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两少一宽 -- 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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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关于两少一宽
复 关于两少一宽
楼下诸位众口一词地反对两少一宽政策/被转载的文章,理由也很充分。但是请诸位少安毋躁,难道政府不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样最基本的法制原则吗?
参考文章中所提到的具体案例,诸位莫非以为都是伪造的?如果不是伪造的案例,而假设诸位在当地司法部门就职,诸位将如何应对?
有鉴于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经济等各方面发展水平不同,治本的做法应该是帮助少数民族接受现代文明,同时给与他们一定的时间来适应。我想这就是两少一宽政策的初衷。这两个方面是应该同时进行的。
就目下的现实看来,这项政策的调整是不可避免的。但这绝不是从根本上否定这项政策的历史意义。任何政策都必须随着现实情况不断调整。
现实是两少一宽政策的起点,也是两少一宽政策的终点。这是在下转载的本意。
你如何得知这篇文章是2009年写的?
你如果看完这篇文章,你应该发现你的第二段文字,与这篇文章的主要论点并无冲突,即两少一宽政策的实施是具体案例具体分析,而并非如你想象的把法外施恩制度化。
复 感谢诸位回帖
而不是“必须”或者“应该”。实质是放宽法官的自由量裁权,而不是一律从宽。
复 关于两少一宽
要是这样的话,那能促使减少该民族人口,降低该民族素质。不过,就正好坐实了某些维族精英说的故意实行此政策如何如何~~~
复 关于两少一宽
说到底还是一个依法治国的问题 普法当常抓不懈 教育工作要深入扎实(类似清晰明了的标语之类通俗易懂的方式要多多开发) 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不管民族习惯还是什么习惯 前提是不违法 不侵害他人权益 以民族之名侵害本民族\其他民族权益均不可容忍 法律意识淡薄就要千方百计地增强其法律意识 分析出该地区高发的犯罪活动 先针对性普法 之后系统普法 什么可以作什么不可以作必须清晰明确 矛盾不是容忍就可以消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