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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杭州飙车与福冈判决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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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这没有关系

                这一条没说过失还是故意,只要是交通肇事就行了。晚上八点在闹市区超速,而且是50%以上,不管你是不是主观故意都是特别恶劣的行为。

                再说了,他开了那么久的车,市区是什么限速应该知道(不然怎么拿驾照的?不考交规么?),五十码和至少八十四码的感觉有什么不同也应该知道。知道?知道还开那么快?超速还不是故意么?

          • 家园 最早的“飚车”还是媒体写出来的

            于是,言必称“飚车”,结果就真的成了“飚车”。

            某种意义上说,胡某“飚车”,是媒体和路人甲乙丙丁联手制造出来的。

            先是现场采访,路人纷纷提供证言:

            1、轰轰轰声音很响的;

            2、速度很快的;

            3、以前这条路上经常有人“飚车”

            、、、、、诸如此类。

            其实细究起来,从法律上讲,没一条是站得住脚的:

            比如“轰轰轰声音很响的、、”,正好前几天我路过一处,听见轰轰轰的响动,因着杭州的事情,特意驻足观看,一部跑车状(因为有涂装,可能还加装了整流板)的小汽车,正以差不多比一档起步略快些的速度滑行。

            比如“速度很快的、、、”,速度很快或许可以证明存在超速嫌疑,但“速度很快”是否就=“飚车”?

            比如“以前这条路上经常有人“飚车””,这只能证明这条路上曾经存在有人高速行车,但不能证明以前“飚车”的就是胡某,即便可以证明胡某以前在这条路上高速行车,也只能加大胡某此次的嫌疑,却不能证明其这次也在“飚车”、、、、

            但路人按照自己的理解,指陈胡某“飚车”,媒体照录,一经传播,于是胡某在尚未被证实的情况下,就真的成了“飚车”,网络上也围绕着“飚车”这个伪命题(至少尚未得到证实)展开了纷纷云云,其中不乏“飚车者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论调。

            说到底,还在于国内尚无对“飚车”明确在法律上加以定义。

            说个题外话,前面看见似乎有说“飚车”应是以竞速为目的,相互追逐、、、

            我对“飚车”到有另外的理解--竞速为目的,相互追逐固然可算是飚车;若有人心情大好或大坏,也将车开到极快,貌似也可算是“飚车”了。

            • 家园 这是路人拿胡某开刀泄对所有飙车者的愤

              合情理,但不合法。

              就像宿舍里抓到一小偷是人就上去往死里打,因为想起来上个礼拜丢的自行车和上个学期图书馆里不见的随身听。

            • 家园 吉利生产的第一代美人豹轿跑

              吉利生产的第一代美人豹轿跑,那发动机也能调得“轰隆隆”的,可以不会有人买它来飙车。

              其实大部分轿车,也能“轰隆隆”的。

          • 家园 咳咳,飘过

            杭州不是个太大的城市

            杭州:全市面积16596平方千米,其中市辖区3068平方千米。2008年末全市常住人口达796.6万人,其中户籍人口677.64万人。资料来源:百度)

            望天。。。

            • 家园 杭州的市辖区里有萧山和余杭……这两个区加起来有两千六百

              平方千米。这两个区其实是刚刚扩出来的,原来都是杭州市下的县。

              传统的城区中,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都是有镇的编制的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郊区……其实就是现在,西湖区虽然已经城市化了不少,西湖周围特别是西南方向,我脑子里还是默认为郊区的。

              真正的城区我估摸着也就不到两百平方千米吧。

              最后,上一张图,图中可见真正的杭州市区其实只有滨江区北部、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南部,西湖区、江干区的部分,大家可以看到西湖区其实全是山……

              点看全图

              而萧山则在钱江的南方,已经在图的外面了……地图是从 google maps 搬来的。参见以下链接:杭州市区

              随便说一下,浙江省一共才十多万平方千米,所以整个杭州市的面积是浙江的百分之十六多……但是杭州市的人口密度是低于全省平均的,……很有趣吧?

            • 家园 杭州的大好象主要还是体现在数字上

              去过杭州很多次了,感觉杭州确实不大。

            • 家园 那又怎样?

              只要不发生拥堵的话,即便是在北京。从成府路一下子开到西直门或者复兴门,甚至国贸,又需要多久?

              这一点,连报社的八卦记者都不敢通过提供证据来说明他们是飙车,单纯靠报道的这一句二手信息“撞人后,一会儿后数辆同类同伙车呼啸而至”,就说“案发时飚车事实明确”也太草率了。

              一手的、职业的记者尚不敢这样说,二手信息就这样判断,起码不能作为可信的证据吧。

    • 家园 送花一朵,不是给老萨的

      花给大上哲央的妻子,这是个伟大的母亲!!!

    • 家园 老萨讲得不对

      从报道上来讲,目前政府相关方面明显偏袒肇事者,因为是有更严厉的适用法律未被采用:

      1、案发时飚车事实明确:撞人后,一会儿后数辆同类同伙车呼啸而至;

      2、北京已经有现成案例,三名飚车者虽没有伤害到时他人,已经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起诉和宣判了(这是白岩松前几天在“新闻1+1”中讨论杭案时说的)。这就是现成案例,这个罪可以判从3至5年直到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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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你说的这两条不对

        “1、案发时飚车事实明确:撞人后,一会儿后数辆同类同伙车呼啸而至;”

        这个怎么能叫飚车事实明确,根本不符合逻辑,同伙来的快不快在法律上根本不能证明是否在飙车。

        “2、北京已经有现成案例,三名飚车者虽没有伤害到时他人,已经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起诉和宣判了”

        我记得北京的那个案件是有录像证据或测速证据的,所以可以明确认定为飙车。但杭州这个案件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飙车的证据不是很充足。

        • 家园 不是专门名词

          飚车也没专门解读,而且其中一部分行为亦非犯罪,如大噪声的轰鸣。

          17段录相中有部分他们在道路行车高峰期的行为,是可以用以论述他们在做汽车驾驶的危险操控动作。这已经是危害路上行人和车辆的安全的行为了。

      • 家园 :)

        链接出处

        希望听到两位的相互讨论

        • :)
          家园 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控警示后人

          请看央视报道外链出处

          飚车基本确定:

          一、有前科(记录);二、有证人(保安);三、有证据(车群和录相);四、有能力(冠军)。

          有现成案例:北京三环飚车案。

          根据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外链出处

          客体要件(一)客观方面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要件(二)嫌疑人的“疯狂”行为;主观要件(一)肇事者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要件(二)主观方面对于发生的严重后果完全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性质恶劣。

          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

          飚车与超速的区分不太好说,我个人认为,飚车与超速不同是以炫耀和渲泻为目的,在非限定的环境下,特别是明显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公共环境下,使用极限操控车辆技术,或检验自己操控技术的极限。

          飚车者往往视路上行人和车辆是为自己操控车辆增加难度而设置的障碍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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