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他们在黎明前倒下 引子 -- 柳叶刀
1949年5月初,二野第4、5兵团辖第15、17军的44、45、51师在15军军长秦基伟和17军军长王秉璋率领下,从浙西南和赣东入闽作战。此时距城工部烈士们牺牲仅仅一年。解放大军势如破竹,在5月10日至7月4日间,先后解放了崇安、建瓯、水吉、浦城、建阳、南平、松溪、政和、古田、沙县、顺昌、邵武、尤溪等13座县城,打开了福建北大门。在闽北解放的同时,三野第7兵团21军在军长滕海清率领下,由浙南入闽,于6月11日至17日解放了福鼎、柘荣、寿宁3座县城。10兵团28、29、31军在战上海后,经过一个月的休整,在兵团司令员叶飞、政委张鼎臣(兼任福建省委书记)的率领下,解放福州、厦门,最终鼎定八闽。
在城工部事件发生后的艰难条件下,几乎所有城工部基层组织和绝大多数城工部党员,仍然坚定革命信念,克服种种困难,继续坚持斗争。正是由于城工部的出色工作,福州城市接管相对顺利。解放军入城当天,出现万人空巷,旧警察上街维持秩序的现象,福州百姓称为“共产党军队进城,国民党警察站岗”。
但是这些幸存下来的城工部同志在解放后却面临着新的考验,就拿惟一完整地幸存下来的南昌城工部来说吧:1949年9月,在当时地下党集中学习的地方———葆灵女子中学, 江西省委书记陈正人向全体地下党同志正式宣布:由于李健的上级是叛徒,造成组织严重不纯。所以,不承认南昌城工部是党的地下组织,不承认大家的党籍,只承认参加革命工作的经历。于是这个地下党组织还没有来得及在南昌正式公开,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即使被承认参加革命工作的经历,许多干部仍因城工部问题继续受到怀疑,政治上得不到信任。
不少同志写信向中共中央、华东局和省委反映“城工部”冤案问题,要求弄清事实真相,予以平反纠正恢复党籍,被害人家属的也不断上访,引起了中央对这个问题的重视。在1950年6月召开的七届三中全会上,毛主席质问曾镜冰(时任中央候补委员):“杀城工部杀了那么多人,为什么不向中央报告? 究竟是国民党杀共产党,还是共产党杀共产党?应该作个交代嘛!”七届三中全会后,张鼎丞专门找曾镜冰谈过话,要他把“城工部问题”认真向中央写出一个报告,但是曾镜冰一直没有向中央作个交代。
1953年初,在福建“三反”和整党运动结束后,中共福建省委开始对城工部事件进行审查。经过一年多的审查后,省委初步认定:“城工部是党的组织”。
1954年2月初,邓小平作为中共中央秘书长与杨尚昆、谭震林、安子文等中央领导同志在中南海听取了福建省委的汇报。他指示福建的同志,把省委结论报告及22件专案附件均翻印分送中央书记处诸同志;并决定由张鼎丞 (后因病改由马明方参加)、谭震林、安子文3人具体审理此案并提出意见,最后结论由书记处讨论后决定。
根据中央的指示,省委书记叶飞牵头,组织审查委员会,省委组织部长伍洪祥具体负责,下设专案办公室,抽调一批精干的有经验的干部,前后共46人,在伍洪祥亲自指导下,专案组组织人员采取周密的调查研究的方法, 一个个问题彻底弄清楚,最后作出无可辩驳的结论:“城工部不是特务组织,而是党的组织,原闽浙赣区党委对城工部案件的处理是完全错误的,城工部错案应予彻底平反昭雪”。经过两次向中央汇报,中央政治局讨论决定平反昭雪,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关于干部待遇问题,作这样的处理:“城工部是党的组织,因而参加城工部工作,应视为革命历史。如系以从事城工部工作为主要职业者,则应作为革命工作时间,一并计为该干部的工龄”;“过去因城工部问题而对其采取怀疑,政治上未予信任、合理使用的干部,应取消怀疑”;“在审查清楚确无其他政治历史问题之后,应根据才德标准,大胆提拔使用,在待遇、级别等方面不合理者,应给予 适当调整”;“如因城工部问题而遭清洗、开除的干部,经过调查证明,确无其他问题者,视其被清洗、开除后之表现,可考虑分别给予恢复工作或重新吸收参加工作”;“被错杀者的直系亲属,应享有烈士家属的待遇,如其中生活确实困难者,应给予以适当抚恤”。 至1957年4月,共恢复了1276人城工部党员的党籍。
是金子总要发光,城工部为党为人民所做的一切,党和人民是不会忘记的。那些冤屈的灵魂,当可以含笑九泉。
重庆解放的晚点,关在歌乐山的基本都遇难了。遗憾啊~gmd杀俘,实在太没人性
对出现疑似叛徒时而发生过激反应是很可能的,他们的心理状态都不能用现在的标准去衡量。我估计如果做心理测试的话,可能按现在的标准至少是心理不正常,有多疑症。往坏了说心理变态也是有可能的。
说句无关的话,这两天看《潜伏》,编剧太可爱了,让我党派了那么个八婆去搞地下工作。把国民党搞得又傻又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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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自己是冤枉的,而且马上就要被自己人冤杀了,还能表现出如此的气节,即使是春秋时代的“士”,也很难做到吧。这还仅仅是福建一省的“城工部”,全国范围内,这样的共产党员该有千千万万了。老蒋要是有一半这样的人,也不至于输得这么惨。
现在党内的那些贪腐的罪犯,判刑以后,如果送到南京雨花台,重庆歌乐山,面对本党早年的先烈,面壁思过,或许能改造得快一些。
先花后说话。
楼主的文章很棒,只提一个小小的问题
上面引用部分中的金额的币种是否统一?前面的8000多万元、1000多万元的币种是什么,法币吗?后面的2万元的币种是什么,是美元?或者“2万元”是笔误吧?
