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最高检雄文《那个如春风一般的女法官走了》 -- 大胖子

共:💬477 🌺2058 🌵74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32
下页 末页
        • 家园 这个我可以回答,一分钱都不要赔

          re: 不久前开车,压到一只没栓绳的小泰迪,我当即报110,社区派出所和交警,结果交警听说没狗牌没牵绳,不予出警,

          ---------

          一分钱都不要赔,让他们去法院起诉。

          谁主张的,谁提供证据。

          在法院上,你主张:

          1. 你在小区里压死了一条野狗,然后有一个莫名其妙的人跑出来,主张他是狗的主人,要敲诈你

          2. 你让狗主人证明他是狗的主人

          提供购买记录、狗证,狗的DNA与狗证是否相符

          -------

          狗主人去你单位,你报警,寻衅滋事。

          请你们亲戚,找一个做过牢的混混,找一个另外的是由,比如在路上撞了一下,要赔偿5000元。不同意的话,就堵在狗爹狗妈的门口。

          谈好价格,比如:堵门一天600,互殴坐牢一天2000。

          网上好好找一下,有这个生意。

          混混自己会把握好度的。

          ----

          你名声出来后,一是以后没有人会欺负你;二是到时候有人会找你,请你帮忙介绍混混。

        • 家园 你们单位以及领导真没有当担

          我觉得还是那人是真把狗当儿子,真看上去有点不正常那种你还是从了,看着主要想讹钱的,来了就报警,磨吧。

          • 家园 中肯,干练,简明扼要

            @Morpheus

            我那个帖子核心思想,

            这位河友帮我总结了。

            河里还是高人多。

            你看我废话那么多,昨天喝嗨了还有一大堆错别字病句。

            不能再喝了,再来最后一杯嗷。

            ——GGGG北北北北北北GGGG北北北北北北

        • 家园 几种方法供您参考(我对交通事故处理不专业啊)

          你这情况我没遇到过,

          我根据武汉的经验向您简要汇报两点:

          1、协调吧,认栽;

          2、决不妥协。

          工伤事故时,家属也不能干扰公司正常经营。这方面楼下寄意寒星大佬说的没错,对方再来,无论是来你单位还是堵你家,你都不需要出面,直接报警(烦是烦,但是没办法。往好了想,他们白跑一趟)。

          遇到无赖,要么认栽,要么耗。

          就像以前抱着你腿要你买花的孩子,你说他违法吧,太牵强。你说他不违法吧,这也有强买强卖的性质。当年那会儿就算报警也最多是驱离,顶多加个口头教育(如果那时的警察愿意出警的话)。

          如果他们经常来,警察自己也会受不了。

          你/你单位报警,警察必须出警的。

          时间长了,警察会跟他们讲法治。

          补充下,交警不会出警处理压死小狗的事,这是正常的。能推就推嘛。

          理由太多了。

          其实是不对的。针对这一点,你可以找法治或者督查投诉。

          但毕竟麻烦啊(而且要抓紧)。

          假设交警以狗法律上被视为财物(如果有主人的话),这不被视为交通事故。

          性质上类似于“A把自己刚买的酸奶放路边,结果被路人B不小心碰倒。B认为是A被管理好自己的财物,A认为即便自己有错在先,难道B没有观察周围情况导致碰倒自己奶茶就没有责任吗”

          这种理由推脱,而你又不想去挑交警的刺。

          那么派出所这边,其实也没什么好办法。

          一般就是跟你抱怨下你为什么不赔点算了,

          一边跟对方说你别闹了行吗。

          如果对方经常闹,派出所会警告他们:

          要么起诉,要么算了,如果再闹,就寻衅滋事拘你(大概是这个意思)。

          你这件事,狗爸爸/妈妈未对狗采取安全措施导致被压,派出所(不是交警)会进行调解直接损失,

          所以这就回到了第一种情况:

