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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杀人可恕,情理难容 -- oile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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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杀人可恕,情理难容

    时差关系睡不着,起来上网,忽然看见一个南京彭宇撞老太太的案子,

    事情经过很简单,:

    彭宇,南京一家通讯公司的技术人员。据《金陵晚报》早前报道,彭宇回忆

    说,去年11月20日上午9点左右,坐83路公交车,在水西门广场站下车。他第一

    个走下了车,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离站台不远的地方。出于好心,他忙上前将其

    扶起。“我也不知道这一扶,会惹出这么多麻烦来!”

      事发时,现场有一名50多岁的陈先生也过来帮忙,一起将老太太搀扶到路边。

    见老太太的侄女、儿子相继赶来,帮忙的陈先生就走了。

      当天上午,彭宇帮老太太及其家人叫了出租车,可老太的儿子提出,怕忙不

    过来,问彭能不能一同去医院。彭宇想了一下,同意了。当得知是胫骨骨折要花

    费几万元换人造股骨头时,徐老太太一拍大腿对彭宇说:“小伙子,就是你撞的

    啊!”彭宇当时就蒙了。

      徐老太版:他撞了我

      而老太太对事实的陈述是另一个版本。据《现代快报》报道,徐老太称,

    “我当时亲眼看到他撞到我的!”当时她在车站赶后面一辆83路公交车,从前面

    一辆车后门窜下来的彭将其撞倒。徐老太表示,“我们老两口都有退休金和医保,

    儿子在公安局工作,不是说承担不起医药费,只是要讨回一个公道。”经鉴定,

    徐老太的伤势已经构成八级伤残,仅医药费就花去了4万余元。

      今年1月4日,徐老太太向鼓楼区法院起诉,以彭宇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

    由,要求赔偿总计13.6万余元。

    网上好事者归纳的事实是:

      

    1.老太摔倒在站台上,她不是从车上下来的,男子是从车上下来的。

      2.老太摔倒的时间与男子下车的时间接近。

      3.男子帮助寻找老太家属,并帮助送老太到医院,还垫付了二百元医药费。

      4.老太的儿子是警察。

      5.当时出警的派出所原始出警笔录被派出所丢失。

      6.老太伤重,医药费巨大。

      证据:

      有一个证人说男子是帮忙,没撞老太,此人也是当时帮助老太的。

      没有当时的出警原始询问笔录。

      法官断案:

      1.男子与老太撞了。

      理由:

      A双方皆未陈述老太是滑倒还是绊倒,

      B:男子如果没撞倒老太,就应该先去抓撞人者,而不应去救老太。

      C:男子垫付200医疗费,证明他是撞人心虚。

      2.男子与老太皆无过错。但毕竟是男子撞了老太,所以男子要负担老太40%

    损失。

    法官的判决书里居然口口声声说按情理推断,

    鼓楼区法院认为,老太太是与彭宇相撞受伤。理由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

    分析,老太太(原文为“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还

    有绊倒或者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老太太绊倒或滑

    倒等事实,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应着重分析老太太被撞倒之外力情形。”

      判决书继续说:“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

    人;如果撞人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

    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的公交站台,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

    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

    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院认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

    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

      “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

    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

    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判决书写道。

      “如果不是他撞的,应该不会垫钱”

      在和老太太家人一起将老太太送到医院后,彭宇曾掏出了200多元钱给老太

    太的家人交医药费,彭宇的解释是,“当时老太太家里人急着给老人看伤,又说

    没带钱。这样我才把钱给了他们,他家里人当时还说要给我打欠条。”而现在这

    成了他有责任的证据之一。

      判决书作了这样的表述:“在事发当天,彭宇曾给老太太200多元钱,且此

    后一直未要求老太太返还。关于彭宇给钱的原因双方说法不一:老太太说是彭宇

    先行垫付的赔偿款;彭宇认为是借款。”

      “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彭宇所说是借款,在

    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当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

    老太太家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但彭宇在本案中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

    在老太太家人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他借钱给老太太的可能性不大。”

      “而如果撞伤了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基于上述判

    断,法院认为,可以认定这200多元钱并非借款,而是赔偿款。

      双方均无过错

      “本案中,发生事故时,老太太在乘车过程中无法预见将与彭宇相撞;同时,

    彭宇在下车过程中因为视野受到限制,无法准确判断车后门左右的情况,故对此

    次事故,彭宇和老太太均不具有过错。”

      但没过错并不代表不负责任。判决书认为:“本案应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

    损失,本院酌定被告补偿原告损失的40%较为适宜。被告彭宇在此判决生效的10

    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币45876元;1870元的诉讼费由老太太承担1170元,彭

    宇承担700元。

    好像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就发生在南京。

    如果一个社会,救人和给人垫钱治病已经是不符合清理的做法,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可怕的。古语说,杀人可恕,情理难容。现代葫芦僧们,竟然不怕天理难容!?

    (本文大段抄袭hbchendl的

    http://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8/pengyu.txt, oiler2 特别在此说明)

    关键词(Tags): #情理
    • 家园 中学生救助98岁老太反被告 被索赔11万

      外链出处

      叹,这些逻辑,判定书水平太差

    • 家园 要以德治国呀!