虽然城工部事件得到了平反,但是在后来的大大小小的政治运动,当时侥幸生存的很多同志及其亲属仍然受到程度不同的冲击。尤其在文革中,许多“内奸”、“叛徒”的帽子又重新扣回到这些同志的头上。
在为城工部平反的同时,原闽浙赣区党委书记曾镜冰却被视为“内奸嫌疑”,被撤销中共中央候补委员、福建省委副书记和省政协主席等职务。1957年起,先后到天津芦台农场、辽宁省盘锦农垦局、中国农业科学院辽宁分院工作。文化大革命中又遭受迫害。1967年5月27日于北京逝世。曾镜冰领导下的许多人从56年以后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压。
1981年,福建省委多次讨论,一致认为如果福建地下党的冤假错案再不认真对待并加快解决,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就难以调动,改革开放也难以进行。恰在此时,福建的一位党员干部上书胡耀邦,反映了福建地下党遗留的这些问题,表示十分忧急。胡耀邦立即在这封长信上批示:“地下党问题要很好抓一下,公公正正地解决,就先从福建抓起。” 从此,福建地下党问题的解决,开始有了新起色。
在摸清了地下党主要问题的来龙去脉以后,根据胡耀邦“公公正正地解决”这一问题的精神,福建省委认为:地下党问题是一个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正确处理这一问题,必须要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依据,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从当时当地的实际出发,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看待过去的历史问题。一方面,要从地下党远离中央,在敌强我弱、条件十分艰难困苦的情况下长期坚持斗争的实际出发,历史地、全面地、实事求是地看待地下党斗争中出现的某些缺点、错误和挫折;另一方面,也要从解放后长期受“左”倾错误影响这个实际出发,历史地、全面地、实事求是地看待过去在处理地下党问题上的失误,因此解决地下党问题,要考虑当时的历史条件,宜粗不宜细,不要追究个人责任,做到既分清是非、解决问题,又有利于安定团结。
在1983年5月中旬,福建省委向党中央呈送了《关于为曾镜冰同志平反的请示报告》。《报告》说:经过多年审查证明,曾镜冰同志政治上没有问题,应排除“ 内奸嫌疑”。曾镜冰同志任福建省委、闽浙赣区党委书记期间,工作是有成绩的,对党是有重要贡献的,对他的“长期执行着违反中央路线的机会主义路线”的认 定,应予撤销。1948年年初,闽浙赣区党委怀疑其所属城工部组织被内奸特务所控制,错杀了一批骨干,解散了这个组织,使党的事业遭受了损失,错误是严重 的。1965年经中央批准,为这个城工部平反,是正确的,遗留问题应继续抓紧解决。经过长期严格的审查和考察,造成这一错误的原因,主要是“左”的思想造成的重大失误。基于上述结论,我们认为应为曾镜冰同志的“内奸嫌疑”平反,恢复名誉。这一专案应予撤销。凡属受此案株连的原闽浙赣区党委的其他领导人和干 部群众,也应同时平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至此,福建地下党的问题才得到了基本的解决。
我想提到一点,在城工部烈士中,有不少是毕业于英华中学的,就是我的母校师大附中的前身。在当时,附中聚集了一批优秀的青年学生。他们的理想和追求,体现了当时青年学生的精神风貌。
承蒙橡树村和宁子两位版主的抬爱,将这篇文章推荐为精品。实际上这是个急就章,基本上是资料的堆砌,所以感到很惭愧。只能说这是对烈士的评价,他们是我们民族的脊梁和精英。
我想,在战场上冲锋陷阵英勇献身的是烈士;在重庆渣滓洞、南京雨花台慷慨就义的是烈士;这些蒙冤罹难的城工部干部也是烈士,共和国的旗帜上也同样有他们血染的风采。
因为他们完全是不一样的人。前者入党是为了理想,后者则是为了升官发财。这些贪官是不会感到羞愧的。
说到这里,有人大概就会把这个问题归咎于改革开放了。实际上在TG成为执政党的那一天起,入党动机不纯就会成为一个倾向了。以前是为权,现在是为钱。就拿部队来说,两三年的服役时间,拿到党票是提干的第一前提,当兵的只好尽力表现了。
粟裕、叶飞、刘英全都参与,一锅烂粥呀。
后面的2万元应该是笔误,这是原资料里的,我只好给它打上个问号了,待以后找到确切的旁证才能确定。
对那些被自己人杀了的烈士,他到是一身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