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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阴阳变—古典小说男变女情节标本浅析与批判(下) -- 江城孤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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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明清小说中男变女情节的标本式浅析与批判(补)

上回说到《萤窗异草》中的男变女故事,“是把更多的施淫施暴的男性,美化为捍卫贞操的道德的力量,伸冤报仇的正义的力量”,换言之,到了明清时,女性在士大夫阶层的眼中,已经不能作为独立的、有思想、有血肉、会感到痛苦的人存在,而完全沦为一种泄欲或者惩罚其他男性的道具。与《萤窗异草》故事相类的,还有清沈起凤的《谐铎》卷六的一篇《香粉地狱》,作者构思出的此地狱是这样的:

“阳世官宰犯贪酷二字败露者,遭国法;稍或漏网,冥府录其幼媳爱女,入青楼以偿孽债,今之倚门卖笑者,皆闺阁中千金姝也!”

因为卫道,因为要“惩恶扬善”,所以青楼女子“披发娇啼,玉容无主”的惨景,作者只是将其视为理所应然的报应,用以告诫官宦,“父贪白镪,女堕青楼,是宦囊百万,皆闺阁中缠头锦耳”。父亲、丈夫对女性而言,已经不仅是“纲”,而简直是生死祸福的主宰了。这一点在小说中是通过冥报之类的臆想来体现,而在现实中表现出来,与其对应的,就是朱棣将政敌女眷入官为妓这样的惨状:

“二月,解到邹公瑾等男妇四百四十八名口。同年十二月十二日教坊司题:‘有奸恶卓敬女杨奴,牛景先次妻刘氏,合无照前例;谢升父旺年七十四,男唆儿年二十。 ’俱奉钦依‘发金齿卫充军,妻韩氏送淇国公处转营奸宿。茅大芳并男顺童、道寿,幼男文生,俱典刑’。‘妻张氏发教坊司病故’。左韶舞安政等官奏,奉钦依:‘著锦衣卫分付上元县,抬去门外,著狗吃了。’

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教坊司等官于右顺门口奏:‘有奸恶齐泰等姊并外甥媳妇,又有黄子澄妹四个妇人,每一日夜二十馀条汉子看守,著年小的都怀身孕。除生子令做小龟子,又有三岁女儿。’奉钦依:‘由他不的,长到大便是个淫贱材儿。’”

皇帝如此,臣子们又能怎样呢?所以我们能在明代看见严嵩以侍女为“肉屏风、肉痰盂”,当然这也不是他独创,有抄袭前人的嫌疑。后世对严嵩肯定是作为奸臣而大加叱责,以上自然也作为他荒淫的论据,但有点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诸如清朝通元子著的小说《玉蟾记》中,一方面大骂严嵩的“肉屏风、肉痰盂”是“生性骄淫”,一方面自己又以轮回报应为主线,安排“夺门案内徐、石诸人,上帝说他们残杀忠良,存心虽忍,犹是因公起见,不同罪大恶极的奸人。但罚为女子身,配合姻缘,以了一段公案。”全书虽然立意是惩善罚恶,但在对男女的看法上,依然是男尊女卑,宣扬妻妾成群,女性本身再度成为惩罚前世罪行的工具。即使受罚的是前朝的奸臣这一点为其蒙上了道德高尚的外衣,但始终不能改变此本质。

说到底,《玉蟾记》和早在《龙城录》和《夷坚支志》就有记载,又被后世多本笔记小说转引的“李林甫转世为娼”的故事中心思想没有区别,和《萤窗异草》与《谐铎》也没有本质性的差异。实际上,《谐铎》中有一篇《顶上圆光》,说到白起因为杀生太重而在地狱受罚,后转生为奸相贾似道,后因此罪孽沦为秦淮名妓卞玉京,如此种种,思想总无太大的差异,这是一种政治诅咒,只是需要以女性来当道具而已。

