶极。但是,也许正是因为她并没有“恶”到一定级别------她不是大特务,她没有宣传、交换价值(大家可以读《绿岛揭秘 : 一个传奇囚徒的采访手记》,其中我方一位隐蔽战线的高级指挥员宋允生,经双方交换,回到我方阵营。当然我方也释放了一些囚犯),而恰恰是因为她只是“小人物”,才会被处死啊。
从论述最全面的曾洁的尘封档案版本来看,劳有花是否是那种“死不改悔”“死心塌地与人民为敌”的敌特,是有疑问的。
“劳有花对于这种对她的不闻不问反而感到欣慰,她愿意就这样一直维持下去,过太平日子”,无论从人性还是逻辑上,这都是让人信服的。
人是会被环境所改变、同化的。建国后,尽管各种暴风骤雨式的运动不断,但整个社会尚未被后来的文革所毒化,整个社会气氛是奋发向上的,劳有花身在其中,很可能思想上不是完全的伪装积极,而是真的想做好人了,岁月已经消磨掉了她身上“恶”的一面。
这也应该和她的工作有关: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是在不断做善事的。行为影响着思想,她的思想,很可能也已心向人民了。
我有一点很困惑:目前关于刺杀陈毅市长的纪录片中,只出现刘全德,没有劳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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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看到一篇文章,分析的很有深度,有些方面我完全没有想到,现在转载一下:
......
从这篇文章中我觉得有几点可信有几点不可信:
可信的:
1、台湾当局企图刺杀中共高层
2、刘全德、劳有花应该确有其人
3、里面某些内容比如劳的护士经历
不可信的:
1、公安局是怎么得到劳有花这个名字的。一般来说潜伏的人都要有解放前完整的档案和相应的社会关系掩护,而且这些关系最好不要是情报系统里的人,否则一旦一个被抓就全完了,所以这些关系必须是潜伏者的亲戚、同学、邻居、非情报系统的前同事等不知道潜伏者真正经历又跟他(她)有一定关系的“正常”人,因此潜伏者的真名很难造假(除非他从上学那时起就用假名),所以只能在情报系统内部用假名,而真名只有少数人可以掌握,甚至都不能留下文字形式的档案,这样就算你有假名字但是跟真人对不上号那也是大海捞针。所以很难想像毛人凤这种老奸巨猾的大特务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把劳有花的真实名字告诉同样要执行危险任务的刘全德,如果劳有花确实犯有文中所述的罪行,那也只能是我们在台海对岸的卧底传过来的。
2、劳有花到底是不是所谓军统的交通线?我看未必,因为她虽然有过试图跟台湾方面联系,但她自己也很犹豫,所以这样的联系必然断断续续,而且也没有看到台湾方面有谁跟她联系,要知道特务必须经常变更联系代号和联系方法,以防时间一长被敌方侦知然后顺藤摸瓜,没有台湾方面的人跟她联系那么她的忠诚度是被怀疑的,甚至台湾方面都不知道她是生是死,怎么会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她?所以特务的心理一定要过硬,组织一定要严密,联系有可能暴露,不联系则发挥不了作用或者不敢让他发挥作用,因为很可能是反作用。所以我认为:劳有花应该没有参与这个案子,台湾方面也不知道她的情况,不再把她作一条有用的线来运用。她最终暴露是因为过去一段时间后台湾情报情报部门把一些他们认为没有价值的东西销毁(情报、线人、卧底档案...)的时候被我们的卧底搞到手了,而且很有可能我们为了让她认罪(以便深挖)向她出示了我们卧底传过来情报,但是她已不做大哥好多年最终什么都没有得到(否则这报告文学又会大书特书一通了),也就是说本来她没什么恶,但这下她必须死,否则我们在那边的人就得死了,至于说她参与陈毅一案无非就是找个更好杀她的借口而已。
劳有花被枪决完全契合当时的处理方式,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原因大致是以下几点:
1、建国后对宪特会下手比较狠,属于当时的政策,制定政策一般是通过统计数据,而不太会去考虑哪些个案有何特别之处,宪特和会道门在当时基本上是血债的代名词,被血偿的概率要比其他KMT人员高很多;
