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台湾选举之瞎想 -- 胡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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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容易让人理解为台湾的选举办法是专门制定出来保送民进党的候选人上台的。其实李登辉当年制定这一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送他自己连任。
台湾的地区领导人选罢法是1995年8月9日制定的。李登辉第一任由国民大会选举,任期中和郝伯村等等国民党非主流派闹掰了,其中的一批人脱离国民党成立新党,是当时的第三大党。李登辉为了连任,就推总统直选,就此通过在1995年8月9日通过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对得票数的规定是"選舉結果以候選人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得票相同時,應自投票之日起三十日內重行投票。" 其主要原因是当时民进党还不成气候,但是国民党内反李登辉的势力很强。李登辉有信心自己得票第一,但是没信心得票数过半,所以才这么规定。具体到1996年的选举结果,国民党的李登辉,连战得票54%,民进党的彭明敏,谢长廷21.13%,脱离国民党的林洋港,郝伯村14.9%,脱离国民党的陈履安,王清峰9.98%。看54%的得票率,李登辉当时的顾虑是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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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楼问个问题,此次为何是三方参选? 2 拜吨 字835 2024-01-16 03:53:28
🙂台湾的地区领导人选举制度类似菲律宾 3 假日归客 字1165 2024-01-17 05:01:53
🙂这么说的确是保送民进党咯? 拜吨 字120 2024-01-17 07:16:52
🙂保送这个词值得商榷
🙂还是国民党拉垮 4 Swell 字658 2024-01-18 15:53:47
🙂民进党和时代力量算左翼 3 假日归客 字432 2024-01-19 01:30:55
🙂美国也是多方选举 1 Swell 字345 2024-01-16 14:48:08
🙂实际上只有两方能分选举人团票啊 1 拜吨 字488 2024-01-16 22: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