          认可部分,以求息事宁人。

          第三种方法,先礼后兵。

          再坚持一周两周时间,争取达成1000和解的方案。结束后你让朋友买点异烟肼,然后投放到小区。

          没办法,头疼事。

          派出所也没什么办法,更不可能出具什么责任依据。

          按道理,如果在马路上(我不清楚你是在马路上还是小区里)压死有正经身份的狗,那交警会(应该会,这是交通事故啊)出具责任认定。

          但对方狗没身份啊。。。

          就卡在这里了。

          啊对了,他没登记,你可以举报他给狗登记。

          不过泰迪好像不属于大型或者烈性犬,

          具体规定我不太清楚,现在是凌晨12点,也不太好问,

          您可以自己查一查,我记得是有罚款的。

          我奇怪的是,

          1、对方怎么得知你单位信息的?

          2、交警是怎么推脱的?

          3、你单位啥情况啊,这种人能放进来堵门?

          假如我遇到这种事,一般给点钱算了。

          因为交警也有可能认定你次责;

          因为派出所只会和稀泥(也不能全怪派出所,毕竟不是治安案件。对方要是打你那就另说了)

          然后搞点异烟肼。

          反正我不喜欢狗。

          小区里的狗我就没见有纤绳的。

          它们要是敢伤我家人,我要全小区的狗陪葬。

          不过上法院的话,你可能一分钱不用赔,因为他狗不正经(我怀疑疫苗都没打),这波属于为民除患未遂(我开玩笑的)。

          抱歉啊,我打得比较乱。

          另外说说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对方要是不讲理,不好说话,脾气冲,那我是一分钱不出的。

          然后开始跟公司说明情况,准备材料。

          包括而不限于收入证明,工时证明,打卡证明。

          然后联系朋友给我找个精神科鉴定,

          证明我因此抑郁了。

          接着着手起诉,以对方骚扰到我单位和家人(社区)导致我社会评价降低+抑郁(精神鉴定实锤)+不得不居家休养丧失可预期收入(自己给自己办材料,嘿嘿),需要对方赔偿可预期收入(不指望)+精神损失(不指望)+治疗费用并发公告道歉。

          他不是恶心你吗?

          你也恶心他,来吧,拼吧。

          法治社会,要文斗不要武斗。

          他要是公职人员,那更好,除以上之外,直接把庭审记录不小心遗失多份在他单位门口(当然要抹掉隐私信息,但某X某也够了)。

          然后反手起诉所在公司违法解雇,接着接受公司调解(一定要诉前啊,别真上网了),拿到XX万补偿金(免税的,而且劳动仲裁调解嘛,宽泛的很。比法院还宽,主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金额只要不是太离谱,劳动仲裁都是支持的)。

          调解完毕后第二天跟老板另一分公司重新签合同(你该上班还是上啊),反正是一套班子几块牌子无所谓的。补偿金通过现金的方式还给给老板(相当于帮老板免税的,这他要不封你个大红包或者放你几天假都说不过去)。

          主打一个对公司忠诚,一鱼两吃,坏事变好事。

          当然以上我是打个比方。我这方法可能部分适合你,可能完全不符合你的为人,要看个人情况和公司情况(其实最主要的是对方把你气到什么程度)

          至于获取对方信息给他添堵的事,

          比如他家有车的话,躲开监控给他车窗上胶水、给他排气管塞钢丝球,

          给他家里钥匙孔上水,

          给他加门口喷漆。

          大不了恢复嘛,找错人了嘛。

          这些事可以花钱请人做,反正也就是再花点钱恢复原状,让他去报警查呗。

          这种事就不说跟你说了,毕竟我不是这样的人,哪里能知道这般招数,哪里认识这样的人。

          我觉得还是点到为止,

          认赔一点,然后上异烟肼。

          即便你赔了2000,

          但毒翻他一条狗(还花了一万抢救,笑死了,不办证不纤绳还真是当亲爹在救)

          他亏的比你多,就是赚。

          说不定还能看到他给狗爹买骨灰盒呢。

          到时候记得丢给他一块钱,聊表心意,彰显人道主义风采和崇高的人文关怀。

          不行,

          在说下去我都要被自己的高尚情操感动了。

          您要问的是啥来着?

