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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文摘】寻乌调查(1) -- trinid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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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寻乌调查(8)

  (25)人口成分和他们在政治上的地位

  寻乌这个城,把它的人口成分剖解起来,才知它还完全是一个农业手工业城市。全城近二千七百人的各业比例如下:

  职业     人口数   百分比

  农民   一,六二○    六○

  手工业者   二九七    一一

  游民     二七○    一○

  娼妓     一六二    六

  商人     一三五    五

  政府机关   一○○    四

  地主      七八    三

  宗教徒     二二    一弱

  共计   二,六八四   一○○

  看这个表,农民和小手工业者共占百分之七十一,便知这个城市还是以农业手工业为主体,向附城一带耕田的和开小作坊做手工的占着住民的最大多数。所谓手工业者,包括各业手工工人和手工业主,商店的店员也算在内。所谓手工业,就是缝纫店、黄烟店、酒店、伞店、爆竹店、理发店、木器店、豆腐店、首饰店、洋铁店、修钟表店、屠坊店这一些。所谓宗教徒是耶稣教十人,天主教三人,斋公六人,和尚三人,共二十二人。本城纯粹地主十二家,共约七十八人。商人兼地主五家,算在商人里面。商人是指盐行、杂货布匹店、油行、豆行、水货店、药材店、火店等,共计一百三十五人。娼妓是三十余家,三十几个妓女,却养活一百六十二人。不工不农不商,专门靠赌博敲诈、为统治者当走狗吃饭的流氓,他们的人数竟超过商人一倍,和手工业者几乎同等。若把游民和娼妓合计,便等于商人和手工业者的合计,这表示失业群众之多是怎样的可惊。所谓政府机关一百人,是指新的县苏维埃、城区苏维埃两个机关(四十人),加上县苏赤卫队(六十人),不是指的旧政府。但是旧政府机关人数也是与新政府人数差不多的。说到这个群众中的领袖部分,即那旧社会的指导阶级,自然不是那总数占百分之八十七的农民、工人、游民和娼妓,他们是被统治者,统治者是那仅仅占人口百分之十三的地主、商人和耶稣教天主教传教士等。商人的商会虽没有多大权力,商人群众中却有几个人参加那统治全县的县政府。不过那几个人也不是完全代表商业资产阶级说话,他们是接受地主的领导,帮着做些事。这也是因为寻乌城商业不但是很小而且是逐年衰落的原故。

  商人而能向政界话事的:第一个算何子贞,豆行老板,用个假名出张帖子拿给别人去开。他自己一面教书,一面当公安局长,又当警察队长,又当国民党委员。他父亲承包牛岗税,剥削牛商。他初回寻乌表现的是资产阶级意识,颇有新派之称,后来便与地主妥协了。现逃。第二个是黄光甫,水货店宝华祥的老板,商会的文牍,能到衙门话事。现逃,店没收。第三是火店老板陈登棋,初当法警,升靖卫队长,跑衙门。现逃。第四是杂货店主陈志成,虽没做官,却事事与反动派同谋,有会必与。现逃,店没收。

  十二家收租的地主,列举如下:

  何德新 从前收租五六百石,现收百石,七八个人,仅够开销。乡人和衙门有交涉时要请他话事。他儿子何挺拔,平远中学毕业,新寻派中坚分子。

  何成治 收三百多石,人少,有三百石出卖,是城内第一个大地主。何成治死,寡妇当家,买个儿子不能话事。

  刘佛荣 收二百多石,人少,有谷出卖,寻乌城第二个大地主。“水浸牛皮——很吝”,不与外事。

  刘段轩 只收几石谷。中山派,与何子贞打官司打穷了。他的儿子还在赣州班房里。他的儿子是赣州第四中学毕业,新的城东小学校长。

  范老八 百多石,有多余。他哥哥开顺昌老店,他在家收租,不走衙门。此次派款三百元。农民没收了他。

  范家声 百多石,有多,十五六岁,中山学生,被何子贞罚款。此次又被苏维埃派款一千元。

  张三玉 百多石,有多,寡妇管家,不出面。

  邝四嫂 几十石,有多,一个儿子,一个孙子,不反动。

  吴老四 已死,留个寡妇,一个儿子,一个孙子,百多石租,有多,不话事。吴老四光绪年间坐县署征收柜,全县钱粮由他过手。死了四年。

  范明才 先前开杂货店,歇了十多年了,收八十石,稍有多。民国初年当保卫团总,是劣绅,好嫖,好赌,现跑了。

  何祥盛 摆摊子出身,做水货生意发财,三二五暴动被罚款,生意关门。他儿子何家常,买来的,梅县东山中学毕业,三二五暴动领袖之一,共产党员,过番去了(往南洋叫“过番”),现到福建。

