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对这次争论的一些想法。 -- 锦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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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闻侯兄脾气大,今日一见,传言谬矣.
我下面那一问,是看到您给寞洑兄的回复后发的,当时觉得您可能不太冷静,心里大概把您使劲向左一拨拉...才有此一问,唐突了.
公共场合大家都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维持秩序的首要原则就是尊重别人的想法。
这句话您说得确实在理,我也是一直这么认为.如何论说某个人某件事,这件事本身并不重要;但当这个人这件事牵扯影响到其他人的感情的时候,就得慎重了.
老冰在河里那么公开地说,遭到非议是必然的.问题是您也看到了,平心静气地讨论的实在不多,其中更有挑拨离间的,这些做法,同样说不上是"尊重别人的想法",或者,"尊重别人".
不过看了您这续二,倒觉得大概也没必要回在这里了,因为并无矛盾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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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您觉得斯大林和希特勒可不可以比较 任在江湖 字4 2007-01-11 05:00:44
🙂说的在理,不过... 西海岸以西 字111 2007-01-11 02:50:12
🙂论行为的社会性。(续二) 9 锦候 字2359 2007-01-10 21:16:21
🙂呵呵
🙂对,说的好! 行路人pacers 字288 2007-01-10 21:37:37
🙂俺觉得还是不要再说这事的起因为好。 马哥 字48 2007-01-10 21:48:10
🙂都死了那么多年,吵来还有意义吗? laozhong 字180 2007-01-10 20:51:35
🙂这不能叫"吵",这叫"认真"... 副将 字59 2007-01-10 2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