          算了,就这么着吧。

          踩到了粑粑,就别问粑粑是怎么来的了。

          TOMORROW 是另一个TOMORROW.

          希望我的帖子能让您心里舒服一些。

          算了吧,他是心中有畜生的人,你就别再跟他一般见识了。

          ——正大光明大G菩萨

          谁还没有点头疼的事呢?

          ——美国总统肯尼迪

          2024年9月6日凌晨零点四十一分。

          我抽完了桌上的最后一支烟,

          望向窗外漫天繁星,

          睡不着。

          ——现代诗人大G

          通宝推:方恨少,崂山一道士,桥上,
          • 家园 投毒,入刑,行为罪,三年起步

            其他都可以搞,投异烟肼就想清楚,现象没抓的案例不等于没抓,现在没抓也不等于以后不抓。

            投毒罪的要件自己查吧,不是一定要毒死,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也是投毒的后果之一。

            • 家园 【原创】哈哈哈哈,审总,您着相了。

              同样情节的一场打架,

              有的公检法认为是互殴;

              有的认为是一方不法侵害一方正当防卫;

              更多的是双方和解签个出警的字就结束了。

              是法律不够严肃呢,还是执行不够严谨?

              或者是案情不够清晰?

              都是,也都不是。

              法条真有这么大威慑的话,

              为什么网红案件总能闹的沸沸扬扬?

              就说压死骑行男童案,

              那条路究竟是否属于道路,男孩监护人/碰倒男童的/骑行组织者/路政的(没及时封路或重新封路)/拆毁封路物的村民以及施工方,难道没有适用的法条定责?

              都有。

              但现实就是单抓着司机不放,先“涉嫌过失”再说。

              其他的可能要往后稍稍,或者部分没有,或者全部没有责任。

              实践中能绕过法条的方法太多了。

              指鹿为马都不新鲜(当然得双方愿意),无中生有现在都还是拿钱安排(多见于酒驾醉驾,您看,这个和前面的“指鹿为马”相反,其中奥妙无穷呀)。

              而且能做到的,并不需要什么警督处长,警司科长或者人缘好的警司副科就能串联搞定。

              法律有没有规定警务人员不能收取保护费呢?

              你猜派出所最有钱的是哪个部门,是刑警吗?

              武汉某交警大队公共办公室,每个人桌子里都有起码一抽屉的好烟,没有合适的法条规矩他们不要收受吗?

              武汉某检察院某检察长在武汉某重点合资项目上跟中方总经理说“哪个官员不听话,查他”,是只有这个检察长懂法律懂法条吗?

              法律,就是统治阶级的工具。

              我作为被统治的阶级,太了解它的运作了。

              法律,以前就是惩治恶人,

              后来变成压制老实人(要忍耐啊,维稳啊,苦一苦啊,大局啊)。

              最近几年稍有好转,我是倾向乐观的。

              别背法条了,它就像身份证。

              有它才能进站,

              但归根结底,有钱你才能买到票。

              大声告诉您一个秘密:

              大多数法官都没有通过正儿八经的司法考试(改革后补票上车的含金量一言难尽,不过该调的调该走的走了)。

              我曾经不只一次遇到过法官问我:

              “XX里是这么规定的吗?”

