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上)文人与行·梁实秋和郁达夫 -- 陈郢客
《文艺新闻》一九三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之前讨论过了,其实正是国民党搞台湾“文革”时期,梁实秋的文章能写到这个份上已经可以了,毕竟他不是江南,也不是李敖……
同样一篇文章,有各种不同的理解,我看这篇文章只看出了梁对闻之死的郁闷,“这怪谁?”难道这句话的意思是怪闻一多自己么?我能看出来梁对当时国民党政府的不满老兄却看不出来,看来真的是立场问题吧……
我不懂的是,现在攻击梁实秋的主攻方向居然是生活作风问题,且不说他跟龚业雅到底有没有不清不楚,就是有,这跟梁的文学地位有关系么?当文学讨论变成了八卦讨论,我想就没什么可讨论的必要了……
还有感到的一点是我们的眼光不可不放大,但不可放的太大。
我那时看见日本兵不打了,就搬了回去,但忽然又紧张起来了。后来打听才知道是因为中国放鞭炮引起的。那天因为是月蚀,故大家放鞭炮来救她。在日本人意中以为在这样的时光,中国人一定全忙于救中国抑救上海,万想不到中国人却救的那样远,去救月亮去了。
……
—— 十一月二十二日在北平辅仁大学讲
〔2〕东北事变指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上海事变,指一九三二年一二八事变。
〔3〕一二八事变时,鲁迅寓所在上海北四川路,临近战区。
一中全会好忙碌, 忽而讨论谁卖国,
粤方委员叽哩咕, 要将责任归当局。
吴老头子老益壮, 放屁放屁来相嚷,
说道卖的另有人, 不近不远在场上。
有的叫道对对对, 有的吹了嗤嗤嗤,
嗤嗤一通不打紧, 对对恼了皇太子,
一声不响出“新京”, 会场旗色昏如死。
许多要人夹屁追, 恭迎圣驾请重回,
大家快要一同“赴国难”, 又拆台基何苦来?
香槟走气大菜冷, 莫使同志久相等 ,
老头自动不出席, 再没狐狸来作梗。
况且名利不双全, 那能推苦只尝甜?
卖就大家都卖不都不,否则一方面子太难堪。
现在我们再去痛快淋漓喝几巡,
酒酣耳热都开心, 什么事情就好说,
这才能慰在天灵。 理论和实际,全都括括叫,
点点小龙头,又上火车道。
只差大柱石, 似乎还在想火并,
展堂同志血压高, 精卫先生糖尿病,
国难一时赴不成, 虽然老吴已经受告警。
这样下去怎么好, 中华民国老是没头脑,
想受党治也不能, 小民恐怕要苦了。
但愿治病统一都容易, 只要将那“言词争执”扔在茅厕里,
放屁放屁放狗屁, 真真岂有之此理。
—— 讽1931年国民党一中全会
衲案:不知日本对华的心理战,可能达到这样好的效果?
梁评闻,不只是三个字“这怪谁”。
他这里的行文逻辑和他评论鲁迅如出一辙:
他认为鲁迅有怨气(一个人如果有怨气啊,给人感觉是什么?想想吧)。而且他的逻辑是,鲁迅的怨气,是因为“一生坎坷,到处碰壁”,即,是个人原因。活脱脱描绘出一个“点背怪社会”的负面人物形象。
同样,他在评论闻一多也是类似的招数:
即,他认为闻一多有怨气,而这个怨气也是个人原因,即脊背弯了,手指破了,家穷(前面春秋笔法暗示闻一多不能受穷),当然这里他的笔法很隐晦。
请问,他在台湾,有人逼他评论闻一多吗,有人逼他发表对为什么闻一多“千古文章未尽才”的看法了吗?有人逼他去指出闻一多的“怨气”了吗?
