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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讨论】希望“大牛”解答下,力拓撕毁中铝注资协议, -- 将军牧护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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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讨论】希望“大牛”解答下,力拓撕毁中铝注资协议,

    葡萄经常说有幕后交易,凡是对中国有利的交易,基本是有幕后的交易,那这次力拓撕毁中铝注资协议呢?难道以前的幕后交易不算数了!!

    和朝鲜有关?

    另外今天中午看CCAV 2 ,财经新闻,

    本来195亿美圆的注资协议,力拓方撕毁的话,赔付违约金“1.95亿”,这个计算下来应该是1%的违约金。然而CCAV 记者说是“10%”,可10%的违约金应该是“19.5亿”

    另外这个合同非常奇怪, 怎么违约金才“1%”不符合商业规则,中铝并已陆续获得了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德国联邦企业联合管理局、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等各国监管机构的批准。

    这个成本也非常高。还有资金运作成本。

    等待“大牛们”分析

    • 家园 【文摘】力拓毁约给中铝带来的巨大损失

      四家国有银行在对中铝提供贷款之前,进行了项目评估,贷前调查,花费了很多专家咨询费、评估费、律师费,汇兑损失和汇率风险以及外汇资产配置等等,随着力拓的毁约,银行做了一场巨大的无用功。不过,对中资银行来说,发放海外并购贷款应该得到一些教训。

      中铝:“赔了夫人又折兵”

      抛开中铝投资力拓战略意义不谈,中铝注资后摊薄入股成本尚不计,仅仅从注资力拓耗费的金钱上计算,中铝的里里外外损失都是巨大的,是最大的受害者。

      中铝对力拓如此巨大金额的注资,要支付庞大的投行费用、财务顾问费和律师费等。中铝与四大银行签署了贷款协议,由于中铝的违约未接受210亿美元贷款,中铝还得向四大银行支付巨额的赔偿金。

      上述知情人士尽管没透露赔款金额,但是,他提示这是一笔长期贷款,利率很高,违约金也很高。

      中铝在对力拓注资中,有72亿美元用于财务投资,认购力拓集团发行的可转债,债券票面净利率9%。中铝公司可在转股期限内任何时候选择转股。转股后,中铝公司在力拓集团整体持股比例将由目前的9.3%增至约18%,其中,持有力拓英国公司的股份增至19%,持有力拓澳大利亚公司股份的14.9%。

      目前,中行官方网站公布现在执行的最高年利率为5.94%。本来,中铝的如意算盘是:交易一旦生效后,在转股前,中铝公司都将从力拓公司获得票面净利率9%的利息收入,用稳定高收入来源偿还银行贷款。如今,随着力拓的违约,不仅拿不到力拓9%的利息收入,还得支付上述几笔巨额费用和对银行的违约金。

      在这笔失败的交易中,中铝的直接经济损失亦是个巨大的数字。

      链接出处:

      http://finance.ifeng.com/topic/zlgszc/news/industry/corporate/20090612/786764.shtml

      • 家园 很多替决策者辩护的人,有无想过为什么外国人在中国

        购买战略性资产那么容易?

        而在外国,中国人怎么很难有所斩获呢?

        那么,反过来看,中国zf在推行gaigekaifang过程中究竟犯了哪些战略性错误呢?

        我觉得是该冷静检讨的时候了。(附带说一句,中国儒家推崇的是自我检讨,所谓“日三省乎己身”,而不是天天自我鼓吹和辩护,虽说好战必亡,但以为自废武功,政治投降就可换取和平,那么,别忘了,天下未安,忘战必危!)

        未来:买垃圾易买资源难

        银联信专家认为,从此次中铝并购力拓失败的经过可以看出,政治风险仍然是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能源、矿产企业的最大障碍。多年来,国际上的“中国威胁论 ”始终不绝于耳,而将国企等同于政府的判断也使得国外对于中国国企的海外收购抵制尤其强烈,再加上能源、矿产等资源的重要性,多种因素加在一起,造成了现在的这种局面。

        从过往的案例分析,例如2005年中海油收购美国优尼科,就是因为美国政府的阻挠而最终失败。这次中铝对力拓的并购虽然并没有直接因政治因素阻挠而失败,而是出于力拓对商业利益上的考量,但是,如果没有澳大利亚政府为力拓拖延了两个月的时间,使得力拓一方面因为中铝的收购而股价上扬,一方面等到了大宗商品全球回暖的话,也不会有这次的事情发生。

        通过这次的事件以及近几年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情况,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的结论,那就是在能源、矿产企业的海外并购上,政治因素仍然是决定并购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同时,对于中小型企业的海外并购成功率较高,而对于大型企业的海外并购成功率较低,被并购企业的企业文化、员工态度等,都将成为银行是否发放海外并购贷款的判断依据。

        鉴于2005年中海油和今年中铝的失败,银行业对于能源、矿产类企业的海外并购首先要考虑的无疑是政治风险。被并购企业所在国家政府的态度、民众的态度等都将严重影响并购的成功率,甚至是影响的最重要因素。因此对于银行来说,对于并购过程中政治风险的防范将是避免此类损失的重中之重。

        漏斗子:南海安全问题的实质是我们的对争执的态度

        南海安全有问题吗,有问题,几个国家在那里主张主权,当然就有争执了。但问题的实质还不是这个争执,而是我们的对争执的态度。七十年代,西沙也是有争执的,南越伪军还派海军到西沙,我们一开打,收回全部西沙,争执从此就没有了。

        现在南沙的问题也在这儿,有没有坚决捍卫国家领土、专属经济区的决心,才是最重要的。有了决心,那么逐步实施,先放胡萝卜,如果不听大棒侍候,全部收回,争议就消失了。领土领海问题,除了你妥协退让,想要的话,不打一架解决,那是做梦!

