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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放松一下,清华横幅”爱你没期限 若有就删掉“ -- yanlu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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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也是从初中开始学这些的,咱们应该算“同学”了,握爪。

我上一帖说,一个是立法角度,一个是司法角度,二者并不矛盾。再展开说一下这个看法。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个指的是立法。实际上只有统治阶级才有立法权,所建立的法律体系自然反映其自身意志。毕竟统治阶级不是活雷锋,也不是疯子、勺子。

当法律体系建立完成以后,在司法过程中,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就是所谓的“同罪同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不管“刑不上大夫”的本意是什么、是不是下面小白龙说的那这样。对于不同的士大夫来说,他们都不用“上刑”。他们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

那为啥士大夫不“上刑”,而小民们就要“上刑”呢?这不是不平等么?恰恰不是。因为法律本身就规定了“刑不上大夫”。小民没什么好冤的,本身这条法律就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说白了就是小民和士大夫在立法上的不平等。除非小民能废除这条法律。

如果没有这条法律,同样的罪给小民“上刑”,给士大夫却不“上刑”,这才是法律面前士大夫和小民不平等。

======下面要说的和这个话题无关,不过请允许我把话说完======

我发现大家在讨论问题的时候有这么一个现象,举例:

甲: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乙:胡扯,你见过几个王子被判有罪了……

显然,甲、乙都没说错。但这种对话是很难进行下去的。问题在哪儿?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一个价值判断,王子犯法应该与庶民同罪。

“胡扯,你见过几个王子被判有罪了”是一个认识判断,社会上的确没几个王子被判有罪。

同样: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是一个认识判断,当今人类社会就是这样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也是一个价值判断。虽然社会上权力、金钱干预司法造成了很多“同罪不同罚”的不平等现象。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应该是大多数人的追求。毕竟,大多数人都愿意生活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起码绝少有人敢公开要求更平等。

现在可以看出来,一些讨论方式出了什么问题。

当一个人说我们应该怎么怎么的时候,另一个人表示反对:瞎扯,我们不是怎么怎么的。这显然是鸡同鸭讲。

当张三说,李四往西边去了(认识判断)。

王五立马给张三急:胡说,应该往东边去(价值判断)!@#¥%&@&#一哩哇啦......却偏偏不去和李四本人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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