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八卦门神的收入——暴力简化计算初唐公务员工资 -- 森林鹿
大年初一,整理一个旧文带来河里拜年
春节贴门神是传统习俗之一,最迟元代以后,两位上古门神神荼、郁垒的人气,被更加世俗化的叔宝、敬德逐渐分走不少。
俺这里摆出一副伪学术面孔来考证的,当然不是民间传说中二位门神收到的香火钱,而是他们的原型——隋唐时期的秦琼、尉迟敬德二位猛将,在给李世民打工时期的工资收入。
嗯,新春开门大吉,买二送一,顺带再算算曾经梦斩泾河老龙的半仙之体……那个贞观名相魏征的工资,公开公正透明地公示出来(如果算错了,您三位多包涵^^大过年的发个主帖不容易……)
计算古人的工资,并折算成现代人有直观概念的人民币收入,是一件有趣的工作。现在比较流行的计算转换方法,大体是要分三步:
第一:建立公式。根据学者们的研究结果,列出那个时代(本文为初唐)官爵职位与收入的对应关系,也就是当多大的官封多大爵位,能够领到多少钱粮。这是最麻烦的,也是一直到今天学者们都还争论不休的。俺这篇小文主要参考了四本书:
《唐代财政史稿》李锦绣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95年7月第一版
《唐代官制》张国刚著 三秦出版社 87年4月第一版
《中国俸禄制度史》黄惠贤 陈锋主编 武汉大学出版社96年10月第一版
《汉唐封爵制度》杨光辉著 学苑出版社02年1月第二版
其他参考文献,网络上如有现成地址会随文放出。再次说明,因为唐代公务员收入情况本身就很复杂,留下的原始史料又实在太少,有些论题,这些学术著作之间也在争论,所以本文不敢保证计算取值结果全面准确。为简明起见,差不多的分歧就全一概无视了,因此叫做暴力简化,暴力简化……^^
第二:考证研究对象在当时所任的官爵职位,代入公式,求得收入结果。
第三:把收入结果转换成现代货币(人民币)。俺是以米价为基准转换的,也就是把唐人的收入全按初唐平均价格折成大米(注意是去壳后的大米,不是稻谷),再根据现在的米价(约1.5元/市斤,数据来源)换算成人民币。
在进行让人眼花缭乱的繁琐考证计算之前,有两个概念需要先行设定一下。
第一,在古代特别是初唐时代,什么样的人可以叫“公务员”?
第二,当时的“公务员工资”都包括哪些收入?
第一个问题……它是一个没事找事的伪问题= =
现在的“公务员”,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把这个现代人员身份生搬硬套到古代,肯定要有很多对不上的地方,暴力简化的话,我们只能这样约定:凡是主要收入(包括土地、实物、货币、人力役使)由国家财政提供的人员,一概被归为“公务员”。
在初唐时代,一个“公务员”身上最多会套上四层官职标签,分别叫做(甲)封爵、(乙)散官、(丙)勋官和(丁)职事官。[《唐代官制》]
第二个问题,俺们约定凡是由国家提供给公务员的收入,都被马马虎虎地划为“工资”。综合主要参考资料,工资总收入=A禄米(年薪、基本工资)+B土地职田(收租子啦~~~)+C月俸(奖金)+D力课(杂七杂八的补贴)[《中国俸禄制度史》173-199页]
下面结合实例来具体分析,首先第一步,来建公式,即列出什么样的官职能得到什么样的收入。
矜持滴铁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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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进入正史列传的著名历史人物,大多身后都会跟着一串长长的官名。历史票友的基本功之一,就是得分辨这些官名都属于哪个系统,实际作用是什么。
具体到初唐来说,官制里最主要的四大系统是封爵、散官、职事官、勋官……这么说太枯燥,俺们拉来一个具体人物,比照着他讲好了。
秦琼秦叔宝秦二哥秦门神,他在贞观年间顶着三个明晃晃的大帽子,叫“翼国公(食实封七百户)、上柱国、左武卫大将军”。[旧唐书列传十八]
其中,“翼国公”是他的四套官职标签之一“(甲)封爵”,从一品,也是正常情况下异姓臣子能得到的最高爵位。唐代封爵是“(亲/嗣/郡)王——(国/郡/县)公——侯——伯——子——男”这样排下来的,举个更熟的例子,李世民武德年间挂的那一大串头衔里,“封爵”就是“秦王(正一品国王)”。
“封爵”体现的往往是血统(比如皇子皇孙们封王),死后还可以让后代减等继承,但是单有封爵,那是只有待遇,没有行政权力的。在工资待遇方面,“封爵”起到的作用是——如果你头上套的是一个“食实封”的封爵,就不再领“四大类工资”里面的“A禄米、B职田”这两项了。[注1]
所谓的“食实封”,就是朝廷在某些地区划出几十几百户人家,规定这些人家本来应该交给政府的赋税(唐代是租庸调三种),转去交给“封君”作为他们的收入。正常情况下,皇族亲王的食实封最高不超过一千户,公主只有300-600户[《旧唐书》列传五十七],所以秦门神的七百户实封算是相当不少^^
(唐代史书上记载某人封爵时顺便提一笔“封户三千”之类,如果没有强调是“食实封”“真食”,那么一般默认为虚封,只起个荣誉作用,没有实际收入)
七百户实封的一年赋税有多少捏?