              我没办法只能当庭查百度给他看。

              情况较好专业程度较高的是各地知识产权法庭,

              毕竟点了专精天赋。

              现在搞的员额法官制度,我感觉也是起到了变相专精作用。

              你老走简易程序审村民纠纷经济纠纷,

              时间长了不会写诗也会吟了。

              还是感谢习大大给很多领域打了补丁。

              比如公安,比如军队,比如法院司法改革。

              我又说远了。

              审大大,您书卷气太重了,到基层看看吧。

              政策的归政策,执行的归执行。

              即便是法院里,审判跟执行还分成了两个挺呢。

              这就说明审理(法条)是一回事,

              执行就是另一回事了(A审B执)。

              至于投毒。

              管理严格的高等学府实验室内,有毒物质被恶意投放造成同学死伤,

              到现在都是“悬案”呢。

              审大大,

              我觉得国家会往你期待的那个好的方向发展,我在基层看到了变化。

              但是,最起码,现在来说,

              这将是一段漫长而曲折的过程。

              您别再这种大方向挑我的刺了,

              我大方向不会错的。

              我欢迎您给我的细节挑错,就像

              @寄意寒星

              河友这样。

              他的挑刺,能让我发现各地以及实操的不同。

              毕竟时代变了,以前的一些操作手法现在可能不适用了。

              虽然我更倾向于是代价更高更隐蔽了。

              因为有些活动涨价了。

              反正打了这么多,我再说两句。

              “投毒”成立与否,不在于法条怎么规定,当事人怎么想。

              而在于:

              1、公安想不想管;

              2、公安想怎么管;

              3、检察院想不想管;

              4、检察院想怎么管;

              5、法院怎么想(法院这方面有点苦,以前特别好用的“证据不足不予立案”这个理由,现在几乎没施展空间了。这要感谢科技进步,智能手机录音录像+微信支付宝。最近几年唯一被踢过皮球的一次案子,是房屋租赁案件归属地。第三方平台(A地)/业主(B地)/租户(C地)/房屋本身地址(本地),你说心累不累吧。)。

              12345,都是空间。

              在法律面前,最重要的就是统治阶级的意见。

              在当事人面前,最重要的就是统治阶级的意见。

              只有当事人的家人,可能才是最重视当事人意见的人。

              古今中外皆如是。

              ——每个月就没几天不喝酒的话痨大G

              审大大,为您的健康,干杯!

              我一直很尊敬您,但您有时候的回帖确实让我看了之后不知说什么好。

              写了一堆了乱七八糟的也每个条理,还请海涵。

              通宝推:为什么不可以,潜望镜,方恨少,林三,大胖子,寄意寒星,陈王奋起,
              • 匿名 一个没有削藩的地方就容易出现行政司法地方利益化的倾向

                1.我有个习惯,观察一个地方的吏治(含司法体系是否执行同案同判原则和效率)如何,首先看市民社会属性和离谱的治安处罚和刑事、民事案件(集中于类彭宇、离婚女性财产分割等吸引眼球)如何。

                2.事实证明,只要没有削藩的,不管是沿海还是内陆,要么有离谱的案件出现(江苏彭宇,上海红楼),要么市民社会属性(武汉比较典型)较弱。而相反,经常被削藩的地区,或者之前没被削藩后面被削藩的,很多时候不敢搞搞太离谱的事情,因为怕被追责。

                3.最终导致的是,中下层的利益无法保障,容易被各种离谱的案件损害利益。不由感叹,“为人民服务”这个词实际就是主席调和/缓解/制衡(你觉得用哪个词都好)资产阶级法权的一个价值取向。

                4.学法律学久,一开始还信奉“法律职业共同体”这套,最后发现,如果自己成为不了中上层以上(统治阶级等),很多时候也是“我为鱼肉”的境地,无比佩服主席“为人民服务”这种制衡统治阶级的做法。

                5.挑个刺,审执分离是诉讼法法理due process要求的,起因并不是政策的归政策,执行的归执行,而是保障程序正义的同时节约司法资源,基层干的多,好的是实践多,经验多,不好的是容易一叶障目,有时候看不出背后变化的走向。

                6.你的司法考试是过了,但法理部分总感觉干巴巴,估计是具体部门的外国法和外国法制史学的不深,更多的就不多说了。

                写于主席逝世48周年,再次怀念敬爱的领袖。

                通宝推:潜望镜,土地革命,南门桥,审度,
                • 家园 削藩?一把手换派系?
                • 家园 【讨论】以人为镜,可正衣冠

                  大G扶了扶头顶的帽子,

                  拜谢哥哥指点!

