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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日关系:因为分不清楚政府和国家之间的区别导致的血案? -- 思想的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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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中国其实只是要一个理由

      石原挑事在先,野田被动在后。如果这是放在20年前,外交部抗议后,私下里恐怕还要感谢野田政府以中日关系大局为重。

      现在有实力了,那就借题发挥,就势实实在在改变一下现状。

      教主这是找骂帖,我替你分一点骂吧。

      不要再回帖了,你辨不清楚的。国家利益所在,最后就是实力说话。

      • 家园 中国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厚黑

        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人们把国有化的意思误解为国家对该岛的占有。

        因为国有化一词太容易让人望文生义了。

    • 家园 您是日本人吧?

      您是日本人吧?

    • 家园 原来尾巴真的可以夹起来啊!虽然时间不会长。
        • 违规禁,【补充】可申诉或道歉来解。偏要看
    • 家园 言伪而辩

      言伪而辩

    • 家园 国有化

      没意思的诡辩。

      钓鱼岛国有化是在日本政府管辖下进行的,还搞那么大声。等于向世界说在日本政府管辖下,两个交易主体对钓鱼岛进行了一次买卖。关键是在于这次交易是在日本政府管辖下进行的,而不是所谓的交易主体中有一个是日本政府。交易在日本政府管辖下进行,那么就默认主权属于日本。

      换个方向,如果这次交易是两个交易主体在台湾(没必要大陆)管辖范围内,按照中华民国相关法律进行,对钓鱼岛产权进行了一次交易,并向中华民国政府纳税。大陆肯定不会反应的,哪怕这次交易是日本政府把产权卖给美国政府。可是这样,日本干吗?

      • 家园 说中要害了

        据说以前默契,双方不做任何动作和实质性改变

        现在,明显小日本做动作了

        那么,“搁置争议”的前提就不存在了

        小日本做了初一,就别怪兔子做十五~

      • 家园 政府买卖的东西和国家买卖的东西不同

        政府买卖的东西叫做产权,也就是说政府的买卖行为不涉及到主权的变更。

        而国家之间买卖的东西叫做主权,即国家之间的买卖涉及到主权的变更。

        为了说明第一点,中国政府与日本企业进行一次买卖,获得那个日本企业,换句话说把那个日本企业变成中国的国有企业的一个子公司,这个行为显然不涉及到主权变更,不是说中国政府买了日本企业,然后那块地就是中国的地了,主权属于中国了。因而很难想象,这样的行为会引发日本的民众和政府的基于主权的抗议。

        换句话说,主体(国家和政府)不同,客体也不同(主权和产权)

        • 家园 主权变更

          例子在清晰点,东京XX地一栋楼,原来产权是中国人黄XX的,现在卖给中国银行用,那么去北京交税,办房产证,也不知会日本政府,就在东京日报上登个小广告。如果你认为日本政府应该承认这种行为没有问题,那么我也承认日本国有化钓鱼岛是合理的。

          • 家园 没错,问题在于没交税,没办证,日本确实侵权了

            所以说日本在国有化钓鱼岛方面对中国的侵害是存在的。

            但是这个侵害行为与中国人要求的日本方面再重新私有化钓鱼岛,或者日本将钓鱼岛产权给日本的其他主体都一样。

            中国人要求日本人停止国有化?那就是要他再私有化了?同样的在私有化过程中日本人也不太可能给中国交税,也不到中国来办证。

            因此按照中国的主张,在私有化钓鱼岛过程中日本不交税不办证就是对中国主权的第二次侵害。

            显然的中国人普遍的认为没有交税,没有办证不算特别严重的侵害,否则也不会叫日本人再私有化。

            中国人普遍的认为国有化比私有化严重很多,还是把国有这两个字望文生义的理解错了。

            • 家园 国有化

              核心问题是来中国办证,交税,不是交易两个主体之一是日本政府(国有化)。

              就像日本人在北京买了栋楼,现在要卖给日本政府。只要在中国办证,交税,没有人会在意这个楼产权是卖给日本政府了(产权国有)。如果这个买卖跑到东京办手续,交税,那么无论交易双方是政府还是私人,都是无法接受的。

              同样的日本国有化钓鱼岛过程中,对中国的侵害是

              首先,这个交易的卖方的产权是不被中国政府承认的,也就是说,这个交易是拿了中国的东西在做买卖(一直在说交易主体问题,连那个卖岛的产权不合法都忘记了)。

              其次,这个交易是在日本政府管理下进行的,就像在东京买卖房子,手续+交税归北京管一样不合理。

              如果日本那个卖岛的人对钓鱼岛产权所有是中国政府认可过的(民国/清政府也可以)。之后到北京/台北办手续,交税。那么这样的钓鱼岛国有化就是一次充满善意的交易,中国人民应该充分理解日本政府的苦心。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你的观点是正确的,国有化还是私有化都不是关键

                问题在于日本人在产权变更的时候没有到中国政府部门登记,也没有交纳产权交易转让税。

                前者体现为日本对中国主权的不尊重,后者则体现为日本政府偷漏税收。

                但是请注意,我的观点并不是说日本人没有侵权,我一再的表述过了日本人侵犯了中国的权利这样的观点。

                我的观点是说人们常常认为的观点:国有化是日本跨越红线的一个严重的行为--这个的观点是错误的,甚至可以说这个观点是一个严重的错误的。

                我的观点是在说日本人的这一次的行为仅仅是一个不那么严重的侵犯,不应该做出过度的反应。

                你能够理解我的观点吗?

                • 家园 国有化

                  你的观点我能看懂,不过和我的看法有冲突。

                  我的观点

                  第一,不在中国交税体现的也是对中国主权的不尊重,而不是偷税漏税(在中国的偷税漏税的海了去了,税务部门管就好了。

                  第二,我认为国有化这个时间是日本跨越红线的一个严重的行为。不过跨越红线的关键点不在国有化这个词上面。而是操作过程中对中国主权的践踏昂,这是一次程序上的严重错误。对这次事件的取名尽管概括了事情的经过,不过确没有点明问题的实质。

                  这个事件是日本政府对钓鱼岛进行了一次实质上的行政管辖,并且通知了全世界。中国政府不做出激烈反应,那么对外是默认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对内——大家可以上街喊外争国权,内惩国贼了。

                  我个人认为是有人在故意搞事,逼日本站队。现在中国是上升期,钓鱼岛放在那里,搁置争议对日本最有利了。如果将来中国继续上升,钓鱼岛就是投名状,顺便用钓鱼岛换中国承认日本对琉球的主权。如果中国被半渡而击了,那么可以在钓鱼岛上打落水狗,是一起吸中国血的投名状。

                  关键词(Tags): #关键点
                  • 家园 这不是日本对钓鱼岛的第一次行政管辖

                    日本方面认为钓鱼岛是他们的,在其国内法层面早就开始了实施行政管辖。

                    包括不批准日本公民上岛也是他们对钓鱼岛进行行政管辖的一部分。

                    更明显的例子是其公务船只长期在钓鱼岛海域巡航,在这个过程中,其不仅对其国民进行了行政管辖,还对中国渔民进行了行政管辖。

                    也就是说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日本公务船只在钓鱼岛海域进行公务巡航,是比其国有化钓鱼岛更严重很多的侵害中国主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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