初唐的租庸调制,要求每个成年男子(丁)每年向国家交纳税粟两石或者稻三石,是为租;每人一年服役二十日,是为庸(如果不服役,每日交三尺绢);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旧唐书食货志》]
看得眼晕没?反正俺是晕了……好在《唐代财政史稿》给出了以上这些东西之间相互换算的比例,但是,唉……
布匹和粮食之间的交换价格,历代都很不稳定,这书里给出的价格,应该是取了有唐三百年的平均值。但是俺们要算的贞观年间的粮食价格,恰恰离平均值很远,大部分时间都徘徊在低粮价的区间。所以俺觉得《财政史》上不同种类的粮食之间(粟与稻、大米和小米)的换算比例是可用的,不同种类的织物之间(布、绢、绵)的换算比例也可用,但是粮食和织物之间的换算比例,一会儿再详细考察下吧。
《财政史》435页:麻一斤=绵一两=布五尺=绢四尺
446页:租粟2石折稻三斛(石),折米1石2斗(官方定价)。1石=10斗,1丈=10尺, 1匹绢=宽1.8尺*长40尺
书上还给出了一个换算的实例(887页)。根据这些,俺自己一步步换算如下:
贞观年间,每个男丁每年要交大米1石2斗(租)+绢2.3匹(庸调)
已知贞观四年斗米3-4钱,贞观八、九年斗米4-5錢,贞观十五年斗米2錢,高宗永徽五年斗米4钱,麟德三年斗米5钱……[注2]马周的奏折上说贞观元年斗米绢一匹,五六年后匹绢十余石粟,从上面得知贞观年间粮价长期低位运行,那么为简易起见,设定平均值1匹绢=10石粟=6石米
所以贞观年间每个男丁每年上交大米总数=1.2石+2.3*6石=15石大米
另外,俺们从《财政史》887页里得知,唐代那些“食实封”的米虫们,在挑选自己的“封户”时,都是拼命挑那些男丁多的家庭,据说至少是“三丁以上”。考虑到贞观年间米虫们大概不至于太放肆,俺们就算是三丁吧,那么秦门神的“七百户食实封”一年所得收入就是:
15石*3丁*700户=31500石(米)
把大米换算成人民币的工作,留到最后统一再来做,以期达到震撼效果
由实例推导公式,则如果被考察人拥有“食实封”的(甲)封爵,则:
食实封收入AB = A禄米+B职田 = 15石*3丁*食实封户数[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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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贞观时代有食实封者不再领禄米,依据是《通典》卷第三十五·職官十七:隋……食封及官不判事者,并九品,皆不給祿……貞觀二年制……諸給祿者,三師、三公及太子三師、三少,若在京國諸司文武官職事九品以上并左右千牛備身左右、太子千牛,並依官給。
至于不再领职田,各种参考资料上没有明确说法。俺个人曾经通过电邮请教张国刚教授(《唐代官制》作者、现唐史学会会长),张教授回答原文:“官员的待遇很复杂,答题有封户之后,如果就不再给职分田。唐人职分田可以从不同途径获得,一般采取就高者选一,不并给”——几个朋友根据汉语拼音帮俺翻译了下,译文为“官员的待遇很复杂,大体如果有封户之后,就不再给职分田。唐人职分田可以从不同途径获得,一般采取就高者选一,不并给。”如果翻译不准误解了原意,由俺们负责^^|||| )
[注2]贞观和高宗前期的米价,来源分别是《贞观政要》、《新唐书食货志》等,张超林《唐代粮价研究》一文中对这些米价做了整理,一一注明出处,我就直接引用了。如果是写正规学术论文的话,应该再去原始史料出处逐个核实一遍才对,否则很可能被导师骂偷懒
[注3]李锦绣《财政史》1171页,考证认为皇室诸王、公主的食实封收入,还要上交三分之一给朝廷,自己只能留三分之二,国公及以下封爵的大臣则可以收入全留自己。所以如果用这个公式计算诸王公主的食实封收入,结果应该再*2/3。为避免把大公式弄得太过复杂细致,这一枝节就不入正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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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来拨拉人头数官职发工资。
秦门神的三大头衔之二,是“上柱国”。
因为秦门神这“上柱国”是武德年间获得的,当时“勋官”和“武散官”称号混在一起,所以这个既可能是“乙(武)散官”,也可能是“(丙)勋官”。
散官就是……硬要拉来和现代比的话,就是相当于“正部级、副厅级、正处级……”的这种东西。
唐代的散官品级最多,一品到九品又分正从(正一品、从一品、正二品、从二品……),然后文散官四品以下和武散官三品以下,正从还分别有“上下阶”的差别(正四品上阶、正四品下阶、从四品上阶……),对此记述最详细的是《新唐书·百官一》,如有需要可去那里查找官名对应的品级。
之所以要把散官的等级弄得这么细,正是因为官员们的三大收入来源“A禄米”、“C月俸”和“D力课”,都是按散官的品级发放的(至少贞观年间如此)。
剩下一个收入来源“B职田土地”,几本主要参考书都是按“(丁)职事官”的品级来计算的。事实上,秦门神那个“上柱国”如果是(丙)勋官的话,勋官也可以授田,不过那属于战功系统,似乎关系较远。为避免把计算进一步搞复杂,俺这里也暂时先忽略“勋官授田”这个事实。
