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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俾斯麦海之战——盟国陆基航空兵在新几内亚的战斗 -- 阿多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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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也难怪,日本兵太残忍也太顽强,留下来就是麻烦。

说到杀落海逃生者方面,有几个例子。

在二战,一般说,德国潜艇艇员还是比较讲究规则的。希特勒曾坚持应该把那些逃生的船员杀死,目的是防止船员回去后继续在船上干,再一个也是为了震慑盟国老百姓,别干船员这道危险活计。但邓尼茨拒不执行,理由是:这不符合海战规则,也有损德国潜艇部队声誉。

德国潜艇艇员还曾多次向落水逃生的盟国船员提供过淡水、食物、药品、指南针和指示就近上岸的路线。说到德国潜艇杀戮跳海求生的船员事,有案可查的只有一件,那就是1944年3月13日,U-852号在印度洋干过这事,当时艇长海因茨.埃克、副艇长和军医仨人对希腊落水船员扫射,不过看来干的不彻底,留下了活口。战后这仨被英国军事法庭判处死刑,1945年11月底他们被枪决了。

其实美国潜艇艇员也干过这事,那艇好象是wahoo号,对着落水的日本兵一通狂扫,足足打了一个小时,好象是1943年1月的事,比德国U-852号还要早。那艇长没受到任何军法审判,木事:)他的行为还受到海军上层的嘉许,忘了是金凯德还是洛克伍德有个批语,大意说是如果美国海军潜艇艇长多几个莫顿(wahoo号艇长)这样的,战争就能早日结束!!!(据说批文原文后面跟了N多叹号)。

再比照对平民的轰炸,还是盟国这边更狠,德累斯顿、汉堡、东京……大轰炸,动辄死亡就是以万计。

所以从单纯的法理上说,我觉得,一、战后的审判确实存在双重标准;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个通例,哪朝哪代哪国哪事都一样。

不过就俾斯麦海之战来说,我认为对落水的日本兵应该杀无赦,他们太残忍也太顽强,留下来是个麻烦。

图为莫顿(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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