而且这种思想,就算是到了近代,受到西方思想熏染颇深的洋务干将薛福成也不能免俗,见其《庸庵笔记》中“大臣某公转生为光州牧女”条,

“钦差大臣某公,于咸丰同治年间督师剿贼。其初颇号能军,既而声望顿减,获罪遣戍。旋释回,仍出督师,功过颇不相掩。继而过多功寡,屡起屡踬,凡三掘大臣关防,终奉严旨逮下刑部狱,遂赐死。其获戾之故,在忌才好胜,恃气陵人。晚年耽于酒色,兼好财货。营中聚贪诈无耻之徒为委员,每日暮.驻营各员四出搜罗妇女以进。明日拔营,复委弃之,所污不可数计。至于纳贼妾,通贼妻,见于弹章者,复累累也。同治甲子,余游大梁,则闻人言某公已转生矣,盖为知光州直隶州某君之女也。某君在光州署中,一夕梦人以某公名刺投入,因素所熟识也,仓猝冠带将出迎之,见金甲神缚送某公白天而下,倏忽入其妾之房中。一凉而醒,内室遣人来报妾生女矣,某君入内,其妾告以所梦,与某君相同。某公生前面有青记,而此女亦有之,观其神气,宛然某公也。

是说也,余无以审其虚实,或出于世人之附会,固未可知。然以某公生平淫佚,阴间罚令转生为女,或亦理之固然。且其为我言之者,从前实在某公营中当差者也。”

在清代文人看来,女性不但是惩罚前生罪孽的工具,而且女性自身应该将成为父权、夫权、君权之所有物的境遇看作是一种荣幸。褚人获的《隋唐演义》中不但有隋炀帝转生为杨贵妃,“完结孽缘,仍以白练系死,然后还去阴司,候结那杀逆淫暴的罪案”,李密转生为武则天,“杀戮唐家子孙,以报宿愆”等诸多无稽情节,还有孔升真人“犯下戒律,谪堕尘凡,罚作女身为帝王嫔妃,即隋宫中朱贵儿”这一段,而朱贵儿是被作为作者心目中嫔妃的典范描写的,她的言论和行为都很有代表性。在隋炀帝重病的时候,她是如何想,又如何做的呢?

“朱贵儿拭了泪,说:‘你们众姊妹,都在这里,静听我说:大凡人做了个女身,已是不幸的了;而又弃父母,抛亲戚,点入宫来,只道红颜薄命,如同腐草,即填沟壑。谁想遇着这个仁德之君,使我们时傍天颜,朝夕宴乐……

朱贵儿心中想道:’我们虽是虔诚叩祷,怎能够就感格得天心显应。我想为子女者,往往有割股求亲,反享年有永。我今此身已属朝廷,即杀身亦所不惜;何况体上一块肉。’……只见朱贵儿双眸带泪,把衣袖卷起,露出一双雪白的玉腕,右手持刀,咬着臂上一块肉,狠的一刀割将下来,鲜血淋漓,放在一只银碗内。”

这样血淋淋的情节竟还被作者大力歌颂,当朱贵儿为隋炀帝这个昏君而殉死后,作者除了称颂外还写道“天庭最重忠义,应得福报”,把功利主义式的报应论和对女性权利的糟践都发挥到了顶点。

明清两代诸多文人,在这个问题上去衡量,几乎很难有合格者,尤以清代为甚。著名者如袁枚,提倡“性灵”,对汉儒和程朱理学发难,宣称“《六经》尽糟粕”,但其《子不语》中实在有失轻薄,糟粕甚多。以上提到的罚为女身的冥报故事,诸如《猴怪》,故事中妖猴对一女子作祟,是四百年前的前世冤仇,然而却有一段曲折:

“元帅问:‘汝既有仇,何以不早报而必待至四百年后耶?’猴云:‘此女七世托生为文学侍从之官,或为方伯、中丞,故我不能相犯。因其前世居官无状,仍罚为女身,值逢所嫁之人又即猎户,故我两仇齐发。’”

