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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阴阳变—古典小说男变女情节标本浅析与批判(下) -- 江城孤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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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阴阳变—古典小说男变女情节标本浅析与批判(下)

    上篇说到宋代为止,元代由于历史较短,在我国小说史上主要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所以此处也没什么例子可供专门分析。而到了明代,理学依然当仁不让的占据统治地位,明朝整体相对于宋元而言,开放程度也大幅倒退,更加保守与死板,但在市民社会中却又不尽如此,虽然明朝到底有无资本主义萌芽,一直是史学界争论不休的话题,但商品经济毕竟已经有一定程度的兴起,新兴的市民阶层的欣赏趣味与思维定势,也肯定会在小说中反应出来,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对人欲的诉求,也因此诞生了诸如《金瓶梅》这样的名作。

    明朝的基本情况,到清朝也大致相似,一方面是学究、信士们声嘶力竭的喊着古板的道德信条,如李敖在《上山·上山·爱》中提到的那本清初的《欲海回狂》,就以种种因果报应的言语来威吓世人,让其断淫欲,如:

    “[问]好色之士,后世每堕女身,何以故?

    [答]淫者意中念念有一美女,情之所牵,其音容笑貌,常摹美女之娇态,以故阳气渐消,不觉形随心变。

    [问]淫男念念想女,后世若必堕女身,则淫女念念想男,后世反可得男身矣。女何幸而男何不幸?

    [答]转男为女,堕落也。转女为男,超生也。同造堕落之因,决无独受超生之果。譬如两人登山,一人过于视下,忽然失足;一人过于视上,忽然失足。视下失足者,固堕至山下矣,岂视上失足者,必堕至山顶耶?”

    但一方面社会上又是世俗人情小说、才子佳人小说乃至后来的狎邪小说大行其道,当时早有人哀叹,“愚夫愚妇”们舍弃《文昌宝训》《感应篇》等说教书籍而不顾,只喜欢看那些邪淫的小说,对此开出的良方,就是把说教寓于小说中,把因果报应贯穿于情节中,以起到劝导世人的作用,因此我们马上就可以看到,当庸俗的审美趣味与道学说教结合以后,会产生怎样的怪胎。明清是小说盛行而又通俗化的年代,这使得我的分析不再像上篇那样需要稍稍考校读者的古文功底,可以多引用些原文了。

    现在登场的第一个标本,就是冯梦龙的《喻世明言》第二十九卷《月明和尚度柳翠》。话说三言二拍也算是明代小说名作,这里自然无需引用全文。如果有朋友对此故事不熟,请找原书阅读,或看此简介。

    南宋绍兴年间,温州府柳宣教赴任临安府府尹。当地头面人物都到接官亭迎接,只有城南水月寺竹林峰住持玉通禅师不到。小心眼的柳宣教就安排歌妓吴红莲设法破了玉通禅师修行52年的色戒,玉通中了圈套后圆寂。后投胎成为柳宣教之女柳翠,柳宣教死后家道破败,柳翠也成为“ 瓦子”(古代娱乐场所)的“行首”(官妓中之佼佼者)。柳翠最终被玉通的生前好友月明和尚点破因果,坐化而去。

    其实这个宣传果报的故事之原型,并非在明代才刚产生,而早在元代时就已经出现了雏形,其中作为故事主体之一的柳翠故事,是在元朝李寿卿的杂剧《月明和尚度柳翠》(又作《月明三度临歧柳》)中就已经基本形成的,剧情是:

    观音因净瓶内杨柳枝叶偶染微尘,被罚往人世,化身为杭州妓女柳翠。三十年后月明罗汉前去点化她。趁柳翠家为亡父超度之际,月明和尚与柳翠以禅语问答,劝她出家,但柳翠不肯。后来月明又劝她落发,仍是不肯,睡梦中被月明引至阎神面前,柳翠这才看破生死幻情,随月明出家。

    出现这类故事的时代背景,和元代崇尚的密教性欲修行方式可能有一定关系,不过这不是本文分析的重点。我们可以看到,元代杂剧与明代小说的最主要区别之一,在于主角的变迁,转生为妓女柳翠的,从因“杨柳叶污微尘”的观音变成了破了淫戒的玉通,这不光是主角性别的变异,而且还有某些深层的思想因素存在。固然,元代杂剧中观音堕落尘世的原因是不合常理的,但问题是,作为市井小说的《喻世明言》,虽然名为劝世,可着力点在哪里呢?

    问题就出在文中玉通在醒觉中计,坏了修行后,写下的八句《辞世颂》上:

    “曰:自入禅门无挂碍,五十二年心自在。

    只因一点念头差,犯了如来淫色戒。

    你使红莲破我戒,我欠红莲一宿债。

    我身德行被你亏,你家门风还我坏。”

    这就是改动的关键点,玉通和尚转生为柳宣教的女儿,再堕落为妓女,实际上是因果报应中的“报”,是以玷污自己的身躯,来败坏柳家的门风,以实现对柳宣教的报复。如果说元代杂剧主要是强调“自业自得”,观音是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作受罚的话,冯梦龙这样描写可就相当骇人了,因为以这种眼光看来,女性的存在意义已经完全依附于男性。其自身的道德也只是装点男性门楣的工具而已,至于她自身从贵族小姐沦为妓女的辛酸,也被这样的思维方式轻轻化解了,我们几乎感觉不到,按照冯梦龙的行文,不时给你提示几句“只因柳宣教不行阴骘,折了女儿,此乃一报还一报,天理昭然。后人观此,不可不戒”,“分明是丈夫柳宣教不行好事,破坏了玉通禅师法体,以致玉通投胎柳家,败其门风。冤冤相报,理之自然”,看起来实在叫人难受。

    当然,这种思想再往前追朔,可以追到比冯梦龙年代稍早些的徐渭,他的名篇《四声猿》中的《玉禅师翠乡一梦》中,故事的大体情节与《月明和尚度柳翠》大致相同,类似上述的思想也相同,可能就是从之前明代杭州地区流传的民间传说中借来的,“原来这场业障,从这一不参见起,可惜坏了我二十年苦功。这呵怎么放得他过。俺如今不免一番筋斗,投入在柳宣教浑家胞内,做他个女儿,长成来为娼为歹,败坏他门风。”

