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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左传》人物事略32:南宫万——始吾敬子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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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32附:宋万弑捷1/2

《庄十年经》:

三月,宋人迁宿。((p 0181)(03100003))(031)

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shèng)丘。((p 0181)(03100004))(031)

《庄十年传》:

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子偃曰:“宋师不整,可败也。宋败,齐必还。请击之。”公弗许。自雩门窃出,蒙皋比而先犯之。公从之。大败宋师于乘(shèng)丘。齐师乃还。((p 0183)(03100201))(031)

我的粗译:

在我们庄公十年(公元前六八四年,周庄王十三年,齐桓公二年,宋闵公八年),夏六月,齐国和宋国部队来进犯,驻扎到南边紧挨着我们“国”的“郎”。我们一位卿公子偃建议:“宋师不整,可败也。宋败,齐必还。请击之。(宋国部队军容不整,能打败他们。宋国部队败了,齐国部队也一定会撤兵。让我出去打吧。)”,我们“公”(鲁庄公)没答应。可他自己偷偷带人从雩门出去,把驾车马蒙上老虎皮,首先冲击宋国部队,我们“公”带部队跟着他出击。最终大败宋国部队于“乘丘”。齐国部队也只好撤了回去。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三月,宋人迁宿”曰:

无《传》。迁其民而取其地也,与庄元年《经》“齐师迁纪-郱、鄑、郚”同例。此宿恐非隐元年《经》之宿,以宋不得至齐、鲁境内也。“驷赤先如宿”,则宿其后又入于齐。疑此宿即戚,本宋地,初属周,而后宋取之。《元和郡县志》十泗州-宿迁下云“《春秋》宋人迁宿之地”,则以今江苏省-宿迁县为宿民被迫迁徙之地。

杨先生注《襄二十九年传》“自卫如晋,将宿于戚。”云:

戚为孙文子之邑。季札盖由吴(今苏州市)先至曲阜,再至临淄。由临淄至今新郑县,北行至卫都帝丘,然后先北行经戚(今濮阳县北而稍东),再西行适晋。《吴世家》作“将舍于宿”,误。《索隐》强为之解,不足信。((p 1166)(09291307))。

杨伯峻先生注“自雩门窃出”曰:

雩门,鲁南城西门,盖南城有三门,正南门曰稷门,见三十二年《传》;东门曰鹿门,见《公羊》闵二年《传》;西门则雩门也,或以雩门即稷门,误。说详梁履绳《左通补释》。窃出,私自出击。实为公子偃窃出。(实用公子偃之谋。)

杨伯峻先生注《隐公元年—十一年》“自雩门窃出”云:

故城城门十一座,东、西、北各三座门,南两座门。((p 0001)杨伯峻(01000001))。

《曲阜鲁国故城》:

在钻探中共发现了十一座城门,其中东、西、北三面各三座,南面两座。南垣经过三次钻探,最后探孔的距离缩小到两米,但没有发现另外的城门。(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p 007)《第一章、鲁城遗址钻探?第二节、城门》)。

下面再贴一遍《鲁国故城遗址分布图》(截自网上,原图出自《曲阜鲁国故城》),南面靠西的城门(有棕色道路出城处)即为雩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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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蒙皋比而先犯之”曰:

皋比,虎皮。世谓蒙马以虎皮,与僖二十八年《传》“胥臣蒙马以虎皮”同一伎俩。俞樾《茶香室经说》谓蒙人以虎皮,恐非。

下面战车的图片,出自《趣闻:春秋时期怎么“打仗”?》,其中有一匹服马蒙着虎皮,但没画上左侧的骖马,聊助想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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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先生注“公从之”曰:

庄公率师随其后。

杨伯峻先生注“大败宋师于乘丘”曰:

《宋世家》云:“十年夏,宋伐鲁,战于乘丘,鲁生虏宋-南宫万。”

杨伯峻先生于“齐师乃还”之后注云:

《礼记?檀弓上》云:“鲁庄公及宋人战于乘丘,县贲父御,卜国为右。马惊,败绩。公队,佐车授绥。公曰:‘未之卜也。’县贲父曰:‘他日不败绩,而今败绩,是无勇也。’遂死之。”盖庄公虽败于一时,而终获大胜,可与此《传》互相发明。

