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今天晚上方舟子遇袭 -- 渡泸
我喜欢西西河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里的人较真,所以没有足够的理、据,我不发主贴,这里只是凭我的记忆写的,年头多了也许记忆有错,但大致是不会错的,否则不会有这么深刻的印象,更不敢在西西河信口开河,万一撞上老兄这样较真的,会死的很难看。
新语丝的风格,不是我发个主贴,大家互相跟帖的,而是以 txt 的方式发,类似我发个不能跟帖的主贴,你要反驳,你也发个 txt 做主贴,即使我俩针对一个问题讨论,我们发的 txt ,在帖子列表上可能也距离好远,一句话,辩论的各方文章或帖子,并不同步。而且同一论题,往往还反复出现。
回到登月问题,在新语丝,不是月经问题,说他是半年经、年经问题,肯定差不多。正反双方各位辩友的证据,其实也就那么十条左右,讨论几次之后,我这样的老读者,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方舟子应该也认真讨论过,也就是你引用的文章,至于何时发表用这两条间接证据的文章,我记不清楚了,但肯定是有的,你要是一定要我找出原文,否则就是诬陷,那我认输。
再说挨打这事,我回帖时,还没看到更多的报道。退一步说,其实从一开始我就相信这是故意报复,老方得罪的人太多了,新语丝被封了无数次了,比西西河多多了。要是他躲在美国应该没啥事,回到中国肯定遭黑手。但他公开说被人报复,这话我就不爱听。因为你老方不是一般的平民百姓,你可是一直鼓吹各种普世价值的,所以不能用一般人的标准要求你,得高标准严要求,这样才能做普世价值的表率。在破案之前,就得做无罪推断,而不是口口声声说【显然】啥的,至于说【我本人没有私敌】,更是可笑,你咋知道自己没私敌,人在江湖漂,不一定在不知不觉间得罪谁呢,等案情八字有一撇再评论不迟。如果那时官方真的包庇你的仇人,你老方自然可以拿出你的看家本领来指责各方,对就是对,错就是错,那时我也会支持你,可你现在说就不合适,太早了,有干预司法公正之嫌。
登月的问题,他肯定说过类似的话,不过他说的其他话,老兄漏过了。
至于他挨打是谁干的,本就在猜想,不过这和科学精神实在扯不上关系。
我想说的是实事求是。
我在我的主贴可没说方舟子支持老美,而是说当时新语丝的各路神仙,无论平时怎么吵,这时候一边倒的支持老美。老方的态度暧昧,但字里行间的意思,相信您能看出来。
那时有一个月吧,我天天上新语丝,一天刷新不下10次页面,愣是没看见一个反对老美的,注意,我说的反美不是支持老萨,因为我两头都讨厌。不过这也能解释的通,可能这里本来就全是挺美的,或者反美的这段时间没来。至于封口啥的,我不愿意往那方向想,当时我还是很替老方考虑的。后来,看到老方挺登月的那段,才彻底失望,逐渐淡出。
我不想发表意见。
他确实说过别的话,而且你拿出了方的原著,不可辨驳。我为啥会【漏过】呢,因为这种辩论方法,是新语丝通常的辩论方法,就事论事、摆事实讲道理,也正是新语丝吸引我的原因。为啥我对他的体制党说法印象如此深刻,是因为这不合新语丝的常规。
【他挨打是谁干的,本就在猜想】,这没错,我碰到同样的事,也会这么想,这么猜,这是人之常情,我是凡夫俗子。可你老方不行,你是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就这么简单。
那就别讨论了,其实我也不想讨论,本来就无所谓对错。
补充一点,如果你只看《站在人民这边》的话,可能会认为当时新语丝的反美、挺美双方已经吵翻天了,只是方舟子本人还没表态罢了。其实不然,当时新语丝根本没有反美的帖子。我对方舟子不满,不是因为他态度暧昧(说他挺美也行),而是认为他在封口,封反美人士的口,那么新语丝和他本人的形象,至少在我心目中,大幅度降低。
中医对很多疾病有很好的疗效这是事实,
某些号称受过科研训练的人,宁可相信自己的所谓理论,也不愿想相信事实,真是没办法
明明法院已经终审判他输了,还拒不执行判决, 说中国的法官不公正云云。既然如此,他不服判决就应该离开如此不公正的中国,但相反, 方就是要住在中国;
现在倒是美国的医院一年一年请肖传国去美国传帮带, 做肖氏反射弧的手术, 可见方错了,但大众从来没见方的道歉。
至于方本人抄袭, 把翻译当原创多了去了,方的猥琐可见一斑。
"如果不是,以他的做派,必然说这是警方或官方包庇仇人,更加上纲上线,反正他怎么说都有理。"
警方说了其实也不算,得一审二审才算.