我跟老兄预设不同,所以我看不出来梁说闻有“怨气”是怪闻自己,我看不出来梁说闻“千古文章未尽才”是因为闻自己受不了穷,我更看不出来梁说“谁又不穷苦?”是说闻受不了穷……
最后说一句,我通读全文也看不出来梁对闻有什么讽刺的意思,我只看得出梁对闻的惋惜,对当时时事的不满。
1932年日军入侵上海,爆发了128凇沪抗战。值此国难,中国军民浴血抗日,上海文化各界都在声援抗日,宋庆龄亲自上街头鼓励中国将士,此时鲁迅在干什么?
鲁迅挟全家老小躲到外国租界日本人内山完造的书店里,整理着《三闲集》、《二心集》!
另,鲁迅1932年2月16日的一则日记:“夜全寓十人皆至同宝泰饮酒,颇醉。复往青莲阁饮茗,邀一妓略来坐,与以一元。”
请诸位不要忘记历史,1932年2月16日是什么历史背景?中国军民在做什么?(淞沪抗战:1932年1月28日~3月3日) 在此国难之际,非但不见鲁迅发表任何的抗日文字,平日骂国民政府的勇气都到哪里去了? 为何不敢骂日本人? 还好意思喝酒作乐。
《爱眉小札》年少读,只当是热辣情书;后来才懂得,这是中国半封建半殖民社会、以及名流圈子极好的见证。
“浪漫诗人”、“情圣”,这样的形象太简单平面化了——然而,这却是大多数人对于徐志摩的认知。“人间四月天”种种热闹,近年犹热,这解读也是奉献给少女或主妇的,大家艳羡惊叹一声,哇,好家世,好传奇!不过如此。家世是理解徐志摩及名流圈的关键,可惜少人用心下笔;另外,“钱”这个俗物,也是阅读“雅士”的关键,不可不察。否则只顾乍舌,终沦于雾里看花。
徐志摩,浙江海宁人士。家里是做生意的,做得还颇为不小。祖上经营徐裕丰酱园,到父亲这代,扩展实业,有钱庄、发电厂、电话公司、丝厂、布厂,服装公司,还投资修建过沪杭铁路。——实力“乡绅”,当之无愧。徐志摩、张幼仪婚姻是因张幼仪兄长张公权(1928年任中国银行总裁,有“金融钜子”的声名)任浙江都督府秘书时视察杭府中学,很欣赏一位学生的作文,又发现这是硖石商会会长徐申如的独子,便上门求亲。张家更是非凡的“官绅”人家,张幼仪二哥张君劢可是自创一党的民国政治家,(国家社会党,梁参议员亦要拜其所赐),四哥张公权,其余诸位兄弟亦多是实业老板,就连八弟张禹九,也是新月派创始人之一,兼新月书店老板,蒙他之助,梁实秋才能编辑“青光”副刊的(《槐园梦忆》曾提及)。仔细看的话,就知道徐志摩和梁、林的家世尚有差距。林祖父翰林,父亲林长民曾任民国司法总长;梁启超则乃国家级名士,亦曾任过司法总长,——这两位可都是政界以及民国史中的重要人物,梁林联姻顺理成章。林何止出于“明智”要嫁给梁,但凡没有百分百的反抗精神,都是要嫁给梁的。而徐之于林,够这个分量吗?不言而喻。当然,徐这样的家世,中产子弟梁实秋尚要仰望,“他的友朋大部分是一时俊彦,……他给梁任公先生做门生,与胡适之先生为腻友,为泰戈尔做通译,一个纨绔子能做得到么?”——这说的其实是家世名望。张幼仪能干(中国第一家女子银行副总裁,徐家的不少生意亦是她在打理)、理智、贤媳良母;而二世徐少爷,温良,浪漫,热情,单纯,不喜深沉。他非离婚另找的话,其实圈子里凌淑华家世相当(凌父与康有为同榜进士,不过难比梁启超林长民一时风云),父亲亦可满意,徐死后,徐父曾邀凌淑华撰写墓碑。不过徐志摩却爱上了社交名媛陆小曼。凌淑华1927年和陈源教授结婚,陈源的背景与梁实秋相似,时任燕京大学(女子大学,地址即今日北大)外文系主任,而凌淑华则曾是外文系的学生。