最后说(丁)职事官,秦琼剩下的“左武卫大将军(正三品)”当然就是职事官。
上面三种官其实都是虚名和荣誉,只有职事官是真正要干活滴。秦二哥在贞观年间据说多病,可能真正进宫去站岗的时候并不多。但是只要他能爬起来想为大唐的建设事业再出一份力,那么他所干的活也只能是“左武卫大将军”到皇宫内外站岗巡查去。
职事官太多,没办法列简表,需要查的话也得去翻《新唐书·百官志》。
除了以上甲乙丙丁四大类官职外,唐代还有差遣、检校、试官、宪官、直官等名目,另外工资发放还跟考课、退休等密切相关。本着暴力简化的原则,以上一概略过(否则真要出人命了TT)
我先去画张图表来说明官制跟工资项的对应关系好了。。。。
官制说完,下面来按等级细说四大项工资:A禄米,B土地职田,C月俸,D力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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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也才三品,宰相中最大的中书令也才二品
现在知道原因了,感情王爵才一品
初唐有实权的“职事官”,最大的也就三品,一品二品都是给荣誉给养老的。
到清代就超品、一二三品满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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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的图表编辑到上帖正文里了,铁牛先
先说公务员们的“职务工资/基本工资”——A禄米。
禄米是按照公务员们的(乙)散官的品级来发放的。开国初期,李渊哭穷,只给京官发禄米,外官不给,制定的工资标准如下表(《中国俸禄制度史》178页)
从贞观二年开始,地方官在年终评定时得到“优秀(上考)”评语的才给一季禄米,然后地方官等级比较高的渐渐也有了禄米,到贞观八年以后,国库终于充实到可以给地方官发工资了T_T,但是同级地方官和工资要比同级京官低一等,表格如下(来源同上):
这里有一个问题是:朝廷发给官员们的“禄米”,是大米还是当时更普遍的黄米(粟)呢?是没去壳的稻谷,还是去了壳的精米呢?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发下来的是稻米,不是粟,《唐代财政史稿》808页对此有较详细论证。
至于有没有去壳,目前俺认为是去了壳的精米。上文也给过李锦绣《财政史》对于粟、稻谷、米三者的换算结果,她在自己的同一著作内,对这三种农作物应该是叙述口径保持一致的。但是除此以外,目前我没有找到对这个问题更有力的论证= =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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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职分田,依据(丁)职事官品级发放。
给官员发土地,让他们收地租来充当一部分工资的做法,早在唐代以前就很流行了。唐初地广人稀,全国在籍人口跟现在的上海市人口数量差不多,李家父子不缺土地而缺大米白面金银钱币,所以更加把“以田充俸”这手段发扬光大。李渊干脆不给地方官发大米,直接叫他们弄点土地收租子作为工资。
政府给官员发土地,也是名目繁多。比较出名的有可以传子孙的“永业田”,作为职位工资的“职分田(这个的意思是一份土地对应一个官职,你在这个官职位子上就领这份土地收入,你走了,这份土地收入归下一任)”,还有号称是办公经费其实半公半私的“公廨田”等。
按《唐代官制》的说法,永业田只是个限额,并不实授。而《中国俸禄制度史》而把“公廨田”的收入算在了“月俸”里@_@。俺不跟自己过不去,人家说啥就是啥吧。所以“地租”这一项,只算算各位老爷们的职分田收入。
另外,上文说过,地方官不发大米,所以他们的职田数量就比同级的京官多。这也是符合实际的,京都多仓库少土地,所以发米,外地州县田地多仓储少,于是直接拨田地让官员们自己去经营小金库^^
《中国俸禄制度史》194页表格:
老爷们领了职田,当然不会自己去种地,都是转给农民们种然后收租子。政府规定,职分田收租不能超过6斗粟/亩/年[注1],当然后来贪官污吏们收的租子远远超过了这数。考虑到贞观年间还算比较清廉,俺们还是按6斗粟(3.6斗大米)/亩/年来算。
另外,如果某人身兼多职,可以从多种渠道领职田,那么就只按他最高的那一份领,不能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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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职田每亩收租不超6斗粟,出处为《通典》卷二食货二田制门
擦汗,四大项工资终于划拉完一半了,俺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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