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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奥运】问题多多的体操计分规则 -- 尼伯龙根·蜗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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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奥运】问题多多的体操计分规则

    我好久没看体操了,这几天一看,原来评分从以前的十分制变成了现在的AB分系统。据说,这个改分的起因是由于2004年涅莫夫的单杠事件。可是,在修改之后,体操的规则就越来越让人看不懂了。

    我这里事先声明一下,我没有否定各位运动员的意思。他们在现行的规则下取得了相应的成绩,是实至名归的,是完全配得上这份荣誉的。我恭喜他/她们。我这里不过是探讨一下现行制度的不足。

    粗略说来,我觉得这套系统有三大不足。

    首先是,AB分系统抛弃了以往的10分封顶制,在理论上,A分可以没有封顶地高。但是在实际上,每个项目都有自己的limit。最不公平的是,每个项目的 limit都不一样。比如在本届比赛的女子项目中,高低杠的难度分就高达7.8分,而自由体操则仅仅在6.6分。其后果就是在各个项目中,所能拉开的分数是不一样的,高低杠最多,而自由体操最少。

    这在单项比赛中,问题不大,但是在全能和团体比赛中,就造成了擅长高低杠的选手的优势:她们能在高低杠上拉开对手很多分,但是在其他项目上却不会落后太多。本来全能项目是讲究均衡发展,各个项目的权重应该是一样的,高低杠没有任何理由凌驾于其他项目之上。以前的10分制就能很好地反映这种公平。但是在 AB分系统中,就完全背离了这个原则。这对于高低杠高手很有利,但是对于其他项目上的高手就太不公平了。在女子全能的比赛中,如果不是高低杠拉开的分数如此的高,冠军就很可能不是柳金而是肖恩。

    其次,现行系统对于失误的惩罚太轻。在本届比赛中,我们看到了无数的失误,摔跤、下马、下杠等比比皆是。在现行系统之下,失误并不可怕,只要A分够高,失误也可以被弥补。在以往的比赛中,我记得只要有大的失误,比如摔跤、下马、下杠等等,得分就基本在9分之下,选手也就基本就没有获取奖牌的希望。但是在这届比赛中,我们看到在跳马中双手双膝触地的选手也能获取奖牌(程菲),高低杠中,摔下器械、落地臀部触地的选手也能晋级决赛(何可欣,柳金)。这在以前都是不可想象的。在2006年国际体操联合会对计分系统的改革中,减低难度和提高完成质量是其中一个主要目标,从本届奥运会看来,不但完全没有达到初衷,还更加鼓励运动员加大难度,目标和效果可谓南辕北辙。

    最后,就是在并列之后的计分规则。在高低杠决赛中,何可欣和柳金同分,但是何可欣的就最终拿到冠军。根据官方解释,在6个B分中,先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剩下4个分数的平均分为最终B分。A分和B分相加为总分。

    根据规则,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B分越高者为胜方。可是在这点上柳金和何可欣分数仍然一致,所以就必须应用下一条规则:在剩下4个B分中,去除一个最低分,再取剩下3个B分的平均值,平均值越高的就是胜方。

    何可欣的4个有效B分为9.1、9.1、9.0和8.9,去除最低分8.9后,剩下的平均分是9.067分。而柳金的4个有效分为9.0、9.0、9.0和9.1,去除最低分9.0后,剩下平均分为9.033分,刚好少于何可欣。

    我不知道这套计算方法的理论根据是什么。学过统计的人都知道,在处理两组平均值一样的数据时候,方差最小的一套通常是更好的。因为这样可以减低偶然性数据对于整套数据的影响。体操B分中一开始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不就是为了避免这个由于裁判个人因素导致的偏差吗?何以在后面的计算中就抛去这个公平的原则呢?

    举个极端一点的例子,一个运动员是4个9.0分,而另外一个运动员是2个9.0,一个10分,一个8分。那么谁的数据更加可信呢?当然就是第一个,因为第二个的最低分和最高分都很可能出于非理性的评分。自然不如第一个更加客观和公平。何可欣和柳金的情况当然没有这么极端,但是道理是一样的。

    据说,这套计分规则遭受了众多教练的抨击。本次奥运体操比赛的实践中向世人证明确实如此。如果国际体联不尽快对此进行改革,将对体操运动带来更大的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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