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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春秋左传注读后02姓氏宗族家室 1: 序 一、姓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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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氏 下

如上,既然“氏”字是指示代词,那么就会有在这个“氏”字的前面冠以不同性质说明词的各种用法,用以指代某人或某一人群。当然,反过来,以下这些例证也只有将“氏”字解为指示代词才说得通。

下面就是两例,在“氏”字的前面字冠以“女”字以代表嫁娶之时女方的家族:

婿,已葬,婿之伯父致命女氏曰:“某之子有父母之丧,不得嗣为兄弟,使某致命。”女氏许诺,而弗敢嫁,礼也。(《礼记曾子问第七》)

曾子问曰:“女未庙见而死,则如之何?”孔子曰:“不迁于祖,不祔于皇姑,婿不杖、不菲、不次,归葬于女氏之党,示未成妇也。”(《礼记曾子问第七》)

于此相类的还有,在“氏”字的前面冠以“庶”字以代表庶出的儿子:

子思之母死于卫,赴于子思,子思哭于庙。门人至曰:“庶氏之母死,何为哭于孔氏之庙乎?”(《礼记檀弓下第四》)

《诗》中还有在“氏”字的前面冠以“母”字用以代表母亲的:

棘心夭夭,母氏劬劳。……母氏圣善,我无令人。……有子七人,母氏劳苦。(《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043)《邶风凯风》)

再一《诗》例,此逸《诗》中的“曾孙侯氏”是指某一位诸侯:

故《诗》曰:“曾孙侯氏,四正具举;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处,御于君所,以燕以射,则燕则誉。”(《礼记射义第四六》)。

类似的则有《诗大雅荡之什韩奕三章》之“笾豆有且,侯氏燕胥”,高亨先生注云:“侯氏,指韩侯。”(《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57)),这也是在“氏”字的前面冠以“侯”字用来指“身为诸侯的那个人”。

“侯氏”的这种用法还在《仪礼》中有多处,应该都意为“身为诸侯的那个人”,例如:

觐礼。至于郊,王使人皮弁用璧劳。侯氏亦皮弁迎于帷门之外,再拜。……侯氏升听命,降,再拜稽首,遂升受玉。使者左还而立,侯氏还璧,使者受。侯氏降,再拜稽首,使者乃出。侯氏及止使者,使者乃入。侯氏与之让升。侯氏先升,授几。侯氏拜送几;使者设几,答拜。侯氏用束帛、乘马傧使者,使者再拜受。侯氏再拜送币。使者降,以左骖出。侯氏送于门外,再拜。侯氏遂従之。(《仪礼觐礼第十》)

另有在“氏”字的前面冠以“姓”字用以代表“属于那一姓的人或人群”的,例如:

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隐元年传》(p 0010)(01010401))(002)

缓,且子氏未薨,故名。(《隐元年传》(p 0016)(01010501))(001)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隐二年经》(p 0021)(01020008))(001)

夏,莒人入向,以姜氏还。(《隐二年传》(p 0022)(01020201))(006)

辛亥,以妫氏归。(《隐八年传》(p 0058)(01080401))(017)

初,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条之役生大子,命之曰仇。(《桓二年传》(p 0091)(02020801))(015)

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饱。(《僖四年传》(p 0298)(05040603))(036)

晋-大子圉为质于秦,将逃归,谓嬴氏曰:“与子归乎?”(《僖二十二年传》(p 0394)(05220501))(037)

蚕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杀之,而谓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闻之者,吾杀之矣。”(《僖二十三年传》(p 0406)(05230603))(038)

晋侯逆夫人嬴氏以归。(《僖二十四年传》(p 0414)(05240104))(038)

昭公奔齐,王复之,又通于隗氏。王替隗氏(《僖二十四年传》(p 0425)(05240204))(044)

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文四年经》(p 0532)(06040007))(035)

穆伯如周吊丧,不至,以币奔莒,从己氏焉。((p 0567)(06080501))(053)

戊子,夫人嬴氏薨。(《宣八年经》(p 0694)(07080004))(064)

武从姬氏畜于公宫。(《成八年传》(p 0838)(08080601))(071)

秋七月戊子,夫人姒氏薨。(《襄四年经》(p 0931)(09040003))(087)

姜氏问繇。曰:“兆如山陵,有夫出征,而丧其雄。”姜氏曰:“征者丧雄,禦寇之利也。大夫图之!”(《襄十年传》(p 0978)(09100502))(085、089)

庶其窃邑于邾以来,子以姬氏妻之,而与之邑。(《襄二十一年传》(p 1056)(09210201))(087)

乙亥,公问崔子,遂从姜氏(《襄二十五年传》(p 1097)(09250203))(090)

今兹岁在颛顼之虚,姜氏任氏实守其地,居其维首,而有妖星焉,告邑姜也。(《昭十年传》(p 1314)(10100101))(094)

五月甲申,夫人归氏薨。(《昭十一年经》(p 1321)(10110005))(116)

姬氏出自天黿,及析木者,有建星及牽牛焉,則我皇妣大姜之姪伯陵之後,逄公之所憑神也。(《周語下》7)

更有在“氏”字前面冠以代表不特定人的“谁”字的:

问名,曰:“某既受命,将加诸卜,敢请女为谁氏?”(《仪礼士昏礼第二》)

社稷五祀,谁氏之五官也?(《昭二十九年传》(p 1500)(10290401))(127)

类似的,还有在“氏”字的前面冠以“某”字的:

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假尔大筮有常。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以某之某为尸。尚飨!……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敢宿!(《仪礼少牢馈食礼第十六》)

