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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探讨极端原教旨主义者在暴力冲突中的割头现象 -- 何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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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探讨极端原教旨主义者在暴力冲突中的割头现象

    这是个老帖子,在铁血发过。

    数年前,第一次看到网上广为流传的活着的俄军士兵被车臣叛军割头,那是一部无声黑白片。不久前又看到美国人在伊拉克被割。今天看了些彩色的车臣的战斗录像,至少3个被俘俄军被割头。心里有些不快,同时联想到印尼反华暴乱时,那些匪徒拍摄的照片,却又对这些身处不同地域穆斯林的共同行为有些好奇,就找了些资料看看。

    我并不赞同活生生割头的行为,也不想引起不必要的宗教麻烦,极力保持中立态度,对这一行为的历史渊源进行调查。对穆斯林教义阐述如有所偏差,请原谅。

    首先,这些暴力冲突中穆斯林的割头行为是符合讨伐异教徒行动的,即符合“圣战”。

    在伊斯兰对所有异教徒,尤其是犹太人的态度,与公元7世纪时先知穆罕穆德保持一致。

    根据Ibn Ishaq写的穆罕穆德传记,穆罕穆德同意灭绝Qurayza,一个目前已经消失的犹太部落。他指派了一个仲裁者,这个人下令杀死所有的男人,把女人和孩子变为奴隶。当时这些大约600-900名男子被处以割头的刑罚,并宣布这是神的旨意。

    随后在大约11世纪,巴格达传奇法官al-Mawardi根据古兰经和当时被广泛接受的教规制定出对圣战俘获的战俘法规:

    对战俘,安马尔(统治者)有四种选择:

    1 通过割头处死;

    2变为奴隶及按奴隶法规进行交易和释放;

    3 要求赎金或交换囚犯;

    4 宽恕;

    真主安拉说“ 当汝遇到那些否认真理(伊斯兰)的(异教徒)就折断(他们)的脖子"

    (古兰经)

    这一规则被当时阿拉伯帝国的四大法学院反复强调。

    数百年来,从伊比利亚半岛到印度次大陆,针对犹太人,基督徒,佛教徒,印度教徒的圣战大量的割喉和割头非常普遍。伊比利亚公元713年,为了报复城市toledo投降之后的反叛,城中基督徒贵族被割喉。

    印度穆斯林帝国Babur (1483-1530), 曾下令 割去投降者的头颅,直到军营中砌成一座头颅塔。

    现在割头已经成为了一种圣战的标志,变成了某种意义上的仪式,用来区别是否是一个极端“圣战者“的标尺。

    元宝推荐:神仙驴,
    • 家园 翻看一下弗雷泽的《金枝》

      目前还没看到相关内容。看完上来说说。

    • 家园 这个确实希望有研究的朋友进一步阐释一下

      割头在当今原教旨主义者中是否还具有特殊意义?

      最后一段说,割头与否成为圣战标志,今天地方宗教势力口中的圣战,是否具有当初的原本含义?

      • 家园 耽搁了好久,努力学习中

        Jihad 意译为圣战,但其实Jihad这一词不仅仅指使用武力,它在古兰经中意为在安拉名义下斗争,这种斗争包括个人传播伊斯兰教义以及坚持正义谴责谬误。对非穆斯林的公正及帮助也包含在Jihad这一词之中。可惜,目前这一词被广泛的用来比喻对抗异教徒的战争,而忽略了它的真实意义。对极端主义者来说, 将对叛教者和敌对势力的斗争称为Jihad是再也恰当不过了。 根据传统的伊斯兰宗教法律,穆斯林刑罚按照伊斯兰法典规定的犯罪种类进行分类,从而分为三类:

          (一)“胡杜德”(俄罗斯学者称为“哈德”)?D?D固定刑罚即真主的法度,是对第一类犯罪适用的刑罚。第一类犯罪是穆斯林刑法典认为最严重的犯罪,主要包括通奸、诬陷通奸、酗酒、偷盗、抢劫、叛逆6种不可宽恕的“大罪”,应处以《古兰经》规定的刑罚即“胡杜德”(“哈德”)。该刑罚按犯罪情节不同分为3级:死刑(以石块击毙、绞刑或斩首);断手、削足;鞭刑。法官无权减轻经定刑罚或以任何方式变更或替代经定刑罚。

