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对这次争论的一些想法。 -- 锦候
好了,接着写。
那么有人问了,他自己怎么想关你什么事?他又不强迫你接受他的观点?
对了,这个是我下一个要说的事情,每个人都有权利拥有并且维护自己的想法。在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时候,要坚决的捍卫自己的观点。这个我同意。
那么有个事情,文革时期有夫妻俩闲聊,丈夫是个知识分子,对时局多有抱怨,当时夫妻的感情很好,妻子也跟着叹气。这个就是私人行为,不会伤害到任何人,两个人关起门来说话。要是有人追究的话,倒是要先问问他是怎么知道人家夫妻的私房话的。
可是后来夫妻俩的感情出了问题,妻子就去革委会把反映丈夫的反动言论,丈夫就直接被送进牛棚。这个时候就有了个行为的社会性的问题,丈夫的言论放在社会上,在当时就是犯罪。
一旦某人的言论放在了社会上就应该依照当时社会的法律及是非标准来判断。
据个例子,如果夫妻俩人把自己的私生活录下来没事自己在家欣赏,这个谁也管不着,但是要是拿到社会上,放在网路上让大家看,那么怕就不是自己的事情了。警察叔叔找你,你就不能以这是你自己的身体,自己愿意来搪塞。你的行为已经对社会大众构成了影响,产生了社会性。
一个人必须要考虑自己行为的社会性。这个是我要说的第二点。
再来,西语有云:know your audience就是说你要了解自己的听众,来西西河都是以中文为主的人,里面有毛的拥护者,又反对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自己的言行对其他人的影响。我记得河里曾经有人反对过把韩国人称之为棒子,而且大多数人都赞同并遵守。那么当把老毛和东条并列的时候,毛的反对者自然是同意,但是是不是考虑到那些毛的拥护者的感想哪?他们的感情是不是就不需要尊重哪?
这种言论放到了公共的地方,就要考虑他对其他人的影响,如果只是考虑到自己的观点而不顾他人的感受,我认为这不是个可取的做法。
我以前住在一个老外家,她有个儿子当年6岁,有一次脱光了站在走廊上。我刚好看到笑得一塌糊涂,他很生气对我说:“这是我的个人隐私,你不能看。”我笑得前仰后合,跟他说:“我知道你的身体是你的个人隐私,不过你站在公共地方,你不让我看怕是不妥,而且我也没法看不到呀。”他母亲在旁边,他就是洗完了澡,站在走廊里等他母亲给他收拾。他母亲就说:“对呀,你不应该站在这里,这里是公共场合你不能要求别人不看你,事实上是你影响了别人。”
公共场合大家都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维持秩序的首要原则就是尊重别人的想法。
在这件事情上就是要考虑到毛的拥护者的想法,你真的不爽他的所作说为,在自己的圈子里面你把他比喻成什么都行,别人管不着。甚至你可以在一个毛的反对者聚集的地方放声高呼毛就是纳粹,毛的拥护者要是去那里反对你,被打被骂,那是他情愿自找的,不能怪任何人。
那么在西西河的情况不是这样,那么考虑到毛的拥护者的感情,就不只是自己的修养的问题,更是维护网站秩序避免争论的首要手段了。
其理如此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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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例子非常好。应该推荐为精华帖。 瓦斯 字4 2007-01-11 06:35:19
🙂请问,您觉得斯大林和希特勒可不可以比较 任在江湖 字4 2007-01-11 05:00:44
🙂说的在理,不过... 西海岸以西 字111 2007-01-11 02:50:12
🙂论行为的社会性。(续二)
🙂呵呵 不死鸟 字619 2007-01-10 22:13:37
🙂对,说的好! 行路人pacers 字288 2007-01-10 21:37:37
🙂俺觉得还是不要再说这事的起因为好。 马哥 字48 2007-01-10 21:48:10
🙂都死了那么多年,吵来还有意义吗? laozhong 字180 2007-01-10 20: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