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的民族和宗教观(一) -- wolfgan
民族是什么?目前有各种各样的定义。我对它们都不满意,我要给出我自己的定义,某种语言(包括书面语言)基础上的文化系统的认同者的共同体。这里的文化概念引用泰勒1871年提出的经典性定义:文化,就其在民族志中的广义而论,是个复合的整体,它包含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个人作为社会成员所必需的其他能力及习惯。为什么这样定义呢?首先,我们要确认,民族是一个文化范畴的概念,不是血缘的,否则就不会发生民族同化的事情了。其次,语言在民族的概念中起着特别重要的地位。语言在文化传承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是文化传承的基础。不同的语言代表着不同的文化形成过程,代表着不同的文化系统。两个人群,如果语言不同,那么文化系统就必然不同,也就肯定不是一个民族。正是由于语言在民族中起着如此重要的作用,所以在做定量分析的时候,人们总是把语言作为民族近似等同的指标。当然,语言相同,未必就是一个民族。相同语言的人群必定以前拥有共同的发展历程,但是如果产生空间上的隔离,就有可能会产生利益上的隔离,就会形成不同的历史发展过程,文化系统就会形成不同的发展,最终形成不同的文化系统,这就是民族分化。譬如现在英国、美国、加拿大、澳洲的主体民族都说英语,但显然不是一个民族了。对于信仰相同宗教的人群而言,即使他们信仰同一种宗教,如果他们语言不同,那么他们的文化系统中除信仰外肯定有很多不同的地方,虽然相同的宗教信仰会使他们的文化系统也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之所以强调书面语言,是因为在文字出现以后,人类的文化传承就主要依靠书面语言了。譬如,斯拉夫语系各语种的差别其实和中国汉族各地方言的差别差不多,如果从相互可听懂的角度,汉语的各方言其实也是可以被称为语言。然而,汉族是一个民族,而斯拉夫语系代表着不同的民族,区别就在于汉族始终用得是同一个书面语言系统,但斯拉夫各民族使用的是不同的书面语言系统。不过,虽然民族和语言现在的关系非常紧密,但是它们的诞生时间差是很大的。语言的诞生远比民族早。
人类最早的生活方式是采集经济。单纯的采集经济经过1000多万年的发展,到大约200万或300万年前(或者400-500万年前),便难以为继了。由于人口逐渐增加,对野生植物资源的需求逐年加大,对野生植物资源的破坏也逐年加剧,形成恶性循环,终于导致采集经济危机,这时,仅靠采集植物已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的生活需要,于是人们被迫在长期山林生活中积累起来的与野兽作斗争的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学习肉食和狩猎。最初可能捡食一些残剩的动物尸体,捕食一些昆虫之类等等,随后开始有意识地进行狩猎。采集经济时代的原始人群是异常松散的,只能被称为群落。
在采集经济之后的狩猎经济时代,人类过着以狩猎为主导产业,同时兼有采集产业的经济生活,人类在狩猎的过程中逐渐改进工具,学会了制造石器和用火,树上生活逐渐改为洞穴定居生活。由于狩猎活动需要依靠集体的力量 这时候的人类组织比起采集经济时代有很大的进步,形成某种明确的管理组织体系,集体经营,集体劳动,财产公有,平均分配个人生活消费品。与此同时,由于狩猎活动导致年龄分工,两性关系趋于同辈群婚,上下辈之间的性行为逐渐受到禁止,这样就形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经济组织——血缘家族公社。语言的产生很可能也在这个时期,至少不会晚于这个时期。这是因为狩猎是一种集体活动,需要统一组织,统一指挥,人与人之间需要交流的信息日益增多。客观上需要语言,并为人类尝试用语言交流提供了大量机会。而采集经济时代没有这个客观需要。
在农业革命来临之前,从事狩猎-采集经济方式的人类已经扩散到了除南极洲以外的所有大陆。这时各地的人们语言已经产生了很大的分化,当然与现在的人们相比语言的词汇量也少的可怜。农业的出现是人类发展史上的标志性的一页。它有五到九个独立的起源。农业与狩猎采集方式相比,可以在单位面积上养活多的多的人口。这样一来,那些首先发展出了农业的人群人口迅速增加,四处扩散。与此同时,人类社会生活的复杂程度和社会结构的复杂程度都大大增加,人类的词汇量也就迅速增加,各大语系的雏形在农业革命后不久都基本形成。这时,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民族已经出现了。
农业革命后人类的基本单位是氏族,氏族是从血缘家族公社发展而来的。氏族是原始农业社会中以相同的血缘关系结合的人类社会群体,其成员出自一个共同的祖先。一个氏族可能会发展成几个子系氏族。这些氏族相邻而居,由于彼此之间的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及经济关系而就有可能形成部落。部落是一种比氏族更高级的社会组织形式。部落有自己的组织机构、领袖、方言及宗教文化习俗等,但其基础仍然是血缘关系。氏族和部落都是原始的民族形式。各部落间出于某种需要,如战争的需要、文化经济联系的需要等,就又可能会组成部落联盟。这就使得人类的社会组织形式走向了更高级的形态古代民族,也被称为部族。部族除了具有自己的名称、语言文字、宗教习俗等诸多特征之外,还有两个最重要的特征:一是用地域联系取代了血缘关系;其二就是部族内部出现了阶级,即由一小部分人支配整个部族的经济、政治、精神文化等领域。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古代国家出现了,人类进入了所谓的文明时代。但这时候的古代国家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所谓民族国家。古代国家与以前组织相比最大的特点就是有了领土的概念,这时人们不能再没有阻拦的自由迁徙。