      看了呼和浩特的例子,刚心里热乎了一阵。没想到马上又看到沈阳的这档子事,心又凉了。

      “德”字好说,不好做呀。五讲四美,现在估计已经没人在学校里教这个了。人性本善也好,恶也罢,在这样一个社会转型期里,想“善”也真是难上加难。一直认为前任核心还是一个有见地的人,能清醒地重提道德的力量,不管效果如何,也算是一个开始吧。

      可惜的是,由于长期宣传“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现在中国似乎有一种共识,一切其它矛盾等经济发展起来以后再解决,或自然就解决了。社会公德的缺失如此,荒唐的教育体制也是如此。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规律固然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上层建筑的矛盾的解决也是可以先于经济基础的矛盾解决的。

      记得以前有很多保护环境的公益广告,建议各电视台每天黄金时间插播有关社会公德和提高个人修养的公益广告,而且要具体,让群众能学而时习之。现在想到两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君子当日三省乎己。

      在西方社会里,不管人们如何对待圣经,但圣经中的警句格言还是经常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对社会道德的提高还是有潜移默化的影响。相比之下,现在中国这种格言式教育太少了。

    • 家园 昨天CCTC《社会记录》又报道了一件事:

        如烟mm的老家有兄弟俩,晚上开车路过某地时看见前面发生车祸,开始周围没人,他们下车跑过去看见司机被卡在里面(出租车,没提另一辆车的司机怎么样了),车门打不开。这时车已经起火,而且呼和浩特市的出租车后衣箱里有液化气包。他们把车窗玻璃砸碎取下,司机还是拉不出来,弟弟就钻进车里(车里也有火)把司机被卡的腿松开。这时来了个大学生帮忙,三个人把司机弄出来刚离开十几米远出租车就发生爆炸,几分钟后又炸了一次。(从他们拉出人开始有别人拍的录像)

        后来就是他们把司机送到医院后“不留姓名”(这个不留姓名是没接受赶到的媒体采访,悄悄地走了,在警察那里还是留下了的)就各自走了。

        按南京鼓楼区法院的思维,他们先找好证据或先抓肇事者(节目中没提车祸是谁的责任)不光那司机肯定没命了,救人的三个人也很可能搭上。

        再后来就是“题外话”了,媒体从警察那里知道了三个人的姓名进行了深入的报道和挖掘,那兄弟哥哥是上尉,弟弟在某公司工作,他们倒没什么。记者发现司机以前也是乐于助人,得过好象是什么呼市十佳出租车司机之类的奖,虽然自已并不宽裕,也经常助人和捐款。这次车祸医疗费不够,市民给他捐了两万多元。那位大学生家在贫困农村,父亲已去世,弟弟妹妹为支持他上大学回家务农。他自己也打工挣生活费,但三四年的学费还欠着。事后他收到一万八千多元捐款。

        难道南京这个“发达”城市思维也“发达”了?

      • 家园 我觉得好人还是多,希望社会风气好的人还是多。捐钱的人表达出的不就

        是这种趋势。人还是需要按良心办事。

      • 家园 巧得很,前天也是在CCTV看到的

        沈阳一个出租车司机,主动把一对车祸中收重伤的夫妇送到医院,途中闯了几次红灯。为了不受处罚,他希望这对夫妇能给他做证。当初对他千恩万谢的这对夫妇现在怎么也不愿意出面,理由是这事已经过去了,反正当时这个司机不救也会有其他人救的。

        当时真恨不得这对狗男女死了才好。

      • 家园 还是好人多呀!

        这个情况,我在场估计什么也帮不上。

        佩服。

        南京算发达么?和呼和也没差多少吧?强一些?个人感觉。

        碰瓷的什么地方都有,混蛋法官就不一定什么地方都有了。

        • 家园 诉讼中是没有好坏人之分的

          过去有党籍抵三年的说法,要不我们可以搞个良民证,跟游戏里的补血一样,出庭时出示,法官必须采信其证据一次.

          呵呵,玩笑

          向好人致敬.过去三代核心在的时候,好像有以德治国的说法,后来南京宁海路拆迁时挂出\"以德拆迁\"的横幅,网上一时以为笑料.但今天知道,这并非笑话.

          lz的文章其实也表达过了,我想,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或者想要崛起的国家,他要崛起的绝不仅仅是gdp,人文精神,用律师的滑头语言说:包括但不限于德与法,更为重要.

          在中国的法治进程中,孙志刚死了,他显然无辜也并非自愿,彭宇要掏四万块钱,有可能也是无辜的.

          但中国的进步有这些好人在,有我们在,他就不会停止.

        • 家园 我只搜了一下GDP

          2006年

          南京GDP2774亿元,人均GDP超5000美元。

          呼和浩特市 900亿元,人均GDP34710元。

            从人均上看差不多。

            02年回内蒙去过一趟,从城市面貌上看,差距在十年以上。

          • 家园 人均GDP差得不算很多

            草原上的城市肯定不能和中原的城市比。更比不上江南了。

            南京我只去过一次,1994年,在南京大学里面呆了几周。还去了邮电学院。

            当时印象不错,但是距离现代化还有些距离。比天津好一些?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 家园 你望文生义了,橡树老兄

              呼包二市都是农业区的城市。

              2002年是5年前了,现在为了庆祝60年,城市都已经非常漂亮了--可惜,俺觉得还是面子工程,老百姓实惠不多。

              草原上的城市,多数在东部,如赤峰,二连浩特,锡林浩特等。

              南京兄所下乡去的乌海,算是农牧业交界区的城市。

              • 家园 那一带我只去过银川

                感觉还好吧。说银川是方圆几百里地唯一的一个城市。

                繁华谈不上,整齐没问题。

                我去那几天没有风,城市比较干净。

                比中原江南的城市那是自然比不上。

            • 家园 ^_^94年距今太遥远了

              当时最高的建筑只是金陵饭店,现在地铁也有了!

            • 家园 比GDP没意思了

              要比就比房价,南京估计是全国房价/收入比例最高的城市之一了。

              NND,特别是小户型特别少,买不起房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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