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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春秋左传注读后01君子与圣人 1君子与小人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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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公侯伯子男 上

“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这话出自《礼记》(《王制第五》)。但其实春秋时未必如此,孟子就有另一种说法:“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孟子卷十萬章下十一》),孟老先生的五等,是把“天子(周王)”也包括进来的。至于《左传》,又有如下说法:

王及公、侯、伯、子、男,甸、采、卫、大夫,各居其列,所谓周行也。(《襄十五年传》(p 1022)(09150302))(103)。

周行就是周王朝修的大路,这里用来代指周王朝的规范。但虽然这个周王朝的规范和孟老夫子说的有点像,也有“王(周天子)”和公侯伯子男,但却没有明确地说到等级,说到等级的是另一条《左传》:

在礼,卿不会公侯,会伯子男可也。(《僖二十九年传》(p 0476)(05290201))(049)。

这里把“公、侯、伯、子、男”分为两级,“公侯”一级,“伯子男”一级,和“凡五等”的说法又不太一样。

不过我觉得考察春秋时代的爵制,首先要考察《春秋经》,《春秋经》是当时周王朝体系下的正式文书,虽然限于体例,《春秋经》中没有像《左传》和《礼记》、《孟子》中那样的关于爵制的概括说明,但还是记载了对各家诸侯的称谓。因此看一看《春秋经》中对当时的诸侯是如何称呼的,会更有助于了解当时的爵制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世民先生就曾经“将金文资料单独同《春秋》的记载对比,发现除吴、楚、秦等国存在差异外,多数国家的爵称是两相一致的。总的说来,金文资料与《公羊传》的记述大体相符。这种情况不可能是偶然的巧合,正是本来就有固定爵称的反映。”(《西周春秋金文中的诸侯爵称》)。下面我也来就《春秋经》以及《左传》的记述分别讨论“公”、“侯”、“伯”、“子”、“男”这五种爵位:

公:

先说“公”,春秋当时的人对本国诸侯都称“公”,这在《左传》中有一个佐证,《文十四年传》:齐-公子元不顺懿公之为政也,终不曰“公”,曰“夫己氏”。((p 0606)(06141302))(062)。这段《左传》明言当时人对本国国君一般都是应当称“公”的。

后来《左传》成书的作者也常常以“公”作为对一国诸侯的简称,同时也是敬称。但是楚、吴、越三国例外,这三国的诸侯自称王,尤其是楚,更将其属下“县”的长官称为“公”,《左传》中就明确提到过楚国十个“县”(申、息、商、期思、郧、蔡、陈、白、叶、析)的“县公”,因此楚国那里的“公”就已经变味了。也因此,《左传》对这三国诸侯的简称加敬称是(跟着其本国人称)“王”,《左传》中甚至还曾对吴王的弟弟也称“王”。但《左传》对这三国君主的儿子则有时称“王子”,有时又称“公子”(《春秋经》只称“公子”),反映这三国君主在《左传》作者和当时一般人那里仍然还只是诸侯而已。

下面是《左传》中几个将“公”作为对诸侯简称、同时也是敬称的例子:

《宣九年传》: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皆衷其衵(rì)服,以戏于朝。洩冶谏曰:“公卿宣淫,民无效焉,且闻不令,君其纳之。”公曰:“吾能改矣。”公告二子。二子请杀之,公弗禁,遂杀洩冶。((p 0701)(07090601))(068),这里前面说“陈灵公”,后面好几处就只说“公”了。

《襄二十五年传》:庄公通焉,骤如崔氏。以崔子之冠赐人,侍者曰:“不可。”公曰:“不为崔子,其无冠乎?”崔子因是,又以其间伐晋也,曰:“晋必将报。”欲弑公以说于晋,而不获间。公鞭侍人贾举,而又近之,乃为崔子间公。((p 1096)(09250202))(090),这里的“庄公”是齐庄公,后面也都是简称“公”。

