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你认为哪一种才是许霆当时的“行为”? -- 起于青萍之末
共:💬18
- 投票信息
单选,参与 22 / 1
07/0015/1
虽然这么说有些冒犯,但我心里确实有些如此感觉,先恕我得罪了。。。真正辩论起来,能最终达到说服对方的结果,需要很巧合的机缘,比如双方都理智且谦虚等等。而你呢,我感觉是主观到把自己的主观都当作客观的地步了。。。
“利用银行设备的故障,在银行不曾觉察的情况下,拿走了属于银行的钱”:不必然是“利用”、不必然是“故障”、不必然是“不曾察觉”、不必然是“属于银行的钱”。。。上述措辞全都是有主观推断的成分。加上了这些不必然是客观事实的主观因素,确实就比较容易得出有罪的推论,这是为了结果而说辞。
印象里以前我有回帖你也是看到过了的,不过也许我记错。后面不多说了,希望你也能多想想和反思一下。
复 我实在懒得跟你辩
复 我实在懒得跟你辩
不要存“冒犯”之心,既然观点不同,再怎么客气也都是“冒犯”了。只要就事论事就好了。
进入正题:
而你呢,我感觉是主观到把自己的主观都当作客观的地步了。。。
请恕我直言,这句话我实在无福消受。我所有的观点都是建立在对目前可了解到的案情的客观分析上的。
“利用银行设备的故障,在银行不曾觉察的情况下,拿走了属于银行的钱”:不必然是“利用”、不必然是“故障”、不必然是“不曾察觉”、不必然是“属于银行的钱”。。。
这段话,如果在没有经过侦察,没有做过分析的时候,或许成立,但是,到目前为止,“利用银行设备的故障,在银行不曾觉察的情况下,拿走了属于银行的钱”却是经过调查,得到了涉案人的供述与证据的支持的--这正是对许霆盗窃银行钱款行为的完整表述,而不是似是而非,语焉不详的“在ATM机上用自己的卡按操作规程取钱”。
请再恕我直言,恐怕恰恰是您,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到了“把客观当作主观”的地步。
“为了结果而说辞”的,恐怕是您而不是我。希望你也能多想想和反思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