                  大G扶了扶因为拜谢而歪斜的帽子。

                  1/2、省会、直辖市,可能还好点。

                  官二代们很难继承父母辈的体系内职务。

                  但是在县城,小地方。

                  检察院的儿子在公安,公安的儿子在法院,法院的儿子在检察院,

                  或者工商税务这样的,就比较容易了。

                  而武汉,

                  唉。

                  可能大城市,机会多,所以二代们更倾向于经商吧。

                  小县城的话,相对没那么多经商条件。

                  大家更倾向于互相给孩子提供方便,

                  你家孩子学土木的?

                  没事,我们电力就需要土木的。

                  你家孩子情况给我,我按他的情况来定条件就好。

                  这种情况多见于地方银行、水力和电力系统。

                  铁路50米内不能有民用建筑,

                  大坝边上不能有民用建筑。

                  我是见过在景区水坝上盖别墅的。

                  别墅跟水坝连在一起,那建筑标准都可以拿来做末日地堡了。

                  还是公家掏钱,这般运作需要什么能量?

                  所以以前我看到别人说啊中国领导有别墅XXX,存款XXX,我就想笑。

                  这种内容即便是真的,也仅存于“皇帝用金锄头耕地”的水平。

                  何况还无实证。

                  实职处长就能轻松办到的事,也就用来糊弄国内网民了。

                  至于离婚案件,除非涉政涉商,基本都差不多。

                  3、4、深有感触。

                  很多基层人,真的是老实本分,不懂法。

                  遇到很多纠纷,别说起诉,被警察忽悠忽悠就调解了。

                  虽然有的调解,从结果来说,比费时费力要好。

                  但必然有损失大于可预期收益的事。

                  偶然遇到这样的人,我也只能尽力而为。

                  插个嘴,至于胡搅蛮缠,蛮不讲理,

                  这个跟社会阶层没啥关系。

                  人一上头,照样瞎搞。

                  可期待的是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试点和推广。

                  我对司法未来依旧谨慎乐观。

                  尤其是司法改革后。

                  那个周末给我打电话的员额法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是我以前从未遇到过的好情况。

                  法官从来不是公平的代言人,这是冷酷的底线。

                  但越来越多法官认为自己更应该扮演维护公平与正义的角色(没有被施压的情况下),这是好事,我能感觉到这种转变。

                  插个嘴,如果40岁以上的法官集体退休原地下岗,换成通过考试的法学生就好了(不切实际的幻想,开个玩笑。)

                  您说的没错。

                  在武汉,当个科级干部,才能勉强算中层,起码可以基本实现孩子的培训自由。

                  没办法,古往今来谁人不是的。

                  别说我没那当科长的水平,

                  就算有,按我这性格,指不定没几天就“顺其自然,和光同尘(该拿就拿,同流合污)”

                  家人吃饭时就爱聊,什么钱可以拿,什么钱不能拿。什么是能办,什么事不能办。

                  我这还没进体制呢,都直到大概什么回事,

                  何况那些有志于体制的二代们。

                  如果没有毛泽东,我相信这种“公家的官职代代传”绝对不会只出现在亲属间的闲聊中,

                  而是会成为“不成文的规定”,你好我好大家好了。

                  我不是能自我革命,或者背叛自己阶层的人。

                  但如果有人能为国家进步人民幸福做点什么,

                  那么我也能为他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点什么。

                  主席一生,我认为他是革自己的命来帮全国的人。

                  这可能就是为什么我这辈子的终极理想,就是被人称呼“G主席”。

                  哪怕只是一家小公司,哪怕只是个发发物资,哪怕只有大猫小猫三两只,

                  都没关系,

                  是“主席”就行。

                  5/6、我前贴所说审执分离,本意是讽刺“说一套做一套”。

                  不过你说的没错,我法理学的徒有其表。

                  当时能过司法考试,完全是因为我的教材好。

                  70万律师口号刚喊出来+检察院内部教材+已经划好范围。

                  家人本意是让我去检察院(法院太苦,现在检察院都快成养老院了),

                  但我根本不是吃公家饭的料子。

                  你要是见到我本人,

                  会发现我就是一个普通人。、

                  样貌平凡,酒量一般,衣着普通,谈吐乏善可陈。

                  如果非要给我的人生上个高度,

                  我只能说,我这前半生没有为虎作伥。

                  如果要我写个人生总结,

                  我希望是“虽然不是公家的人,但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力为人民服务了。”