  何学才 何子贞之父,县衙刑房科写口供,后做堪舆,承包牛岗税,买了几十石谷田,是个大劣绅。

  以上十二家是纯粹地主(两家中地主,十家小地主)。其中何德新、范明才、何学才三人是积极反动分子,刘段轩、范家声两人是同情革命的,何祥盛的儿子何家常是共产党员,其余六家是所谓“只顾发财不管闲事”的。

  下面五家是商人而兼地主:

  钟汇通 寻城第一家盐行,二百二十石租,有百石余剩,跑衙门,话事情。

  骆晋丰 分成四家,共六七千元。老二最富,有二百五六十石租,老实,不话事。老大死了,十多石租,糊口不够。老三有三四十石,糊口而已。老四(前商会会长,同善社主任教员)也只几十石,仅糊口。

  荣春祥 几十石租,全部储蓄着,做生意吃饭,不话事。

  温荣记 八十石,全存着,做生意吃饭。第三个儿子温锡纯与新寻派勾结。

  林笔利 水货生意,百多石,稍有多,不管闲事。

  以上五家均商人而兼地主。其中钟汇通与温荣记是反动派,余都是所谓“不话事”的。五家中钟汇通、骆晋丰两家是中地主,余三家是小地主。

注释

  [10]当地称电池为电油。

  [11]明钱,即铜钱。

  [12]铜片和本文中的“铜板”、“铜壳子”,都指铜元。

  [13]“吃油饼”,这里指明吃暗拿占便宜的行为。

  [14]靖卫团,又称靖卫队,是一种反动的地方武装。

  [15]“奴古”,客家话,指男奴仆。

  [16]赖世璜(一八八九—一九二七),江西石城人。曾任粤军第七军第一师师长、赣军第四师师长、国民党军第十四军军长等职。

  [17]堪舆,和本文中的“地理先生”、“看地的”,均指看住宅基地和坟地的迷信职业者,通常称为“风水先生”、“阴阳先生”。

  [18]丹青,通常借指绘画。这里指画工。

  [19]不(读dùn),方言,指形状短粗、矮胖。

  [20]茶子,和本文中的“木梓”,都指油茶树的果实。

  [21]出自《庄子•外物》。原文是“得鱼而忘荃。”荃亦作签,捕鱼用的竹器。

  [22]同善社,从先天道分化出来的一种会道门组织,清朝末年发源于四川省永川县,后在反动政府扶持下逐渐蔓延到许多省。

  [23]林虎,见本卷第17页注[2]。

  [24]许崇智(一八八七——一九六五),广东番禺人。曾任粤军第二军军长、粤军总司令等职。

  [25]唐生智,见本卷第48页注[4]。

[26]方本仁(一八八○一九五三),湖北黄冈(今黄州市)人。曾任北洋军阀赣南镇守使、赣粤边防督办和江西军务督办等职。

第四章 寻乌的旧有土地关系

本章目录

  (一)农村人口成分

  (二)旧有田地分配

  (三)公共地主

  A.祖宗地主

  B.神道地主

  C.政治地主

  (四)个人地主

  A.大地主

  B.中地主

  C.大中地主对于生产的态度

  D.大中地主的政治思想

  E.小地主

  (五)富农

  (六)贫农

  (七)山林制度

  (八)剥削状况

  A.地租剥削

  1.见面分割制

  2.量租制

  3.“禾头根下毛饭吃”

  4.批田

  5.批头、田信、田东饭

  6.谷纳、钱纳

  7.铁租、非铁租

  8.“要衫裤着去捞”

