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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应当立法监督政客履行承诺 -- 说了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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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应当立法监督政客履行承诺

    现实生活中,一些政党、政客,为了竞选效果,许下种种或夸大或欺骗性的承诺,而赢得大选后,又轻易地抛弃了当初的竞选承诺。近的如民主党对美军基地搬迁问题的态度;远的陈*水*扁的“四不一没有”。

    为了惩戒某些政客对政治承诺的不尊重。我认为应当立法监督公职人员,及公职候选人的政治承诺。对违反承诺的当选者,一律处以解职处分。

    当然,如果客观情况变化,或者主观看法变化,会促使政客对之前的承诺作出修定。但我认为,如果政客没有把可预见的例外情况列入承诺中,本身就有欺骗选民之嫌;而如果是之前考虑不周,后来看法变化,那也意味着政客本身执政能力的欠缺,所以,对违反承诺者一律处以解职,可能会是利大于弊的一种选择。

    下面进行具体说明:

    一、监督的对象:政治承诺的履行,政治承诺的宣传。

    法律把任职目标和竞选承诺区分开来。前者,是个努力的目标,不承担法律责任;后者,如果不能完成,将受到解除职务的处罚。

    除了候选人非正式的第一次提出的竞选承诺外,候选人日常竞选宣传中应用的竞选承诺,必须以法律文书的形式交法院审查备案,未提交审查备案的,一律不准使用。在已经提交,但尚未批准时,如果以文字形式出现,应以明显方式注明“待备案”字样。如果是口头说明,必须强调该承诺已经送交审查,尚待批准。如果是任职目标,应明显地说明该表述是任职目标,不负法律责任。如果备案被驳回,相关的政治承诺就不能再出现在政治宣传中。

    二、承诺书的内容要求

    候选人的承诺书中,候选人要描述承诺事项,以及例外情况,在交法院审查备案的同时面向社会公示。

    法院对竞选承诺的审查主要针对:该承诺的描述是否定义明确,可度量,可操作。

    如果解读起来有明显歧义,就得要求提案人修改。

    如果提案人承诺的内容超越自己的任期,或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也不能批准备案。比如李明博竞选时提出的「韓國747遠景」,谈到“韓國經濟以每年至少7%的速度增長;再花10年左右時間,韓國人均年收入將達到4萬美元,韓國將發展為世界第七大經濟體)”。首先,这其中涉及到10年以后的事,可李的任期只有5年;其次,经济的发展受多种因素影响,不只受政府政策的支配,因此把经济发展指数作为承诺,也超出了自己的职权所及,因此,类似于此类的承诺,不应允许备案。

    在提案公示期间,选区内一定数量的选民联署、竞选对手,都有权针对其承诺书中的不合规定之处提出异议。选区外的选民,若得到选区内上述人员的授权支持,也可以提出自己的异议。承诺的提案人应当针对他们的异议进行答付。法院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安排辩论,以及现场举证。

    承诺书审查通过之后,上述人员仍有权提出异议,但法院视情况决定是否受审。对已受审的承诺书提出的异议,如果法院审理后认为有效,将责令提案人限期修改。提案人修改之前,原案相关条款仍为有效。

    在承诺书提案人未违反承诺书中的承诺之前,提案人都有权修改或收回承诺书。但必须同时进行公告说明。如果是竞选承诺,在竞选投票前15天内,除非法院判令提案人修改,提案人不得自行修改承诺书,更不得自行收回承诺。

    三、违反政治承诺的诉讼

    选区内一定数量的选民联署、竞选对手、担承相同公职的其他人员,都可以当事人违反竞选承诺为由,要求其辞职。如果当事人不认可,上述人员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判决。

    四、如何执行惩罚

    以下有两种方案,各有优点:一种是法院直接执行判决,剥夺被告的公职;一种是法院只对是否违反承诺的事实作出判决。是否解除职务,由立法机关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后决定。