古代国家最早是在出现古代四大文明的地方出现的,所谓四大文明意思其实就是说那里的古代国家出现的比其他地方都早。古代四大文明都是农业文明。从事游牧业的民族进入文明时代则普遍偏迟。游牧业是从畜牧业发展而来的,而畜牧业一开始是作为农业的一部分出现的。在农业革命刚出现的时候,气候温暖湿润,广阔的亚欧大草原还是可以种植小麦的。后来地球变得寒冷而干燥,亚欧大草原不再适合种植小麦,这才逐渐出现了纯粹依靠放牧为生的游牧业。在公元前4000年之前,马最初在欧亚大草原上被原始印欧人驯化成功。刚开始被驯化成功的马身材矮小,作用也不是用于运输,而是向人类提供食物来源,如马奶、马肉。随着被驯化的马身材日趋高大,印欧人学会了骑马,同时也开始把马作为运输工具。但是,这时还没有马镫和马鞍,人骑在马上作战受到了严重限制。到了公元前3000年,苏美尔人的青铜技术和车轮技术被传播给了印欧人,印欧人随后设计出了马车,马车不但被广泛用于运输,更重要的是被用于作战。马的冲击力和速度优势是的印欧人拥有其他民族所没有的军事优势,由此对外开始猛烈的扩张。马被广泛用于作战和运输使得亚欧大陆的人民的交流明显加速,这有利于发展出更大规模的民族集团,也有利于提升整体文明的程度。所以由此欧亚大陆在很长时间内保持着比别的大陆更高的文明程度。在工业革命时代到来之前,一方面,农业民族不断的向依旧生活在狩猎采集生活方式的原始人群生活得区域扩张,随之而来扩张中的农业民族也不断分化,这是世界上民族数量增加的一面。另一方面,在很早出现农业的地区,随着战争的进行,民族融合也在日益进行,这构成了减少民族数量的一面。
宗教也有很多定义,在这里我采用如下定义,宗教是把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幻想地反映为超自然、超人间的力量即神灵并对之顶礼膜拜的信仰系统。宗教的本质就是神灵崇拜,宗教属于广义上文化的范畴,属于其中信仰的部分。宗教不但把人类无法控制的自然现象幻化为神灵的力量,而且把个人无法控制的人类社会的运动幻化为神灵的力量。宗教又可以分成原始宗教、民族宗教、国家宗教、民间宗教、世界宗教几个类型。
宗教最初的形式是原始宗教。原始宗教主要是对原始社会氏族部落生活的幻想反映,所以又称为氏族宗教或部落宗教。原始宗教最初出现于旧石器时代中期(约30-4万年前),这时人类的组织形式是血缘家族公社。考古资料说明,在旧石器时代中期,自然崇拜、鬼魂崇拜、生殖崇拜以及巫术、献祭和禁忌等原始宗教和崇拜形式就已经产生了。随着氏族和部落集团的形成,图腾崇拜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祖先崇拜、天神崇拜和行业神崇拜产生于新石器时代。原始宗教具有自然性(自然自发产生)、氏族性(局限于氏族部落内部)、地域性(局限于氏族部落生活的狭小区域之内)、质朴性(原始、简单、直观)等特点。与其他类型的宗教相比,原始宗教的数量是最多的。每一个氏族部落都有自己的原始宗教,其信徒包括氏族部落内部的每一个成员。不同氏族、部落和民族的原始宗教大致相同,其微小的差异一般是由不同的生活环境造成的。如靠山的氏族崇拜山神,靠河的氏族崇拜河神,靠海的氏族崇拜海神,平原上的氏族崇拜天神,农业民族崇拜土地神,畜牧民族崇拜畜牧神,几乎所有的原始民族都崇拜日月星辰和风雨雷电等自然神。原始宗教的重要崇拜活动一般都由族长、酋长和部落联盟首领主持,他们是原始宗教的天然祭司长。在中国的北方,曾经长期流行着萨满教,这也是原始宗教的一种。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阶级分化出现,然后是古代国家出现,原始的宗教逐渐开始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开始神化王权和剥削制度,成为统治阶级的精神武器。原始宗教也就逐步演化为民族宗教和国家宗教。民族宗教是指进入阶级社会后一民族成员所共同信仰的宗教。国家宗教伴随着古代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是原始宗教民族国家化的结果。如果一个民族建立了自己的国家,民族宗教与国家宗教可以等同。如果一个民族未能建立自己的国家,而是沦为其他掌握了国家政权的民族的奴隶,那它的原始宗教要么消亡,那么就只能发展为单一的民族宗教,而不会成为国家宗教。象原始宗教一样,国家宗教也是多神教,但必有一位至上神统领诸神,就象民族国家必须有一位君主或首领来统率各诸侯和部族一样。在氏族社会中,最高神就是祖先之灵。由于战争,胜利的民族与失败的民族之间产生了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关系也被推广到了神灵体系,神灵体系也出现了等级。在一些民族通过战争取得古代国家的统治地位后,他们的祖先之灵也成为神灵世界的统治者。和族长、酋长、部落联盟首领是原始宗教的天然祭司长一样,君主也是国家宗教的天然祭司长或教皇。国家宗教的实质是神化本民族和国家政权,所以常把君主的权威说成是神灵的赐与,君主自己及其家族则自称是神的儿子或后裔。国家宗教具有人为性(统治阶级对原始宗教的人为改造)、国家性(为一国之内的全体国民所信奉)和地域性(局限于国土和国民范围之内),起着维护国家政权的稳定的作用。国家是比氏族、部落大得多的单位,而数量要少得多。所以与原始宗教相比,国家宗教数量也要少很多。在世界历史上,有以下比较重要的国家宗教:古代埃及宗教、古代巴比伦宗教、古代希腊罗马宗教、古代印度的吠陀教、古代中国商周宗教、犹太教、古代波斯的琐罗亚斯德教、日本的神道教等。