        (二)“基萨斯”

          是对第二类犯罪规定的刑罚,字面意义是“同态复仇”。根据同态复仇原则,杀人者必须偿命,但被害人的亲属和继承人有权宽恕杀人者或者取得“赎罪金”(基亚)。此种情况下,法官受被害方意思表示的制约,不得作出死刑判决。近年来,伊斯兰教法庭经常适用“基亚”,判处用金钱赔偿犯罪所造成的损害。例如,在苏丹,全额赔偿损害是交付100匹骆驼或等值的金钱;对杀人、造成双手的所有手指或双脚的所有脚趾丧失、全部牙齿丧失、大脑或感觉器官功能丧失的,规定应全额赔偿;造成身体成双部位器官一个丧失的,规定了半额赔偿。

          (三)“塔基尔”

          是酌定刑罚,适用于对第三类犯罪的处罚,其适用范围分为3类:作为固定刑罚的附加刑;作为赎罪悔过的附加刑;作为对轻微犯罪行为的处罚。该种处罚完全由法院裁量。例如,口头训诫、默示谴责、剃头、把脸染黑、把手脚钉在十字架上示众3日但不剥夺生命、体罚、剥夺自由和死刑。(摘自,多国刑罚体系与种类概览)

        由此可见,对叛教者和敌对势力的惩罚应是最为严厉的。

        也就是说,对如今的极端原教旨主义者,因其本身就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其所采取的暴力行为必然机械按照宗教法律(刑法)对待敌对方。在Jihad的名义下,割去敌人的头颅,是再自然不过的了。

        • 家园 老兄好文章!顺便请教

          伊斯兰,本身就是和平的意思吧?

          对此根本性的问题,主张杰哈德的人们,又怎么看呢?

          • 家园 回答

            两位版主剥茧抽丝,可怜我就想混些分数,结果分数没多少,人却累得要死。

            伊斯兰作为三大宗教之一,博大精深,我只能略微表述,不实之处请给予无情批驳。

            伊斯兰这个词源于“赛俩目”(平安、和平、完善),伊斯兰就是心灵、精神和躯体只服从于真理和善举之规定.

            他的和平原则很广泛,具体有五个要点

            一、人类皆兄弟,尽管语言不同、种族不同、国籍不同,他们是源于同一父母

            二、仁爱、互助、施善都是受真主承领的、人类籍其获得真主恩惠的信仰基础

            三、在个人权利中宽容谅解、以德报怨等高尚品德是人们得到真主喜悦的因素

            四、任何能够导致人们之间痛恨、仇视、愤怒的事情都是非法的

            五、天启宗教的源泉和总目标是一致的,众钦差圣人是兄弟,他们前赴后继地将真主的启示传达给人类(先知默罕默德仅为其中一位),而不应该使宗教的不同成为人类互相杀戮和仇恨的原因

            伊斯兰的战争观分为主动被动,被动防御:被侵略的人民为了保卫自己的安全必然要拿起武器,以武力来反对内部或外来侵略者。伊斯兰命令以武力和军事手段消灭民族中一小撮反动分子,他们是: l、反叛者、造反者、打劫者、扰乱治安者。“敌对真主和使者,而且扰乱地方的人,他们的报酬只是处以死刑(割头),或钉死在十字架上,或把手脚交互着割去,或驱逐出境”。

            主动进攻:伊斯兰为维护世界和平而倡导的战争,就是,古兰经,所表述的为主道而战。古兰经,明确表述:“你们要与他们战斗,直到迫害消除,一切宗教全为真主”。若敌人已停止了对民族、宗教和信仰的破坏,那就不能再恋战。

            Jihad(特指战争)

            当伊斯兰民族识破了敌方的背信或侵略意图时,就要竭尽所能进行备战;

