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对陈中事件的一点看法 -- 听枫
我认为是不应该改判的。原因不是舍不得这一块金牌,金牌咱总数肯定第一了,有这一块没这一块犯不着这样争。而况说句不好听的,这不过是个四分之一决赛,赢了又不代表能赢金牌。改判的原因号称是为了公平,那么这个问题就在于,我们究竟讲什么样的公平?
当然,从情理上来看,英国选手可能是真踢中了陈中的头部,那么裁判应该判该英国选手得分,最后如果她赢了,那咱们无话可说。可是问题裁判没判。好了,这里有两个情况要考虑。
第一种情况,如果理论上剩下的时间不够了,我们要考虑的是规则是如何规定的。因为裁判失误在所难免,这也是为什么有申诉这样的机制存在的原因,那么我们想知道这个机制究竟是什么样的?选手申诉需要在多长时间内作出?仲裁需要在多久之内回应?如果不服申诉应该如何?我找了半天没有看到比较权威的看法,但是看到一则新闻里面是这样说的:
记者就此提出疑问,梁振锡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我们这样做是真正保障了选手公平竞赛的权利。”他还表示,世跆联还将就当值裁判判决一事进行进一步调查。
如果假定事实果然是这样的话,这是赤裸裸对程序正义的蔑视,虽然其理由冠冕堂皇。我个人极为讨厌这样的冠冕堂皇,为什么呢?倘或为了自己的利益扭曲程序,那多少还算有点理由,咱得了里子不要面子就算了,这也一向是强者的逻辑,因为毕竟没人能审判胜利者。而况这事咱根本占着理?第二,不管理由多么冠冕堂皇,其最终的效果依然是扭曲程序正义。你今天有这样的理由不尊重规则,明天自然有那样的理由不尊重规则,规则得不到尊重的情况下,谁能够确保你每次都是出于好的理由违反规则?在中国社会,我们现在强调要法治不要人治,可是如果我们要建立法治的精神,为一个好的理由和一个坏的理由扭出程序正义都是一样不可取的。如果规则出了问题,应该先改规则,在规则没有修改之前,扭曲规则是对公平和正义的伤害。第三,这个不多说,因为有点联想,咱中国人总说以德报怨是个美德,在各种各样的事情上这样做得也不少。孔子听了这话估计要气得从棺材里爬出来,为啥?断章取义啊!俺明明说的是: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另外一种情况,也就是如果比赛还有时间,那么明显选手的策略为因为裁判的判罚而变化,你如何知道陈冲在剩下的几秒钟内不会发动攻击扳回比分?只要理论上存在可能,直接改判陈中出局在这里不光违背了程序上的正义,而且也违背了事实上的公平原则。
所以,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陈中的四分之一决赛的结果不应当被改判(我们还没有具体深入到改判规则中去,因为改判结果是陈中即将步入下一场比赛的场地时才宣布的,我个人认为应该已经过了申诉期)。所以我无法理解我们的官员嘴里所讲的公平在哪里。当然,我理解这样的心态,一种天朝上国与宁与洋人不予家奴的混合心态,说白了就是死要面子,这种心态对于我们熟悉中国历史的很多人来说都不陌生,可是结果大家都是知道,不光丢了里子,面子也一样保不住!
陈中没有机会了。
我只想看看4年之后英国人在同样情况下会有什么表现,如果和我们一样,那很好,体育精神第一,世界大同,如果耍赖,那也很好,看看某些人所叫喊的体育精神在鬼子面前值几个钱。
事情咱做了,他们要是到时候不跟那是他们的事。希望四年的时间不会长到让人忘记这些东西。
就比赛看,陈中是不是输了?陈中是两届奥运会金牌得主,她或许都未必愿意靠裁判的误判进1/4决赛呢。
我想如果这是金牌决战,中国队可能会咬紧不松口,但以陈中的状态,或许认为去闹希望不大,而且下一轮也没什么胜机。中国跆协在国际上应该没什么分量,和乒协、羽协的地位大大不同,也许也是一个原因。
另外,这次比赛反复强调和谐,没准有其他压力让他们不要闹事,也许他们也很委屈,这是我的猜测。。。
你想挖出关于内幕的八卦自然由得你,不过你挖的再多,牵涉的面再广,都改变不了一个人辛苦的4年就这么一个结果。
而且你这标题和陈中完全搭不上关系,她让裁判改结果了?她去武力攻击裁判了? 我只看到她哭着走完这最后一次奥运。
这事,起因是她没比好,如果当场判负,大家都不说了。结果是裁判给的,那么裁判委员会还来一个征求中国意见,这明显就是违规的,你自己都做不了主,我要你做裁判干什么?再之后,中国跆协给出的反应如果不说荒谬,也是完全没经过认真思考。他就回一句,我们尊重录像,不过请考虑一下竞赛规则,难道能死么?什么事情都自己去扛,他有什么必要给人去承担责任?如果裁判委员会依然要说了依照录像,那改变规则责任在他,我个人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可这么来问明显就是逼着中国二选一的吃亏,难道还要硬吞下去不成?