就像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一样,所以很多时候讨论问题其实是各说各话。
古代中国文化在商周之际有一个重大转折。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率领军队长途奔袭,讨伐商王朝,牧野一战,大败商军,商纣王自焚而死,商朝灭亡。崛起于西隅的方国小周就 这样取代了大商而成为天下共主。这个成功来得太快了一些,大大超出了周人的预期。在改朝换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一是历史记忆的原因,二是人数对比的原因,周人依旧认为“小邦周大邑商”。他们不禁要问自己,小邦周何以取代大邑商?商不是自称受命于天吗,而且也确实成为天下共主很长时间?经过长期的思考,周人的回答是,天命眷顾不是永远的,而是有条件的。德是天命去留的根本归依,若要保有天命,就必须明德、敬德。商纣失德而周王有德,所以天命转移,周取代殷,这与成汤革夏桀之命是一个道理。此时的德大致包括保民、用贤、无为、伦理、宽容、勤政、修养等内容, 而核心内容是保民。这样,在周人革新后形成的世界观中,天是一切合法性的终极根据,德作为一种品质和能力,既是敬仰天命的本质要求,也是君临下民的内在需求;而民是整个王朝的基础,也是天命的在人世的延伸。这样一来,民在整个世界观中的地位大大提升。
中国占统治地位的文化是儒家文化,其创始人是孔子。孔子不但进一步发扬了以民为本的理念,而且对神灵也持有一定的怀疑态度。其代表言论就是“敬鬼神而远之”,含义就是说他不否认鬼神的存在,但是对他们的作用表示怀疑。儒家文化在孔子以后经历了很多变革,但是对鬼神的怀疑态度基本保留了下来,即使在成为官方学说后也是如此。现在有些人儒家文化称作儒教,把它归入国家宗教的范畴。在我看来,恐怕不能把儒家文化归入宗教的范畴。宗教的本质特征在于对神灵的崇拜,而儒家文化对神灵的态度很难称得上崇拜。创始人的代表言论是一个方面。另外一个表现就是儒家文化没有神话系统。其他国家宗教都有自己完整的神话系统,而儒家文化恰恰没有。一个没有神话系统的信仰系统恐怕很难称得上崇拜神灵。
民间宗教是作为古代国家宗教的异端而出现的新型宗教,一般由个人创立。国家宗教是直接为统治者和社会的上层服务的。国家宗教只关心统治阶级的利益,至多再加上一定程度的民族整体利益,对单个人特别是下层人民的命运却漠不关心。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广大奴隶和农民的生活极其悲惨。在用物质手段无法拯救自己的情况下,他们会幻想出超自然的精神手段。或者在现世拯救无望的情况下,他们会寄希望于在来世获得拯救。这样,下层人民中的一些比较有觉悟的人,就可能在国家宗教之外创立新的宗教。新创的民间宗教往往融合一些比较先进的社会思想,如主张阶级和种姓平等、人人都有敬神并获得拯救的权利和可能等。这样的民间宗教,对倍受压迫的下层人民极富吸引力,但是却对统治阶级的利益构成了威胁。所以,大多数民间宗教都受到民族国家宗教和统治阶级的迫害、镇压因而消亡,只有极少数因特殊的社会历史原因而流传下来。 古代的民族国家宗教与特定民族国家的政权紧密结合,它本身没有传教的需要。而民间宗教由于是新创的,不但怀有拯救下层人民的使命感,而且还受到统治阶级的诋毁、迫害和镇压,所以特别强调四出传教和秘密发展信徒的重要性,甚至把传教视为信徒们的天职。这也使民间宗教能够在国家宗教一统天下的情况下迅速发展。古代历史上流传下来的民间宗教除三大世界宗教外,主要有摩西教(前犹太教)、摩尼教、耆那教、道教、锡克教等。世界宗教所信仰的神灵被视为整个世界的主宰,教义也着眼于全人类与各民族。经过其教徒或神职人员积极向世界各地传播,因而信教的人数较多,分布范围较广,它是世界文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与人员往来增多的产物。现今世界,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被称为世界三大宗教。正象民族国家的产生需要相应的民族国家宗教一样,跨地区跨文化的世界帝国的产生也需要相应的世界宗教。创造世界宗教的途径有两条,一是对国家宗教进行改造,一是对民间宗教进行改造。对国家宗教的改造,就是剔除其国家性和民族性,使它具有世界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一位超越本民族本国家的世界性的神。但是民族国家宗教的特点就是神化本民族和本国家,而贬低其他民族和国家。把民族国家的神灵扩展为世界性的神灵,就意味着放弃本民族的特权,而把原来国家宗教的神灵赋予自己的特权与其他被征服民族共享,这对于既得利益者是相当困难的。对民间宗教的改造则相对要简单得多。民间宗教中没有阶级特权,没有民族狭隘性,它适应一切被压迫人民和民族的需要,所以往往能受到普遍的欢迎。民间宗教获得被征服民族中的上层人士的信奉后,其内容可能会由粗俗变得高雅,其思想也可能由激进变得温和。到一定程度,帝国的统治者会改变态度,对这种民间宗教由坚决镇压变为比较宽容,允许其存在。到一定时候,统治者就可能会利用自己的特权和地位介入这种民间宗教的内部事务,使它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最后,统治者可能宣布这种民间宗教为国教,而废除其原来的旧宗教。这样,民间宗教就发展为新的国家宗教,而这种新的国家宗教就成为最初的世界宗教——世界性帝国的国家宗教。