《成十年传》:晋侯梦大厉,被发及地,搏膺而踊,曰:“杀余孙,不义。余得请于帝矣!”坏大门及寝门而入。公惧,入于室。又坏户。公觉,召桑田巫。巫言如梦。公曰:“何如?”曰:“不食新矣。”公疾病,求医于秦。秦伯使医缓为之。未至,公梦疾为二竖子,曰:“彼,良医也,惧伤我,焉逃之?”其一曰:“居肓之上,膏之下,若我何?”医至,曰:“疾不可为也,在肓之上,膏之下,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至焉,不可为也。”公曰:“良医也。”厚为之礼而归之。六月丙午,晋侯欲麦,使甸人献麦,馈人为之。召桑田巫,示而杀之。将食,张,如厕,陷而卒。小臣有晨梦负公以登天,及日中,负晋侯出诸厕,遂以为殉。((p 0849)(08100401))(071),这里的“晋侯”是晋景公,后面是一连串“公”,最后才用回“晋侯”。

《成十一年传》:十一年春王三月,公至自晋。晋人以公为贰于楚,故止公。公请受盟,而后使归。((p 0852)(08110101))(074),这里的几个“公”都是鲁成公,由于《左传》是鲁国的教材,所以说到鲁国国君常常直接就称“公”,大家也心领神会。

还有:自王已下,其二为公、其三为卿。(《昭五年传》(p 1263)(10050106))(091)。以及: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皁,皁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昭七年传》(p 1282)(10070201))(108)。这两条都是用“公”代表诸侯。

不过,当时诸侯应该还有来源于周天子的真正的爵称,会反映在《春秋经》的称谓之中。除一种特殊情况外,《春秋经》称“公”的诸侯共四家:宋、郭、虞、州。

其中宋比较特殊,因为这个诸侯国是当时的周王朝之前一个王朝——殷商的主要继承者,所谓“先代之后也,于周为客”(《僖二十四年传》(p 0427)(05240401))(043)。当初殷商为“王”,周则为“公”:“公刘”、“公亶父”不一而足;到周武王克商以后,殷与周掉了个个,周天子称“王”,而继承了殷商的宋,就反过来称“公”了。

至于郭、虞和州,提到这三家诸侯是“公”的《春秋经》各只有一条,分别是:

“郭公。”(《庄二十四年经》(p 0229)(03240011))(000)。

“冬,晋人执虞公。”(《僖五年经》(p 0301)(05050009))(032)。

“冬,州公如曹。”(《桓五年经》(p 0103)(02050009))(022)。

前一条没头没脑就“郭公”两个字,到底如何很难说。后两条我觉得有一种可能是在向“虞公”和“州公”致最后的敬意,“虞公”被“执”自不待言,而“州公”也是逃去曹国的,《左传》中解释说:“冬,淳于公(即州公)如曹。度其国危,遂不复。”(《桓五年传》(p 0108)(02050601))(022)。而为什么会有这种最后的敬意,可能与周王室或《春秋经》记录者兴灭继绝的政治倾向有关。

另外,“虞”还可能是周王室自家的“先代之后”,“虞”的开国之君是周太王之嫡长子,早在武王克商之前就已经单独立“国”了。因此《僖二年经》中之“虞师、晋师灭下阳”((p 0280)(05020003))(032)就可能说明虞名义上的地位高于晋,虽然《僖二年传》说“先书虞,贿故也”((p 0281)(05020201))(032)。又傅斯年先生有言:“州之称公无前无后,固只能存疑,不能据以为例。”(《论所谓五等爵》 《傅斯年全集第三卷》 湖南教育出版社 2000年 p 034)。

这样看来,在当时《春秋经》称“公”的,只有宋这一家诸侯确定无疑,这可能也是因为“公”有“于周为客”的意味吧。

其实,《春秋经》经常在一种特殊情况下称诸侯为“公”,不过也都是最后的敬意,即在这些诸侯下葬的时候,例如:

“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文十八年经》(p 0628)(06180004))(052),这是鲁文公;

“乙亥,葬宋文公。”(《成三年经》(p 0811)(08030005))(047),这是《春秋经》在别处也称“公”的诸侯;

