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左传》人物事略20:鲁同——可以一战 -- 桥上
《隐元年—十一年传》:
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仲子归于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隐公立而奉之。((p 0003)(01000102))(001、014)
我的粗译:
宋武公生了个女儿“仲子”,“仲子”生下来手掌上就有字,是“鲁夫人”,所以,后来“仲子”就成了我们惠公的夫人。夫人生下桓公以后,惠公去世,因此,由隐公摄政而奉桓公为国君。
一些补充:
关于鲁桓公,杨伯峻先生有注云:
?世本?云名軌,《史记?鲁世家》云名允,《说文》有“ ”[(屮/本)允]字,从本,从屮,允声。軌盖 [(屮/本)允]字之譌,世人少见 [(屮/本)允]也。(《桓公元年—十八年》(p 0081)(02000001))(014)。
杨伯峻先生注“宋武公生仲子”曰:
宋,国名,子姓,成汤之后裔。及周武王灭纣,封其子武庚。武庚企图恢复殷商王室,与管叔、蔡叔联络举兵,而为周公-旦所败,改封纣父帝乙之长子微子启为宋公。或称殷,或称商,皆仍其旧称。都商丘,今河南-商丘市。传至穆公七年,即鲁隐公元年。昭公-得之元年,即鲁哀公二十七年,《左传》止于此年。自昭公传六世,一百七十年,据《史记?宋世家》及《汉书?地理志下》,为齐、魏、楚三国所灭。但吴师道注《战国策》曾疑之,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列国爵姓及存灭表》则直云“灭于齐”。依《宋世家》,微子至武公凡十二君。武公名司空,微仲九世孙。传世彝器有宋公 [音巠]钟。《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云:“宋武公十八年生鲁桓公母。”
杨伯峻先生注“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曰:
文即字,而先秦书未有言字者。《周礼?外史》、《仪礼?聘礼》皆言名,《左传》、《论语》、《中庸》并言文。以字为文,始于《史记?秦始皇瑯邪台石刻》曰“同书文字”,详顾炎武《日知录》及段玉裁《说文解字?叙注》。手,手掌。《论衡?雷虚篇》、《纪妖篇》并改作“文在掌”可证。《自然篇》仍作“手”,则用《左传》原文。疑《左传》本作“曰鲁夫人”,与于成季“有文在其手曰友”(闵公二年、昭公三十二年《传》)、于唐叔“有文在其手曰虞”(昭元年《传》)同例。
杨伯峻先生注“故仲子归于我”曰:
杜《注》:“妇人谓嫁曰归。”孔颖达《疏》云:“《石经》古文虞作‘ [从/从]’,鲁作‘ [止/(衣-丶-一)]’,手文容或似之。”据孔说,不以其手掌真有文字为可信,盖手纹有似“鲁夫人”三字或似“虞”字者,当时人或后世人因而附会之。宋仲子之嫁于鲁,盖附会其手纹有似“鲁夫人”三字耳。据下《传》文,归于我即嫁于惠公为嫡妻。而《鲁世家》云:“公贱妾声子生子息。息长,为娶于宋。宋女至而好,惠公夺而自妻之。”《索隐》云:“不知太史公何据而为此说,谯周亦深不信。”
下面是两张婴儿手掌的图片,出自图片114《婴儿手掌向上托起手势》和图片114《婴儿伸起手掌》:
杨伯峻先生注“生桓公而惠公薨”曰:
杜《注》:“言归鲁而生男,惠公不以桓生之年薨。”孔《疏》详申杜《注》,理由有三。一谓元年《传》云“惠公之薨也,有宋师,大子少”,大子即桓公,言其少,则非初生之称。又谓本年冬十月改葬惠公,隐公弗临,则桓公为丧主。若其年不足二岁,不堪为丧主。且羽父杀隐公,与桓公同谋。若桓年仅十二,未堪定杀君之谋云云。孔《疏》此说,甚有理。再考之《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及《宋世家》,宋武公生仲子在其十八年,宋武公亦死于此年,此时尚未入春秋,周平王之二十三年,即公元前七四八年。鲁隐公元年为周平王四十九年,此时仲子虚岁已二十七,其出嫁固早于此时,生子亦当早于此时。
