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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邓案律师 -- 闻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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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恕我眼拙

                      难道关于精神鉴定你不是政治考量,是考量当事人的司法权益。这就比较奇怪了。难道不做精神鉴定在司法上更能保护邓玉娇?

                      有一点我就更不懂了,说鸡同鸭讲,跟我是不是恐龙有啥关系。难道你以为有人说对牛弹琴。就是指责对方是牛。我可没有想做这个延伸。不要误解。

                      • 家园 您发言之前能不能看看

                        我们在讨论什么内容?

                        我给您做个小结:

                        好风认为夏否认邓是精神病的说法对邓在司法上不利,我认为对邓在司法上有利。经过讨论后好风认同我的一部分观点,即巴东的精神鉴定主观恶意,司法无效,但坚持认为夏对精神病发表的具体意见对邓在司法上不利。我继续反驳她的坚持,但在听取了她的一部分输入后在司法有利这点上有所保留,但无害的底线未动摇。

                        鸡,鸭和恐龙在进化上有共同的祖先。但鸡鸭的亲缘关系要比恐龙近的多。我的意思是如果我和好风的交流是鸡对鸭讲的话您的理解就远到恐龙去了。

                        • 家园 我当然知道你们在争什么

                          就单纯司法角度来说,究竟精神鉴定出结果,对邓玉娇量刑上有什么影响这点不用讨论吧?究竟会不会减轻邓玉娇的刑期,或者无罪。这点还需要讨论吗?司法角度来说。难道能做精神鉴定不做精神鉴定才是保护当事人吗?或者说,我做了精神鉴定就会增加邓玉娇的刑期吗?

                          总的来说,我并没有觉得我说错了。一个从政治角度解读,一个从司法角度解读。当然这种讨论不会有什么结果。你所关心的你的帖子写得很清楚。你所关心的不就是。官方利用精神鉴定保护当地官吏吗?这才是你关心的。难道不是吗?你之所以坚守不做精神鉴定不会损害邓玉娇的权益,是因为关注点是官方会不会以精神鉴定保护当地官员。(当然,你的结论已经出来了,官方就是用精神鉴定保护当地官员)

                          假如把官方利用精神鉴定保护当地官员拿掉,一个稍有司法常识的人都不会认为,司法上这样做是出于迫害你。而官方会不会用精神鉴定保护当地官吏,这是政治考量还是司法考量?

                          • 家园 我刚才焦躁了一点

                            就单纯司法角度来说,究竟精神鉴定出结果,对邓玉娇量刑上有什么影响这点不用讨论吧?
                            这是我和好风尚未达成一致的意见之一。精神鉴定是否会削弱无罪辩护,首先是判罚,然后是量刑。

                            你的结论已经出来了,官方就是用精神鉴定保护当地官员
                            严格来说没有十分的证据,但这一点好风和我意见一致。

                            假如把官方利用精神鉴定保护当地官员拿掉,一个稍有司法常识的人都不会认为,司法上这样做是出于迫害你。
                            我们的一致意见是警方从司法上不可以越权替邓做精神鉴定。

                            • 家园 第三点我没有和你达成共识

                              我只是说,如果夏律师认为进行鉴定的机构或过程不合法的话,他应该怎么做。

                              不存在只要是警方提请的鉴定就肯定不合法的说法。

                              具体内容请查阅我国关于司法精神鉴定的规定。我不记得对提请方做出过限定。

                              夏律师可以质疑精神鉴定手续不全,可以质疑进行鉴定的机构的资质,可以质疑结果并要求重新鉴定,其效果都是让法庭不要采纳该鉴定结果。

                              但不可能通过“警方提请”这一点就推翻鉴定,警方连控方都不是,在法庭上甚至不处于和辩方直接对立的地位。

                              如果我前面没有解释清楚这个问题,导致你误以为我和你达成了这个共识,那是我不对。我在这里说明一下。

                              • 家园 我说了我是法盲

                                不知道去哪里翻条文。不是原告瞎折腾啥?你我去提请鉴定行不行?我对法律设定的理解,就是要杜绝这些个吐裤子放屁的路子,免得跑出什么私货来。言语又粗俗了,再解释一下,法律没有说不能做的事情都可以做,但只有法律说可以做的事情才有法律效力。

                                • 家园 你我去提请肯定不行

                                  但警方不是你我,警方属于司法人员。

                                  司法人员和普通人的区别您总是明白的吧——警察可以抓犯人,你我的话,就算知道对方是犯人也不能铐走他,那不成私刑了。

                                  法律没有说不能做的事情都可以做,但只有法律说可以做的事情才有法律效力

                                  这叫什么逻辑?司法精神鉴定过程是否合法,关系到相关证件完整,该到场的要到场,鉴定机构要有资质……司法精神鉴定在法庭上是以证据出现的,其内容是否影响审理结果,取决于法庭是否采信,如果一份精神鉴定书出现在法庭上,您作为律师,站起来说“鉴定书是假的,因为这个精神鉴定是警察带她去做的”——这叫什么话?

