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286的三大功绩 -- songc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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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好,大家都心知肚明:laska一贯双重标准逻辑混乱
                          • 家园 无所谓啊,随便说

                            在以上的“争论”中,“双重标准”和“逻辑混乱”的,究竟是哪些人,我相信观众确实是心知肚明的。

                            您要说我,没关系,尽管说,我可没什么兴趣向您那样喜欢摆出教训人的架势来。

                            不过我还是建议,您要是真的精力过剩,还不如想想怎么帮那些朋友自圆其说地好。

                            而我和您的区别在于--

                            我虽然对“毛左邪教分子”不恭维,但并不涉及老毛本人,也从不讳言我仍然会尊老毛本人一声“伟人”;

                            而您呢?或许是因为对“毛左邪教分子”这个名词看不入眼,抑或是您对这些“毛左邪教分子”的好感更多些,以致于对这些人的“双重标准”和“逻辑混乱”也捎带着视而不见了。

                            不过这也可以理解。要不,您怎么老是喜欢摆出一幅教训人的架势来呢。

                            • 家园 呵呵,俺只就事论事,你正好被碰上抓到现行
                              • 家园 呵呵,彼此彼此

                                我本来不想说得太明,您正好自己凑了上来而已

                                • 家园 你参考一下科大胡不归的辩护方式,就很到位,就事论事。

                                  科大胡不归:邓小平向党提建议是完全符合组织路线的

                                  • 家园 方式不同而已

                                    胡不归是正说,我是归谬(当然,如此表述可能也不尽精确)。

                                    胡不归要说的,我也能说,基本也就是这点东西,那就重复了。

                                    所以,我只不过用归谬的方式来指出“对方”所存在的“双重标准”和“奇怪逻辑”罢了。

                                    如果对方的逻辑和标准是一以贯之的话,那么我想,其加在小平身上的罪名,同样可以加到老毛身上去。

                                    所以,我很期待看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局面。如果您有兴趣,或可代其一解?

                                    • 家园 你还不知道如何作辩护

                                      比如陈水扁因为贪污的罪名被起诉,他说别人也贪污,为什么光抓我一个,一定是打击报复政治迫害。这是不懂的辩护。

                                      法官只看证据,陈水扁只要出示证据表面没有贪污就够了。

                                      别人也犯罪,那别人也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别人也犯罪,并不能够成为陈水扁无罪的证据。

                                      同理,毛有毛的过失,毛的过失不能证明邓没有过失。

                                      你要做得是证明邓没有过失,就像科大胡不归那样就行了。

                                      你说别的再多也帮不了忙。如果你不正面辩护而去骂批评邓的人,就更是适得其反的效果了。

                                      • 家园 您搞错了,我没有作辩护

                                        我只是指出对方的荒谬来。

                                        而所谓的“辩护”,则是由对方的荒谬所映射出的必然产物罢了。

                                        这就够了,我没想帮什么人忙,相信以科大胡不归的水平,也不需要我的帮忙。

                                        同样,我似乎也没有什么义务一定要按照您划下来的方式去做事吧?

                                        所以,我还是那个建议--您有精力来教训我一定要按照您所喜欢的套路做事,还不如想想看能不能在某些人的逻辑和标准下,帮他们自圆其说。

                                        • 家园 前面已经说过,你没有证据,又不愿去搜集证据,

                                          因此你无法"指出对方的荒谬",只是“猜想对方荒谬”。

                                          • 家园 您又错了

                                            “归谬”只是一种逻辑推理,和证据无关。而我恰恰一直在说的是“奇怪逻辑”和“双重标准”。

                                            我想,以您的水平,不用我给您补逻辑的基础课吧?

                                            而您又显然是把“猜想”和“指出”对立起来了。

                                            事实上,“猜想”也好,“考证”也罢,最后都是需要“指出”才能为人所知的,而这所谓的“指出”,可以是说出,也可以是写出,并无定式,那又哪里来的什么“不是‘指出’,只是‘猜想’”呢?

                                            可见,您所说的,无论从语文,还是逻辑的角度,都是说不通的。

                                            • 家园 欢迎你给我补课,你说话要算话

                                              你就写个逻辑的基础帖子,重新开个主帖,我一定好好学习,并给你送花。

                                              • 家园 呵呵,不好意思,没兴趣给您补课

                                                首先、我相信您基本的逻辑常识还是有的,确实不需要我来补课;

                                                其次、我不像您,喜欢摆出一幅教训人的架势,所以,没兴趣给您补课;

                                                第三、我本来就没兴趣和您多纠缠,只不过看您似乎兴致昂然,正好长夜漫漫,我也就陪您消遣消遣,正儿八经地“补课”,就有悖于消遣的本意了;

                                                第四、个人精力有限,没什么兴致去另开一个主贴,难道您想把我从这里引开?呵呵。。。

                                                第五、我承诺过您什么吗?如果有的话,麻烦您帮我找一下,如果没有的话,“你说话要算话”又从何说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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