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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最近复旦师生为复旦投毒案的凶手求情 -- 为中华之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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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不是前端时间去年翻过不少铁证如山的案子吗?

            不是前端时间去年翻过不少铁证如山的案子吗?

            可以判死刑,但不立即执行.至于表现良好可以关个几年就出狱什么的,在中国没实力的人家也做不到这一点吧,可以关到别的省市,比如北京,天津什么的控制的,尽可能脱离复旦方面势力的影响的监狱,也许过几个月会抖出一些什么来.

            另一方面检方也可以再把证据链理一遍,尽可能别出冤案.

            搞得群情激奋,人人喊杀的情况下,越是有可能会出错.

      • 家园 敢做不敢当,没有担当,复旦的脸皮都让这帮人给丢进了。
        • 家园 他们不是唯一的,还记得复旦十八驴吗?还记得复旦的学生怎么

          为十八驴洗地的吗?

          • 家园 不提都忘记了。以自己为中心,太自私了。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FarAdfs8BsOZWKvS_wYcdZ8WzMwtVBpXppJZ9L-cVpFujA3kcQQD3_wQM4EUOhS_6SWpAhjEXSGjgIMd1Sgmdq

            1.一位自称旅游业人士发帖说:“前段时间就听一司机说他半夜送了一批客人到黄山南大门,这帮人是在网上找到一个专门带他们逃票进黄山的人,一个人收五十块钱,只在半夜带这些逃票族从南大门开始走路上去。看来这次事故也是逃票造成的。”

            2.,这次探险活动的组织并不严密,因为召集帖中对于此次探险目的地简介是空白,海拔、地貌等基本要素都没有提及,还有一些必须的探险必备品都没,这是经验的缺乏

            3.一位黄山旅游业的业内人士指出:“黄山方面前几年已经发出过通知,不要去非旅游景区游览。之前也有人这样去探险,迷路了很快就被救出了,而那天去救他们的时候天气特别不好,所以才出了意外。”

            • 家园 更另人不齿的是复旦出身的记者为他们的校友的可耻行为洗地

              见链接,http://bbs.tianya.cn/post-free-2059431-1.shtml,认为学生享受救助是应该的,英雄就应该为精英们牺牲,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

              这位记者先生的行为,和这帮为杀人凶手求情的学生有何分别?

              我忍不住要骂他们,复旦,你培养的都是什么极品啊?

              内容有些偏激,请勿对号入座

      • 家园 真怂
    • 家园 最极端的是挪威的那个屠夫布雷维克

      杀了那么多人,才判21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在监狱里好吃好喝,三居室住着,电脑游戏玩着,PS2不过瘾,还要PS3,否则绝食抗议。可以上奥斯陆大学,7年后就可以外出度周末,14年后假释。

      真为那77个冤魂感到悲哀。

      • 家园 我要是在挪威且是受害人家属的话

        就先去看个心理医生,看个两三年,看上几个心理医生,最好是该国出名的、权威的。在看的过程中,表现出自己人格分裂、心理创伤的一面,然后保存相关资料给家人。

        做完上面的一切之后,我就把凶手全家+法官+社会上支持轻判屠夫的记者、教授、政客等能杀多少杀多少,相信有了上面的准备,再怎么样,也不会比屠夫判的重。

      • 家园 挪威人被基督教和高福利阉割了,真给他们维京祖先丢脸
      • 家园 既然挪威刑法如此宽松,有两个事,我觉得不好理解。

        一、挪威工党没有党员出头把挪威进步党的青年营参与者也干掉几十个;

        二、受害者家属没有人站出来把这个屠夫干掉。

        我记得乔治克鲁尼演过一部电影,电影里他竞选总统,发表演说赞成废除死刑。同时又说,如果有人杀害了他的亲人,他会把凶手干掉,然后承担法律后果。

        • 家园 这就是用私刑取代公法的最终结果。

          如果哪天真的公法不彰,私刑泛滥了,这些希望把自己名字隐去的未来“社会贤达”们将会是私刑的第一批受害者。

        • 家园 这个事情,我听说是这样的

          没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这个应该可以追溯到国家、政府存在的基础这样的理论。

          大致意思是:人是自由的,但为了避免大家的“自由”打架,需要建立一个组织、一套规则来规范大家,这就是政府、法律等存在的基础。

          大家愿意牺牲自己的部分自由以换取这个组织、规则对自己的保护。但牺牲的限度,是否包含了自己的生命?简单的说,就是政府有没有权利合法剥夺人的生命?如果没有的话,就不应该有死刑。

          但自己复仇不在此列。(半懂不懂,乱说一气,贻笑大方了)

          • 家园 所以说若取消死刑,就应该恢复复仇法

            例如,规定若为无辜者复仇不用负法律责任

          • 家园 这个貌似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很多西方国家是接受这种理论、并以此立国的。

            而我国“人死偿命”这种对等处罚的观念比较久远,这样显得公平。

            看来,要不要死刑,有几种考虑角度:

            第一、就是您说的这个,公民是否给授权政府拥有合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这存在一个问题:没有死刑,对被害者是否公平。

            第二、通第一,为了公平,对故意杀人者保留死刑。这也存在一个问题:罪犯连杀还几人,自己却只有一条烂命,除非凌迟处死,否则也无法达到公平的目的。

            第三、震慑犯罪。据我在生活中的观察,很多人什么都不怕,就怕死。 如果没有了死刑,这些人不知道会干出什么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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