            若敌军放弃了侵略和战争的念头,伊斯兰民族当倾向和平;若敌人执意挑起战争,进行侵略,那么他们将自食其果:“受人欺辱而进行报复的人们,是无可责备的。应受责备的,是欺辱他人,并且在地方上蛮横无理者,这些人,将受痛苦的刑罚”“谁侵犯你们,你们可以同样的方法报复谁;

            你们当敬畏真主,当知道真主是与敬畏者同在的” (古兰经)。这也就是熟知的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如果战事爆发,则要尽量减少其灾难,因而战争中采用计谋是可以的。

            如果战争很激烈,战士们要勇猛杀敌,要祈真主默助,要多记念真主。

            一旦战争不可避免,应当告诫参战士兵,我们所进行的是为解放弱势者和被压迫者的正义战争,要紧缩战争范围,只消灭那些携带武器者或首先进攻我们的人,不要像敌人对待我们的民众那样滥杀无辜。

            如果敌方在双方交战正酣时,请求和解,我们应当接受,即使我们将要取得胜利。然后,遵守双方达成的协约。如果战争以敌人的失败、伊斯兰的胜利而告结束,则不应侵害尊严、破坏城市;不应当贪婪财物、损害他人;不应冲动地报复和发泄愤怒;而要善良公正、教育协调、抑恶施善。

            对待俘虏,不能施加酷刑,不能凌辱,不能以饥饿来折磨他们。这一条在我看来非常重要, 仅仅回忆在伊拉克的俘虏和人质,无论被割头还是枪决,从录像带上看,都没有受到虐待。

            最后,至于被战胜者,伊斯兰则尊重他们的信仰、生命、财产、宗教。但他们有保卫国家和国民权利的义务,要求他们忠诚国家,变纳极小数额的款项,称作“知兹叶”(人丁税)

            以上是教义上的要求。(引用 伊斯兰的和平与战争观 穆斯塔法•希巴尔著 马荣君译)

            对普通穆斯林来说,我只能举两个例子来说明,肯定不全面,但只能找到这些。

            BBC广播有天早上电话采访两位英籍穆斯林,原籍可能是中东国家人士。要求他们对英国政府更加严格的针对原教旨主义的措施评论, 两位穆斯林非常激动, 坚决反对此类措施。 主持人也毫不客气直接了当质问他们,如果在保护穆斯林同胞和英国国民利益之间有冲突怎么办,两位都是选择保护同胞。后来双方都很激动,谈话不欢而散。

            另一位穆斯林撰文否认伊斯兰靠军事占领传播,但承认如果被敌人背叛,或者使用诡计造成巨大损失,那么穆斯林将猛烈报复,根据古兰经实施惩罚,(处以死刑,或钉死在十字架上,或把手脚交互着割去,或驱逐出境) 原则上不接受任何俘虏。原文(http://www.answering-christianity.com/prisoners_of_war.htm)

            元宝推荐:神仙驴,
            • 回答
              家园 伊丝兰教对于自杀有什么规定啊?
            • 回答
              家园 真是奇怪!

              每种宗教都宣扬仁爱。但是每种宗教杀起人来都不含糊。好像佛教还能好一点;不过,佛教也宣称:惩恶即是扬善,死在和尚手下的人也不少。

            • 回答
              家园 您这篇才是精品,呵呵

              阐述了伊斯兰教的理想世界观。

              如果现实里也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宣传、实践,可能效果会好得多。

              俺对伊斯兰教现在的image很疑惑,偏离了理想目标很远的样子。所以,俺设想,老兄接下来应该谈谈,如何从现实的现状,发展到理想的目标去――这中间的路,该如何走才能成为可行。

              再次感谢好贴!

            • 回答
              家园 得,冲您认真的劲头

              俺给这个首帖加了个精。别再抱怨混不着分数啦。这个系列俺还真没怎么见到过,有空的话,老兄若再好好整理整理,分数还能“混”得更多。

              呵呵,俺先抢在你克之前,移到时事版去了。

              • 家园 多谢两位了,

                不擅长这个,这个精心里也觉得勉强,是打字打出来的。不过承蒙两位厚爱,赶紧又写了一篇,中和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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