本故事不但有因果报应,摧残女性的思想在内,还散发出一股官本位的臭气,令人掩鼻。

《子不语》中又有《叶氏姊》一篇,文中叶氏之姊“婚未四十日而寡,无子,归守节于母家”,直至七十二岁,突生怪病,大腿与足踝“红肿溃烂,流血淋漓”,“至夜三鼓,呼号甚惨”,“自是遂不能言,又十余日方死”。本来是一个经受了封建社会荼毒的悲惨老妇人形象,却也被袁枚加上冥报的色彩,“我亦恍然觉前生杀妻杀子实皆有之,犹忆身死后阎罗王以我生前有罪须审,但怨主未至,且罚作女身而使早寡。皆了了于心目间,悔之无及。”

连以博雅称的纪昀也不能免俗,在他的《阅微草堂笔记》卷十六就有这么一则男借女尸还魂的故事:

“乾隆丙辰、丁巳间,户部员外郎长公泰,有仆妇,年二十余,中风昏眩,气奄奄如缕,至夜而绝。次日方为棺敛,手足忽动,渐能屈伸,俄起坐,问:‘此何处?’众以为犹谵语也。既而环视室中,意若省悟,喟然者数四,默默无语,从此病顿愈。然察其语音行步,皆似男子,亦不能自梳沐,见其夫若不相识。觉有异,细诘其由。始自言本男子,数日前死,魂至冥司,主者检算未竟,然当谪为女身,命借此妇尸复生,觉倏如睡去,倏如梦醒,则已卧板榻上矣。问其姓名里贯,坚不肯言,惟曰:‘事已至此,何必更为前世辱!’遂不穷究。初不肯与仆同寝,后无词可拒,乃曲从,然每一荐枕,辄饮泣至晓,或窃闻其自语曰:‘读书二十年,作官三十余年,乃忍耻受奴子辱耶!’其夫又尝闻其呓语曰:‘积金徒供儿辈乐,多亦何为!’呼醒问之,则曰‘未言’,知其深讳,亦姑置之。长公恶言神怪事,禁家人勿传,故事不甚彰,然亦颇有知之者。越三载余,终郁郁而死,迄不知其为谁也。”

这个故事的封建教化的警世作用,是比一般的投胎转世受报应的故事要大得多的。因为其描述的人物心态极其合理,也非常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男变为女,本身就是地位的陡降,从官宦变为仆妇,是第二重贬低,从丈夫变为妻子,则是第三重折辱,有此三重枷锁在身,主人公的行为举止就非常正常了。但这故事显得越合理,我对当时妇女的处境就越绝望。

下面还是引舒芜先生的评论:

“纪昀之学,渊雅宏通,《阅微草堂笔记》之文,雍容淡雅,本是我很喜欢的,但是他这一则借尸还魂的故事,我一向极为憎恶。我憎恶的是故事里的妇女观,即以作女人为前世的贬谪,以性强迫性污辱为作妻子的应受的本分这种观点。知堂曾指出,上海滩上流氓气味的人,认为性交是是男子的享乐的权利,女子的污辱的供献。现在看来,两百年前的纪昀已开其先河;他说的故事里,丈夫行使着享乐的权利,同时还是在执行冥中注定的正义的惩罚。妻子作出了污辱的供献,同时还是在接受冥中注定的正义的惩罚,这又更增加了伪善的残酷的气味。看中国文人的思想识见的高下,有一捷法,即看其在妇女问题上的见解主张如何,这也是知堂常说的。在这个测验面前,我纵爱纪昀,却是无法给他及格的了。”

很希望这样的故事能够早点结束,但是还没完,还有清代许奉恩的《里乘》(《兰苕馆外史》),其中卷六《王素芳》讲述了一个妓女“从一而终”的故事。听起来很新奇是吧?故事主角身为娼妓,一日入梦,至阴曹,遇女鬼前来索命,经前世父亲解说,方知自己前世犯下风流情债,因此今世转生为妓。为了摆脱女鬼纠缠,主角对其立誓,设神牌供此女子为夫,从一而终,终身不赎身从良,这才得回阳间。