在我看来,中国人不会怕输,也不会害怕承担责任,但是不属于自己的问题,绝对不是一个体育精神就能承担下来的。世跆协乱来不是这一次,看看美国人吃亏了是怎么说的,再看看我们。 说到底,我认为中国跆拳道协的人,没有尽到保护自己队员的责任。同样那个英国运动员,比起他们的队的人,差远了。
满脑子全是阴谋论啊
就是没一点站得住脚的根据。
也不在于她的状态好坏,搏击项目上台以后什么意外都是有可能发生的。更不要说仅仅怀疑队员的状态不好就牺牲她的比赛机会本来就是违背体育精神的。
规则中禁止改判本来是为了尽可能保护选手的利益,搏击项目中的计分直接影响到队员战术的选择。现在争论的焦点已经不在陈中身上,而是如何维护规则的问题。从这个孤立的事例上看似乎是给英国人主持了正义,但是开了这个先例,以后就有可能损害更多人的利益。这才是对公平的最大破坏。
有金牌不要啊?一枚金牌对运动员可能是100万,对协会的头来说就是升官的本钱,能争的话他们能不去争?现在又不是70年代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了
说到证据,谁有证据?争有争的道理,不争也肯定有不争的道理。讨论就讨论好了,我烦的是什么都往中国人外国人、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东方西方之类的高度上拔
如果说“就比赛看”,那么依规则下劈要由上而下直接命中才有效,就我看到的,是鬼子下劈落空,之后靠惯性,水平的“推”了陈中的头部。当值四位裁判认定这个攻击无效,英国MM赛后抗议, 依旧被裁判驳回。
不知老兄看到的是什么?或者,你知道这个规则么?
退一万步说,就算区区在下,甚至包括裁判,对规则的理解,都没有老兄透彻。那么跆拳道还有一条规则:裁判决定即时生效,赛后的“改判”是无效的。 老兄知道这一点么?
干脆我退到底好了, 跆拳道的规则大有问题, “临时”变成可以改判,那么能“改判”的,也最多不过当时的比分而已,后面的比赛又该怎么算?
这个是WTF的链接,你可以看看。
[URL=http://www.wtf.org/site/cms_file/images/default/0_99/20/wtf_competition_rules_english.pdf][/URL]
多说几句吧,老兄认定陈中实力不如对手,而且下一轮也没什么胜机,所以才没有“继续闹下去”. 你这么说有没有依据姑且不论,我只想问你,照你这么说,是不是乒乓球可以谢绝非洲美洲参赛?铁人三项,是不是裁判可以直接把中国选手撵回家
中国在本届奥运会中唯一比较Shady的地方,无非是,cough,cough,小妹妹问题。
陈中那个改判我也觉得明显是在充滥好人而已,洋大人绝不会领情的。
我知道的事实是
1)陈中被改判输了
2)中国队接受改判了
其它的,我是想当然的,但其他河友的帖子我看也是想当然吧
我不懂跆拳道,您的意思是陈中不仅当场没输,而且事实上也没输?
当时我也以为是误判。看别人争得糊里糊涂,就自己找了些东西看看。就我看到的和我理解的,陈中赢了。不过既然我是外行,如果那个真的是误判,我也没话好说。关键是,“误判”发生的时候, 比赛并没有结束!!!事实上,这个判决一出,陈中就没有再进攻,英国MM也基本放弃了比赛。然后裁判宣布陈获胜。
我不能接受的并不是误判或者输赢,以我这个外行的眼光, 陈中和对手其实是势均力敌。我无法接受的是,规则可以被这么粗暴的任意践踏,我实在是被赛后媒体和陈中团队所自我陶醉的“风度”,“奥运精神”给气着了。在团队宣布接受裁决之后,陈中确实表态“尊重裁判”,不过, 她仍然坚持自己应该赢得比赛。赛后, 这位两届奥运冠军立即宣布退役,其中的悲愤,未必只针对裁判吧。
语气很不好, 请老兄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