                                  • 家园 什么逻辑,法律的逻辑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如果一份精神鉴定书出现在法庭上,您作为律师,站起来说“鉴定书是假的,因为这个精神鉴定是警察带她去做的”——这叫什么话?
                                    什么话,废话。夏律师嚷嚷邓不是精神病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效力,以为他不具备鉴定资格。

                                    但是他在法庭上可以说:这个鉴定书是无效的云云

                                    • 家园 请不要偷换论点

                                      这个分论点里我们讨论的是“精神鉴定由警方提请是否意味着非法鉴定”,这个我已经解释清楚了。

                                      这跟夏大律师嚷嚷了什么没有关系。夏大律师嚷嚷的内容将如何对审理过程和结果产生影响,我在前面的其他回复中解释了。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话真是有趣,警方办案的过程中,取证行为成了“不谋其政”了?倒是夏律师有不少“在其位而不谋其政”的行为呢。

                                      最后,建议您不要动不动就自称法盲,这不是给夏律师难堪么:认为他行为在法律上对邓姑娘有利的,居然是法盲,这叫一个“西南政法毕业,从业20余年”的大律师情何以堪哪。

                                      • 家园 不是偷换论点的问题

                                        我说我是法盲是因为我知道自己对法律的条文细节不清楚。是不是非法鉴定到此为止吧。您也认同被告可以不接受巴东鉴定,而且到目前为止邓在技术上不是精神病。这个共识我已经满意了。

                                        我是法盲跟夏律师有什么关系?您三千妩媚在一身也不妨碍有丑人对您青眼有加啊。不要扯远了。

                                        补充一点我对您污蔑我偷换论点很不满意

                                        如果一份精神鉴定书出现在法庭上,您作为律师,站起来说“鉴定书是假的,因为这个精神鉴定是警察带她去做的”——这叫什么话?

                                        什么话,废话。夏律师嚷嚷邓不是精神病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效力,以为他不具备鉴定资格。

                                        但是他在法庭上可以说:这个鉴定书是无效的云云

                                        我不过是直接回答您的问题罢了。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话真是有趣,警方办案的过程中,取证行为成了“不谋其政”了?
                                        鉴定精神病以减免刑事责任不是警察的职责。辩护方排除警方的鉴定不影响辩护方提出的鉴定。我的观点清楚了没有?

                                        夏律师在其位不谋其政,律师兄已经在说,有道理的我不反对。 我驳斥的是网上辱骂夏律师的几个主要论据, 胡喷夏律师罪大恶极的有几个是脑子清楚的?马大善人:这些指控大部分不成立 我们讨论了那么久,您不会不知道吧。

                          • 家园 拜托!

                            就单纯司法角度来说,究竟精神鉴定出结果,对邓玉娇量刑上有什么影响这点不用讨论吧?
                            我和好风还不能达成共识的有两点,这就是其中之一。精神鉴定会不会损害无罪辩护,判罚不同当然对量刑有影响。您觉得不用讨论在这里掺和个啥?

                            总的来说,我其他观点多了去,肮脏了去了。算啦。

                            我刚才急了点。不过我和你是有点鸡和鸭讲。

                            • 家园 你们继续讨论你们的。

                              我是想说,你们这么观点迥异,立足点差异这么大。可能讨论出什么结果吗?这是不可能滴。(这里面没有对错之分)不相信,你们就继续讨论。除非两方都接受司法做精神鉴定出于保护官员目的。或者在立足点上达成一个共识。那才能讨论出结果来。你们继续讨论。我搬把椅子继续看。

                              我再多嘴几句(这也怪我,有时候一些话不说完我就难受,手贱),不喜欢,你直接无视好了。就拿观点来说,一个人观点可能很多。但是对一件事物,都有一个立足点。说完了。你们继续讨论。祝愿你们早日讨论出一个结果。不喜欢看直接无视好了

                              • 家园 偶是一直在回答他的问题来的

                                嫩不要生气,抱抱。

                                这个争论是我开的头,我只能总结我的意见,和你说的差不多。善人觉得做鉴定不止是政治考量,司法上也对邓MM不利,所以我试图解释清楚不存在这个不利。

                                至于政治考量,我也不介意怀疑怀疑巴东警察,偶女子,老孔先生都说俺们女人比较难搞,多我一个怀疑怀疑那帮大老爷们,他们也没什么不能接受的。

                                因此在政治考量上没有大的分歧。

                                当然我并不是怀疑他们就是当地官员的马前卒,我怀疑他们是息事宁人来着,而且我一直坚持巴东警方最让我不爽的一点就是光想着息事宁人了。

                                哪,结果回头一看,我刚回答了俩帖子,你俩咋就因为鸡同鸭讲的话题延伸出这么多了。消消气消消气。这个问题我绝对支持你,鸡同鸭讲和鸡鸭没有关系,我非常非常不赞成马大善人同志把问题往“鸡鸭”上引,没哪个女的愿意跟鸡扯上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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