看到这种故事,这种思想,你我除了叹气以外,还能说些什么?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摩这些清末文人,却还是没有想到他们是如此的会立牌坊。和他们相比,民间佛教信仰用以劝世的故事还稍微好些:

“夷坚志一书记载:江南民陈氏女,从来没有读过书,十七岁那年,害了重病,临死前忽然对人说:‘我是战国时秦国的将军白起,生前杀人数十万,在地狱中受到无量的痛苦,最近才投生来做人,然而还只能世世投生为女子,寿命也不能超过二十岁,现在我要死了,也是命该如此。’说完就闭目长逝。 ”

网上找到的文章都说此文出自《夷坚志》,可我略搜了一遍《夷坚志》,并无此记载,《夷坚志》一书中《陈氏女》也不是如此内容,暂时存疑。单论此故事本身而言,思想并无什么高明之处,只是让我感到好笑的是,编此故事的人只觉得病与死才是苦,殊不知对古代妇女而言,生与老怎么就不可能是更大的痛苦?死亡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寿命不过20岁,则还可以少尝些求不得、爱别离之苦,更少有机会受到以上文章中的种种屈辱,按照《马桥辞典》的说法,这简直是“贵生”了!

分析完了这些故事,我们再看另外比较少见的一种类型,先看清代俞樾《右台仙馆笔记》卷八的另一个男借女尸还魂的故事:

“有钱某者,吴人也。妻卒,将殓矣,忽蹶然而苏,张目视其夫曰:‘汝何人欤?’夫疑为谵语。妇即起坐,周视其室曰:‘此何地欤?’已而揽镜自照,大哭曰:‘吾其为女子乎!’乃告其夫曰:‘吾闽人王某也。因病而死,至冥中,冥王谓吾阳寿未终,命二鬼送之回。途遇大风,二鬼为风吹去,不知所之。我亦觉身轻如叶,随风飘堕至此,乃化为女子乎!吾本男子,读书识字,家亦小康,妻孕未产,今当奈何!’言已,复大哭。其夫百端劝慰,不应。始而不食,继觉饥饿,乃进饮食。夫欲与同寝,辄拒不纳。如是数月,有为其夫计者,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彼既因饥饿而强进饮食,然则岂无欲念欤?当以男女之欲诱之。’夫乃觅得一说平话者,日日为演说淫亵之事。妇始乐听之,数日后,忽曰:‘吾妇人也,奈何为我说此!’麾使出。是夜,夫就之,不复拒矣,遂为夫妇如常人。岁余。情好甚笃,乃哀其夫曰:‘吾家在闽,杳无消息,妻产亦不知男女。君其偕我往探之。’夫不忍拂其意,,偕赴闽。至其家言之,其家初不信。妇乃历叙起生事,一一有据,且与其妻言当日房帏秘事,人所不能知者,妻乃大哭,已又破涕而笑。其前世之妻,遗腹已生男子矣。留数月,始返。越一岁,妇受孕生一女,乃即以前生之子为婿,两家成亲戚焉。”

此故事与之前纪晓岚的故事不同点在于,它没有劝世的色彩,强调的是人欲。文中“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彼既因饥饿而强进饮食,然则岂无欲念欤?当以男女之欲诱之”的观点很精彩,男借女身还魂,而最终为天生的情欲同化,拥有了女性的自觉意识,也有了个不错的结局。这类故事比起劝世果报的故事来,虽然主题一样荒诞,然而终究是有积极意义的。俞樾在经学小学上卓有成就,从此文来看,思想也很通达。

