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山西黑窑的问题到底是劳工法的问题还是刑法的问题? -- 晨枫
当然这也是劳动法问题。毕竟拐卖、奴役、折磨都是刑事问题,我的主张是追究个别人的刑事责任,对大部分来说,还是用劳工法解决问题。大家群情激愤,要求对黑窑主严处,任何人都可以理解。可是要有证据啊,如果没有黑窑主拐卖人口的证据,那只能是定非法用工、折磨工人,这不是死罪的。哪怕法律现在还不健全,也要依法办案,只有这样,才能走到法制那一天。实际上这件事发生的根源还是经济问题,直接原因是某些国人对人缺乏起码的尊重。
即使有包工头和窑主的口供,这种“互证”庭审的时候好用么?
有组织的黑社会犯罪,最高是可以判死刑的
而且全总的人也说了:黑恶势力团伙犯罪
只要有证据,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最怕就是搞运动了,过不了多久就死灰复燃。
执行起来就看办案人的意思了。
比如,郑州某年抢银行的所有人都判了死刑。
可能王在山西的关系少,查人方便。
悲哀的地方在于,打人的人无法无天,被打的人未必懂得法律保护,执法的人也未必懂得执法的意义。
真能全抓起来?而且不是一个村子,至少是几百个村子。
此次事情的核心和拐卖人口的核心是完全相同的问题。
在解救拐卖人口的时候是整个村子在和国家专政机器对抗。
而且这类事情我认为今后还会越来越多,过去政府还可以控制村委会。而现在越来越多的村级直选后,村委会会越来越代表村民的利益。
刚才看到了河里某位高人写的,比我说的明白。这才是此次问题的核心。
“ 坦白说,这种事情发生,我并不惊讶,农村的荒唐事,像上面乱武所说的农村买媳妇的事情,很多,我还见过几百人为了包庇死刑犯砸公安砸县政府的呢。某些农村地区的落后和愚昧不是我们这些城市里长大的人可以想像的,上来都是人权,良心,法制,全是现代文明的准则,还有跟中央政府过不去的,太不切实际了,这事就俩词,愚昧,利益。都觉得没良心,没人性,没法治,在我看来,只不过是复辟,过去所说的封建残余,吃人肉的那一套,三座大山之一。共党曾经用革命的暴力一夜之间推翻了这一套,可没能从经济上彻底铲除生出这些封建残余的土壤,现在基层瘫痪,自然沉渣泛起。说句俗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决定意识形态。这事就是钱和愚昧,贪婪的恶果。http://www.cchere.net/thread/1095365/3”
就是整个县就怎么样?该抓照抓。如果组织起来和国家机器对抗,云南沙甸还记得吗?别说那是文革的时候,要是发生在今天,该怎么办还怎么办。
最直接的一条:包工头用奴隶劳工,非法拘禁强迫劳动人身伤害,他知道不知道?致人死亡,他知道不知道?只要证明他是知道这些情况的,或者说不能证明他不知道这些情况,就拿下了——有很多很多罪名可以往他身上套,判个重刑问题不大。
详见 http://www.cchere.com/article/1100122
The Rome Statute Explanatory Memorandum states that crimes against humanity "are particularly odious offences in that they constitute a serious attack on human dignity or grave humiliation or a degradation of one or more human beings. They are not isolated or sporadic events, but are part either of a government policy (although the perpetrators need not identify themselves with this policy) or of a wide practice of atrocities tolerated or condoned by a government or a de facto authority.
煤窑奴工事件是在地方政府和官员的庇护下发生的,并且发生得很普遍。所以符合国际法所定义的危害人类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