最早出现的世界性宗教是印度次大陆的婆罗门教和印度教。婆罗门教起源于公元前2千年的吠陀教,形成于公元前7世纪。从开始,婆罗门教就介于民族宗教和世界宗教之间。婆罗门教在形成的过程中就广泛在雅利安人的各个小王国和部族中广泛传播,当时的雅利安人部落没有一个统一的国家。实际上,婆罗门教在形成后不久,就也向非雅利安人传播。婆罗门教先是从印度河和恒河流域传到德干高原和斯里兰卡,大约于公元前三世纪传入缅甸,然后再传入到现在的印尼、泰国、柬普寨、老挝、越南中南部等东南亚地区。但在东南亚,婆罗门教后来基本被佛教取代,现在已经不再是世界性宗教。
在公元前六世纪到五世纪之间,古印度的迦毗罗卫国(今尼泊尔境内)王子乔达摩.悉达多创立佛教。佛教现在与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并列为世界三大宗教。公元前第三世纪,当时统治印度的大部分地方的孔雀王朝的阿育王皈依佛教, 阿育王不但派遣佛教传教师在印度各地广泛传教,而且还派人到斯里兰卡、叙利亚、埃及和希腊等地宣教。主要阿育王的大力支持,佛教得以从印度的一个教派一跃而成为世界宗教。从孔雀王朝开始,佛教分别向南北两个方向传播。南传佛教(又称小乘佛教)经由斯里兰卡传播到东南亚一带,主要影响泰国、缅甸、老挝、柬埔寨、印尼等地。北传佛教(又称大乘佛教)又分为两个支派,一个经喀什米尔到达新疆,在公元1世纪的东汉时就传入中国,形成汉传佛教,后又传入朝鲜、日本;另外一支则主要进入西藏,在吸收了当地的宗教笨教的成分基础上,形为藏传佛教,后来又传入蒙古和中国东北等地区。在东南亚,经过长期的演变,佛教基本取代了婆罗门教。而在印度本土,佛教则受到印度教(经过改良的婆罗门教)和伊斯兰教的严重冲击。到第13世纪,佛教差不多已经消失了。
有史以来最成功的世界性宗教是基督教。基督教起源于犹太教,由耶稣在公元1世纪在巴勒斯坦地区创立。一世纪40年代后期,耶稣的门徒保罗等人开始主要向非犹太人进行传教,不但在罗马帝国境内,而且向罗马帝国境外传播,并且相继在叙利亚的安提阿、亚历山大、罗马、君士坦丁堡等地建立教会,在受罗马帝国统治的古代各民族中影响越来越大。由于这种传教活动触犯了当地贵族的利益,所以从一开始,基督教就受到了罗马行政当局的大规模迫害,很多人因此而殉教。然而,基督教的信仰者在帝国内部依旧越来越多。公元312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颁布“米兰敕令”,承认了基督教的合法地位。不久,基督教成为了罗马帝国的国教。随着罗马帝国分成东西两部分,东部通行希腊文,教会依附于帝国政府,西部通行拉丁文,教会拥有很大的独立性,东西两边的教会分别以罗马教会和君士坦丁堡教会为中心,分歧越来越大。随着公元751年,丕平正式被罗马教皇加冕为法兰克王,另从此罗马教皇开始有权立王废王,这也成为帝国在西方重建的第一步。这件事也造成后来教皇与皇帝之间强烈的斗争,这段斗争史占了中世纪历史的大部份。公元800年,法兰克王查理曼被罗马教皇加冕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并且于公元812年得到了东罗马帝国皇帝的承认。这意味着东罗马帝国正式放弃了对帝国西部的统治权。罗马帝国在西方正式重新成立。作为一个世界性的宗教,倡导博爱的基督教对众多民族宗教和原始宗教的优势是巨大的,这种优势使得基督教逐步征服了一个又一个地区。在这个过程中,涌现出了众多的圣徒,尤其是在早期,每一个圣徒都是一个英雄的传说。在欧洲,面对基督教明显占优势的教义,原来信仰各种民族宗教和原始宗教的部族和国家纷纷改信基督教,基督教在欧洲逐步一统天下。伴随着基督教遍布欧洲的,是罗马的法律和拉丁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罗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未灭亡,因为它的法律和语言一直是欧洲各国的标准。不过,这种存在的基础是虚弱的,因为拉丁语仅仅是作为欧洲各国的书面语言使用,而欧洲广大人民使用的口语和拉丁文相去甚远。在上层使用的书面语言和底层人民使用的口语相隔离的情况下,当时欧洲的民族意识非常薄弱。另一方面,基督教在西欧的广泛传播不但为西欧保留了文明的火种,而且把文明带到了罗马共和国时期没有影响到的地方,这为欧洲的复兴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伊斯兰教是最后一个兴起的世界性宗教,它于公元七世纪由阿拉伯古莱因部落哈希姆氏族的默罕默德所创立。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以及犹太教同属亚伯拉罕系,也确认圣经旧约部份的真确性,不过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是《古兰经》。622年9月,穆罕默德和麦加穆斯林迁徙到麦地那,以伊斯兰教共同信仰代替部落血缘关系,建立了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政权,631年末,阿拉伯半岛各部落相继归信伊斯兰教,基本上实现了半岛的政治统一。