    方案一

    如果法院支持控告方的主张,将直接判决解除当事人公职。如果判决作出时,当事人违反承诺的任期已经结束,法院不能解除当事人当前的职务。

    方案二

    如果法院支持控告方的主张,会把判决送交当事人,以及监督当事人的相关机构。如果当事人在限期内没有主动辞职,监督机构有权根据法院判决,解除其职务。

    具体说来,就是针对议员,议会有权作出决议,解除其职务。对于总统,议会有权以此为据,弹劾总统。

    五、政党的政治承诺

    在议会选举中,政党可以作出本党的政治承诺,但前提是,政党的承诺书必须得到本党所有候选人过半同意,并且每一条款都被过半数的候选人完整地接受到自己的竞选承诺书中。

    这样可以减少政党的政治承诺完全被党的领导所主导,因个别领导人的更换,而修定本党承诺的情况。

    关键词(Tags): #政治承诺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家园 立法监督不如舆论监督

      美国也有”真相党“,放狗”political fact checker“。

      通常是有领导讲话了,好事者便开始“调查研究”,然后打个”真实度“的分,放在网站上。

      • 家园 舆论监督代替不了立法监督

        立法监督不如舆论监督

        美国也有”真相党“,放狗”political fact checker“。

        通常是有领导讲话了,好事者便开始“调查研究”,然后打个”真实度“的分,放在网站上。

        这很好。但是舆论监督代替不了立法监督。选票是人民的授权。如果政客以欺诈谋得选票,从市场交易的角度,也该绳之以法。

        • 家园 相辅相成

          对我们屁民来说,舆论监督比立法监督更重要, 有效.

          看看近年来互联网在中国的作用就可知了。

          • 家园 针对的问题不同。

            在中国,舆论监督解决的是有法行不和有令不行的问题。我的这个提议是解决无法可依的问题。

            至于互联网在中国的作用,主要是因为传统媒体戴着官方的镣铐,不敢监督。

            • 家园 说了老师要想想有法不行的根源是什么

              法律,只是一个政治手段。依法,是要有实力做保障的。

              连思想说话都“戴着镣铐”,可能有依法的实力吗?

    • 家园 真抱歉,我看您这么多字白写了,可行性为零

      在下都看得出来问题。

      但我认为,如果政客没有把可预见的例外情况列入承诺中,本身就有欺骗选民之嫌;而如果是之前考虑不周,后来看法变化,那也意味着政客本身执政能力的欠缺,所以,对违反承诺者一律处以解职,可能会是利大于弊的一种选择。

      可预见的例外情况”是什么东西,列举不完全怎么办?抽象概念无法判定。世界可能出现任何问题,全列举上?做手术让你签同意书,把能找到的所有术后并发症和意外都给你列出来,搞不好随便就超过10万字,你看得完吗?选民得别的不干,成天研究这个。

      法院对竞选承诺的审查主要针对:该承诺的描述是否定义明确,可度量,可操作。如果解读起来有明显歧义,就得要求提案人修改。

      如何判定,标准在哪里?这几个词本身又是几个抽象的概念。假如说是经济和国防方面的问题和策略,你法院凭什么判定对错和可行,开听证会?得听证到什么时候?吵一百年也吵不完。最要命的是,凭什么告诉你?保密性策略呢?假如说是如何改善两国关系问题,(策略是要举行秘密和谈什么的,不能泄露),你这里要追问怎么改善,我咋说?

      在提案公示期间,选区内一定数量的选民联署、竞选对手,都有权针对其承诺书中的不合规定之处提出异议。选区外的选民,若得到选区内上述人员的授权支持,也可以提出自己的异议。承诺的提案人应当针对他们的异议进行答付。法院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安排辩论,以及现场举证。

      好吧,大体我明白了,这里就是先把承诺备案先审一通,不审查通过你不能选举。那我倒要问问您,本来选举就很冗长,这下更长了,这个程序加进去又要用多少时间?美国是两个党也许还好说,要是5-10个党竞选,每个都得讨论一次,还得各选区讨论。。。我的老天爷,这还选得了吗?4年任期别的都别干,光掰这个了。

      • 家园 不愿说可以不说

        最要命的是,凭什么告诉你?保密性策略呢?假如说是如何改善两国关系问题,(策略是要举行秘密和谈什么的,不能泄露),你这里要追问怎么改善,我咋说?
        不愿说可以不说,如果找不到具体的,可度量的内容,就不能出现在承诺书里。您可以把它作为任期目标。