  9.劳役

  10.土地买卖

  B.高利剥削

  1.钱利

  2.谷利

  3.油利

  4.卖奶子

  5.打会

  C.税捐剥削

  1.钱粮

  2.烟酒印花税

  3.屠宰税

  4.护商捐

  5.牛捐

  6.赌博捐

  7.财政局总收入

  8.派款借款

  (九)寻乌的文化

  (一)农村人口成分

  大地主(收租五百石以上的)        百分之零点零四五

  中地主(收租五百石以下二百石以上的)   百分之零点四

  小地主(收租二百石以下的)        百分之三

  破落户                 百分之一

  新发户                 百分之二

  富农(有余钱剩米放债的)         百分之四

  中农(够食不欠债的)           百分之一十八点二五五

  贫农(不够食欠债的)           百分之七十

  手工工人(各种工匠,船夫,

  专门脚夫)                百分之三

  游民(无业的)              百分之一

  雇农(长工及专门做零工的)百分之零点三

  (二)旧有田地分配

  公田                  百分之四十

  地主                  百分之三十

  农民                  百分之三十

(三)公共地主

  A.祖宗地主

  寻乌公田多,成了各区普遍现象。各种公会多得很,祠堂里的公会如什么“公”什么“公”,差不多凡属死人,只要是有“后”的,而他的后又是有钱的,他的所谓后者必定从他们的家产中各家抽出一份替他立个公。这种凑份子立公的办法是什么姓都普遍采用的。凑成的份子一概是田地,不用现钱。再则那什么公还在时,他自己就留出田产立起公来,这一种比前一种更多。公田一经成立,就年年收租。租除祭祖用费外,大概总是有多余的,便把它积蓄起来。积蓄的方式不是拿谷积蓄,而是拿钱积蓄,就是每年把多余的谷子粜给贫民,把钱积起来。积得若干年成一笔大款,便购买田地。如此下去,这一公的田地就渐渐地增多起来。但这积蓄增多的在全部款子中只占去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是由他的子孙均分了去。多半是子孙穷苦的多才主张分的,子孙富足的多呢,那便不主张分了。分是在什么时候呢?又是怎样一种分法呢?就是当那过年过节时候从祠堂里分谷分肉。男子都有分,女子没有分(有些族上寡妇有分),每人分得几斗谷、几斤肉。这种谷叫“红丁谷”。肉有四个项目:一是“胙肉”,从前是秀才、举人有功名的人分的,后头加上“毕业生”。二是“房股肉”,每房一份。三是“老人肉”,七十以上的人每人一份。四是“丁肉”,每个男子一份。分的次序:先分胙肉,次老人肉,因为这两种人是可贵重的,每人大概分一斤。次房股肉,每股十斤八斤的有,十多二十斤的也有,整的分出去,再零分与房众。为什么要分房股肉呢?这是一种斗争,房下人少的要分房股肉,房下人多的反对分房股肉,主张分丁肉。但结果各地多半是照了人数少的房份的意见分了房股肉。为什么少数对多数胜利呢?因为这种公的产业,原是各房都有平均的权利的。次分丁肉,不是每个公都有分,多数公是没有丁肉分的,这是因为公款不多,或是人太多了的原故。有少数公堂谷肉不是平分而是轮分,名义叫做“轮收”,又叫“管头”,轮流替祖宗收租的意思。租收了,每年开支一小部分在祖宗的祭祀上,大部分落在管头的荷包里,这并不算“吃油饼”,因为这样做正是公堂经济存在的根本原因。为什么呢?当他那个祖宗还没有死,把家产分拆给儿子们的时候,为了怕他的子孙日后把分得的一点田产变卖了弄得没有饭吃,就从田产中挖出一部分不分,作为公田,永不变卖。一面有了他死后的祭费,一面呢,他的穷困的子孙便得了周济了,这叫做“留出后路”。他的子孙也很赞成这种办法,因为这就是为自己留出后路。凡那祖宗生前没有立起会的,祖宗死后,子孙们只要稍为富裕也必定为他立会,出名叫做祀祖,其实是为了自己。所以轮流收租名则是轮流替祖宗收租,实则是轮流替自己收租。在这个意义之下,那些贫苦子孙往往闹着要分公田,同时富裕部分的子孙却反对分公田,成为一种氏族内部的阶级斗争。那些穷苦人闹着要分公田也不是要分了田去耕种,他们是要分了田去变卖,得钱还高利债或买明天的早饭米。在这种情形上面,看得出贫农群众因为他们苦得没有米煮,便把什么“祭扫”呀、“慎终追远”呀等等封建思想逐渐地不要了,他们的生活迫着他们要不了这些宝贝了。

  总计祖宗方面的土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二十四,占全部公田的百分之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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