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八卦门神的收入——暴力简化计算初唐公务员工资 -- 森林鹿
B职分田,依据(丁)职事官品级发放。
给官员发土地,让他们收地租来充当一部分工资的做法,早在唐代以前就很流行了。唐初地广人稀,全国在籍人口跟现在的上海市人口数量差不多,李家父子不缺土地而缺大米白面金银钱币,所以更加把“以田充俸”这手段发扬光大。李渊干脆不给地方官发大米,直接叫他们弄点土地收租子作为工资。
政府给官员发土地,也是名目繁多。比较出名的有可以传子孙的“永业田”,作为职位工资的“职分田(这个的意思是一份土地对应一个官职,你在这个官职位子上就领这份土地收入,你走了,这份土地收入归下一任)”,还有号称是办公经费其实半公半私的“公廨田”等。
按《唐代官制》的说法,永业田只是个限额,并不实授。而《中国俸禄制度史》而把“公廨田”的收入算在了“月俸”里@_@。俺不跟自己过不去,人家说啥就是啥吧。所以“地租”这一项,只算算各位老爷们的职分田收入。
另外,上文说过,地方官不发大米,所以他们的职田数量就比同级的京官多。这也是符合实际的,京都多仓库少土地,所以发米,外地州县田地多仓储少,于是直接拨田地让官员们自己去经营小金库^^
《中国俸禄制度史》194页表格:
老爷们领了职田,当然不会自己去种地,都是转给农民们种然后收租子。政府规定,职分田收租不能超过6斗粟/亩/年[注1],当然后来贪官污吏们收的租子远远超过了这数。考虑到贞观年间还算比较清廉,俺们还是按6斗粟(3.6斗大米)/亩/年来算。
另外,如果某人身兼多职,可以从多种渠道领职田,那么就只按他最高的那一份领,不能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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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职田每亩收租不超6斗粟,出处为《通典》卷二食货二田制门
擦汗,四大项工资终于划拉完一半了,俺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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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月俸 王树 字48 2010-02-20 21:20:01
🙂囧,还真没注意过这个 森林鹿 字32 2010-02-28 05:04:44
🙂是我这个问题很囧 1 王树 字178 2010-02-28 05:14:37
🙂【原创】工资4:穷财政下的三产小金库
🙂【原创】工资3:公务员年薪是大米 29 森林鹿 字1125 2010-02-16 05:21:19
🙂挨个送花,谢宝 红茶魔术猫 字0 2010-03-06 07:05:55
🙂我太心急了……编辑掉 暴笑痴 字36 2010-03-04 05:12:34
🙂鹿来了啊 欢迎一把 q42474112 字0 2010-02-15 07:2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