                  我是大G,我在销售配电箱电缆铜排。

                  通宝推:石狼,崂山一道士,林三,为什么不可以,七天,
                  • 家园 G总威武

                    武功盖世,一桶桨城

                    • 家园 网上吹牛,别当真

                      很多东西都是道听途说,

                      出于虚荣装在自己身上,方便加深阅读体验。😜

                      我将士们,我以洛水起誓,我对铁手绝无二心!

                      ——大G.懿

                  • 匿名 武汉大体的司法环境还是知道

                    1.作为拥有武汉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地方,武汉乃至湖北的法学生供给是充分的,但很诡异的是,留本地的不多。认识武汉司法体系中下层,正儿八经的法学本硕士,都过的不如意,只能说武汉和湖北省部分领域的吏治直到现在还是没有产生正向效应,留不住人才。

                    2.横向对比的是,在长珠三角、京津冀,早在20年前完成军转干部与法学毕业生的更替,法院和检察院职业化是相当充足,所以前任法院一把手推行的员额制在两个三角、京津冀推行的比较顺利。

                    3.人民陪审员制度还是稍微研究了下,在员额制前,能够以朴素的正义感起到制约专业法官的作用;员额制后,发挥的难度就难点。

                    供参考。

                    • 家园 俺说说个人见解哈

                      去上海深圳广州当律师,

                      可比在武汉当法官香。

                      检察院倒是个盲区(人为的)。

                      至于律所,哪里的律所都是律所,

                      在武汉还不如去经济发达地区呢。

                      剩下的,在老家有关系的,无论公检法还是客户资源,

                      基本也回去了。

                      留在武汉的,要么是本来就在湖北有关系的,

                      要么是对武汉真爱。比如女友在武汉,比如真的不想动了,比如遇到了合适的工作机会。

                      武汉这种说发达经济不算前10,说落后不算后10,

                      不高不低,却又是中部大城市,在汲取周边养分的同时,

                      也面临着激烈的关系户之间的竞争。

                      所以,留给朴素研究生的机会就不多了。

                      2、北上广基层完成军转干部的更替,那些顶上去的很多都是其他省份的学生。

                      尤其是武汉作为拥有全国第三大高校数量的城市,更是输送了不少人才。

                      他们推广的快,可能也有后备兵员充分的因素。

                      假如武汉基层能给到和他们一样的工资待遇,

                      我相信我们更替也会很快。

                      起码不应该出现法官当庭翻法条的事。

                      慢慢来吧。

                      毕竟以前喊的“大武汉”,现在没有喊了。

                      自知之明本身就是务实的一个侧面不是。

                      3、人民陪审员这事儿我是这么寻思的。

                      假设要做利益输送,

                      以前要送法官,乃至合议庭。

                      以后如果能加上人民陪审,无形中就太高了利益输送的成本。

                      高成本的输送目的是高价值的案件,

                      那么在低价值(往往最涉及民生)案件中,法官更容易良心发现做出公平公正而非死扣法条的判决。

                      俺的逻辑是:

                      1、大案子吃饱了,小案子更容易出于心理补偿做出公正判决;

                      2、大案子都吃不到什么,小案子就更不指望吃啥了(何况还有脱衣服的风险,虽然很低很低)。

                      虽然有可能适得其反,但俺寻思利大于弊。

                      很希望听到您关于这方面更多的消息与分析。

                      ——为您的健康干杯的大G

              • 家园 g总这贴是帮我说话?
          • 家园 真够损的
分页树展主题 · 全看首页 上页
/ 32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