徐志摩的背景和今日杨惠妍相似,实业家第二代。1918年赴美,修的是“银行学”,亦可见父辈希望。1921年入英国剑桥大学当特别生,学习“政治经济学”,偏偏这位少爷喜欢文艺,一腔诗意。1922年回国,《志摩的诗》收入1922年-1924年间所写的诗,这是他的第一本诗集;1924年泰戈尔来华,他陪着热闹,——泰戈尔实是应梁启超等人之邀来华访问,这也是林徽因、徐志摩、梁思成等人相陪留照的真正原因。邀泰戈尔来华,亦非后人想象的文坛之事(看名流照片的,便易想当然耳),而实有思想之争、中国道路之争的背景。梁启超、张君劢此时主张东方思想,张实是“东方文化派”的代表。梁、张均是政界人士,这亦有传道让大家“戴这块表”之意。陈独秀1923年10月27日在《中国青年》发问《我们为什么欢迎泰戈尔》,指出“像泰戈尔那样根本的反对物质文明科学与之昏乱思想”,不值得如此宣介。陈独秀、瞿秋白、沈泽民、恽代英、雁冰(茅盾)对于中国走“东方精神文明”(即:物质文明也有漏洞,不好,让西方走好了)路线,颇为反对。中立派周作人亦在1924年5月14日《晨报》副刊发表《“大人危害”及其他》,委婉地说,“地主之谊的欢迎是应该的,如想借了他老先生的招牌来发售玄学便不正当,至于那些拥护科学的人群起反对,虽然其志可嘉,却也有点神经过敏了”。周教授囿于交往,只能把话说到这等地步;个中意味,亦堪省思。鲁迅在《花边文学·骂杀与捧杀》里追忆此事,“人近而事古的,我记起了泰戈尔。他到中国来了,开坛讲演,人给他摆出一张琴,烧上一炉香,左有林长民,右有徐志摩,各各头戴印度帽。徐诗人开始介绍了:‘ 唵!叽哩咕噜,白云清风,银磐——当!’说得他像活神仙一样,于是我们的地上的青年们失望,离开了。神仙和凡人怎能不离开呢?”中国若一心走“东方精神文明”路线,物质文明是你们西方的;俺们负责向世界提供东方精神文明,足矣——这已经不是“何不食肉糜”,更近乎逼人“辟谷”了。陈独秀曾致信胡适,邀他批“东方”路线,并特意提醒“此事颇与青年思想有关”;胡适不作回应。人年轻的时候恐怕都难免做过“斗士”,然而多数人皆有止步处,名利圈中,难免缚了手脚。战友不在,战壕中人自有悲凉,1924年6月1日,陈独秀写文,已将胡适和张君劢、徐志摩等主持者相提并论——这从心理学上非常容易理解。
鼎鼎有名的“新月社”和“新月书店”其实时间上并不同步。所谓1923年伊始的“新月社”,起初不过是“新年有年会,元宵有灯会,还有古琴会、书画会、读书会……有舒服的沙发躺,有可口的饭菜吃,有相当的书报看”。名流聚会聚餐,后来发展成俱乐部,参加者有梁启超、胡适、徐志摩、余上沅、丁西林、林徽因等人。1925年徐志摩接编《晨报副刊》——而《晨报》是研究系(梁启超林长民等人)的机关报,《晨报》亦是为泰戈尔访华鼓吹最为热烈的报纸。媒体也是有老板的。1924年6月,徐志摩在《晨报》上发表失恋诗歌《去吧》(林梁出国留学),鲁迅10月份戏仿,写了《我的失恋》,晨报代理总编辑刘勉己特意毙掉,副刊编辑孙伏园因此辞职。孙受累于此,周氏兄弟、林语堂遂帮他一起创办《语丝》。刘勉己之所以毙掉,非为徐志摩,实为梁林家的面子。(鲁迅:我和《语丝》的始终,这是文坛好资料,“始终”叙来,沧桑不已)