        • 家园 【文摘】欧美将就中国囤积资源提出诉讼

          海外网站看到的,说是美国之音的消息:

          欧盟和美国近期内可能就中国限制原材料出口向世贸组织提出诉讼。美国前贸易官员和贸易专家认为,经济衰退导致各方纷纷采取保护主义手段,近期内可能出现更多的世贸诉讼。

          多家西方媒体报导说,欧盟和美国本月将在世贸组织框架内对中国限制大约20种工业原材料出口提起诉讼。

          路透社引述匿名消息来源的话说,欧盟和美国在过去12个月的谈判中试图说服中国降低这些资源产品的出口关税,但是未能成功,因此将于6月22号正式要求和北京方面就此进行磋商。该消息来源说,如果对话努力仍不奏效,将要求世贸组织专家小组听取投诉。

          欧洲委员会的贸易发言人卢兹.格尔纳(Lutz Gullner)不愿证实欧盟是否、或将如何提出诉讼。但是他承认,他们对这个问题已经关注多时了。

          “我们对出口限制问题,以及中国对原材料出口的限制关注多时,也就此向中国方面多次提出这个问题。所以,这是个重要的问题。”

          格尔纳说,欧盟方面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世贸成员的贸易行为做出审视,发现某些措施有可能是贸易扭曲行为。他不愿谈论如何提出这些问题或者做出什么样的反应。但是他表示,欧盟方面的确在密切关注与中国相关的问题。

          *中国对原材料出口施加配额关税*

          路透社报导说,这次涉及的原材料包括黄磷、锑、焦炭、硅、钨、锡和锌等。欧洲方面不具名的消息来源对路透社表示,中国一直对这些原材料施以不公平的出口配额和税款,而这是在扭曲全球市场并对欧美公司形成阻碍。

          华尔街日报报导说,欧盟和美国的贸易谈判者提供了一个他们认为涉及非法出口限制的包括大约20种原材料的清单,但是还不清楚其中哪些将会被提交到世贸组织。

          路透社报导说,欧洲化工部门对于中国去年决定对黄磷出口征收120%关税的决定相当不满。黄磷是用于多种化工产品的关键材料。一名欧洲化工官员对路透社抱怨说,这项关税等于在扼杀他们,因为欧洲人每买一吨黄磷要比中国的制造商多花大约2500美元。

    • 家园 【基本信息】来看一看力拓的真面目

      刚看了一下力拓自己的信息发布和相关报道。

      1。在伦敦和纽约同时上市的是英国的Rio Tinto plc,澳洲上市的是Rio Tinto Limited,力拓集团包括两者。

      2。貌似中铝原拟投资的是力拓的可转换债券,力拓与中铝原协议的转换价(如果债转股)在英澳分别是每股US$45和US$60。

      3。去年11月BHP Billiton收购力拓黄了的一单公告在此

      4。新董事长今年4月20日刚任命。力拓关于委任新董事长/董事、拟与BHP Billiton合资以及以大折扣向现有持股人配股等最新信息发布在此

      如果中铝已经是英国力拓的股东,照理也还能按比列配到一些英国力拓的股份吧,只是中铝原本是奔着西澳的矿产去的。

      4。股价情况:

      英国力拓近一年的走势(可见与中铝协议时正是最低潮期)

      澳洲力拓最新股价及公司基本信息

    • 家园 已经在放风要反垄断审查两拓合并了。

      两拓合资铁矿业务须过中国反垄断关

      外链出处

    • 家园 SBS天天都是中国政府如何如何

      20年前8乘8工党当时的总理如何哭得惨惨的,如今的政府如何要把资源卖给这个政府控制的中铝。。。

      所以,早就感觉这个交易成不了了,成功未必是幕后交易,不过破裂就肯定是政治因素

    • 家园 【程序】这种对上市公司的收购或投资协议

      在达到或超过当地规定的持股比例的情况下,法律程序上一般需要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如果双方都是上市公司,还得有双方股东大会的各自批准,而这种批准按惯例在协议签署时是列为最后交易完成(Completion)的先决条件(CP)之一的,也就是说,收购或投资协议通常是conditional的,取决于最后CP的全部圆满完成。

      当初该协议签署时,据悉大股东就公开表示了强烈反对,并声称要联合其他股东在股东大会否决之。还没看过最新的报道,也许是交易献议被股东大会否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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