“宿”——“戚”推测位置为:东经115.03,北纬35.75(戚,濮阳-古城村-戚城文物景区,有遗址,方形城,周1520,14.4万平方米。春秋,汉代:卫)。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齐”推测位置为:东经118.35,北纬36.87(临淄北刘家寨周围有遗址,长方形城,大城西南部分为小城,共2000万平方米;大城:4500╳4000;小城:1400╳2200,300万平方米。大城:春秋战国?小城:战国)。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郎”——“逵泉”——“泉台”——“郎囿”(杨注:元年春,费伯已城郎,而今年又城郎,盖鲁有两郎。费伯城者为旧鱼台县治东北八十里之郎,去鲁(曲阜)约二百里,为远。此年城者,盖鲁(曲阜)近郊之邑。说见江永《春秋地理考实》。又互详庄三十一年《经?注》。#鲁有两郎,一为隐元年“费伯帅师城郎”之郎,离曲阜约二百里。一为鲁近郊之郎,隐九年“夏城郎”,即此郎。《公羊传》云:“郎者何?吾近邑也。”则三国之师已至曲阜近郊。#郎即隐公九年“城郎”之“郎”,据庄十年《传》,齐师、宋师次于郎,鲁自雩门窃出,大败之。雩门为鲁南城门,则郎为鲁南郊之邑可知。《公羊》文十年《传》云:“泉台者何?郎台也。郎台则曷为谓之泉台?未成为郎台,既成为泉台。”则此台即泉台也。泉台即逵泉之台,据《寰宇记》及《清一统志》,逵泉在曲阜县东南。#逵泉,据《清一统志》,在曲阜县东南五里,水中石如伏鼋怒鼍。#据《公羊传》,泉台即郎台。余详庄三十一年《经?注》。顾栋高《大事表》七之一谓即十八年《经》“公薨于台下”之台,非郎台,似无据。#《檀弓下》亦载此事,云“战于郎”,郎当是鲁郊地名,但公为属右师,战场必不与左师同。),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59(洗脸盆)。

“乘丘”(杨注:乘,去声。乘丘在今山东省-兖州县境,应劭及《清一统志》以今巨野县西南之古乘氏县当之,误。说参江永《考实》。),推测位置为:东经116.67,北纬35.62(西顿村西村)。

下面是乘丘之役相关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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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十一年经》:

夏五月,戊寅,公败宋师于鄑。((p 0185)(03110002))(031)

《庄十一年传》:

十一年夏,宋为乘(shèng)丘之役故,侵我。公禦之。宋师未陈而薄之,败诸鄑。((p 0186)(03110101))(031)

凡师,敌未陈曰败某师,皆陈曰战,大崩曰败绩。得儁曰克,覆而败之曰取某师,京师败曰王师败绩于某。((p 0186)(03110102))(031)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庄公十一年(公元前六八三年,周庄王十四年,宋闵公九年),夏天,宋国因为乘丘之役的失败,又出兵来进犯。我们“公”(鲁庄公)领兵抵抗,趁宋国部队没列好阵就压上去,夏五月戊寅那天(杨注:戊寅,十七日。),在“鄑”那里击败了他们。

凡部队作战,敌未列阵就击败了他们,《春秋经》就写“败某师”,双方都列了阵就写“战”,某方部队溃散了写“败绩”,有重要战果写“克”,设埋伏而击败对方部队写“取某师”,“京师”一方败了写“王师败绩于某”。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宋师未陈而薄之”曰:

薄,迫也,兵逼而压迫之也。

杨伯峻先生注“敌未陈曰败某师”曰:

此未必尽然。长勺之役,齐人三鼓,则已阵矣,而《经》仍书曰“败齐师”。鲁败外国之师者八,悉书曰“败某师”,是以知“败某师”者,内胜外之辞也。外诸侯之胜败偶亦用之,如僖三十三“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是也。说参王皙《春秋皇纲论》、叶梦得《左传谳》。

杨伯峻先生注“皆陈曰战”曰:

此亦未必尽然。《春秋经》书外诸侯之战,多用“战”字,如文七年“夏四月戊子,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而令狐之役,传言晋人“背先蔑而立灵公,以禦秦师,潜师夜起”,则晋之所以胜者,在夜间偷袭耳,秦师未阵可知,而《经》亦书“战”。

杨伯峻先生注“大崩曰败绩”曰:

此亦未必尽然。成十六年,鄢陵之战,楚未大崩,且拟复战,而《经》书曰“楚子、郑师败绩”;至僖三十三年殽之战,晋尽生获秦师之三帅,《谷梁》且谓“匹马只轮无反者”,而《经》又不言“败绩”。《礼记?檀弓上》“马惊,败绩”,郑《注》云:“惊奔失列。”徵之襄三十一年《传》“譬如田猎,射御贯则能获禽。若未尝登车射御,则败绩厭覆是惧,何暇思获”,盖得其义。《离骚》亦言“恐皇舆之败绩”。至《国语?晋语》言“国无败绩”,则假借之辞耳。