    但徐渭的重点并不在此,他在《玉禅师》中借此故事主要宣扬的是肯定人欲的思想,喜怒笑骂,多为快心之语,尤其是红莲与玉通的对手戏与对驳词,还有柳翠对月明的唱词,都显示出一种解放性欲的达观态度,这与冯梦龙在《月明和尚度柳翠》一本正经的说教,还是不同的,因为徐渭是狂士,所以他在剧末给柳翠和月明和尚设计了【收江南】的大段唱词,如:

    “俺如今改腔换妆,俺如今变娼做娘。弟所为替虎伥阱羊,兄所为把马缰捆獐。这滋味蔗浆拌糖,那滋味蒜秧捣姜。避炎途趁太阳早凉,设计较如海洋斗量。再舂白粱米糠,莫笑他郭郎袖长。……假神仙云庄月窗,真配合鸳鸯凤凰。颓行者敲打梆,苦头陀柴扛碓房。这一切万桩百忙,都只替无常背装……填几座鹊潢宝扛,几乎做鸨弃乃堂。费尽了哑佯妙方,才成就滚汤雪炀。”

    全篇很有种无厘头的讥刺感觉,而且讽刺的正是道貌岸然的清规戒律,比起冯梦龙时刻不忘死板着脸的态度以及让柳翠在醒悟后即坐化的结局,都要高明很多。

    冯梦龙晚于徐渭50年出生,他是将徐渭的《玉禅师》庸俗化,市井化了,但在他之前,可能还有更早的故事版本,我前一阵在王府井书店看到的翻印的明代古本《轮回醒世》,其中就有柳翠故事的另一个变体,这个变体比《度柳翠》还要糟糕恶劣。故事的前半部分与之大致相同,依然强调了玉通是因为要“败他家门风”,才投胎成柳宣教之女,不过后半部分就大相径庭了,女儿出生之时,柳宣教就知道是玉通投生,“便欲将他溺死”,但又因为“看他能做出什么来”而没有杀婴,等柳氏女长大以后,结婚嫁人,却又在船上与他人偷情,最后与奸夫一起被丈夫杀死,这才完成了“败坏门风”的过程。对这样连一线虚幻的希望都剥夺的结局,我也不好多说什么了。不过我不能确定这个故事的出现是在徐渭、冯梦龙之前抑或之后,无论如何,《月明和尚度柳翠》的故事在民间流传中出现了多种变异,是确定无疑的。

    实际上,在江浙一带,这个故事以戏剧的形式一直流传到今天,比如汪曾祺先生在其小说中就描写过故乡当地踩高跷的场景,其中就有“月明和尚度柳翠”的段落,但实际的演出中已经没了什么轮回与说教的成分,变成大头和尚戏柳翠了,从网上看到浙江金华发掘出失传了55年的用婺剧小调演唱的《调柳翠》,也是删除了宗教报应的成分,变成了月明和尚调戏柳翠遭痛打的滑稽戏。人民群众最后还是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柳翠故事的原型之一还可以追到明代梅鼎祚纂的《青泥莲花记》,在这部专讲妓女的笔记小说中,《卷一下·记禅二》中提到的《锁骨菩萨》《马郎妇》《观音化倡》《柳翠》等,都与后世柳翠故事的形成与完善有很大关系。梅鼎祚在《青泥莲花记·序》里,阐明了自己编辑此书的动机:

    “乐曰烂熳,昉自夏季,倡曰黄门,署在汉官。此风一扇,女伎递兴,遥历有唐,以逮胜国。……旷古皆然,于今为烈尔。

    记凡若干卷,首以禅、玄,经以节、义,要以皈从;若忠若孝,则君臣父子之道备矣。外编非是记本指,即参女士之目,摭彤管之遗,弗贵也。其命名受于鸠摩,其取义假诸女史。盖因权显实,即众生兼摄;缘机逗药,庶诸苦易瘳。故谈言可以解纷,无关庄论;神道由之设教,旁赞圣谟。观者毋仅以录烟花于南部,志狎游于北里而已。”

    通俗的说,就是虽然现在烟花繁盛,但此书是为规劝世人而作,各位不要带着有色眼睛去看。

    其实呢,我觉得带着有色眼镜的,正是他自己。我在元代夏庭芝的《青楼集》里,找到的就只是对此行业的艺术造诣的描写,无需借神道设教,也无从设教。《青泥莲花记》却处处不忘记这个意旨,最后一卷还以冥报与惩戒为主题,其中有个故事,说一男子前世浪迹于青楼之中,今生托生为娼妓之女,却能记得前生往事,恰巧与前世母亲相会,羞愧不语。本来这故事也无甚新奇之处,但能忆前世这一条,却倒是个关键点,恰如舒芜先生所言:

    “本来,借因果报应之说来写名为‘惩淫’而实宣淫的故事,例如犯淫罪的男子来生当娼妓之类,一向就不少。但通常迷信之说是来生都忘了今生事,来生为娼的女子并不知道自己是在接受前世的报应,这样一个不幸的女子就易于引人同情,很难以淋漓尽致的笔墨把她的悲惨处境写成活该如此。”

    这一点实际上已经被注意到,从而在清代的小说中被发扬光大了,而且又因此而生出数个变型,像医学上畸形的葡萄胎一样,一个接着一个。首先拿来批判的,就是著名的《聊斋志异》。

    《聊斋》是影响了整个清朝笔记小说界的名作,至今依然为人传颂,一部文言小说在民间有家喻户晓的知名度,算是极其罕见了,不过未必是人人都完整的读过此书吧。比如百度上的评价,《聊斋》中“数量最多、质量上乘、写得最美最动人的是那些人与狐妖、人与鬼神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纯真爱情的篇章”,这倒也无大错,但最好还是补一句,蒲松龄的妇女观也是有问题的。抛开他对“妒妇”的刻骨仇恨不提,在男女尊卑问题上他也不能免俗,而且也一样利用了男变女的荒诞情节来说教,这就是《聊斋》卷四的《续黄粱》。

    这篇故事也很容易查到,依然不引原文,这个故事中,主角梦中得富贵,“荼毒人民,奴隶官府”,干尽恶事,在死后入地狱受罚,又转生为乞丐之女,历经苦楚,嫁为人妾后又遭冤案而亡,此时醒来,方觉南柯一梦。