楼上可是想象了就算-"老方一下子就是怎么说都有理"
如针灸具有止疼效果的事实,经过验证,谁也不会说什么。其他的呢,我参与中医话题近十年了,最早的偏向中医到如今的倒中医,因为我没有看到任何过硬的事实。
只认证据,不看其他。如果这也是理论的话,坚信用证据说话是受过科学训练的人的理论。
外链出处此公的品行如此。
“本院认为:原告肖传国的‘肖氏反射弧’理论,在国际上有获奖证书,国内有鉴定结论和获奖证书,国内教科书亦曾引用其理论,原告的‘肖氏反射弧’理论是客观存在的。”
原告出示的“国际获奖证书,国内鉴定结论和获奖证书”根本就没有“肖氏反射弧”的说法,吕瑛等人看不懂国际获奖证书,难道连“肖氏反射弧”这五个汉字也不认识?那些鉴定结论和获奖证书有这五个汉字吗?“国内教科书”倒是提到了“肖氏反射弧”,但是那书是肖传国的导师裘法祖编的,不也是属于“自吹自擂”?我也从来没有否认“原告的‘肖氏反射弧’理论是客观存在的”(这是废话,即使只有肖传国一个人在讲“肖氏反射弧”,它也是客观存在的),我否认的是“肖氏反射弧”是国际公认,对此,我在文章中说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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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所有证据将方舟子2007年2月1日报的案立即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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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9号:报案——媒体报道——9 月一号方舟子新书售书——打假基金会30号发公开信为方舟子募捐。
温故而知新,2007年2 月1号,方舟子曾报案收到恐吓信,随之而来的是无数媒体的报道,(见下列链接)再随之而来的是3天后(2月4号)方舟子在王府井书店签字售书,再随之而来的是方在中国美国的两个打假基金会鼓动为方打假捐款募捐。
此公当年名誉案胜诉
文15篇,被告方是民在《脚踏两只船中国院士越选越滥》文中称原告‘把参加学术会议的文章摘要也当论文给列进去了’,原告‘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太少仅只4篇,并毫无影响’的说法不实。被告方是民认可原告肖传国所提供的15篇论文的真实性,但认为,原告肖传国的15篇文章中有9篇是在国内期刊上发表的,国外杂志上发表文章甚少是事实。”
“本院认为:首先,国际期刊应当是在国际上公开发行的期刊,包括中国在国际上公开发行的期刊,而不是国外期刊。被告方是民关于国际期刊系国外期刊的说法错误。
其实我注意的是,这项手术既然尚未拿到确实有效的证据,并且没有获得同行的广泛同意,为什么推到临床。为什么不进行临床实验?做手术的人岂不是都成了实验品。
终审判决可是板上钉钉的。 按照方的普世价值观,恶法亦法, 方应该老老实实服从判决,如果实在藐视中国法院,请离开中国。但事实上方就是一个无赖!
先服从判决,再申诉, 这才是方舟子应该走的路。
具体到肖传国和方是民两次诉讼, 方胜诉的一场是在北京,
明显,这一判决没有进行实质性的审理,仅仅批评方用词过激,又奉劝肖宽容。
同样,肖胜诉的案例中,双方的焦点是“认可”“助理教授”vs "副教授”等枝节上交锋。最后判方输也没有什么不可以。难道从
平心而论,肖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毕竟按照他发明的手术每年在国际上有几百起,但国际知名度也仅限专业人士, 他在国内的宣传有拔高之处。方尖刻在前,拒不认错在后,最后还藐视法庭。如果他是客居美国,恐怕早就被法官驱逐出境了。
联想起方为方荔枝北大博士涂脂抹粉,整本抄袭,把译作当成自己的创作出版, 方为了名利早就“下海”了。
请问阁下,国际承认的东西居然在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和google上检索“肖氏反射弧”、“肖氏术”,检索结果是零。被国际承认的起码要出现在相关的资源中,您想说明连出现都没有出现的东西,居然是被国际承认的?
这也叫莫须有?阁下的莫须有岂不是太容易了。
国际每年几百例,我不知道,但这个您应该看过
美国现如今才刚刚发表9例试验患者的数据,请问阁下,
肖传国是去做临床试验还是去做手术?阁下的平心而论在哪里?
方舟子遇袭。
如我类,痛心并支持方。
与方观点对立,但支持方。
与方观点对立,说方为人如何如何。
与方观点对立,怀疑此事为假。
与方观点对立,幸灾乐祸。
认定此事为假。
人生戏剧。
我担心他会成为一个烈士。我估计他会被不断的诋毁。
我们的后代中的智者将会崇拜他,一如我们对鲁迅。
几百年后,他迄今表现出的品格将会被广为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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