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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说说城管 -- 狼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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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别自欺欺人了

有权就可以谋私

比如上级叫禁摩,开单与否难道就没钱拿????何况人情大过天,只要不把人逼急了,谁都想花更少的钱办事。

家园 这哪有可比性,城管是警察吗

而且美国肯定有法律规定警察遇到抵抗可以开枪(俺没去过美国,当估计有这条,否则警察不成摆设了),可能也有规定说遇到警察盘问应该作什么动作不该作什么动作。

中国法律难道规定城管遇到抵抗或拍照就可以动武?这帮孙子不属于警察吧

家园 恰好相反,我认为这是很明显的进步

比起过去一线交警直接经手罚款,情况难道不是已经有了根本的好转么?过去交警处罚违章的时候,罚了款不开票的情况多普遍?或者更隐蔽点,交警队上下串通在罚款单据上做文章,黑下来的钱全进小金库,只要他们当中不出内鬼、你查都很难查……因为你很难掌握证据。

现在交警要想徇私舞弊吃黑钱,也就只有你讲的这种情况,执法或者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索贿、受贿。这种贪污手法是最低级的,对交警来说是最危险的,对监管部门和社会舆论来说是最容易调查的。

在我看来,这就体现了制度的胜利

家园 城管的法律定位比较模糊

首先他们有行政处罚权,这个毫无疑问;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当遭遇对抗执法乃至暴力抗法的时候——这在城管的日常工作中非常常见——到底能否使用强制手段、能够使用什么程度的强制手段,这一点很含混。这一方面增加执法对象选择对抗乃至暴力对抗城管执法的概率,另一方面也在事实上迫使城管更倾向于选择暴力执法——不配合,我就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就像这次打死人这样的。

家园 这个话无比正确但是也无比错误

放在一个全局、较长时间的维度是成立的;在小范围、短时间内则不成立。特别是当舆论已经习惯于一边倒的情况下,公道往往不在于人心向背。民心是完全可以引导和操纵的……对城管的态度就是例子。

家园 据我所知

北京市的小区里面,真正有健全的、能够代表多数业主意愿的业主委员会少之又少。特别是回龙观、天通苑这一片,都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想召开一个符合规定的业主大会、选举出一个合法的业主委员会,很遗憾,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这边的业主委员会只不过顶着名号而已……

家园 是的,处理交通违章的时候索贿

而且现在有的地方设的各种交通限制不是为了改善交通,保证安全,而是借此之名诱导司机违规,一些交警干的混事海了去了.我有亲戚是司机,有好朋友的父亲是交警大队长,两方面了解的情况,总错不了吧?

你是不是把世界想得太理想了?

家园 明说你既不知道此案细节不就得了

也不知道手枪的击发模式……

不知道还发议论,啧啧……

家园 可惜您并不知道几次斗争的情况

那是从现实战斗到网上的全面战斗……从真人跟踪、发匿名帖子捣乱,kfs无所不用……

朝9晚5又怎么样?难道您没听说过网络、电话么?

家园 太矫情了

4个警察,50多枪,这就是公众知道的“细节”。其他的,可以去问那个手无寸铁的死人,外加上帝。

这个案子之所以著名,就是因为开了太多枪。4个警察一起连发打光弹夹?

人啊,怎么可以这么矫情?啧啧……

家园 我就遇上过要钱的交警

一次追尾后警察看双方证件,不巧忘带行驶证,警察叔叔让交一百块钱放我走,不然扣车,回去取了证再开走,还要罚100元,因急着去接人,只好认倒霉。

家园 不懂不是你的错,加上不好学还硬凹,就没意思了

我已经给你50%米国警察用枪的型号了,你还在jjww……

去看一下格洛克17的性能,再想想紧张情况下的连续扳机打掉子弹的时间不好么?

然后让你找法庭记录,你又不肯,没有任何细节,就发议论,这个合适么?

当然,喜欢发议论是天性,没有细节就开侃,就图个痛快,面对追问细节的,就东扯西扯也很常见……

家园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很复杂

需要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全体业主的出席率不得低于八成、选举结果才算有效——北京市真正通过这个流程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很少。

家园 不是想得理想

而是我看出了背后的变化,这种变化是积极的。索贿的交警我父母碰到过(交通事故),当时没办法只好服软、贿赂了他一万块钱,后来把他给举报了……那个交警挨了处分,那个钱他没有动,后来上交了,算是态度良好所以没有被开除。

家园 我觉得业委会一个很大的问题是“沉默的大多数”

由于业主固有特点,往往在业委会的公约里有这样的规定,比如什么事情需要业主表决,很可能没法召集开会,就采用把票塞到信箱里,由业主自己填写表达的方式,也算开业主大会了。但是,有这样的规定--就是逾期没有交票的,默认为表示同意。

其实很多业主往往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哪怕真的是关乎社区利益,但一时和自己没直接关系,或者没招惹到自己身上,根本没兴趣。

举例来说,一个小区如果有100户,意见发生分歧,其中明确意见“A”的,40户,明确意见“B”的,20户,从这双方来看,应该是选择A,但B们发动投票型“业主大会”,剩下的40户里,假设都没有表态(各种情况:比如正好不在,比如不愿搀和,两边都不想得罪等等),这本来应该算“弃权”的40票反而都划到B里去了,顿时逆转,变成了A40,而B60。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相关事宜涉及业委会本身,比如罢免业委会等,没有相应的验票及防舞弊机制等等。

反正有很多问题,中国要逐步走向高端的民主,撇开农村不谈,先把城市里基层的业委会和居委会的事情搞好,否则真是谈都不要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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