2、枪毙潜伏特务不仅是建国初期才有的,后来抓到的台湾特务、文革期间新疆、东北抓到的苏联派遣特务……很多审讯后即被枪毙,由此可见,中共对特务(或曰间谍)是比较痛恨的,而且这也不是什么特立独行的方式,基本与当时各国对间谍的态度一致(冷战结束前,美国公民被以间谍罪起诉,基本上就不要抱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了,能被苏联政府换回去的,绝对属于少数,一般人没这运气,就算有这运气也没能力让苏联政府知道自己有这个运气);
3、大案要案中最重的刺杀案,且是长期不能结案的唯一漏网者;
4、长期潜伏、深度潜伏;
5、刘全德小组被看的很重(这个后面会解释)
以上五条中单独拿出任何一条,在当时都足以要了劳有花的命,至于她报名参加抗日,和她作为一个特务被枪毙没有任何关系,抗日不是护身符,她被枪毙是因为她是参与特大案的唯一漏网者,长期潜伏在当时也被认为是对抗到底。看任何事情都不能脱离事情发生当时的环境,劳有花的情况如果发生在当时任何一个较大的国家,死刑几乎都是必然的。
至于劳有花被抓是因为上海市公安局很快就知道有她这个人了,并且也知道她是唯一漏网者,不知道的是她到底去哪儿了。军统可能没有你想象的那样,是个现代谍报机关,其实挺烂的,内部和筛子差不多,刘全德还没到上海,关于他要来的情报就已经被侦知,劳有花的身份让公安局查出来也没多难,相关档案都有存档,只是线索断了,搞成了死案,如果不是她要入党,一直潜伏下去都有可能,而且入党可以看做是要准备深度潜伏了,这也应该算是罪名之一。
关于刘全德小组成员都枪毙,那是因为这个小组的表现实在是很够水准的,刘全德在上海公安局知道他要来的时候,依然可以做到去陈毅办公室附近踩点;劳有花几乎毫无破绽的潜伏等,作为特务,越让对手觉得厉害,离死也就越近。
两边都有这样的情况,毛人凤和毛森去台湾以后日子并不好过,毛森家甚至一度还挨过饿(字面意思,就是真的吃不饱饭),二毛重新掌权以后立刻就面对一个咄咄逼人的小蒋,毛人凤可以看做是被小蒋逼死的,毛森就更不用说了,直接被通缉,要不是当年在淳安和美国人结下了关系得以逃脱,必然会死无葬身之地的。
工厂的人一收到函件就完现了
我也认为:不应该剥夺这位正在哺乳孩子的女特务的生命。
但是敬请兄台有空观看:5集纪录片《雨花台》,书籍:《告诉你一个真实的红岩》(何建明著),书籍《台共党人的悲歌》,书籍《流麻沟十五号》,书籍《乾隆的骨头》(这本书以外国人的视角来看中国革命者的惨烈牺牲),纪录片《春天--许金玉的故事》.......等等
为了实现为人民谋幸福、求解放的理想的革命者、青年学生,他们和她们的牺牲永远受到我们的尊敬,其中当然包括众多的共产党人
粗体字部分说明她在卢家湾诊所上班用的是个假名,而且台湾方面后来跟她联系的也是通过这个卢家湾诊所,因此她觉得台湾刺客(即刘全德)如果把她供出来,也是这个假名和卢家湾诊所。所以她放心地继续使用原名。结果阴错阳差:可能是出于保护她的目的,刘全德供出的是她之前在曹家渡纱厂的地址和原名,这确实导致上海公安找不到她,因为她当时用假名在卢家湾诊所上班。如果她再仔细想想,就会发现这个问题:当报上刊登刘全德落网的消息的时候,上海公安想必已经按照刘全德的口供去抓人了,为什么她还有机会逃到山东呢?
只不过这里有一点泛滥了
同样没有什么事情能够作为她不再做特务的证据
说他是要继续潜伏,也没有什么能够否认的
而这个问题上,是不存在疑罪从无的
上面这段话是心理解读,想知道这句话怎么来的?怎么知道她真的只是想过普通人的日子,而不是深入潜伏呢?
根据她的审讯材料?还是根据她在最后一次没有和上级联系?
因为这个,就判断劳有花“改邪归正”,
我不怀疑社会能改造人,有部电视剧叫《无悔追踪》讲的就是这个,不过,在王志文演的特务自首前,他显然依然是人民敌人。
也没提刘全德到底知道多少。单从工厂的事情往上查应该只能查到一桩猝死案,查到劳的行为有失检点吧。也许从别的渠道了解到有劳这么个潜伏的,但人失踪了,函发回来就自投罗网。
不过看了后面的文章,我推测错了。保密局记录的潜伏地址没更新,刘供出的还是那个杜医生的诊所地址。劳这边认为上司应该更新了地址库,这样刘供出来的应该是她从工厂出来后来山东前短暂呆过的卢家湾的诊所,而她在杜诊所和工厂工作的历史是没有问题的,结果链接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