民国时代,几个同仁凑在一起,便可以办份刊物。然而大多数都不能靠销量存活。《语丝》恰好是能活下去的刊物,文中所提到的“李小峰”北大尚未毕业,便要负责《语丝》的发行印刷。“乳毛还未褪尽”,“自跑印刷局,自去校对,自叠报纸,还自己拿到大众聚集之处去兜售,这真是青年对于老人,学生对于先生的教训,令人觉得自己只用一点思索,写几句文章,未免过于安逸,还须竭力学好了”。主要是学生市场,“几个学校,尤其是北京大学,尤其是第一院(文科)。理科次之。在法科,则不大有人顾问。倘若说,北京大学的法,政,经济科出身诸君中,绝少有《语丝》的影响,恐怕是不会很错的。”——倘若卖得不好,同仁们必须凑钱支持。鲁迅只付过10元,——这份刊物便收支相抵,后来还有了盈余。李小峰遂成为北新书局的老板,鲁迅的书亦多在这家书局出版。理想青年尘世里打滚多会被世界修正,李小峰逐渐成为书商李老板,借鲁迅的书发了财,拖欠鲁迅版税,且印数不实(出版界人士必知此道,以印数向作者付版税,事实上多印谋利),鲁迅和李老板打了一场官司,得到积欠版税1万8千元(拖欠数大约有两三万),——从此鲁迅的书虽在此局,但仅是在商言商的关系了。长辈们且不提,同伴们渐渐离去,青年们也渐渐蜕变,“两间余一卒,荷戟独彷徨”,不曾止步。“走人生的长途,最易遭到的有两大难关,其一是‘歧路’,倘是墨翟先生,相信是恸哭而返的,但我不哭也不返,先在歧路头坐下,歇一会,或者睡一觉,于是选择一条是乎可走的路再走,……其二便是‘穷途’了,听说阮籍先生也大哭而回,我却也像在歧路的办法一样,还是跨过去,姑且在刺丛里走走。”他果然也这么做了。
民国有些文章,乐于强调鲁迅势力强大,——其实鲁迅,牛人自活,且能活人而已。谁都可以向他开炮,哪里有什么深厚背景?出版他书的,亦不过是个学生。鲁迅“《语丝》始终”一文中提到:因《语丝》是同仁刊物,“对于广告的选择是极严”;李小峰出于盈利目的,“办《北新半月刊》”,以方便登载广告。直到移至上海,方完全放开。他能拿到的不过是“袜厂”甚至“立愈遗精药品”的广告。这固然有伤脸面,然而绝非有背景之人,颇可一见。而“‘正人君子’们所办的《现代评论》上”,却“有金城银行的长期广告”,谁更有背景,亦一目了然。徐志摩、胡适这个圈子不乏银行实业家的身影。我们不妨再比较一下“新月书店”的背景。
1927年2月起,随北伐军前进,上海及海宁一带工农亦被发动起来,徐志摩家亦受影响。1927年4月1日,他发给英国朋友的书信中说,“中国全国正在迅速陷入一个可怕的噩梦中,其中所有的只是理性的死灭和兽性的猖狂。”“今天是什么人掌权呢?无知工人,职业恶棍,加上大部分二十岁以下的少男少女。”直到4.12事变后,他的心情方稳定下来。胡适1927年5月回国,6月29日、30日、7月1日在《申报》上连续刊登《新月书店开张启事》称:“定于七月一日正式开张。”署名者:“创办人胡适、徐志摩、宋春舫、徐新六、张歆海、吴德生、张禹九、余上沅同启”。 郁达夫1927年6月28日日记记到:“午后有暇, 当去访适之及他们的新月书店。新月书店,开在法界,是适之、志摩等所创设。他们有钱并且有人,大约总能够在出版界上占一个势力。”此时他和胡适亦算朋友,这是客观话。
梁实秋并不在其内,自诩“书店的总编辑”一语,亦太言过其实。“志摩奔走最力,邀集股本不过两千元左右,大股一百元,小股五十元(现任台湾银行董事长张滋闿先生是一百元的大股东之一)。”(《忆志摩》)《〈新月〉前后》中说:“筹备时期,大概是胡适之先生的意思,聚资集股要有限制,大股百元,小股五十元,表示民主经营的精神,一共筹到了两千元。我是小股东,只出了五十元。”胡适是百元股,还拉来江冬秀(妻)、胡思杜(子),张慰慈,亦均是百元股。4个工商界人士亦是百元股。戏剧家余上沅是第一任编辑兼经理。