632年,穆罕默德逝世。统一的阿拉伯国家发动了连续不断的对外征服战争,伊斯兰教也随着战争向半岛以外地区广泛传播,迅速扩张到了叙利亚、巴勒斯坦、伊拉克、波斯、埃及、利比亚、马格里布、西班牙、阿富汗、中亚、外高加索等地。在后来的岁月里,突厥人大量皈依伊斯兰教,又进一步把伊斯兰教扩散到小亚细亚、巴尔干半岛、南俄草原、印度次大陆、中国新疆等地。在伊斯兰教的传播过程中,通过圣战传教占有相当重要的历史地位,不过在东非、西非中非,马来、菲律宾,伊斯兰教的传播主要是通过商人的贸易活动、文化交流和传教师的传教活动而实现的。在印尼,伊斯兰教则是先和平传入,后通过战争成为主导地位的宗教的。相对于民族宗教和原始宗教,伊斯兰教作为世界性宗教,在教义上有明显优势。但是,和其他世界性宗教相比,这种优势就不存在了。其他世界性宗教,譬如基督教、佛教,都是属于农业民族文明系统的,包括儒家文明。而伊斯兰教,则是来源于游牧民族文明,不过有很重的商业痕迹。在这个背景下,一方面伊斯兰教显得比其它宗教好斗,另一方面伊斯兰教对游牧民族有着天然的吸引力。所以伊斯兰教在游牧民族中得传播非常迅速和顺利,到现在基本上统一了历史上所有的游牧区域。只有一个例外,就是在蒙古高原和新疆的蒙古人,这些蒙古人信奉的是藏传佛教。藏传佛教吸收了青藏高原的本土苯教的部分东西,苯教其实也是一种原始宗教,即广义上的萨满。而在这之前,蒙古人信奉的就是萨满。所以当时广为流传的宗教里藏传佛教其实和萨满最接近,那些蒙古人选择藏传佛教祖作为自己的信仰并非偶然。而且蒙古人的武力绝非其他游牧民族可比,所以圣战对他们是没有用的。另外,他们从汉人那里学到了政权组织方式,因此伊斯兰教的政教合一组织体系对他们也没有吸引力。现代工业文明来源于手工业,手工业其实是从农业文明派生出来的。发展出现代工业文明的西欧的农业水平其实一直不差,其农业文明发展高度后来仅次于东亚。 所以伊斯兰文明的游牧民族背景对于发展现代工业文明先天不利。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佛教等宗教相比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在它的宗教理论体系中,有一个基督教、佛教等宗教都没有的部分——教法。伊斯兰教法是与中华、大陆、英美、印度法系并列的世界五大法系之一,是一套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体系。伊斯兰教法是在古阿拉伯部落习惯和倭马亚王朝(661-750)行政惯例基础上发展而形成的一种以宗教教义为基础集诸法于一体的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的统称。它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必须遵守的一整套行为规范,具有宗教、道德、法律三方面的意义。由于这套教法中古代游牧民族的气息很浓,基本堵死了伊斯兰文明现代化的可能性。这一点,可以从在伊斯兰教法各学派中以温和著称的逊尼派教法中的哈乃斐学派的《伟嘎耶教法经》中可以看出来。
世界性宗教的出现对人类历史的进程有重大的影响。世界性宗教加速了不同地区人类文明的交流,尤其是传教士们的传教活动使得所谓野蛮部落文明化的速度大大加快。同时,相同的世界性宗教信仰使得同种信仰的人们的民族属性淡化,这加快了不同民族间的融合。如果没有伊斯兰教,阿拉伯人迅速融合了中东和北非众多古老的民族几乎是不可能的。另外一方面,当面对不同系统的世界性宗教时,双方的立场经常变得难以弥合,所谓的圣战也经常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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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和国家在英语中是一个词,就是Nation。现代民族国家是欧洲历史发展的产物。美国历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说过,民族主义是近代欧洲历史上的一种现象,它并没有以可辨认的形式存在于中世纪。中世纪前期的欧洲,在政治经济领域里是采邑制为基础的封建制。在意识形态方面,欧洲人受到基督教的统治和支配,对基督教的信仰使人们的思想更加倾向于普世主义。在这种情况下,当时那里的人们并没有国家意识。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个新成份市民阶级开始出现,他们对封建阶层的特权、对妨碍自由市场经济的限制日益不满,因此他们经常和君主们结成同盟以反对这些封建特权阶层。至中世纪末叶,欧洲地区先后产生了几个民族君主国,如英国、法国、葡萄牙和西班牙等国。这些国家的君主们加强了中央集权统治,取消各地的封建自治政权,建立统一的市场,统一的税制、法律、度量衡和货币等等,保护市民阶级不受战争之害和封建主任意征收的苛捐杂税。他们还支持商人们的海外扩张。恩格斯认为,在中世纪的混乱状态中,“王权是进步的因素”,“王权在混乱中代表着秩序,代表着正在形成的民族(Nation)而与分裂成叛乱的各附庸的状态对抗。在封建主义表层下形成着的一切革命因素都倾向着王权,正像王权倾向着它们一样。” 伴随着君主政体的兴起,比较朦胧的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也逐渐产生,民族君主国家为以后的民族主义运动以及民族国家的诞生准备了充分的条件。