    此故事的模式被后人多次借用,如王韬的《淞滨琐话》中就有仿照此而写的《反黄粱》,还有《萤窗异草》中的《三生梦》,写一乞丐梦其前两世之因缘,第一世为大盗,最后死于剑下,而第二世则投胎为自家儿媳之女,亲见家庭离散,自己沦为娼妓。这些故事的立意都是一致的,故事主角在转生为女性后都历经苦难与屈辱,但因为记得前生的罪孽,所以都默默承受,不愿反抗,蒲松龄好歹高于他人的一点是,让最后蒙冤而将遭凌迟酷刑的主角来了个悲号,“胸中冤气扼塞,距踊声屈,觉九幽十八狱无此黑黯也”,而《三生梦》连这点都懒得提,化为女身的主角最后在羞辱中郁郁而亡了。另外,既然是梦境,不是实际,所以无需为种种描写负责,也方便安排情节,这也就成了常用的故事叙述方式。

    当然,像这样做的不止仅有文言笔记小说而已,白话小说也不甘落后,描写较为详尽的是一部名为《空空幻》,又名《鹦鹉唤》的清代小说。书题“梧岗主人编次,卧雪主人评阅”,作者真实姓名无考。但清道光年间的《梅兰佳话》的文字风格与本书相仿,人物的命名也多以草木。《梅兰佳话》的作者据书序所言为曹梧冈。不知两书作者是否有关。

    书叙浙江省嘉禾郡有一秀士,姓花名春,长期抱着一个心愿,希望能罗致天下的美人,然其相貌极丑,只有对镜自叹。他有一好友柳莺,貌比潘安。一次柳莺听到花春欲金屋藏天下之娇的心愿后,以“万恶淫为首”相劝,然花春不以好友之言为然。一天精严寺涵修和尚送他一只白色鹦鹉,花春非常喜爱,观玩良久,倦倦而睡,做了一个梦。梦中在桃花村遇见一道士,送他两粒药丸,用于房事,并将其推入水中,改换容貌成英俊秀士。花春遂作十美图,决心寻找十位美人以慰心意。

    在寻找十美的过程中,花春逐步堕落,最后十美皆因其而亡,他毒杀妻子,建造花园,广罗美女寻欢作乐。后来机关败露,为官府捉拿处死。

    花春的阴魂在阎王殿遭严刑无数,阎王念他在世时略有善举,令他到阳间转为女胎,投生于堂兄家中,取名为艳娇。艳娇幼年丧母,继母凶暴,苦不堪言。后家中遭灾,财产付之一炬,兄长及父亲相继为继母害死,并和奸夫合伙将她卖与他人为婢,而主母妒悍更甚。一日她在花园摘花,被园童奸污,后又被主人强奸,事泄后遭毒打并被卖给商人为妾。商人带她从太湖回乡时,遭遇大风,船翻落水,后被一渔婆救起,渔婆告知她附近有宝花庵。艳娇到宝花庵带发修行。然宝花庵实淫窟,落入此地的艳娇也未能免,但她放荡不久后又被官府捉拿,官卖与苏州冷公子为妾。然大妻不能相容,一日冷公子在别墅与艳娇同宿,大妻闻讯赶来,把她赤身裸体抛于冰天雪地,后把她嫁给穷人。但艳娇与他人私奔,又被强盗所劫,并把她卖给淫寺,在此受尽凌辱。后来寺庙发生火灾,她虽逃出虎穴,又被淫棍卖入妓院。艳娇在此声名大振,见前生所画十美图后,知晓因果不爽。后来她被扬州府买去送给柳大人为妾。而柳大人正是柳莺。艳娇对柳莺说出自己身世,一时号啕大哭。忽听“花贵人快须抬头”。猛然惊醒,方明白是鹦鹉呼唤,自己只是做了黄梁一梦。

    这部作品虽有十六回,但描写主角转世以后的情节仅有末两回,大部分情节都用在前面十四回的男欢女爱中了,就连这最后名为劝世的两回中,依然存在为数不少的性描写。所以这部书号为戒淫,实为宣淫,被列入禁书名录中,也不算错误。只是从这最后两回主角转世为女后的千奇百怪的遭遇中,我们似乎能看见作者心安理得的享用着他人的痛苦的表情,而这一切都是借冥报为名。作者的心理促狭到了这种地步,连女子的生理缺陷都要借冥报来嘲笑:

    “单说艳姣与主人后楼赴约,接连数次,讵知交合之际,虽已破花,一如未破花时之艰苦,无一次不咬牙频蹙。看官们,你道此何以故?这皆是彼苍欲报她前生极恶,恐其遍为淫债之偿,未必不反受淫中之乐,故使伊生成热如炽火之淫心,偏又生就狭不容物之牝户,巫山会上,仅觉有咬牙蹙额之形,并不得勾颈偎腮之乐。造物之禀性赋形,能曲为一人布置有如此,果报之法,可不畏哉!”

    这种变态兼下作的心理发扬到极致,便是《萤窗异草》里的那两篇《萧翠楼》和《田再春》了。关于这两部作品,舒芜先生已经先作了批判,我就不再多费笔墨,只将舒先生的评论拿来给大家看一下就行。

    “故事说的是—个江湖贩运的大商人,为人轻财仗义,忧人之忧,急人之急,但这只是对于男人,对于女人却是一个大淫棍。他无家无室,无妻无妾,专门到处勾引玩弄良家妇女,具有性超人的能力,公然以此自豪。一次他偶染时疫而死,冥间神人审查他命不该死,放他还阳,大概就因为他轻财仗义之功的缘故;但是以淫罪太重,又先要受—番淫人者遭淫的惩罚。惩罚之法,是用神力改变他的性别和形貌,把他暂时变成一个被卖为娼的村姑,送到—家最最下等的乡村小妓院,让她(他)明明记得自己是性超人的男身而不得不以女身毫无抵抗地承受蹂躏凌辱,限期十天,再变回男身原貌,仍旧去做他的商人。他经此痛惩,果然痛改前非,而且毫不隐讳这番经历,用来告诫别人。

