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如果这个报道是真实的话, -- 高尔夫
问题远远要比CPU本身严重。
http://news.wenxuecity.com/messages/200811/news-gb2312-736707.html
如果警察真的这么做了, 然后又用“胡说八道”掩盖过去的话, 任何中国人都可以很容易地被送进监狱了。
看这里,有说CPU是被黄静掉包了的。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1874808
不过无论如何我还是认为敲诈的嫌疑很大。
证据出示给警方?请问此案警方和黄X是什么关系?黄X为什么要把证据交给警方?被告方的证据,怎么也轮不到警方搜集吧.
再说了,有什么证据在光盘上?为什么没有打印出的硬拷贝?既然是光盘,要多少有多少,怎么可能只有一张?
这里疑点无数......我个人倾向一开始就是要敲诈,后面都是编谎,圆谎.
就看这段,
再看这段,
1993年14岁入科大,当时科大是5年制,1998年毕业,98年8月入狱,不是大学一毕业就进局子了,哪有去清华读研究生又去什么地方上班的可能。中国的考试制度大家还不知道,背个处分都没法报名考试,何况是刑事犯罪记录。别说清华,哪个学校招生会要有前科的?
里面也就是1979年出生这句话可信。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这个案件,我个人也不太认为“理”在周、黄一边。
这么重要的证据资料,谁都不会仅仅只刻一份光盘,然后再把硬盘上的原始数据删掉吧?
这么多时间过去了,如果光盘里的资料真的是猛料,早就被放上网了。
呵呵。
打了九一八后无法挽救国内经济危机,就打卢沟桥;打了卢沟桥后还是无法收拾,再打珍珠港。事情越闹越大的唯一理由就是,前面的欠债无法偿还,反而越欠越多,不得不再去折腾铤而走险。
越来越好奇,看看这个案件怎么了结。
A掌握有对B不利的证据,对B说,你不拿出10万块钱来我就把这个散布出去搞臭你,B报警,A肯定是敲诈勒索罪。这种案子一搜一堆。所以我认为定性敲诈勒索肯定没有问题,不过黄静为何没被判,有点奇怪。
A掌握有B伤害过A的证据,对B说,你不拿出10万块钱来我就把这个散布出去搞臭你,B报警。
这样才对
多谢
也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A张口要五百万美元,说是用于成立维权基金会,不要说空口无凭谁能相信是为了成立基金会,B只有依法赔偿的义务,可没有多掏腰包去成立基金会的义务。真要成立基金会,自己去成立不就可以了,何必掏钱给别人去成立呢。
华硕没有义务提供成立基金会的资金。而且,我个人感觉也就是现在这么说罢了,当时怎么和华硕谈的未尝可知。
本来不过是个很普通的民事纠纷或者刑事案件。闹到这个地步,还真想看看怎么收场了。
您看现在的新闻,开始大打悲情牌,说在看守所里面如何如何受苦。我感觉,除非他们确实是真的啥也没干,否则闹到一定程度,华硕忍不下去,事情不好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