        • 家园 好吧好吧,最后跟你说一遍

          不是我曲解你,而是你没有搞清楚你在说什么,说的是理念还是现实?我跟你扯实际问题,你跟我扯理念水平高低。先说毛泽东的政府运行不下去,我说运行的不错,你又说他民主理念水平不够高。

          好吧,你说的,把立场扔了讨论现实问题是吧?你在这些帖子里边扯了一堆理念问题,就是跟现实挨不上。

          我现在在这里跟你说清楚,你主贴那个办法是没有用的,理念上还不错,但是真是实行不了,至少是眼前不可能!如果你这一套现在真实行了,假如在某个大一点的西方国家,立刻就得天下大乱,全国会吵成一个巨型蛤蟆坑!

          为什么?一堆的细节问题。我跟你说的几个点都是那样,你要定义得出台一堆的司法解释来解决这些抽象问题。就跟“夫妻感情破裂”一样,你得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否则无法进行定义“是否定义明确,可度量,可操作,可预见”跟“立长不立贤”的道理一样,贤无法明确定义,只能立长。还有我上次没说的情况就是如何判定完成,没完成是不可抗力还是你能力不足?这里边水太深太复杂,玩不了。

          比如“每年和俄国进行一次将军级的军事交流活动”,“向议会提出有关加强双方贸易互惠的法案”等等。这就是“可度量”的。

          好,假如说你在美国用这一套,结果俄国政变了或是换了个反美领导人,啥活动都没法开展,活动办不了;最后跟选民法院啥的说了,我完不成。有的人认同,有的人不认同,掐起来了,怎么办?

          还有你说的“迫使候选人详细解释自己的整个计划”是吧?要是我打算发动战争去弄钱,或者用什么秘密手段比如新技术去搞钱,说穿帮了就没用了。你叫我去详细解释,咋解释啊?

          最后跟你说一句,再美好的理念也得面对现实。能运行的政府就是面对现实的产物,之后才能提到是好是坏,是先进还是落后。如果你这个帖子就是讨论一个理念或构思,那没有问题;可你说到毛泽东的民主功底还有政府运行什么的,那我倒要问问:

          您认为1949建国时如何建立一个比毛泽东和TG们建立的更好的,可以稳定运行的政府?

          他如何做,怎么做在您的眼里是民主功底深厚,符合民主理念?

          在您眼里理想政府是什么样子?

          • 家园 不能让某些人无耻下去。

            我所说的立法监督政治承诺。不是政客们口头的承诺都监督。而只监督他们斟酌后,写出的书面文书。而且,对那些他单方面没有实现权力的承诺还不予列入。惩罚也只限于解职。这与古代的军令状比起来,宽松多了。

            政客自己提出的承诺,如果自己违反了,那对不起,就得认罚。如果你对自己没信心,可以不承诺嘛。如果到了罚的时候向大众哭诉客观情况,那你早干啥去了?

            像纠山先生那样,自己违反了承诺不算,阁员提出反对,还把人家解了职。这就是无耻到家了。

            当然,还有更无耻的。比如牛根生老兄。他的公司出了毒奶,给自己造成了损失。之后向社会哭诉,要大伙出钱帮他保住公司。

            同期日本也出过毒米事件(黄曲毒素超标,但据说按这批粮进口时的法律规定,这个指标不超标。超标是后来修法的结果),肇事公司的社长自杀了。这就是区别。

          • 家园 “每年向俄方提出举办会谈的邀请”才是可操作的承诺

            好,假如说你在美国用这一套,结果俄国政变了或是换了个反美领导人,啥活动都没法开展,活动办不了
            美国总统候选人的承诺应当是,“每年向俄方提出举办会谈的邀请”。如果俄方不同意,那就不是美方的问题了。如果直接承诺“每年举办会谈”,这属于不可操作的承诺。应当不予备案。因为会议是双方同意才可以的。单方面没有这个权力。

            • 家园 我说您回复不能一次回完吗?