余和徐志摩、胡适的关系更为密切。1928年9月7日,“启者上沅现已辞去新月书店经理及编辑主任”,谢家崧《新月社始末我见》等文可见,潘孟翘接余上沅任经理至1930年,其后张禹九(即张幼仪八弟)任职在1930至1931年间,最后接任的是(盛宣怀的外孙,亦是盛之孙婿)邵洵美。徐志摩1931年5月17日致郭子雄信中说:“新月书店颇见竭蹶,邵洵美加入,更图再起。”——这是再寻注资及新生力量。据章克标回忆,“志摩说服洵美协助一同办好新月书店,要洵美在经济上想办法,洵美情面难却,答允就新月书店经理之职。洵美可说是为了志摩的缘故而加入新月书店的。”当然,邵亦有雄心壮志,不久便在北平开设了“新月书店北平分店”。自他入手,版权页上就多了两行字:“发行人邵浩文”(即他的名字)“印刷所时代铅印部”(他办的印刷所),重版书亦不例外。邵洵美具体又找了海派作家林徽音(男)负责编辑,林小姐(女)因此改名为林徽因,以示区别。最后,由胡适出面“与商务印书馆王云五先生商洽,由商务出一笔钱(大约是七八千元)给新月书店,有这一笔款弥补亏空新月才关得上门,新月所出的书籍一律转移到商务继续出版,所有存书一律送给商务,新月宣布解散。”
有人以为梁实秋混淆了“新月书店”和“新月月刊”,然而,1928年3月(创刊号)——1929年3月这一年的编辑者为:徐志摩、闻一多、饶孟侃;1929年4月至1929年7月的编辑者为:梁实秋、潘光旦、叶公超、饶孟侃、徐志摩;1929年9月至1930年3月的编辑者为:梁实秋;1930年4月的第三卷第二期至第四卷第一期的编辑者为:罗隆基,(从第三卷第四期起不印出版日期,说明已不能按时出版);1932年9月至10月这两期的编辑者为:叶公超;1932年11月至1933年6月的第四卷第七期(终刊)的编辑者为叶公超、胡适、梁实秋、余上沅、潘光旦、罗隆基、邵洵美。可见是轮流坐庄。
《新月月刊》同仁中,胡适、梁实秋、罗隆基于政治颇有抱负;胡适写了《人权与约法》,罗隆基写了《专家政治》、《论人权》等文,梁实秋也写了《孙中山先生的论自由》。而徐志摩、闻一多、饶孟侃等人的宗旨却是办一本文学为主的刊物,于是一些老成员就不再写稿了。直到叶公超接手,方才复归初旨,不过气氛亦难维持了。梁、闻道路颇可玩味。闻本对政治并无兴趣,最终拍案而起;梁本热心红尘,有参政之志,愈老而愈沉默。
梁实秋和张家人缘分非浅。张禹九和他均是“新月”同仁,张禹九助他编辑“青光”副刊;1938年亦是经民社党主席张君劢推荐,他被膺选为国民党参政会的参议员(用的是民社党名额)。1938年在重庆召开第2次会议,爱国华侨陈嘉庚发电报提议“言和者以卖国贼论罪”:此时是否退无可退,当以截然姿态示以“明志”呢?梁实秋和多数人意见不一致,果然异常“理性”:言和不等于出卖国家利益,为什么要以卖国贼论罪。并和共产党参议员发生激辩,给土共留下了“拥汪主和”的印象。1940年,梁实秋等参政会成员本欲延安一行,结果最终接到毛泽东致参政会电,电文如下:
“国民参政会华北慰劳视察团前来访问延安,甚表欢迎,惟该团有青年党之余家菊及拥汪主和在参政会与共产党参政员发生激烈冲突之梁实秋,本处不表欢迎。如果必欲前来,当飨以本地特产之高粱酒与小米饭。”以土共此时实力地位,只会尽可能团结中间人士,反共立场的左舜生亦不计较,梁实秋“逆天”理性,屡肇误解,亦令人无语。