杨伯峻先生注“得儁曰克”曰:

《春秋》书“克”者,惟隐元年“郑伯克段于鄢”一事。《传》云“如二君,故曰克”,非“得儁”之比。得儁者,儁同俊,战胜其师,获得其军内之雄儁也。殽之战,晋得秦之三帅;乘丘之役,鲁获宋之南宫万,皆不书“克”。

杨伯峻先生注“覆而败之曰取某师”曰:

覆,隐也,设覆兵而败之也。《春秋》书“取某师”者仅二例,哀九年“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哀十三年“郑-罕达帅师取宋师于嵒”是也。至襄公十二年《传》又云,“凡书取,言易也”,则又是一例。又设覆而败敌者多矣,成三年丘舆之役,郑“使东鄙覆诸鄤”;十六年汋陵之役,“郑人覆之”,然《经》皆不书“取”。

杨伯峻先生注“京师败曰王师败绩于某”曰:

《经》书“王师败绩”者,唯成元年“王师败绩于茅戎”一条,《国语?周语》亦云“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

“鄑”(杨注:鄑音赀,又音晋。此鄑为鲁地,而在宋、鲁之间者。与元年纪邑之鄑非一地。),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6.4,北纬35.5(汶上县南)。

《庄十一年经》:

秋,宋大水。((p 0185)(03110003))(031)

《庄十一年传》:

秋,宋大水。公使吊焉,曰:“天作淫雨,害于粢盛,若之何不吊?”对曰:“孤实不敬,天降之災,又以为君忧,拜命之辱。”((p 0187)(03110201))(031)

臧文仲曰:“宋其兴乎!禹、汤罪己,其兴也悖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且列国有凶,称孤,礼也。言惧而名礼,其庶乎!”既而闻之曰公子御说之辞也。臧孙达曰:“是宜为君,有恤民之心。”((p 0188)(03110202))(031)

我的粗译:

这年秋天,宋国发了大水。我们“公”(鲁庄公)又派人去慰问,使者对他们主上(宋闵公)道:“天作淫雨,害于粢盛,若之何不吊?(上天降下这么多雨水,影响到祭祀上奉献的谷物,我们怎能不来慰问呢?)”,他们主上就答:“孤实不敬,天降之災,又以为君(鲁庄公)忧,拜命之辱。(这都是因为“孤”不敬,所以上天降灾来警告,还让主上跟着担心,也麻烦您跑这一趟。)”。

多年后,听说这段对话,我们的卿臧文仲(臧孙辰)评论:“宋其兴乎!禹、汤罪己,其兴也悖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且列国有凶,称孤,礼也。言惧而名礼,其庶乎!(宋国是该兴起了吧!禹和汤在出问题时把责任归于自身,结果他们猛然就兴起了;桀和纣犯了错误却责罚他人,所以他们一下就灭亡了。还有,列国要是遭了灾,他们主上应自称为“孤”,这是规矩。这位主上的自称就合规矩,他说出的话又懂得害怕,他们该兴旺了吧!)”。

而在当时,听说那些话是他们“公子御说”(后来的宋公-御说,宋桓公)想出来的,我们的卿臧孙达(臧文仲的祖父,臧哀伯)评论:“是宜为君,有恤民之心。(这人适合当主上,知道爱惜“民”。)”。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公使吊焉”曰:

《周礼?大宗伯》云:“以吊礼哀祸烖(災)。”郑玄《注》云“祸烖谓遭水火”,乃用此(事)。其实(则)祸災不仅水火,凡凶災皆可吊,文十五年《传》所谓“贺善吊災”,昭十一年《传》所谓“贺其福而吊其凶”,文八年《传》又云“吊丧”是也。

杨伯峻先生注“天作淫雨”曰:

作读如《孟子?梁惠王上》“天油然作云”之作。淫雨,霖雨也。隐公九年《传》云:“凡雨,自三日以往为霖。”

杨伯峻先生注“害于粢盛”曰:

粢盛,黍稷以供祭祀者,此实指百谷言。

杨伯峻先生注“若之何不吊?”曰:

若之何,如何也。襄十四年《传》厚成叔吊卫侯之辞曰:“闻君不抚社稷,而越在他竟,若之何不吊?”措辞与此相似。《年表》云:“桓公十一年,臧文仲吊宋水。”又云:“宋湣公九年,宋大水,公自罪。鲁使臧文仲来吊。”《宋世家》亦云:“湣公九年,宋水,鲁使臧文仲往吊水。”(则是)太史公断言使者即臧文仲。然据《世本》,臧文仲为哀伯-达之孙,以庄公二十八年始见于《经》,以文十年卒,文十年上距庄二十八年凡五十年,上距此年凡六十八年,若文仲卒年九十,此时不过二十二岁耳。《史记》之说或因下文臧文仲之言而误。说参刘文淇《疏证》。

杨伯峻先生注“孤实不敬”曰:

《礼记?曲礼下》云:“诸侯见天子曰臣某侯某,其与民言自称曰寡人,其在凶服曰適子孤。”此宋公自称孤,盖用凶礼。故下文云“列国有凶,称孤,礼也”。

杨伯峻先生于“天降之災,又以为君忧,拜命之辱”之后注云:

拜命之辱为当时惯语,成十六年《传》作“君命之辱”,《礼记?聘义》又作“拜君命之辱”,犹如后代“承蒙关注,实不敢当”。《宋世家》云:“湣公自罪曰:‘寡人以不能事鬼神,政不脩,故水。’”是司马迁以“不能事鬼神”与“政不脩”释“不敬”,盖古《左氏》义。

杨伯峻先生注“臧文仲”曰:

臧文仲即臧孙辰。《礼记?礼器?疏》、《左传》庄公二十八年《疏》并引《世本》云:“孝公生僖伯-彄,彄生哀伯-达,达生伯氏-瓶,瓶生文仲-辰。”文仲之父伯氏-瓶无谥,盖早年逝世。

杨伯峻先生注“禹、汤罪己”曰:

禹罪己之事,《尚书》无徵。而前人引《说苑》及《后汉书?陈蕃传》禹见罪人而泣之事以实之,不知皆因《‘左传》此语而造作者,难以取证也。《论语?尧曰篇》载汤祷雨之辞曰:“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成孺《经学骈支》以为此乃《古文尚书》逸文,此汤之罪己是也。

杨伯峻先生注“其兴也悖焉”曰:

悖,同勃,兴起貌。《孟子?梁惠王上》云:“则苗浡然兴之矣。”浡然即此悖焉。

杨伯峻先生于“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之后注云:

忽,速也,疾也。《吕氏春秋?论人篇》云:“昔上世之亡主,以罪为在人,故日杀僇而不止,以至于亡而不悟。三代之兴王,以罪为在己,故日功而不衰,以至于王。”盖用此义。故高诱《注》云:“亡主,若桀、纣者也;三代,禹、汤、文王也。”

杨伯峻先生注“列国有凶”曰:

凶谓凶荒,因大水而年成不收也。

杨伯峻先生注“言惧而名礼”曰:

言惧指不敬而天降災之辞,名礼指自称为孤。

杨伯峻先生注“其庶乎!”曰:

《韩诗外传》三云:“《传》曰:宋大水,鲁人吊之,曰:‘天降淫雨,害于粢盛,延及君地,以忧执政,使臣敬吊。’宋人应之曰:‘寡人不仁,斋戒不脩,使民不时,天加以災,又遗君忧,拜命之辱。’孔子闻之曰:‘宋国其庶几矣!’弟子曰:‘何谓?’孔子曰:‘昔桀、纣不任其过,其凶也忽焉;成汤、文王知任其过,其兴也勃焉。过而改之,是不过也。’”则是以此为孔子之言。《说苑?君道篇》亦载之,文辞与《韩诗外传》大同,则以为君子之言,盖传闻之异。

杨伯峻先生注“既而闻之曰公子御说之辞也”曰:

“御”,《史记》及《汉书古今人表》俱作“禦”。御、禦通。说音悦。御说,宋庄公之子,闵公之弟,桓公也。《宋世家》云:“此言乃公子子鱼教湣公也。”子鱼即目夷,至僖八年始见《左传》,距此尚三十余年,《史记》之说于理未安,未知别有所据否。说详刘文淇《疏证》。

杨伯峻先生注“臧孙达”曰:

臧孙达即臧哀伯,已见桓二年《传》。自桓二年至此二十七年,臧哀伯容或未死。上述文仲语,下引其祖之言,一称宋之将兴,一称御说宜为君,所说不同,何为不可?惠栋以为疑,实不必。

关于“是宜为君,有恤民之心”,杨伯峻先生引孔《疏》云:“谓御说明年为君之后,方始闻之。闻之时已为君,故云是人宜其为君也。”

通宝推:南宫长万,mezhan,楚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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