资本主义革命首先在资本主义最发达的尼德兰开始,这也是历史上第一次成功的资本主义革命。17世纪,荷兰法学家格劳秀斯创立了国际法学理论,第一次把民族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他指出主权不仅是一国之内的最高统治权,它对外还具有独立性和不可侵犯的意义。这在国际法中首倡民族平等的主权学说,揭示了民族国家对外独立性的民族主义要义。哈贝马斯说:“我们从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过程中可以认识到,现代民族认同有一种人为的特征,它只有在特定的历史前提下才得以形成,并且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也就是说,跨越了整个十九世纪。这样一种认同形式得益于一个痛苦的抽象过程:民主国家的公民用民族属性的意识取代了地方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效忠观念。” 哈贝马斯的话深刻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其实是一个效忠对象改变的过程。
在西欧,民族(Nation)和国家是同步形成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如黑格尔所说:“民族不是为了国家而存在,民族是由国家创造的。” 国家是民族的政治实体,民族国家是现代史上最大的组织创新。西方把民族和国家合为“民族国家”这一概念,用来指称现代国家。所谓现代国家就是民族国家,反之亦然,民族国家即现代国家。民族国家是相对于分立的地方自治政权、君主国及一切形形色色的古代的或现代的专制国家而言的。
在欧洲,最早形成的民族国家如荷兰、英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德意志、丹麦、挪威、瑞典在国家型后基本都成为了单质民族。但是,这种单质民族是建立在文化背景差异不大的前提下,如果语言差异很大并且没有被同化掉,甚至世界观譬如宗教观念也不一样而且没有被同化掉,那么问题就大了。譬如比利时,成立国家后当时北面是德语系的弗莱芒人,南面是法语系的瓦隆人,建国后一直维持这种局面,于是到现在这个国家都有分裂之虞。再譬如奥匈帝国,境内民族众多,语言纷繁,并且一直没有得到什么改变,终于在二战后分裂为若干个国家。由此可见,从西欧诞生的民族国家这一套其实是把文化背景差异不大的不同地区通过经济的、文化的、政治的手段融合为一个整体,其着眼点是融合,目标是一种语言、一个民族。一旦这种融合不成功,国家就有分裂的危险。
虽然最早的民族国家出现在欧洲,不过最先大面积出现民族国家的大洲却是在美洲。以美利坚合众国的出现为开端,西班牙在美洲的殖民地和葡属巴西纷纷独立。美洲各共和国的成立受欧洲思想的影响很大。美洲殖民地和他们的宗主国并没有语言上的分歧。他们的独立并纷纷变为共和国是民族分化的典型例子。即一个民族由于在地域上分离距离比较远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分离的人群的利益会产生很大的隔离,进而导致双方的理念也会产生区别,最后分化成不同的民族。在美国独立战争前夕和拉丁美洲独立革命前夕,当地土著白人和母国的政治经济利益已经有了明显的分化,分歧如此之大以至于其中的绝大部分和母国界限分明。独立战争因此不可避免。在西属美洲中,有一种广为人知的双重性,即大范围的认同和特殊主义的地方意识交互出现。一方面,全体西属美洲的人都认为自己是美洲人,因为这个名称反映了在西班牙本土以外出生的共同宿命。另外一方面,原来西班牙统治下划分的行政区使得各地的经济利益截然不同,即使在革命后曾经有过一些面积较大的政体也迅速瓦解,回到了原来的行政区域上。在拉丁美洲很多国家,独立后一直存在着白人、印欧混血人种和黑人、印第安人的矛盾,共和国很大程度上名不副实,直接拖累了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民族国家在拉丁美洲绝大部分国家实践很难说是成功的。
在西欧,民族国家的实践总体还是非常成功的,不过还是留下了些尾巴。爱尔兰就没有被成功的融合到英国里去,最后从英国独立了出来。科西嘉岛1768年才被并入法国,该岛语言和意大利语相似,一直有独立运动存在。在西班牙,主体民族卡斯蒂利亚对少数民族的同化也不彻底,到现在还有巴斯克人独立运动的存在。虽然有些尾巴的存在,民族国家还是随着资本主义的扩展被全世界其他地区的人们所学习,于是整个世界的政府组织变成了民族国家一统天下的局面。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民族国家又发生了质的改变。在目前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里,除了开始就是单质民族的国家,大部分国家都是由两个民族以上组成的,而且绝大部分融合过程进行的很不顺利。也就是说,国家已经无法完成它在西欧那样的目标。
在欧洲,奥匈帝国是个失败的范例。奥匈帝国境内民族众多,而且基本都有自己的语言。帝国境内的民族同化基本没有发生过。结果到了一战的时候,普遍义务兵役制的实行使得奥匈帝国多民族的弱点彻底暴露,指挥系统效率异常低下,战场上屡战屡败。一战结束后奥匈帝国解体,按照语言的不同和近似被分成了好几个部分。在一战前,另外一个著名的帝国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在欧洲部分领土纷纷独立,新成立的国家也基本是按照语言来区分的。
