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男子散布飙车案主犯胡斌系替身谣言被拘 -- wxmang的书童甲
“质疑”和“造谣”存在明显的区别:
“造谣”,即捏造事实,将自己内心确定地认为并明知不存在的事实,描述为自己所知道的所谓”真相“,以达到或者误导他人、或者制造轰动、或者引起关注、或者发泄不满、或者扰乱秩序的种种目的。比如,该散布飙车案主犯胡斌系替身谣言者,就是使用了一张网络上他人(完全是与事件无关的一名普通公民)的照片并声称是”替身“的照片,并捏造了”替身“的姓名、职业等事实,在本人明知不是事实的情况下,发布了所谓的”真相“,引起了社会的认识混乱。
“质疑”,即针对存在的客观事实(如胡某人出庭的形象),提出自己的疑问,寻求对方的解释,是建立在说理基础上的。
这就是“质疑”和“造谣”的区别。
公民、特别是网民,应当为自己的言论承担责任。质疑当然是正当的权利,但是捏造并不存在的事实(在明知的基础上),即对社会造成了危害。事实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把一个无关的人的照片说成是”替身“并捏造了根本不存在的一个姓名和职业,就是对社会造成了危害。这与”还不是当官的一张嘴“、”触动了官员的利益“无关,因为事实只有一个,而他造的谣根本不是事实、显属具有恶意。
这是在公民、网民中培养”说话要有根据“、”发言要负责任“的网络社会规范。
君不见,那些跟风质疑的网民并没有被拘留和管制,而是始作俑者被拘留。原因就在于,细究原委,该造谣者是明知自己所说非真的情况下,怀着恶意造谣,以达到其个人的目的。
您说的对,公民当然有自己的质疑的权利,事实上全国那么多质疑的网民并没有被拘留和管制,因为他们只是怀疑,而没有在”明知“是假的情况下做假。广大网民在谣言传播中也是无辜的被骗者和受害者。
该造谣者是明知自己所说非真的情况下,怀着恶意造谣,以达到其个人的目的。
这个应该不是判断标准,只要看他有没有捏造证据即可。比如怀疑胡斌被替身了,不管是不是别有用心,别管是不是拿美元的民主人士,就算他本身就是个美国人,只要他没有捏造证据,就不能算是造谣。我拿着胡斌出事时候的照片和上庭时候的照片,用PS标明几个我认为不同的部位,这怎么能算造谣呢?
这个案件其实真的很难判别。
被抓的这位可是编了诸如去韩国十天整容之类的故事
这已经超过质疑的范围了
这些不都是渡论韵的平台吗?
明知不是事实:你没有证据证明那个是事实或者不是事实,你就不要用确定的口气。
捏造事实:你明知不是事实或无法肯定是事实,却制造证据来证明这是事实。
散布谣言:你明知不是事实,或无法肯定这是事实,也知道传言来源可疑,却用肯定的口气而且多次告诉很多不知情的另外人。
----------------很不幸,这位仁兄上面三条都紧密相连的做了。
质疑者,应该不会用肯定的语气来陈述一个疑问。
“造谣”,即捏造事实,将自己内心确定地认为并明知不存在的事实,描述为自己所知道的所谓”真相“,以达到或者误导他人、或者制造轰动、或者引起关注、或者发泄不满、或者扰乱秩序的种种目的。
——说实话,我认为你对造谣所概括的判断标准是准确的,但社会是复杂的,仅有一个标准和规范,并不能保证社会的公正和清明,比如:双重标准。以杭州车案的另一人为例,发布70码的警察,是不是内心确定地认为明知不存在的事实?是不是在误导他人?那么,执法机关有没有按标准去处理?
这不是言论管制 3
这是在公民、网民中培养”说话要有根据“、”发言要负责任“的网络社会规范。
——我赞同在公民、网民中培养”说话要有根据“、”发言要负责任“的网络社会规范,但那位警察代表执法机关所做的“70码”发言,是否做到了这一点,也是否同样受到了惩处?如果你知道,可以告诉我这位警察受到了什么处分,是拘留吗?我在媒体上一直没找到相关消息。
当有些标准只拿来对付“公民”的时候,当执法者自己屡屡践踏这些标准的时候,这些标准有意义吗?
所以,我们不能仅限于标准,而要监督专政机关如何使用标准,更要严防他们利用专政工具对舆论监督的反扑。
从sars开始到70码,有人被拘留了吗?
中央民大的教授都放出来,汉人素质何其低,从石首到替身,今年造谣的汉人被抓何其多啊
据司机称70码,我看不出这个有造谣的地方。
如果一定要说有,只能说是司机说谎。
但是说谎和造谣不是一回事。当事人由于有自己的利益在里面,所说的言论倾向性是很清楚的。
但是造谣者一般是指与事件关系不大的第三方,披着公正的外衣,迷惑性比较大。
引用一下,免得全文转载。对了,认为是“转进”是个人观点,你完全可以认为我是胡说八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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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平天下探讨 [ 杨子 ] 于:2009-08-26 18:48:09
“造谣”,即捏造事实,将自己内心确定地认为并明知不存在的事实,描述为自己所知道的所谓”真相“,以达到或者误导他人、或者制造轰动、或者引起关注、或者发泄不满、或者扰乱秩序的种种目的。
——说实话,我认为你对造谣所概括的判断标准是准确的,但社会是复杂的,仅有一个标准和规范,并不能保证社会的公正和清明,比如:双重标准。以杭州车案的另一人为例,发布70码的警察,是不是内心确定地认为明知不存在的事实?是不是在误导他人?那么,执法机关有没有按标准去处理?
这不是言论管制 3
这是在公民、网民中培养”说话要有根据“、”发言要负责任“的网络社会规范。
——我赞同在公民、网民中培养”说话要有根据“、”发言要负责任“的网络社会规范,但那位警察代表执法机关所做的“70码”发言,是否做到了这一点,也是否同样受到了惩处?如果你知道,可以告诉我这位警察受到了什么处分,是拘留吗?我在媒体上一直没找到相关消息。
当有些标准只拿来对付“公民”的时候,当执法者自己屡屡践踏这些标准的时候,这些标准有意义吗?
所以,我们不能仅限于标准,而要监督专政机关如何使用标准,更要严防他们利用专政工具对舆论监督的反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