杨伯峻先生注“是以隐公立而奉之”曰:
杜《注》:“隐公追成父志,为桓尚少,是以立为大子,帅国人奉之。为《经》元年春不书即位传。”然据下文《传》“公摄位而欲求好于邾”,“公立而求成焉”等句,是隐公行国君之政,而实奉桓公为君,非立之为太子。桓公之被立为太子,惠公未死时已如此,不待隐公再立之。桓公虽非初生婴儿,其年亦甚幼小,不能为君,故隐公摄政焉耳。孔《疏》极力申杜,驳郑众、贾逵二说。郑、贾之说亦谓立桓为太子,与杜则同一谬误。讫隐公之世,不称即位,惠公之葬弗临,于桓公母仲子之死则用夫人之礼,于己母则仅称“君氏卒”,是不用夫人礼,处处皆足以明之。摄位称公亦犹周公摄位称王,固周礼也。此与下《传》“元年春王正月不书即位,摄也”为一《传》,后人分《传》之年,必以“某年”另起,故将此段提前而与下文隔绝。杜《注》云“为《经》元年春不书即位传”,则所见本已妄为分割矣。《左传》中此种例子不少,俞樾《左传古本分年考》与杨树达先生《读左传》、杨向奎《论左传之性质及其与国语之关系》,均曾先后指出,本《注》亦将随时论证之。
“宋”——“商丘”推测位置为:东经115.60,北纬34.38(宋国,商丘-老南关。有遗址,西3050,南1100以上,北1400。东周)。
“鲁”推测位置为:东经117.00,北纬35.60(曲阜鲁国故城)。
《隐十一年传》:
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大宰。公曰:“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使营菟裘,吾将老焉。”羽父惧,反谮公于桓公而请弑之。((p 0079)(01110801))(001、014)
公之为公子也,与郑人战于狐壤,止焉。郑人囚诸尹氏。赂尹氏,而祷于其主钟巫。遂与尹氏归,而立其主。十一月,公祭钟巫,齊于社圃,馆于寪氏。壬辰,羽父使贼弑公于寪氏,立桓公,而讨寪氏,有死者。不书葬,不成丧也。((p 0079)(01110802))(001、014)
我的粗译:
到我们隐公的十一年(公元前七一二年,周桓王八年,郑庄公三十二年),我们的一位卿羽父(翚,公子翚)向“公”(鲁隐公)提出要去杀掉桓公,用来换取让他成为我们的首席执政大臣。可我们的“公”告诉他:“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使营菟裘,吾将老焉。(我现在占着这个位子,是因为他还年轻,我很快就会把君位传给他了。我已经让人去建设“菟裘”那个地方,我准备去那里养老。)”。
羽父一听这话,害怕了,于是反过来去向桓公说现在这位“公”(鲁隐公)的坏话,提议把现在这位“公”弑杀掉。
早先,我们的“公”(鲁隐公)还是公子的时候,曾与郑人在“狐壤”作战,被人家抓住。郑人把他关在尹家。我们收买了尹家的人,向他们家的主神钟巫献祭求告,于是我们的这位公子(此时的鲁隐公)就带着尹家的族长逃了回来。此后,我们这里就也立了他们家的那个主神。
到这年十一月,现在这位“公”要向那位钟巫献祭,先在“社圃”(杨注:社圃,园名。)斋戒,于是住到了寪家。壬辰那天(杨注:壬辰,十五日。),羽父指使贼人在寪家弑杀了我们“公”,然后拥立桓公,反过来追究寪家的责任,有人为此而死。
《春秋经》上没记录我们“公”的葬礼,是因为没按“公”的规格治丧。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大宰”曰:
大同太,大宰亦作太宰。大宰之名见于诸经传记者,以侯国言之,其义有二。一为一般官职名,一为冢宰、执政、卿相之义。以《左传》考之,宋之大宰其位实在卿相下,华父督以大宰杀殇公而相庄公可证。然《韩非子?说林下》云“宋大宰贵而主断”,考以《内储说上》“叔孙相鲁,贵而主断”之文,则大宰又指卿相言,则是第二义。郑之大宰石[(镵-钅)-兔+大,chuò]为良霄之副手使于楚,见襄十一年《传》,则职位不高。然晋-赵武又称郑执政子皮为冢宰,见昭元年《传》,则为后一义。楚以令尹执政,然其下有大宰子商、大宰伯州犁。然蔿敖为令尹,晋-随会称之为宰,见宣十二年《传》。宰即大宰,则大宰又为执政之通称。鲁本无大宰之官,此云将以求大宰者,谓欲以杀桓公求为执政之卿。故《十二诸侯年表》述此事云:“大夫翚请杀桓公,求为相。”《鲁世家》亦云:“公子挥谄,谓隐公曰:‘百姓便君,君其遂立,吾请为君杀子允,君以我为相。’”皆以相释大宰,得其义矣。