欧洲还有一个失败的范例就是苏联。苏联直接的继承国是俄罗斯帝国。在当时,苏联的建立者的理想是以苏联为基础,把共产主义扩展到全球,建立一个全世界人民联合的政府,所以其政治结构也独具匠心。苏联的政治结构是在俄罗斯帝国境内原有民族的基础上,分为若干个加盟共和国,规定了每个加盟共和国都有自由加入和退出联盟的权利。这本来是为了让别的国家加入苏联留的后门,但后来却为苏联的解体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当时,在中亚主要是说突厥语的人群,那里的人当时还没有民族意识。为了在那里建立加盟共和国,苏联在那里人为划分了五大民族,制造了五个加盟共和国。苏联当时在法律上规定各民族都有权发展自己本民族的文化,虽然基本没有落到实处,但是毕竟没有像法国人那样强制使用法语。结果苏联人为制造民族的结果是唤醒了中亚人的民族意识,使得沙俄时代一直在进行得民族同化过程遭到了决定性的逆转。事实上,俄罗斯族之所以有现在的人口是因为同化了大量的芬兰--乌拉尔语系和突厥语系的族群。苏联的创立者本以为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进行,宗教对人民的影响力会迅速烟消云散。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宗教对人民的影响力总体上虽然有所削弱但一直广泛存在着。中亚是传统的穆斯林人口聚居区,那里人口增长的速度远快于苏联国家的主体斯拉夫人。最后,随着苏联国内矛盾的激化,苏联分裂了。苏联分裂其中一个根本原因就是斯拉夫人不想再在财政上补贴中亚而主动把中亚穆斯林民族赶了出去。可以说苏联的民族政策是相当的失败。在这点上,法国就要成功许多。作为最早的单质民族国家之一,法国对现代民族国家的本质有着充分的认识,对语言的重要性有着恰如其分的认识。法国人可以大肆宣扬法兰西人民血统上的多样性,但是对于法语的独尊位置是不容任何怀疑的。法国对于少数民族语言是不保护的,而且实际上一直阻挠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和教学,少数民族的语言在法国没有合法位置,原因是害怕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威胁法国的统一。
中国的民族政策沿袭苏联,于是苏联民族政策的那些问题也一并带到了中国。中国之所以没有落得苏联分裂的下场,是因为中国其实很早就是个单质民族国家,汉族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一直在90%以上。在欧洲,被认为是单质民族国家的西班牙主体民族卡斯蒂利亚族在总人口中比例不过是73%。汉族人口的绝对优势使得在苏联表现出来的民族问题在中国被大大缩小了。不过,民族问题被缩小不等于不存在,近些年来中国的民族问题有越来越扩大的趋势,而这些问题是从建国一开始就种下了种子,后来由于各种原因越来越扩大化。
苏联的民族政策错误在于,过分看重民族属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把各族看作是具有政治意义的整体,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以民族为基本单位而不是地域,公民权被忽视,变得反而没有民族属性重要。从根本上讲,这种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对民族国家(Nation)本质的错误理解。民族国家(Nation)是属于公民的而不是属于已有民族的,公民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应该占据主导地位而不是民族属性。强调已有民族属性的作用只会固化已有的民族属性,使得民族矛盾越来越尖锐,而不是促进民族融合。从这个角度讲,苏联的解体是一种必然而不是偶然,它成立时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就决定了它将来必然解体的命运。在欧洲20世纪的历史上,只有四个国家以民族属性来构造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分别是奥匈帝国、苏联、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而它们的结果无一例外都是以解体而告终。欧洲的这种情况反映的其实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那就是民族国家(Nation)这种组织形式本该是以公民权为核心组织的,但是在这种组织形式向世界推广的过程中,公民权经常被忽视,取而代之的是已有的民族集团或者阶级集团,于是这些国家刚一成立就问题多多,发展不快甚至内战、甚至解体。
