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时事】这里面是不是有名堂 -- 老顽童
买了套房,定金交了,预付款也交了,房地产商来电话催去住房基金贷款认定。
住房基金管理处说:规定要先将贷款之外的其余房款向房地产公司交齐了,凭发票方可贷款。
住房基金管理处为房地产公司服务?替开发商催款。这里面是不是有猫腻,公器为房地产公司所用?
还有,房款交齐的最后期限是何时?是否楼房封顶后短期内一定要交齐?
望河友们给俺解惑。
在此先谢了!
夫妻双方的单位证明起什么作用?预付款十几万是不是信用?
关键是房子得过一年多才能交钥匙,而房款此时就得给开发商交齐了,买其它物品你愿提前交齐制造费用吗?房地产商的日子太好过了
按闽南话说:钱全给了房产商,到时出问题,他们抓着刀柄,而我们抓着刀刃,谁有利?
如果单位能给你担保,也得有抵押物,光凭单位两字是没有信用的,谁能保证出现问题时你这个单位还在不在?
关键在这个发票上,发票是税务凭证,给你开了发票就证明地产商确实收到了钱,地产商不会凭空给你开个发票而自己去出这个税钱,而你有发票才能证明你确实是打算出钱买房。
现在有些地产商为了获得流动资金,让自己的员工假冒买房而去贷房贷,这种情况银行不鉴别发票的真假给予贷款才是有猫腻。
而且你这个买房好象也有问题:现在规定楼房封顶前开发商不得卖房。
老兄看来对这方面很内行,能否帮我解上面这个惑
在网上查了一下,各地、各银行的规定好象不一样,也没找到中央对这方面有详细的规定。
关于交齐房款,好象是在合同中约定,有的格式合同中可以约定先交大部分,留下少部分在交房时交齐。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签定本合同之日支付总房款的95%:
元整,余房款5%: 元整在交房时付清。
2.买受人采取银行按揭(公积金)贷款支付,在签定本合同之日支付首期房款: 元整,余房款: 元;办理银行(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支付,买受人须在付清首期款后七日内,将办理银行按揭(公积金)贷款所需的相关资料送交给出卖人,并到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的规定大概只好查当地的,或者找当地有关律师咨询,一般来说,在大笔支出上花点律师费是划算的。
你如果在南京我可以帮你找律师咨询一下,其他地方的也就无能为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