张君劢1933年与张东荪等人组织国家社会党(国社党),抗战后,国社党与民主党合并为中国民主社会党(民社党),被举为主席。反共产主义,亦遭国民党猜忌,后来只能去美国。李敖所述,梁实秋家在台湾亦曾被搜查过一次,据李敖判断,目的之一便在“查他跟民社党、跟罗隆基等的关系”,其二在于警示“请识相”。毛泽东1942年《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倒帮了他忙(“在文艺是为资产阶级的,这是资产阶级的文艺。像鲁迅所批评的梁实秋一类人,他们虽然在口头上提出什么文艺是超阶级的,但是他们在实际上是主张资产阶级的文艺,反对无产阶级的文艺的。”),应了那句——敌人反对的便是我们的人,于是过关。“梁实秋在一九二九年与胡适、罗隆基合著《人权论集》(上海新月书店版),靠着胡适,也对国民党有太岁头上动土的文章;后来又以民社党党员身份,靠着张君励,也对国民党不无失敬之处。如今沦落台湾,自然不敢造次。”(李敖与梁实秋)毛乎?皮乎?
(接下来继续串徐志摩的圈子,土鳖抗铁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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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不能骂。
我单单回您1.28的事情。
1.28时,独子周海婴3岁,他平民逃难来着——他一家和三弟一家并一共十口人居于一间。
某天,这10口人出去吃了顿饭——包括许广平,周建人夫妻——所谓“一妓”,亦是上海当时饭店业“艺伎”人员,——换到今天怎么讲,就像出没许多饭馆谈吉他卖唱的人——人家不容易,10口人给了一元钱。
——您就觉得大逆不道了?鲁迅活着还看过电影,——某些人觉得,做斗士的哪里能看场电影?这是不把人当作活人的。
鲁迅为1.28基层将士的英勇,为高层的无能写了多少文章,——所要冒的风险,您当然是看不见的。
鲁迅被人研究了70多年,有张小纸片大家都不肯放过,——凡研究者,谁会半懂不懂,却轻易乱下结论。——70多年了,众目睽睽,还都是专业挑剔人士,“靠谱”这两个字有多不容易?!
梁实秋《槐园梦忆》里胡适等人,可是“吃花酒”的。
——这才是实打实的花酒。夫人,绝不会陪的。更不用说两家十口人——从逻辑上想想,好不?
鲁迅是什么人?他旧式妻子喜欢他,奉母命成亲,然而不曾同房,同时决心供养一世。此人睡觉放把剑在旁,以磨砺自己。同时打算这一世如此了——抄碑能抄十年,他耐得住。唯有冷静,如此忍耐力,才有热情愤笔。每项爱好都能做成事业。——够专注。别人喝咖啡,他在用功,他不牛谁牛?若不是许广平许害馬热情坚决,——他也就清苦一辈子了。既然终于心动,他遂有所负责,不愧男儿,——许广平亦不要名分,鲁迅死后还要供养朱安的。
无欲则刚。鲁迅、闻一多之所以是鲁,闻;他们的定力和认真,绝不是一般人能比的。道路,从细节处均可看出端倪的。
于是在鲁迅的拥趸看来,那大抵是不必写的了。
只是不知上疆场杀敌的战士,是否要冒极大的、我看不出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