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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整理】贾康谈财政加力提效及地方债、房地产税 -- chuc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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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先看“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试点”政策,后面再谈数据

2022年9月,国家发改委价格认定中心发布了关于公布全国第二批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试点名单的通知

加上第一批的8个试点城市:徐州、南通、扬州、清远、南宁、柳州、杭州,第二批有18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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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3号,作为第二批试点城市的开封发布了印发开封市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原文可在上述链接中下载,以下为通知内容摘抄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全市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平台。进一步打破部门壁垒,整合开封市发改、税务、住房、资源规划等部门相关数据资源,建立政务数据互联互通、开放共享的对接机制和标准规范,建立全市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平台。全面系统构筑涉税房地产价格动态批量估值和认定算法模型工作新模式,在数字地图上标注每一栋楼、每一套房的信息,建立每套权属登记信息、房屋空间位置、地址、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建成年代、建筑结构等,标注坐标,以科学的云计算技术,建立存量房“一房一价”数据库,实现存量房电子评税。

(二)推广全市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工作。全面系统构筑涉税房地产价格动态批量估值和认定算法模型工作新模式,分批分期推广全市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工作,为未来房地产税征收、指导价格公布等做好技术准备。同时,通过房地产地理信息系统,为我市社会综合治理以及后疫情时代基层社区智能化管理提供优质平台。

(四)打造涉税房地产城市模型。通过整合辖区范围内房地产要素数据,利用“数字孪生”技术,以楼幢为单位对全市所有住宅小区,实现房屋信息空间展示,包括地理位置、交通状况、教育医疗配套等信息,搭建起一个全方位、可视化、立体化的信息展示平台,有效解决了价格认定工作现场勘验耗时耗力的难题。同时,对不动产成交量、月均价格、业务办理进度、争议处理数量等业务数据进行实时动态分析,定期生成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实现对房地产市场全流程、全区域、多维度动态监测。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完成时限:2023年2月)

(二)试点推进阶段(完成时限:2023年3月—5月)

(三)阶段性总结阶段(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四)逐步推广阶段(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附图:清远市可视化的房产数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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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7日,江苏省泰州着力推进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联合印发《泰州市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泰发改发[2023]2号)

该《方案》最具亮点的改革措施是,创新建立“3+1+1”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工作机制,推进涉房税收协同治理,即:构建3大估值体系、升级1个数字化平台、建设1个数据库。

构建3大估值体系,一是构建存量住房计税价格动态批量估值体系,推进存量住房交易“即时申报、即时纳税”;二是构建存量非住房计税价格个案评估(基础评估+报备审核)估值体系,发挥价格认定“定规则、当裁判”职能作用,确保计税价格客观公正;三是构建存量房计税价格争议调处机制,畅通纳税人异议渠道,快速调处存量房计税价格争议,促进征纳和谐。

建设1个数据库,即开发建设涉税房地产价格数据库,采取“数字孪生”技术,通过“可视地图”推进涉税房地产片区划分,按最小片区建立全覆盖、市场化的涉税房地产价格数据库,提升存量房计税价格综合评审、报备审查、争议调处精准度、直观感。

该《方案》还划定了改革试点时间节点和重点任务,以确保2023年底取得改革成效。目前动员部署已全面展开。2023年3-5月为规则制订阶段,重点制订具有根本性、前瞻性、示范性的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规则规范,构建具有泰州特色的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工作机制,夯实试点改革基础。2023年6-9月为试点推进阶段,在泰州主城区(海陵区)先行先试,全面优化数字化平台,试点建设数据库,推进核心功能数字化建设,推进存量房计税价格核定联网联办和不见面服务,让办事群众体验改革成效。2023年10-12月为试点推广阶段,着力推进试点工作“全市全覆盖”,让改革成效惠及全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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