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细节与真实—闲谈南开事件中的法律尊严 -- 天空黑鹰
如果一件事情的判断取决于某些微妙的细节,那么说明
这件事情是一件偶然的事件,不具有代表性,或者说
对这件事情的视角使之没有代表性。
如果穷究于细节,往往模糊了焦点。
花!
这是闻砺兄的发言。
Alarm童子的问题就是不了解事实的情况下编造细节
什么是事实:当事者、事件调查人员、法院才可以认证。而且是要在反复确认,认真调查,排除虚假信息的情况下才可以得到事实。
远在几百公里外的Alarm童子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事件调查人人,更不是法院。仅仅凭着自己的想象,就罗列复原所谓细节,说好了是胡编乱造;说大了是伪造证据,公然违法。
这是我的答复。
写完以后,觉得意犹未尽,还想再瞎说几句,抛砖引玉。
中国历史上的法律是不注重细节和法律程序的,判案更重要的是看伦理道德和人情世故。社会发展到今天,这样的法律体系越发不能适应,因此,我国的法律现在把证据和程序正义放在了非常重要的根本位置。
在证据确凿和完成程序以前,即使我们确定某人犯罪,也不能称之为罪犯,这样,我们就充分保证了涉案人员的权力和尊严;也尽可能的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这次的南开事件,Alarm童子表面上说尊重人权,尊重法律,尊重证据,尊重细节;然而事实证明,他一而再,再而三的违反了法律的根本原则,既不尊重人权,也不尊重证据,不在乎细节,更别奢谈人权了。
Alarm童子和我们一样,都不是南开事件的当事人;也不是南开大学的调查人员;不是事件发生时的警察;更不是负责调查的法律工作者。
他和我们一样,都是在网络上知道这次事件,甚至还不如一些天津本地的朋友对事件的了解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Alarm既没有亲身前往南开,也没有联络执法部门(我相信,他即使去了人家也会尊重法律不会随便答复他),就开始在网络上凭着自己的想象,复原所谓真相,并且以此为证据,判决南开的同学为群氓!
我不禁要问:“Alarm先生,谁给你的权力?中国哪条法律许可你这样做了?”
凭借虚幻的想象的所谓事实虚构出细节,然后把持言论权,把所有反对你的人归类于文革中的造反派;正常的质疑,被你说成扣帽子,俨然自己就是真理的化身。
你哪来这么好的自我感觉?
尼采说:上帝已死。
但是,不是,我发现,上帝还活着。
Alarm童子=百公里以外,逆转时间,不调查就可以发现真相=法律没有认证前,可以确认南开的同学为群氓=制定规则,确定规则=上帝=不会犯错误,金口玉言,说出来的就是事实和真理=反对上帝的就是坏人
难道不是这个逻辑吗!
这时候,法律的重证据,重调查,重事实,都不要紧了,都可以靠自己在网络的看法确定了。
果然是:很好!很强大!
法律的尊严,难道就是你这样维护的,Alarm先生?
您能回答我吗?
我早就基于南开学生的说法做过,发了帖子、你还回过帖子,我也曾经不止一次欢迎大家一切商榷讨论……问题是,大帽子铺天盖地的飞过来,分析讨论却根本没有……
我实在要感慨一句:谁说文化大革命已经是过去时?
这个旗号一出,和当年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一样都无敌。
和历史上的“文革”一对照,除了旗号杂乱——“左”、“右”、极端民族主义、极端自由主义甚至还有军国主义、纳粹主义——具体的表现形式和思维方式,和文革高度契合谁说“文革”不会重演?在中文网络上天天都在重演!
甚至包括后面砸车的一些学生,估计都不清楚真相,不是一样的“帮闲”?
车主找来的亲戚朋友被称为“流氓”又是谁判决的?
何苦针对一两个人还要在别人的名字后面加上后缀?
没有调查的都闭嘴哦,这个是毛爷说的。
沉默是金-对没有调查的人如此,
沉默是窝囊-对在场的人也这样,
换了自己在场你该怎么办是问题,
换了我,更可能也去摸摸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