    故事里写那些野蛮粗鲁的嫖客如何施行性暴力,其中有些如何是性超人,写得津津有味,绘声绘色,作者已化身为那些嫖客,亲身体味施暴的‘乐趣’和性超人的‘自豪’。写那个少女在十天连续的性暴力之下死去活来的悲惨情况,则用尽种种轻薄调戏逗弄猥亵的笔墨,嘲弄她的痛苦屈辱,极尽刻毒尖酸挖苦之能事;作者还化身为老鸨龟奴,对一个弱女子之被他们“降伏”,作幸灾乐祸的鉴赏。具体的艺术形象明明是一个少女在特别耻辱不堪的情况下被轮奸了十天而死,却加上神异的解释,说她其实是个被神力暂时变作女身的大淫棍,在这里为他犯下的淫罪服刑,于是性暴力成了神力的工具,性摧残成了正义的神罚,被凌辱者还清醒地知道自己是在接受应得之罚,死而无怨,后来还要感谢神的教育挽救。这是多么可怕,多么恶劣呀!……只有像这个故事的写法,让读者看到一个弱女子惨遭凌辱时,可以心安理得地想着反正那是一个淫棍在受惩罚,可以丝毫不受良心自谴地欣羡性暴力,赏玩性苦难,充分满足淫虐心理。作者还有一套理论,要指导冥间的立法,说是凡是男子淫罪受报,都应报在男子现世本身,或死而有知的鬼魂本身,使他亲身受淫,而不应该报在来世,也不应该报在妻女身上。他很得意这套理论,一再提出,还借冥中神人的口中发挥出来,实在都是为他那充分发挥淫虐狂的想法写法作理论根据。”

      

    “关于另一则《萧翠楼》,我当时所作的概括抽象的介绍是:‘此书中恶劣思想最突出的另一篇,也写一个淫棍的灵魂及身受报,他生前不仅玩弄妇女而且引诱污辱男童,死后在阴间,一时变作女身当妓女,一时还原男身当娈童,轮流地承受两种凌辱惩罚。而轮流来凌辱惩罚他(她)的也并非被他玩弄过的男女们,而是被他玩弄过的男女的所有父兄伯叔乃至本家亲戚们一起上来(其中偏偏也不包括丈夫)。他们赤裸裸地炫耀自己的性暴力,并且感谢神佛如此巧妙安排,使他们既不费一钱玩了美妓,又雪洗了‘家声’的污辱,比吃了淫棍的肉还解恨。这就把淫虐狂的思想同封建贞操结合得再巧妙也没有了。说是惩罚一个破人贞操的男性,其实却是把更多的施淫施暴的男性,美化为捍卫贞操的道德的力量,伸冤报仇的正义的力量。’”

    《萤窗异草》作者署名为长白浩歌子,有说即尹庆兰者,“尹庆兰字似村,满洲镶黄旗人,是尹文端公继善的第六子,他性情恬谈,不慕功名,耽吟咏,好风雅。”这样一个贵公子,笔力不错,文字隽永,在其笔记小说中也能看出来的,但在对女性的思想上却染沉疴如此,又杂糅以清代特有的龙阳之好,实在只能让人感慨,我们中国的文化到底沉淀出什么渣滓出来了。

    我们纵观以上诸多例证,发现自明以后,故事的主角已似乎和娼妓脱离不了干系了。这也无甚可奇怪处,社会风气如此,正如波伏娃所说:“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被造出来的。”在明清时代,女性地位与自主意识的缺失程度如此明显,以至于小说中的女性形象多数都脱离不了作为男性附属品和玩物的桎梏。如果说在才子佳人小说中,女主角形象虽然多数薄弱,但还保有一线礼教给予的尊严外,那么上述提到的小说中,主角是由于自身罪孽,经历了身份转换,从强者变为弱者,从支配者变为被支配者,就连这一丝尊严也基本失去了,还不仅如此,作者为了维护道学和礼教,还要将主角的地位贬斥的更低。在明清人的心目中,妓女的地位,恐怕仅高于畜生。在清人笔记小说中,有一人因为犯下大罪而转生为牛,然后因舍身饲虎救主,来生因此功抵罪,投生为妓女的故事。而在上面提到的《空空幻》中,也有这样的情节:

    “阎王道:‘至于你生前罪恶滔天,轮回之下,该贬汝于毛禽兽族之中,但以你身前孽海深深,若不暂转人身,焉得清偿欲债?且俟来生,到我案下,然后罚你永堕兽胎,披毛万世!’

    花春叩谢已毕……启眼开来看,已成一婴孩矣。只听得稳婆在旁说道:‘恭喜添了一位千金。’已自知转了女身。”

    这种思想上的毒素,反映在现实生活中,便是无数妇女遭受凌辱与摧残的现实。明清两代笔记小说中女转男身多有种喜庆气氛,汉代的妖异论则很少再提,但男变女小说中,主角几乎少有生活安宁者,结局大致如此。不过凡事皆有例外,故事也并非只有一种模式,限于篇幅所限,我打算再写一篇《补》,再描述一些有意义的其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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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此文深入简出,当一读再读

      其实....我倒是一直蛮喜欢这种阴阳变的桥段,常常YY能拍成电影~~~~~~

    • 家园 【原创】明清小说中男变女情节的标本式浅析与批判(补)

      上回说到《萤窗异草》中的男变女故事,“是把更多的施淫施暴的男性,美化为捍卫贞操的道德的力量,伸冤报仇的正义的力量”,换言之,到了明清时,女性在士大夫阶层的眼中,已经不能作为独立的、有思想、有血肉、会感到痛苦的人存在,而完全沦为一种泄欲或者惩罚其他男性的道具。与《萤窗异草》故事相类的,还有清沈起凤的《谐铎》卷六的一篇《香粉地狱》,作者构思出的此地狱是这样的:

      “阳世官宰犯贪酷二字败露者,遭国法;稍或漏网,冥府录其幼媳爱女,入青楼以偿孽债,今之倚门卖笑者,皆闺阁中千金姝也!”