与此相同的还有明代陆人龙的话本《型世言》,其中第三十七回《西安府夫别妻 郃阳县男化女》取材于明代的李良雨化女事。此事《明史·五行一》、《宋纁传》有载,但行文简略。李诩《戒庵老人漫笔》卷五、叶权《贤博篇》则言之较详且内容平实。而事既昭彰,自会出现讹传。《穀山笔麈》载:“隆庆三年,山西静乐县丈夫李良雨为人佣工,与其侪同宿。一夕,化为女子,其侪狎之,遂为夫妇。守臣以闻,良雨自缢死。”《坚瓠集》载:“隆庆二年,山西李良甫侨寓京师。元宵夜看灯,夜静,见一女子靓妆而来,侍儿提灯前导。良甫就戏之,偕至寓留宿,化为白鸽飞去。良甫腹痛,至四月中,肾囊退缩,化为妇人。”

《型世言》在此流言基础上作了大量艺术加工,首先是加入自己的见解,与汉代的思想颇为一致:

“人若能持正性,冠笄中有丈夫;人若还无贞志,衣冠中多女子。故如今世上有一种娈童,修眉曼脸,媚骨柔肠,与女争宠,这便是少年中女子。有一种佞人,和言婉气,顺旨承欢,浑身雌骨,这便是男子中妇人。又有一种蹐躬踽步,趋膻附炎,满腔媚想,这便是衿绅中妾媵。何消得裂去衣冠,换作簪袄?何消得脱却须眉,涂上脂粉?世上半已是阴类。但举世习为妖淫,天必定与他一个端兆……我朝自这干阉奴王振、汪直、刘瑾、与冯保,不雄不雌的,在那边乱政,因有这小人磕头掇脚、搽脂画粉去奉承着他,昔人道的举朝皆妾妇也。上天以炎异示人,此隆庆年间,有李良雨一事。”

而在具体的故事描写中,强调情欲的描写很多,这里不便一一列举,但从文中描写来看,主角李良雨虽稍有反抗,但也很容易就沉溺于男欢女爱中:

“李良雨酒都做了满身汗,醒了,道:‘吕大哥,这事实非偶然。我在那日晕去时,到阴司里,被阎王改作女身,也曾道该与你为夫妇,只嫌你太急率些。’……自此之后,两个便做了人前的伙计,暗里夫妻。吕达是久不见女人的男子,良雨是做过男子的妇人,两下你贪我爱,灯前对酌,被底相勾,银烛笑吹,罗衫偷解,好不快乐。”

她甘为女性,嫁为人妻,思维方式与一般女性无异,而导致此异变的原因也并非因为她前世罪孽,而是因为阴司自身当初犯的“将女作男”的错误,最后的结局也挺美满。总之,在冷酷的神道设教故事当道的时候,出现这样十日谈类型的情爱故事,确实是可以看作是人性的一种解放。

然而可惜的是,这种故事终究是太少,不能称为主流,以致我常发出感慨,柏杨曾说中国文化是一个大酱缸,以他基督教的背景看,说这话有失公允,但到了明清,封建文化走到末路,那的确是千年以来的糟粕沉渣泛起的时代,而女性是其中最为不幸的牺牲品之一。男人虽然是“欲作奴才而不可得”,但终究还有男性的身份,对女性依然可以保持强势,而女性则几乎是欲作人而不可得了。在这个时代背景下,虽然李渔在《十二楼》中对女性还算公允,在《无声戏》第一回中对“美妻嫁了丑夫,才女配了俗子”抱有宿命论的同情,“不是因她有了红颜,然后才薄命;只为她应该薄命,所以才罚做红颜”,但这不妨碍他写作《肉蒲团》;虽然沈复《浮生六记》中对夫妻之温情脉脉大加赞颂,却也不妨他写上一笔,“正月既望,有署中园乡三友拉余游河观妓,名曰‘打水围’”。在这种浊浪中,恐怕只有李汝珍的《镜花缘》极度歌颂女子之才德,堪称先进,还有《红楼梦》中描写女子之鲜明,堪称榜样了。看《镜花缘》中武后考才女的恩诏,非重女子之才德者想不出此情节,而像《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名言:“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更是高绝之语,只可惜这些思想终究不可能成为明清社会的主流,不免叫人叹息。

阴阳变—中国古代小说中男变女情节的标本式浅析与批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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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Tags): #古典小说#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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