              太浪费空间。

              这样下去要成荒谬剧了,竞选之前先得备一堆案,全是这样的:

              向议会提出XXX。。。。 (让选民知道的潜台词:办不成别找我,不是我能力不够或没心办事,实在是议会通不过)

              向俄国提出XXX。。。。 (让选民知道的潜台词:办不成别找我,不是我能力不够或没心办事,是俄国老熊不给面子啊)

              等等。

              想起来一个美国政治笑话:

              美国总统XX上任了,前任给他3个信封,嘱咐他遇到难事打开看看。

              上任一段之后,经济什么的没有起色,报纸什么的一堆人骂他,他打开了第一个信封, 里边写着“骂我”。

              于是他赶紧发表言论,指责前任留下的烂摊子太厉害积重难返,导致自己不能很快处理好问题,抗议声总算暂时平息了。

              再过了一段时间,问题还是没有好转,报纸什么的一堆人接着骂他,他打开了第二个信封, 里边写着“骂国会”。

              于是他赶紧再发表言论,指责国会不配合他的工作,经济改善计划什么的老通不过,导致问题一时无法解决,抗议声总算又暂时平息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问题仍然没有好转,报纸什么的一堆人骂他更狠,他只能打开第三个信封,里边写着 “为你的下一任准备这三个信封”。

              从慷慨激昂说假话,发展到大言不惭推卸责任,推得更干净更方便是吗?还为全国人民创造更多的吵架话题?

              • 家园 谁的责任,谁来负。这不对吗?

                从慷慨激昂说假话,发展到大言不惭推卸责任,推得更干净更方便是吗?还为全国人民创造更多的吵架话题?
                不能单方面决定的事务,就是不应该承诺。但美军基地这事,如果日本想作,就可以作。既然美国的租期到期。政府宣布不续租就是了。

                如果要国会合作的,没关系,在国会选举时,逼国会议员们承诺投赞成票就是了。谁的责任,谁来负。这不对吗?

          • 家园 回应一下。

            好,假如说你在美国用这一套,结果俄国政变了或是换了个反美领导人,啥活动都没法开展,活动办不了;最后跟选民法院啥的说了,我完不成。有的人认同,有的人不认同,掐起来了,怎么办?
            如果他没把这一条例入承诺中的排除条款。那么如果按方案一,由法院直接操作,那就解除职务;如果按方案二,由议会操作,就由议会考虑是否进行弹劾。

            还有你说的“迫使候选人详细解释自己的整个计划”是吧?要是我打算发动战争去弄钱,或者用什么秘密手段比如新技术去搞钱,说穿帮了就没用了。你叫我去详细解释,咋解释啊?

            我说了,这种东西,如果你不想把他写到承诺书中,就可以不解释。至于发动战争。对不起,我反对侵略战争。如果他希望打仗,我希望他落选。

            您认为1949建国时如何建立一个比毛泽东和TG们建立的更好的,可以稳定运行的政府?
            历史无法假设。但是毛的政府最后没有运行下去。不然就没有改开了,这是事实。

            他如何做,怎么做在您的眼里是民主功底深厚,符合民主理念?
            如果他能那么做,他就不是毛泽东了。而且浓厚的民主化能不能在那时的中国成功也不好说。但如果毛公开说我们不要民主,也可以。他却偏偏打个大民主的幌子来搞专制。我说他不懂民主,是说他的心地还可以,只是不懂现代民主该怎么搞。如果他搞得,还搞成那样,只能说明其权术高超,内心……

          • 家园 您还是回忆一下自己怎么参与到这个讨论中来的吧

            好吧好吧,最后跟你说一遍 1

            不是我曲解你,而是你没有搞清楚你在说什么,说的是理念还是现实?我跟你扯实际问题,你跟我扯理念水平高低。先说毛泽东的政府运行不下去,我说运行的不错,你又说他民主理念水平不够高。

            老兄,您回去查查帖子。毛的话题是我在和冼心对话。

            毛政府的运行问题,这个话题也是您插嘴提出来的。链接出处

            我只是回应而已。“您跟我扯实际问题,我跟您扯理论水平高低”这话实在不知从何说起。——您还是回去多看帖子,回忆一下自己是怎么参与到这个讨论中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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