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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写给沉默的大多数-朱令案 -- 西行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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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对于我国法治的群众基础 每次网络上的所谓大讨论都让我绝望

有句话说的好 有什么样的人民 就有什么样的政府

楼主已经比网上90%的人理性的多了 至少没有孙“铊”如何如何的 我也能够理解 当一个悬案出现之后 大多是人民当然正义得到伸张 罪犯得到惩处。我想当然的以为你列出的所有内容是你认为最可以确定或者说推理出孙是“嫌疑人”的依据 但是很遗憾 “一个东西看起来是猫,摸起来像猫,叫起来像猫,对我来说,它就是猫。”这其实不那么显然,至少对我来说,我会认为,这个东西“很可能”就是猫。当然你可以说,这是对“你”来说的。

你认为同寝室投毒的可能性第一存在于作案的时机,第二存在于那个“离奇的失窃案”,第三存在于投毒案发后居然没有人要换宿舍,动的理解是,你也认同是第一点和第二点综合在一起才显得同寝室投毒成为最大的可能性,而不是其中任意一点拿出来就可以独立支持这一推断的,至于第三点,最多只能说是结论出现之后的一个反推而已。实际上对于作案的时机来讲,“身边人”比同寝室的人这个概念更合适,而正是那个“失窃案”让这一切好像就发生在寝室内。而在我看来 这个失窃案疑点这的很多:

第一 这个失窃案到底发生在什么时候?“1995年4月28日至5月7日”这个时间段是你引述的报道的原话。一个失窃案会发生在一个时间段内?记者为什么不确定失窃案的时间?记者对于这个失窃案到底知道多少?

第二 失窃的到底都是些什么东西? 显然记者对于失窃物品的信息的唯一来源就是朱的父亲,而朱父的信息根据他自己来讲则来自于民警叙述“吴承之说:“据当时勘察现场的民警后来跟我们说”。这个很奇怪,女儿怀疑被投毒,东西失窃了,父母或者其他家人居然不到场,至少事后去收拾东西的时候没有注意失窃的东西?

第三 有这么毁灭证据的么? “朱令用过的不锈钢杯子也被扔到了床下,我们怀疑凶手在消灭投毒证据。”这句话说得很含糊,我们怀疑,这个我们是警察还是朱的亲属?把杯子扔在床下就是毁灭证据?据说投毒犯都是高智商。。你可以侮辱投毒犯的人格,但不要侮辱投毒犯的智商。。

实际上,我唯一认同你的是论据三的推理,同寝已有人被投毒,且凶手未知,为何同寝女生还会如此镇定的不换寝?但是这个推理是无本之木,我可以私下这么认为,但是我不会在任何一个公开的场合说这种不负责任的话,这正是我不能认同现在网络上形形色色所谓朱党的地方,每个人都似乎悲天悯人,每个人都似乎正义的看不得社会的黑暗,每个人都似乎公正的指出嫌疑人,这种卫道士式的自以为是的行为,这种不负责任的发泄,说是在消费朱令,我认为,丝毫不为过。

最后说说所有证据中最让我恶心的一条吧

“1995年9月 记者陈童采访朱令同宿舍同学,遭到冷遇。他描述说:“在朱令的宿舍里,她昔日的同学已把杂物和部分行李堆到了属于朱令的那张床上。“我很忙,没有时间给你讲朱令。”舍友这样回答。在一再坚持下,这位女同学同意“简单讲一下”,下面是原话:“朱令,女,21岁,才貌双全,多才多艺,性格活泼,开朗大方,自去年12月生病,今年3月昏迷,至今仍在协和医生接受治疗,句号。””

其中的春秋笔法,相信以河友的水平,不需要我特别指出。引文隐去了记者陈童的身份,《女友》杂志记者。很抱歉我不是女友杂志的读者,不过对我来讲这种杂志并非严肃内容的杂志,遭遇冷遇并不奇怪,似乎也很少有人会在这种大事之后还热情的接待每一位小报记者并痛哭流涕的一次次讲述对室友的怀念。我倒是很好奇,除了这位记者之外,是否还有人试图采访过当事人,得到的回复又是什么,如果当事人不愿意配合,这些记者的态度又是什么,是否会像这位陈记者一样如此轻佻的评价采访对象的信息。

通宝推:南云北望,小嘀咕,方恨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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