杨伯峻先生注“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曰:
为其少故也,史文有省略。《史记?鲁世家》所述较全。授之,谓授之以君位。
《史记卷三十三鲁周公世家第三》:
十一年冬,公子挥谄谓隐公曰:“百姓便君,君其遂立。吾请为君杀子允,君以我为相。”隐公曰:“有先君命。吾为允少,故摄代。今允长矣,吾方营菟裘之地而老焉,以授子允政。”挥惧子允闻而反诛之,乃反谮隐公于子允曰:“隐公欲遂立,去子,子其图之。请为子杀隐公。”子允许诺。十一月,隐公祭钟巫,齊于社圃,馆于蒍氏。挥使人杀隐公于蒍氏,而立子允为君,是为桓公。
杨伯峻先生注“使营菟裘,吾将老焉”曰:
营,读如《诗?大雅?灵台》“经之营之”之营,亦即营造之营,犹今言建筑。菟音徒。《史记?秦本纪》云:“秦之先为嬴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菟裘氏。”《潜夫论?志氏姓》亦云:“钟离、运掩、菟裘,皆嬴姓也。”则菟裘古为嬴姓之国,其后土地并于鲁。梁履绳《左通补释》引张云璈之言云:“山东省-泰安县东南九十里近梁父有菟裘城。”老谓终老。
杨伯峻先生注“羽父惧,反谮公于桓公而请弑之”曰:
谮,音怎,去声,以言语毁人也。
杨伯峻先生注“赂尹氏,而祷于其主钟巫”曰:
钟巫,神名,尹氏之家立以为祭主。说详焦循《左传补疏》。
杨伯峻先生注“公祭钟巫,齊于社圃”曰:
公祭钟巫,公将祭钟巫也。古人有时省略将字。齊同齋(斋)。古人祭祀前,先齋戒。社圃,园名。
杨伯峻先生注“馆于寪氏”曰:
馆,住宿也。寪音委。寪氏,鲁大夫。
杨伯峻先生注“立桓公,而讨寪氏,有死者”曰:
陈澧《东塾读书记》云:“云讨寪氏有死者,言其冤也。”寪氏不书名,顾炎武云:“言非有名位之人。”
于“不书葬,不成丧也”处陈澧又云:“言桓不以人君之礼葬隐也。”
“菟裘”(杨注:秦之先为嬴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菟裘氏。”《潜夫论?志氏姓》亦云:“钟离、运掩、菟裘,皆嬴姓也。”则菟裘古为嬴姓之国,其后土地并于鲁。梁履绳《左通补释》引张云璈之言云:“山东省-泰安县东南九十里近梁父有菟裘城。”),推测位置为:东经117.31,北纬35.87(新泰市-楼德镇)。
“郑”推测位置为:东经113.71,北纬34.40(郑韩故城)。
“狐壤”(杨注:狐壤,郑国地名,当在今河南省-许昌市北。),我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3.9,北纬34.2(许昌市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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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人物事略20附:鲁桓文姜3/6 12 桥上 字19191 2016-09-23 05:42:32
🙂《左传》人物事略20附:鲁桓文姜2/6 15 桥上 字17439 2016-09-22 06:44:58
🙂看起来庆父确实不是庄公的同母弟 1 林风清逸 字168 2016-09-21 22:19:41
🙂《左传》人物事略20附:鲁桓文姜1/6
🙂《左传》人物事略20附:鲁邾盟蔑1/1 14 桥上 字16786 2016-09-20 06:24:09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 3 一介书生 字150 2016-09-19 17:4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