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潘岳的期望,垂直管理 -- wanderer
今天看到网上一个帖子,说潘岳曾被过去的下属,借着酒劲,指着鼻子,骂了半个小时,可见潘岳的无奈。帖子还引出了潘岳的期望,成立一个统一的高级别协调机制,组织统一的监测和执法。
他列举事例。“很多地方局长要通报当地的污染,居然只能给国家环保总局写匿名信”。这就是现实存在,很多地方环保局长不能直言,或者也不敢出面行使自己的职权。于是,环保工作的无序是可以理解的,人们生活环境的恶化是必然的。为什么地方环保局长不敢直言呢?因为,比地方环保局长职位高的省长会提出无理要求。比如说,有一个资源大省的环保局长,既被省长骂为什么摆不平国家环保总局,又被省长骂为什么不能严格执法。当然,如果站在省长的角度看问题,就可以这么说,,如果一个省级环保局长,没有能力摆不平本省以外的国家职能机构,为本省谋发展做出贡献,要这个局长有何用?为维护本地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竟然允许省内某些“无知”官员任意破坏人类生存环境,要你这个局长有何用?于是,俺得出一个感觉,为官者不易,各自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在这个帖子中,还提到潘岳对国家环保管理现状的抱怨。目前的环境管理模式是分割的,“工业污染归环保局,农业污染归农业部,污水处理厂归建设部,水管理归水利部,海洋污染归海洋局,沙尘暴治理归林业局……如此等等。责、权、利不统一,互相牵制,行政成本极高”。没有统一的指挥系统,自然是政令不通。而政令不通,自然就会有章不循,有法不依。
如此一说,要想把环保工作落到实处,似乎只有一条道可以走,建立独立统一的,有实权的,能从上到下,一杆子戳到底的管理机构。
说到这,俺突然想到,创建“独立的”预防腐败局就很及时,是正确的改革行为。接下来,似乎就该轮到建立“独立的”预防环境污染局,然后还有“独立的”预防道德败坏局。等到“独立的”这个局那个局都成立起来以后,国家管理构架就该象云南石林一样,一个个拔地而起,坚硬无比,直如云端,倒也别有一番景致。
整理整理,大部分下放,该放到民间的放到民间,少部分收上来,取消军阀割据,加强中央政府集权,省地级的都搞小政府,一些职能部门完全与地方政府脱钩,就能省很多事情。
在中国当前情况下可能是可行性比较的选择了。财政部对中央企业的监察也是这样做的。
中央指令性管理不是说不行吗?不了解下情,瞎指挥,官僚主义不就是垂直管理的弊病吗?
否则就没有这么多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先斩后奏了。
人事权、财权都在地方
如果真是,很多地方环保局局长,不敢向国家环保总局通报地方环保问题,而是靠写匿名信,你说这环保总局是干什么的,环境保护信访办公室?
环境污染的滞后破坏效应,可是要比贪官数量对社会的影响力,严重多了。
一个是法律监督机关;一个是审判机关。
理论上应该是独立的行使审判权和法律监督权。不受地方上其它部门的影响和领导,不过各级人大要对其进行监督。
检法两家的人事权并不在当地政府。
上级指定,当地人大需要通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