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半原创】无赖逻辑-----张宏良与瓦罐 -- laska
养活自己只能靠自己,你需要给出证明吗?
张教授的话,太过简短幽默。怎能服人?是在煽动民工暴动吗?
我的问题很简单,基本属于扫盲。
1: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国有大型银行上市筹资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利弊两端请告之。
2:建设银行上市的流通股占其总资产的多少比例?美国人收了多少?美国人占的股份是不是到了可以控制建设银行的程度?
3:我这个经济盲所知道的最基本知识是,银行如果需要集资,通常的手法是提高存款利息来吸引大量资金,再利用这些资金去放贷。贷款利率和存款利率的差就是银行的赢利。当然这也许只是很多种赢利手段的一种。
那么,建设银行在做出吸引美国银行收进自身流通股集资的同时,有没有做过类似的赢利评估,操作到现在的实际情况又是如何?比如(仅仅举例),建设银行可以利用美国银行这笔巨款投资额去到法国投资房地产。美国人,中国人买的都是风险。比的就是谁眼更准,谁的手更快而已。
4:这样的做法,在整个国际上是否是独例?还是,国与国之间的游戏本来就是这么玩的?当然我是无知的,所以要问。
你们的观点在实践中已经实践过了,我提出的观点如何在实践中证明?你可以代表国家给我这个机会吗?
所谓纸上谈兵,有用吗?我又如何给出基础数据?
之所以需要你给出论证,不但是因为这个辩论的核心观点是你们提出的,而且更是因为你们的论调已经得到了实践?难道不是吗?
张教授的话,太过简短幽默。怎能服人?是在煽动民工暴动吗?
我的问题很简单,基本属于扫盲。
1: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国有大型银行上市筹资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利弊两端请告之。
2:建设银行上市的流通股占其总资产的多少比例?美国人收了多少?美国人占的股份是不是到了可以控制建设银行的程度?
3:我这个经济盲所知道的最基本知识是,银行如果需要集资,通常的手法是提高存款利息来吸引大量资金,再利用这些资金去放贷。贷款利率和存款利率的差就是银行的赢利。当然这也许只是很多种赢利手段的一种。
那么,建设银行在做出吸引美国银行收进自身流通股集资的同时,有没有做过类似的赢利评估,操作到现在的实际情况又是如何?比如(仅仅举例),建设银行可以利用美国银行这笔巨款投资额去到法国投资房地产。美国人,中国人买的都是风险。比的就是谁眼更准,谁的手更快而已。
4:这样的做法,在整个国际上是否是独例?还是,国与国之间的金融游戏本来就是这么玩的?当然我是无知的,所以要问。
在辩论中的两条原则:
第一:谁提出,谁举证(证明)。
第二:主张“有其事”一方负有较大的举证(证明)责任。
现在,银行一方已经以实际行动证明了当初的决定至少可以带来正面的收益。
那么,作为反对(或者说质疑)一方,那么要想获得胜利,您就只能为你的反对或者质疑提供有效证据和证明了。
这点游戏规则都不懂,也好意思到处要证明?
哈哈
因为辩论还有一句经典的话:事实胜于雄辩。
所以,既然您没有事实,那么您就只能寄希望于您的滔滔雄辩还有严谨严格的证明了。
当年朱头基想化妆下上市骗个钱,没想到人家都比他精,不带他玩,没办法最后只好玩猪肉注水的把戏,添了几百亿进去想搏一把。没想到人家比他更精,带他玩一下,附加一堆条件。没想到这几年中国经济表现好,挣了不少,现在要兑现了,就这么回事。
像四大银行这种东西,怎么会倒呢,用脚趾头想都想的清。不是贱卖是什么。
而是论证的过程,让论证过程中的理性来说服我们这些人。
我想我刚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你们需要给出大家这个论证,因为你们的观点已经得到了实践检验,你们应该拿出基础数据来证明你们的做法是正确的。
要求反对派拿出数据是毫无道理的,因为在作这个社会实验的是你们,而不是我们!
建设银行的资产已经出售了!这是论证的基础事实!
一个连自己的观点,既不敢承认,也不敢明确表述出来的人,还能对他指望什么呢?
仅仅是我们出售了银行资产,这个事实并不是说出售了银行资产导致了今天的繁荣!希望你明白这一点。
我不得不重复举那个不文雅的例子,时间的先后并不必然构成因果关系,不能因为满清政府割地赔款在前,中国的繁荣在后,就以事实胜于雄辩来说明“满清割地赔款导致中国的繁荣”这个荒谬的事情
无论是哪门科学,尊重客观事实结果是一条基本的原则。
如果理论和事实结果不符,那么只能是修改理论,而不可能是修改事实结果。
银行上市融资行不行?
美国人中国人一起合伙做买卖。美国拿低风险低回报,中国拿美国人的钱搞高风险高回报。
另外,我几个问题也提在上面了,希望能告之。
还是请你给出这样的证明吧。
至于:
那是因为有很多人在我们之前,就已经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给出了证明,所以我们现在可以理所当然的认为是荒谬的事情。
我需要的是你们得出结论前,拿出论证的过程,作为已经开展过的社会实验的赞成者和鼓吹者,你们有这个义务和责任,向大家说清楚为什么反对者的想法是错误的!
那是我的观点吗?
这个辩论中主帖(核心论题)是我提出的吗?
在当今的社会实践中,你支持的东西难道没经过社会实践吗?你作为鼓吹和赞成者,难道不应该拿出你们社会实践的数据来证明你们的观点吗?
任何人对你们都有权利质疑,证明的义务在你们而不是反对者,很简单,你们的理论已经实践过了。否则,请你给反对者一次实践的机会!那么,我们在实践后,一定不会用事实胜于雄辩这样的傻话来打发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