孝孙某,敢用柔毛、刚鬣、嘉荐、普淖,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仪礼少牢馈食礼第十六》)

还有一例:

齐-公子元不顺懿公之为政也,终不曰“公”,曰“夫己氏”。(《文十四年传》(p 0606)(06141302))(062)

杨伯峻先生注此处之“夫己氏”云:

己读如《诗王风扬之水》之“彼其之子”之“其”,郑《笺》云:“‘其’或作‘记’,或作‘己’,读声相似。”夫己氏犹“彼其之子”,亦犹《礼记檀弓上》曾子称子游为“夫夫”,亦即今日之“那个人”。说见顾炎武《补正》,沈钦韩《补注》。孔广森《经学卮言》、焦循《补疏》谓己为甲乙丙丁戊己之己,商人于桓公子行六,故呼之为夫己氏。然商人行六,终是猜测之辞,孔、焦之说失之穿凿。

如此,则此“氏”字当正可释为代表“那个人”的指示代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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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以上《汉语大字典》“氏”字各义项中的(二)zhī[月氏——汉代西域国名]、(三)jīng[狋氏——汉代县名]可不论。至于(一),其中的(7)[古代巴蜀称江边一带将要崩落的危岸为氏]、(9)[姓]亦可不论。那么,由于“氏”字有很多溢出上面《汉语大字典》中的:(1)[古代贵族标志宗族系统的称号]、(2)[氏族]、(3)[远古传说中人物、国名、国号或朝代,均系以氏]、(4)[古代少数民族支系的称号]、(5)[古代称呼已婚妇女,常在其父姓后系“氏”]、(6)[古代世业职官的称号],等等义项的用法,而且这些义项在实际使用中也大都可以归结为代表“这(那)里”或“这(那)人”、“这(那)些人”的指示代词这个义项。所以,(一)之各项中读为shì的“氏”字大都可以总括为代表“这(那)里”或“这(那)人”、“这(那)些人”的指示代词,也就是说,其实这些义项所代表的用法,包括那些“称号”,大多不应是名词,而是代表“这(那)人”或“这(那)些人”的指示代词,并可引申为代表“这(那)里”的指示代词。至于作为名词的那些义项本身,也应是引申出来的用法。

如此,则在对某人(某些人)的某种称呼(或其身份的某种说明)之后缀以“氏”字可用来指代某人或与其相关的人群,甚至在疑问代词等代词之后亦可缀以“氏”字指代特定的人或人群。

至于上面《汉语大字典》中的(8)[通“是”]这一义项,也正提供了线索,说明“氏”字本就是指示代词,甚至可能本来就是从“是”分化而来的,这才是(一)项下读为shì的“氏”字之基本意思。注意,作为指示代词的“是”现在也已经不是“是”字最常见的用法了,但有一个包含“是”的常用词“于是”,其中的“是”字就是指示代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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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更常见的作为贵族家族荣誉称号(名词)的“氏”字,我以为就是从上述指示代词引申而形成的,例如:

无骇卒,羽父请谥与族。公问族于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公命以字为展氏。(《隐八年传》(p 0060)(01080901))(003)。这里的“命之氏”亦可解为给这个人或这一人群颁赐荣誉称号,因此可以是从指示代词向名词过渡的痕迹。

故亡其姓,踣斃不振;絕後無主,湮替隸圉。……度于天地而順于時動,和于民神而儀于物則,故高朗令終,顯融昭明,命姓受,而附之以令名。(《周語下》3)。

使名姓之後,能知四時之生、犧牲之物、玉帛之類、采服之儀、彝器之量、次主之度、屏攝之位、壇場之所、上下之神、姓之出,而心率舊典者為之宗。(《楚語下》1)

这两条与上面那条有点像。“姓”在当时本就有部族之义,与之对言的“氏”则亦可有特定人群之义。

若夫保姓受,以守宗祊,世不绝祀,无国无之,禄之大者,不可谓不朽。(《襄二十四年传》(p 1087)(09240101))(091)。这里的“受氏”则亦可解为将某一人群划给某人,可能是从指示代词向名词过渡的痕迹。

或间兹命,司慎、司盟,名山、名川,群神、群祀,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国之祖,明神殛之,俾失其民,队命亡,踣其国家。(《襄十一年传》(p 0989)(09110302))(089)。这里的“氏”字虽可解为“古代贵族标志宗族系统的称号”,但也可以解为与族相类的意思,仍是代表“某一人群”的指示代词,也为从指示代词向名词过渡提供了线索。

以下的“氏”字则都显然已经是名词“古代贵族标志宗族系统的称号”了:

男子称名,妇人书姓与伯仲,如不知姓则书(《礼记丧服小记第十五》)

帥象禹之功,度之于軌儀,莫非嘉績,克厭帝心。皇天嘉之,祚以天下,賜姓曰“姒”、曰“有夏”,謂其能以嘉祉殷富生物也。祚四岳國,命以侯伯,賜姓曰“姜”、曰“有呂”,謂其能為禹股肱心膂,以養物豐民人也。(《周語下》3)

书铭于末,曰:“某某之柩。”(《仪礼士丧礼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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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下,我觉得“氏”(shì)字最初意为“根柢”,随后又成为代表某人或某一人群的指示代词(或者只是借音,有可能最初与“是”是同一个字,后来又有所分化,与这两个字同源的可能还有“斯”字,甚至此三字已出现分工分别代表人物、时间、地点的苗头),又扩大成为也可以代表某一处所的指示代词,再引申成为有独立宗族系统的贵族家族族长的荣誉称号(名词),这个引申义反倒成为使用频率最高的义项,但作为指示代词的义项直到今天仍在使用。

通宝推:张新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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