      因为卫道,因为要“惩恶扬善”,所以青楼女子“披发娇啼,玉容无主”的惨景,作者只是将其视为理所应然的报应,用以告诫官宦,“父贪白镪,女堕青楼,是宦囊百万,皆闺阁中缠头锦耳”。父亲、丈夫对女性而言,已经不仅是“纲”,而简直是生死祸福的主宰了。这一点在小说中是通过冥报之类的臆想来体现,而在现实中表现出来,与其对应的,就是朱棣将政敌女眷入官为妓这样的惨状:

      “二月,解到邹公瑾等男妇四百四十八名口。同年十二月十二日教坊司题:‘有奸恶卓敬女杨奴,牛景先次妻刘氏,合无照前例;谢升父旺年七十四,男唆儿年二十。 ’俱奉钦依‘发金齿卫充军,妻韩氏送淇国公处转营奸宿。茅大芳并男顺童、道寿,幼男文生,俱典刑’。‘妻张氏发教坊司病故’。左韶舞安政等官奏,奉钦依:‘著锦衣卫分付上元县,抬去门外,著狗吃了。’

      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教坊司等官于右顺门口奏:‘有奸恶齐泰等姊并外甥媳妇,又有黄子澄妹四个妇人,每一日夜二十馀条汉子看守,著年小的都怀身孕。除生子令做小龟子,又有三岁女儿。’奉钦依:‘由他不的,长到大便是个淫贱材儿。’”

      皇帝如此,臣子们又能怎样呢?所以我们能在明代看见严嵩以侍女为“肉屏风、肉痰盂”,当然这也不是他独创,有抄袭前人的嫌疑。后世对严嵩肯定是作为奸臣而大加叱责,以上自然也作为他荒淫的论据,但有点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诸如清朝通元子著的小说《玉蟾记》中,一方面大骂严嵩的“肉屏风、肉痰盂”是“生性骄淫”,一方面自己又以轮回报应为主线,安排“夺门案内徐、石诸人,上帝说他们残杀忠良,存心虽忍,犹是因公起见,不同罪大恶极的奸人。但罚为女子身,配合姻缘,以了一段公案。”全书虽然立意是惩善罚恶,但在对男女的看法上,依然是男尊女卑,宣扬妻妾成群,女性本身再度成为惩罚前世罪行的工具。即使受罚的是前朝的奸臣这一点为其蒙上了道德高尚的外衣,但始终不能改变此本质。

      说到底,《玉蟾记》和早在《龙城录》和《夷坚支志》就有记载,又被后世多本笔记小说转引的“李林甫转世为娼”的故事中心思想没有区别,和《萤窗异草》与《谐铎》也没有本质性的差异。实际上,《谐铎》中有一篇《顶上圆光》,说到白起因为杀生太重而在地狱受罚,后转生为奸相贾似道,后因此罪孽沦为秦淮名妓卞玉京,如此种种,思想总无太大的差异,这是一种政治诅咒,只是需要以女性来当道具而已。

      而且这种思想,就算是到了近代,受到西方思想熏染颇深的洋务干将薛福成也不能免俗,见其《庸庵笔记》中“大臣某公转生为光州牧女”条,

      “钦差大臣某公,于咸丰同治年间督师剿贼。其初颇号能军,既而声望顿减,获罪遣戍。旋释回,仍出督师,功过颇不相掩。继而过多功寡,屡起屡踬,凡三掘大臣关防,终奉严旨逮下刑部狱,遂赐死。其获戾之故,在忌才好胜,恃气陵人。晚年耽于酒色,兼好财货。营中聚贪诈无耻之徒为委员,每日暮.驻营各员四出搜罗妇女以进。明日拔营,复委弃之,所污不可数计。至于纳贼妾,通贼妻,见于弹章者,复累累也。同治甲子,余游大梁,则闻人言某公已转生矣,盖为知光州直隶州某君之女也。某君在光州署中,一夕梦人以某公名刺投入,因素所熟识也,仓猝冠带将出迎之,见金甲神缚送某公白天而下,倏忽入其妾之房中。一凉而醒,内室遣人来报妾生女矣,某君入内,其妾告以所梦,与某君相同。某公生前面有青记,而此女亦有之,观其神气,宛然某公也。

      是说也,余无以审其虚实,或出于世人之附会,固未可知。然以某公生平淫佚,阴间罚令转生为女,或亦理之固然。且其为我言之者,从前实在某公营中当差者也。”

      在清代文人看来,女性不但是惩罚前生罪孽的工具,而且女性自身应该将成为父权、夫权、君权之所有物的境遇看作是一种荣幸。褚人获的《隋唐演义》中不但有隋炀帝转生为杨贵妃,“完结孽缘,仍以白练系死,然后还去阴司,候结那杀逆淫暴的罪案”,李密转生为武则天,“杀戮唐家子孙,以报宿愆”等诸多无稽情节,还有孔升真人“犯下戒律,谪堕尘凡,罚作女身为帝王嫔妃,即隋宫中朱贵儿”这一段,而朱贵儿是被作为作者心目中嫔妃的典范描写的,她的言论和行为都很有代表性。在隋炀帝重病的时候,她是如何想,又如何做的呢?

      “朱贵儿拭了泪,说:‘你们众姊妹,都在这里,静听我说:大凡人做了个女身,已是不幸的了;而又弃父母,抛亲戚,点入宫来,只道红颜薄命,如同腐草,即填沟壑。谁想遇着这个仁德之君,使我们时傍天颜,朝夕宴乐……

      朱贵儿心中想道:’我们虽是虔诚叩祷,怎能够就感格得天心显应。我想为子女者,往往有割股求亲,反享年有永。我今此身已属朝廷,即杀身亦所不惜;何况体上一块肉。’……只见朱贵儿双眸带泪,把衣袖卷起,露出一双雪白的玉腕,右手持刀,咬着臂上一块肉,狠的一刀割将下来,鲜血淋漓,放在一只银碗内。”

      这样血淋淋的情节竟还被作者大力歌颂,当朱贵儿为隋炀帝这个昏君而殉死后,作者除了称颂外还写道“天庭最重忠义,应得福报”,把功利主义式的报应论和对女性权利的糟践都发挥到了顶点。

      明清两代诸多文人,在这个问题上去衡量,几乎很难有合格者,尤以清代为甚。著名者如袁枚,提倡“性灵”,对汉儒和程朱理学发难,宣称“《六经》尽糟粕”,但其《子不语》中实在有失轻薄,糟粕甚多。以上提到的罚为女身的冥报故事,诸如《猴怪》,故事中妖猴对一女子作祟,是四百年前的前世冤仇,然而却有一段曲折:

      “元帅问:‘汝既有仇,何以不早报而必待至四百年后耶?’猴云:‘此女七世托生为文学侍从之官,或为方伯、中丞,故我不能相犯。因其前世居官无状,仍罚为女身,值逢所嫁之人又即猎户,故我两仇齐发。’”

