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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牛郎织女 -- 流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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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这个理解需要很多预设

我没看叶圣陶的原文,先模糊说一下。

是否属于偷,一般来说有主观意愿和客观结果两种讨论,你说的是客观结果,不是主观意愿。而且,人家说的捡、拿可能只是简单的动词描述,并没有价值上的意涵。比如我在马路边,捡了一百元,算不算偷?所以问题在于之后如何。单纯从这两个字或者牛郎织女的情境是无法得出偷这个结论的。偷必然预设了牛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妥但依然继续,不管是事前还是事后。所以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去说,现在的结论,反而更像是普遍主义、抽离语境的结果。

织女下嫁其实就是前文所说的问题。你必须首先规定了牛郎织女神话的本质,才能够得出这个结论。但是如果详细考证源流,会发现所有民间故事都不存在所谓本质。只存在讲述者的意愿,反映了社会与思想的变化。或者说,所谓改编,是基于原作本来就有问题的基础上。尽管清末民国时期的牛郎织女传说是这样,比如我贴的那些材料。但是稍加考察就知道原本没有衣服这个成分,或者衣服并不重要。关键是想要表达怎样的意愿。

简单说,就是以上论点都必须有一个基本坐标才能够得出结论,而事实上,这个坐标并不存在。前者,从文本到实践,中间的过程极多,何况这里有具体情境,还有家长和教师。后者,为什么不能说是恢复本来面目呢?毕竟牛郎行为变成刻意是非常晚的事情。

当然,我们可以建构出一个理想情况,让这个说法实现。但考虑到中间所经历的概念和情景变动,我认为这个概率是极低的,可以忽略不计。这和类似的一些,比如所谓游戏祸害青少年是完全不同的。

我对民间故事的观点,之前大概说过,放到这里就是,其实不是牛郎流氓化,而是流氓选择了牛郎。故事是被选择的,用来表达的质料,不是本质。

通宝推:流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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