民族国家(Nation)遇到的这些问题不仅在世界各地广泛存在,甚至在那些最早出现的民族国家里也也开始出现。上面我已经提到过,西欧的民族融合还是留下了几个尾巴,其实这些少数民族和所在国主体民族的差异从人类总体文化的观点来看差异并不大。二战后,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大量劳动力从不发达国家和地区来到欧洲和美国谋生,民族融合的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美国涌入的主要是拉美移民,欧洲涌入的成分就比较多元。在冷战结束前,德国引进的主要是土耳其人,法国引进的主要是马格里布人和黑非洲的人,西班牙主要是拉美人和摩洛哥人,荷兰主要是摩洛哥、土耳其、苏里南和伊拉克,英国主要是印巴人。在冷战结束后,大批东欧移民纷纷涌入西欧,成为新的主要来源。在这些移民中,东欧的移民和美国西欧文华上隔阂最小,其次是拉美裔和黑非洲的人、印度人,最严重的是信仰伊斯兰教的马格里布人、土耳其人和巴基斯坦人。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宗教在阻碍民族融合中的巨大作用。东欧人基本是信仰东正教和天主教,和美国西欧主体民族的信仰差异不大,都是基督教的不同支系。拉美裔也是信仰天主教的,但是移民输出国文化上是西班牙文明和当地印地安文明的融合,和欧洲文明已经有了一定的差异。黑非洲文化根基浅,容易受到外来文明影响,信仰印度教的人整体攻击性不强,而伊斯兰教,则对外攻击性很强,在欧洲极不易被同化。 如果美欧不能解决自己的文化融合问题,他们的前景并不容乐观。
在中国,虽然民族政策有不少的问题,其实建国后民族融合依然在进行。但在主要是工业文明的作用。工业文明使得农业民族的力量大增,取得了对草原游牧民族的绝对优势。如果没有工业文明的力量,农业民族是不可能占领统治草原地带的。同样的例子还有俄罗斯族占领欧亚大草原,同化突厥民族的例子。民族是一直在融合的,也是一直在分化的. 就除高山族外的台湾人而言,确实和中国大陆人有了一定的思想隔阂.不过这种差距还没有到确定两岸是两个民族的时候.关键看未来的演变.
祖先崇拜以前家家户户都有吧。对于鬼神应该不是怀疑态度,而是保持敬畏,但不去迷信和过于关注,把注意力集中于人世间的事物。此外好像还有“天的概念”也就是昊天上帝的信仰。
不过对苏联解体的看法不大赞同。
因为苏联本身之构成,就是二战胜利的结果。
是战胜国的战利品,各民族对苏联的向心力从历史角度来讲,并不强。
所以苏联解体,各加盟国独立不是不可以理解的。
融合民族,从苏联建国到垮台,不到一百年,很难取得效果的。
第二,是苏联的政治制度僵化了,这才是苏联解体的真正原因。
很难相信,如果他的主干俄罗斯人一直搞好政治,苏联会垮台。
是苏联自身站立不住了,各加盟国才离开。
很简单类比。
中国在清末,帝国垮台了,于是很多的地方都分离出去了,比如现在很多爱国者都很心痛的蒙古国。
这种东西就叫做天下大势,没办法阻拦的。
相反,如果今天之中国,政治制度改革很顺利的话,国家越来越强大,汉人为主干的政府对边疆的控制能力就越强。
那么民族问题就不是问题了。
其实民族自治有个好处,就是自治出了问题,我们这个汉人政府是完全无责。此外,我们可以缓出手来,加速政治制度改革。
这样,新疆的向心力反而会增强。
这也是我为什么一再希望疆人治疆的原因。
事实上,这是以最小的成本控制最大的地方,元明清三朝这点上就很成功。
相反,中国的东汉王朝之所以垮台,就是和西方之羌民族缠斗不休。
等用武力屠戮的原始办法,解决了羌民族问题,整个内地也被拖垮。最终群雄并起,出现三国一百年的大分裂时代。
如果汉桓帝知道结果如此,肯定不会这么干。
对现代民族国家这个概念还是不理解。不过话说回来,全中国对民族国家有了解的人也很少。
苏联的错误我说的很清楚了,下面再贴以下。
苏联的民族政策错误在于,过分看重民族属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把各族看作是具有政治意义的整体,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以民族为基本单位而不是地域,公民权被忽视,变得反而没有民族属性重要。从根本上讲,这种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对民族国家(Nation)本质的错误理解。民族国家(Nation)是属于公民的而不是属于已有民族的,公民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应该占据主导地位而不是民族属性。强调已有民族属性的作用只会固化已有的民族属性,使得民族矛盾越来越尖锐,而不是促进民族融合。从这个角度讲,苏联的解体是一种必然而不是偶然,它成立时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就决定了它将来必然解体的命运。在欧洲20世纪的历史上,只有四个国家以民族属性来构造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分别是奥匈帝国、苏联、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而它们的结果无一例外都是以解体而告终。欧洲的这种情况反映的其实是一个世界性的现象,那就是民族国家(Nation)这种组织形式本该是以公民权为核心组织的,但是在这种组织形式向世界推广的过程中,公民权经常被忽视,取而代之的是已有的民族集团或者阶级集团,于是这些国家刚一成立就问题多多,发展不快甚至内战、甚至解体。
相比苏联,美国各民族生活在一起的时间并不比苏联更长,但是美国没有犯苏联那样的错误,而是在国家生活中把公民权放在了民族属性之上,所以美国现在还在延续而苏联消失了。
民族自治其实是苏联搞出来的东西,在西方民主国家其实是没有什么地位的,他们对民族国家的本质清楚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