      本故事不但有因果报应,摧残女性的思想在内,还散发出一股官本位的臭气,令人掩鼻。

      《子不语》中又有《叶氏姊》一篇,文中叶氏之姊“婚未四十日而寡,无子,归守节于母家”,直至七十二岁,突生怪病,大腿与足踝“红肿溃烂,流血淋漓”,“至夜三鼓,呼号甚惨”,“自是遂不能言,又十余日方死”。本来是一个经受了封建社会荼毒的悲惨老妇人形象,却也被袁枚加上冥报的色彩,“我亦恍然觉前生杀妻杀子实皆有之,犹忆身死后阎罗王以我生前有罪须审,但怨主未至,且罚作女身而使早寡。皆了了于心目间,悔之无及。”

      连以博雅称的纪昀也不能免俗,在他的《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六就有这么一则男借女尸还魂的故事:

      “乾隆丙辰、丁巳间,户部员外郎长公泰,有仆妇,年二十余,中风昏眩,气奄奄如缕,至夜而绝。次日方为棺敛,手足忽动,渐能屈伸,俄起坐,问:‘此何处?’众以为犹谵语也。既而环视室中,意若省悟,喟然者数四,默默无语,从此病顿愈。然察其语音行步,皆似男子,亦不能自梳沐,见其夫若不相识。觉有异,细诘其由。始自言本男子,数日前死,魂至冥司,主者检算未竟,然当谪为女身,命借此妇尸复生,觉倏如睡去,倏如梦醒,则已卧板榻上矣。问其姓名里贯,坚不肯言,惟曰:‘事已至此,何必更为前世辱!’遂不穷究。初不肯与仆同寝,后无词可拒,乃曲从,然每一荐枕,辄饮泣至晓,或窃闻其自语曰:‘读书二十年,作官三十余年,乃忍耻受奴子辱耶!’其夫又尝闻其呓语曰:‘积金徒供儿辈乐,多亦何为!’呼醒问之,则曰‘未言’,知其深讳,亦姑置之。长公恶言神怪事,禁家人勿传,故事不甚彰,然亦颇有知之者。越三载余,终郁郁而死,迄不知其为谁也。”

      这个故事的封建教化的警世作用,是比一般的投胎转世受报应的故事要大得多的。因为其描述的人物心态极其合理,也非常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男变为女,本身就是地位的陡降,从官宦变为仆妇,是第二重贬低,从丈夫变为妻子,则是第三重折辱,有此三重枷锁在身,主人公的行为举止就非常正常了。但这故事显得越合理,我对当时妇女的处境就越绝望。

      下面还是引舒芜先生的评论:

      “纪昀之学,渊雅宏通,《阅微草堂笔记》之文,雍容淡雅,本是我很喜欢的,但是他这一则借尸还魂的故事,我一向极为憎恶。我憎恶的是故事里的妇女观,即以作女人为前世的贬谪,以性强迫性污辱为作妻子的应受的本分这种观点。知堂曾指出,上海滩上流氓气味的人,认为性交是是男子的享乐的权利,女子的污辱的供献。现在看来,两百年前的纪昀已开其先河;他说的故事里,丈夫行使着享乐的权利,同时还是在执行冥中注定的正义的惩罚。妻子作出了污辱的供献,同时还是在接受冥中注定的正义的惩罚,这又更增加了伪善的残酷的气味。看中国文人的思想识见的高下,有一捷法,即看其在妇女问题上的见解主张如何,这也是知堂常说的。在这个测验面前,我纵爱纪昀,却是无法给他及格的了。”

      很希望这样的故事能够早点结束,但是还没完,还有清代许奉恩的《里乘》(《兰苕馆外史》),其中卷六《王素芳》讲述了一个妓女“从一而终”的故事。听起来很新奇是吧?故事主角身为娼妓,一日入梦,至阴曹,遇女鬼前来索命,经前世父亲解说,方知自己前世犯下风流情债,因此今世转生为妓。为了摆脱女鬼纠缠,主角对其立誓,设神牌供此女子为夫,从一而终,终身不赎身从良,这才得回阳间。

      看到这种故事,这种思想,你我除了叹气以外,还能说些什么?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摩这些清末文人,却还是没有想到他们是如此的会立牌坊。和他们相比,民间佛教信仰用以劝世的故事还稍微好些:

      “夷坚志一书记载:江南民陈氏女,从来没有读过书,十七岁那年,害了重病,临死前忽然对人说:‘我是战国时秦国的将军白起,生前杀人数十万,在地狱中受到无量的痛苦,最近才投生来做人,然而还只能世世投生为女子,寿命也不能超过二十岁,现在我要死了,也是命该如此。’说完就闭目长逝。 ”

      网上找到的文章都说此文出自《夷坚志》,可我略搜了一遍《夷坚志》,并无此记载,《夷坚志》一书中《陈氏女》也不是如此内容,暂时存疑。单论此故事本身而言,思想并无什么高明之处,只是让我感到好笑的是,编此故事的人只觉得病与死才是苦,殊不知对古代妇女而言,生与老怎么就不可能是更大的痛苦?死亡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寿命不过20岁,则还可以少尝些求不得、爱别离之苦,更少有机会受到以上文章中的种种屈辱,按照《马桥辞典》的说法,这简直是“贵生”了!

      分析完了这些故事,我们再看另外比较少见的一种类型,先看清代俞樾《右台仙馆笔记》卷八的另一个男借女尸还魂的故事:

      “有钱某者,吴人也。妻卒,将殓矣,忽蹶然而苏,张目视其夫曰:‘汝何人欤?’夫疑为谵语。妇即起坐,周视其室曰:‘此何地欤?’已而揽镜自照,大哭曰:‘吾其为女子乎!’乃告其夫曰:‘吾闽人王某也。因病而死,至冥中,冥王谓吾阳寿未终,命二鬼送之回。途遇大风,二鬼为风吹去,不知所之。我亦觉身轻如叶,随风飘堕至此,乃化为女子乎!吾本男子,读书识字,家亦小康,妻孕未产,今当奈何!’言已,复大哭。其夫百端劝慰,不应。始而不食,继觉饥饿,乃进饮食。夫欲与同寝,辄拒不纳。如是数月,有为其夫计者,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彼既因饥饿而强进饮食,然则岂无欲念欤?当以男女之欲诱之。’夫乃觅得一说平话者,日日为演说淫亵之事。妇始乐听之,数日后,忽曰:‘吾妇人也,奈何为我说此!’麾使出。是夜,夫就之,不复拒矣,遂为夫妇如常人。岁余。情好甚笃,乃哀其夫曰:‘吾家在闽,杳无消息,妻产亦不知男女。君其偕我往探之。’夫不忍拂其意,,偕赴闽。至其家言之,其家初不信。妇乃历叙起生事,一一有据,且与其妻言当日房帏秘事,人所不能知者,妻乃大哭,已又破涕而笑。其前世之妻,遗腹已生男子矣。留数月,始返。越一岁,妇受孕生一女,乃即以前生之子为婿,两家成亲戚焉。”

