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概念分类--国人最欠缺的一种逻辑模式-从国有化钓鱼岛看 -- 思想的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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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二者都伴随着产权的转移。
你不要偷换概念。
日本政府在其他国家的所有收购产权行为,从没出现过“国有化”这个词,也不可能出现。
“国有化”之所以要内阁批准,表明这是一个行政行为,而不单纯是商业行为。而行政行为的前提是什么我不用教你了吧。
在我看来,“国有化”在中国的类似行为是公共拆迁。因为公共事业的需要(或者军事)拆迁某地,同样伴随着双方达成协议及产权的转移,但这是以国家行政权力为基础的,如果出让方不同意,是可以强拆的。你到国外收购产权的地方去强拆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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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桑精日的不能再日了 4 看得真过瘾 字149 2014-07-28 22:26:19
🙂国有化的前提是主权我有 3 cgangcm 字138 2014-07-28 21:46:44
🙂行得通,中国的国有企业比如中兴公司在昧国给你买地 思想的行者 字580 2014-07-28 23:28:25
🙂国有化和收购产权是完全不同的
🙂日本政府只有购买日本的海外私有资产才叫做国有化 思想的行者 字744 2014-07-29 11:17:23
🙂你怎么老是偷换概念 12 cgangcm 字683 2014-07-29 18:05:50
🙂问题在于你把国有话的定义定义得太狭隘了 1 思想的行者 字580 2014-07-31 07:51:35
🙂国有化是只能针对在本国领土内的产权,和是否国民无关 cgangcm 字634 2014-07-31 18:3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