      此故事与之前纪晓岚的故事不同点在于,它没有劝世的色彩,强调的是人欲。文中“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彼既因饥饿而强进饮食,然则岂无欲念欤?当以男女之欲诱之”的观点很精彩,男借女身还魂,而最终为天生的情欲同化,拥有了女性的自觉意识,也有了个不错的结局。这类故事比起劝世果报的故事来,虽然主题一样荒诞,然而终究是有积极意义的。俞樾在经学小学上卓有成就,从此文来看,思想也很通达。

      与此相同的还有明代陆人龙的话本《型世言》,其中第三十七回《西安府夫别妻 郃阳县男化女》取材于明代的李良雨化女事。此事《明史·五行一》、《宋纁传》有载,但行文简略。李诩《戒庵老人漫笔》卷五、叶权《贤博篇》则言之较详且内容平实。而事既昭彰,自会出现讹传。《穀山笔麈》载:“隆庆三年,山西静乐县丈夫李良雨为人佣工,与其侪同宿。一夕,化为女子,其侪狎之,遂为夫妇。守臣以闻,良雨自缢死。”《坚瓠集》载:“隆庆二年,山西李良甫侨寓京师。元宵夜看灯,夜静,见一女子靓妆而来,侍儿提灯前导。良甫就戏之,偕至寓留宿,化为白鸽飞去。良甫腹痛,至四月中,肾囊退缩,化为妇人。”

      《型世言》在此流言基础上作了大量艺术加工,首先是加入自己的见解,与汉代的思想颇为一致:

      “人若能持正性,冠笄中有丈夫;人若还无贞志,衣冠中多女子。故如今世上有一种娈童,修眉曼脸,媚骨柔肠,与女争宠,这便是少年中女子。有一种佞人,和言婉气,顺旨承欢,浑身雌骨,这便是男子中妇人。又有一种蹐躬踽步,趋膻附炎,满腔媚想,这便是衿绅中妾媵。何消得裂去衣冠,换作簪袄?何消得脱却须眉,涂上脂粉?世上半已是阴类。但举世习为妖淫,天必定与他一个端兆……我朝自这干阉奴王振、汪直、刘瑾、与冯保,不雄不雌的,在那边乱政,因有这小人磕头掇脚、搽脂画粉去奉承着他,昔人道的举朝皆妾妇也。上天以炎异示人,此隆庆年间,有李良雨一事。”

      而在具体的故事描写中,强调情欲的描写很多,这里不便一一列举,但从文中描写来看,主角李良雨虽稍有反抗,但也很容易就沉溺于男欢女爱中:

      “李良雨酒都做了满身汗,醒了,道:‘吕大哥,这事实非偶然。我在那日晕去时,到阴司里,被阎王改作女身,也曾道该与你为夫妇,只嫌你太急率些。’……自此之后,两个便做了人前的伙计,暗里夫妻。吕达是久不见女人的男子,良雨是做过男子的妇人,两下你贪我爱,灯前对酌,被底相勾,银烛笑吹,罗衫偷解,好不快乐。”

      她甘为女性,嫁为人妻,思维方式与一般女性无异,而导致此异变的原因也并非因为她前世罪孽,而是因为阴司自身当初犯的“将女作男”的错误,最后的结局也挺美满。总之,在冷酷的神道设教故事当道的时候,出现这样十日谈类型的情爱故事,确实是可以看作是人性的一种解放。

      然而可惜的是,这种故事终究是太少,不能称为主流,以致我常发出感慨,柏杨曾说中国文化是一个大酱缸,以他基督教的背景看,说这话有失公允,但到了明清,封建文化走到末路,那的确是千年以来的糟粕沉渣泛起的时代,而女性是其中最为不幸的牺牲品之一。男人虽然是“欲作奴才而不可得”,但终究还有男性的身份,对女性依然可以保持强势,而女性则几乎是欲作人而不可得了。在这个时代背景下,虽然李渔在《十二楼》中对女性还算公允,在《无声戏》第一回中对“美妻嫁了丑夫,才女配了俗子”抱有宿命论的同情,“不是因她有了红颜,然后才薄命;只为她应该薄命,所以才罚做红颜”,但这不妨碍他写作《肉蒲团》;虽然沈复《浮生六记》中对夫妻之温情脉脉大加赞颂,却也不妨他写上一笔,“正月既望,有署中园乡三友拉余游河观妓,名曰‘打水围’”。在这种浊浪中,恐怕只有李汝珍的《镜花缘》极度歌颂女子之才德,堪称先进,还有《红楼梦》中描写女子之鲜明,堪称榜样了。看《镜花缘》中武后考才女的恩诏,非重女子之才德者想不出此情节,而像《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名言:“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更是高绝之语,只可惜这些思想终究不可能成为明清社会的主流,不免叫人叹息。

      阴阳变—中国古代小说中男变女情节的标本式浅析与批判(上)

      阴阳变—中国古代小说中男变女情节的标本式浅析与批判(下)

      关键词(Tags): #古典小说#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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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再补充一个正面标本吧

        选自清代乐钧的《耳食录》。《耳食录》有效仿蒲氏《聊斋志异》之意味,我以前只匆匆翻阅过其《一编》,初觉此人思想也无甚新奇之处,对女性纵然不甚歧视,但许多时候仍然落入窠臼。然而近来再观其《耳食录二编》中部分故事,方觉得此人在爱情观上,有其独到之处。

        其二编卷四“范依”篇写少年范依出游,偶遇张氏女,两人两情相悦,而双方家长皆反对,二人因此成疾,同日而死。不久先后俱苏,然男女互易其舍,“两家骇极,交验始信焉,遂婚为夫妇”。篇末作者评曰:

        “汤玉茗有言:生而不可以死,死而不可复生者,非情之至也。岂惟是哉?男而不可以女,女而不可以男者,亦非情之至也。情至于此,一而二,二而一者也。”

        作者在此故事上所用笔墨不多,主旨就体现在上面那段话里。情人间灵犀相通,情到至极,可以突破生死的界限,也可以突破肉体的界限,两人身心合一,即使躯体互换,亦不影响爱情的本质。

        而其二编卷五“女湘”一篇写的极美,也极其动情。此篇写金氏女湘云能记宿世事。曾为士人子,生有情骨,“稍长,无他慧,雅善伤心。妍花素月,凄风悄雨,皆断肠时也。魂魄缕缕,常在珠箔镜奁间,然一往情深”。他有女性的气质和情感,却非好色贪淫,“魂魄缕缕,常在珠箔镜奁间,然一往情深,初不作登徒之想”。“吾不幸形骸之累,瓜李皆兵,死见氤氲司,求生我蛾眉班中。”

        这样的气质在《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身上有所体现。贾宝玉就缺少阳刚之气,更多地呈现出女性的阴柔特征,乃至于一反封建传统,而说出那句惊世骇俗的名言:“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而且《红楼梦》四十三回中,宝玉携茗烟到水月庵祭奠金钏儿时,识得人意的茗烟的祝辞里便有“你在阴间保佑二爷来生也变个女孩儿,和你们一处相伴,再不可又托生这须眉浊物了”的语句,这何尝不是对贾宝玉特性的最好描述。

        “女湘”这故事的主角和宝玉思想类似,他非但有贾宝玉式气质,而且比贾宝玉具有更加纯粹的柏拉图式恋爱观。

        他因所爱海棠被伐,大恸而死,实现了“汝若憔悴,吾当殉汝!”的誓言。因此死后与花仙相遇,并转世为海棠,与生前所爱的海棠相伴,“生生世世同作多情物”。后因为怜惜一女子,而提前开花,最后因此生病而枯死。而花仙又曰“大地绚丽之气,名花美人,分而有之。此行无异登仙也。”于是使其转世为女子。

        “及笄,父母欲婿之,湘坚矢不可……年二十余卒。卒之前一日,有比丘尼至其家,湘见如旧识,家人皆莫之识。握拂对语,如参悟状。尼曰:‘露珠极明,沾之立碎。霜化至洁,触之即消。’湘曰:‘究竟何如?’尼曰:‘日里霞光,非空非色;镜中花影,是幻是真?’湘点首者再,尼遂去。翼日湘卒。濒卒,历叙其夙因,命瘗诸海棠之下。”

        这故事的最后结局,也是为作者心目中的至情画上一个句号。情缘纠结本是人之本性,美好的、理想的、超越男欢女爱的纯粹爱情不容玷污,这是作者的主旨,但作者意识到它是不可能为世人接受的。本故事表露的对于女子的尊崇,对于纯粹爱情的执着均与《红楼梦》的观念相同,但在那个年代里始终只能作为虚幻的梦想而存在,因此最后,主角也只能和宝玉的经历一样,以禅悟求解脱。

        以上屡次提到《红楼梦》,是因为乐钧在对待男女之情的态度上,的确有受到《红楼梦》影响的一面。其二编卷八“痴女子”开头就是“昔有读汤临川《牡丹亭》死者。近闻一痴女子,以读《红楼梦》而死。”

        “初,女子从其兄案头。搜得《红楼梦》,废寝食读之。读至佳处,往往辍卷冥想,继之以泪。复自前读之。反复数十百遍,卒未尝终卷,乃病矣。父母觉之,急取书付火。女子乃呼曰:‘奈何焚宝玉、黛玉!’自是笑啼失常,言语无伦次,梦寐之间,未尝不呼宝玉也。延巫医杂治,百弗效。一夕,瞪视床头灯,连语曰:‘宝玉宝玉,在此耶!’遂饮泣而瞑。”

        但此故事的主旨不在此,而在其后所附的作者论《红楼梦》的长文,对《红楼梦》所写的“情”做了酣畅淋漓的阐发。作者否定了其时有关《红楼梦》为悟书的看法,认为《红楼梦》“实情书”,所谓“悟”,“乃情之穷极面无所复之,至于死而犹不可已。无可奈何而姑托于悟,而愈见其情之真而至。故其言情,乃妙绝今古”。他认为俗人的“所谓情,男女夫妇房帷床第而已矣”,但真情“绝不关乎男女夫妇房帷床笫之事”,“凡天下至痴至慧,爱月爱花之人之心,则并月之光、花之香色而忘之,此所谓情也。”

        乐钧在爱情观上的见地与思想境界,的确要高出同时代的许多作者一筹。比起清末的陈其元《庸闲斋笔记》里说“淫书以《红楼梦》为最,盖描摩痴男女情性,其字面绝不露一淫字,令人目想神游,而意为之移。所谓‘大盗不操干矛’也”,那更是天与地的差别。陈其元对上述“痴女子”的故事也有记述,然而非但语带不屑,而且最后补了一句“杭州人传以为笑”,又在后面续了个果报的狗尾,一股封建官僚的臭气扑面而来,让人掩鼻。

      • 家园 终于等到说《镜花缘》了

        在这种浊浪中,恐怕只有李汝珍的《镜花缘》极度歌颂女子之才德,堪称先进,还有《红楼梦》中描写女子之鲜明,堪称榜样了。

        这书我家收藏,曾是我最爱,尤其前半部。大学时读了《三言》后,才万分感激老爹没在家放这样的书。

        冥报这些东西,是佛教中最有流弊的糟粕。

      • 家园 新中国“半边天”的变革,可谓天翻地覆,

        意义非凡!

        • 家园 不然

          以实际生活及女性境遇观之,并未革本,随手举个例子: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Dec 2 13:05:09 2008)

          性格很重要, 传统女人应该是温顺的女人,温顺的女人并不等于弱女子,也并不矮男

          人一截子。只是在男人疲惫的时候送上关怀。知道如何维护家庭。如果男人硬,女人也

          硬,互相比着,谁也不输给谁,那这个家就完了。

          “应该”二字俨然男性处于订立标准的地位,女性是被界定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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