“秋八月丁亥,葬齐桓公。”(《僖十八年经》(p 0377)(05180005))(042),“癸巳,葬晋文公。”(《僖三十三年经》(p 0492)(05330004))(049),齐桓、晋文都是《春秋经》在别处称“侯”的诸侯,同时也都是一代霸主;

“秋七月,葬郑庄公。”(《桓十一年经》(p 0129)(02110003))(017),“葬秦景公。”(《昭六年经》(p 1273)(10060002))(095),这两位都是《春秋经》在别处称“伯”的诸侯;

“冬,葬滕悼公。”(《昭二十八年经》(p 1490)(10280006))(116),“秋,葬邾庄公。”(《定三年经》(p 1530)(11030004))(126),这两位都是《春秋经》在别处称“子”的诸侯;

“葬许穆公。”(《僖四年经》(p 0288)(05040007))(039),“许”和另一小诸侯“宿”是《春秋经》提及的唯二的其君称“男”的诸侯国,但《春秋经》关于“宿”只提到“辛亥,宿男卒。”(《隐八年经》(p 0057)(01080004))(001),未提其君之“葬”。

由以上例证可见,无论诸侯大小,从霸主到小诸侯,各种爵位的诸侯在其“葬”时《春秋经》都会称其为“公”,唯一的例外是:“癸巳,葬蔡桓侯。”(《桓十七年经》(p 0148)(02170006))(025),不知何故。

再上溯至西周初期,只有当朝的王官才是“公”,好比周公、召公。但这个“公”并不都能传代,例如召公直系家族后来的族长一般都称召伯,《春秋经》中提到的四次都是“召伯”。而《左传》上关于“公”的说法则有:“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皁、隶、牧、圉(yǔ)皆有亲暱(nì),以相辅佐也。”(《襄十四年传》(p 1016)(09140601))(083),还有:“王有公,诸侯有卿,皆有贰也。”(《昭三十二年传》(p 1519)(10320402))(116),意思也都是“公”是在周王朝朝廷上“辅佐”“天子”的,是“王”之“贰”,也有点“于周为客”的味道。

又,上面曾列出两条以“公”作为诸侯通称的《左传》,此处这两条《左传》又以“公”作为辅佐周天子的王官之首,这只能说明现实生活很复杂,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公”。至于这两种“公”的关系,我推测前者在一定意义上是从后者演化来的,见下。

在《春秋经》里,有五条称三家王官祭、周、刘为“公”,分别是:

《桓八年经》: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p 0120)(02080006))(008)

《僖九年经》: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p 0324)(05090002))(041)

《僖三十年经》:冬,天王使宰周公来聘。((p 0478)(05300006))(035)

《成十二年经》:十有二年春,周公出奔晋。((p 0855)(08120001))(076)。

《定四年经》:葬刘文公。((p 1534)(11040013))(125)

“祭”家的王官在《春秋经》中还曾分别称“祭伯”(《隐元年经》(p 0008)(01010006))(008)和“祭叔”(《庄二十三年经》(p 0225)(03230002))(026),“伯”和“叔”应该都是行第(称行第在当时也是一种敬称),则这“祭公”恐怕就如陈恩林先生所说:入为天子三公、王朝卿士的,就称为“公”。(《先秦两汉文献中所见周代诸侯五等爵》)。

而“周公”则可能是所谓“世称”,因其中两条《春秋经》中“周公”的职务是所谓“宰”,而“宰”实非要职,《桓四年经》有“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p 0100)(02040002))(019),“宰渠伯纠”就并非什么大人物。但在《春秋经》和《左传》中,这家周公旦直系后裔的称呼从来都是“周公”。而周公旦一系之所以在《春秋经》中称“公”,恐怕也与周公旦曾经实际为“王”有关。

至于“刘文公”,同年的《春秋经》之前就有“刘卷卒”(《定四年经》(p 1533)(11040009))(125),即此人。可见此处称“公”是遵循“葬”时称“公”的惯例,就是说“刘文公”虽然一度在周王朝执政,但也是死后才升为“公”的。

从以上分析可见,即使是周王朝的执政大臣,生前也不是轻易能得到“公”的称号的。但王世民先生的研究表明:

(在西周春秋金文中)身居高位的天子重臣。他们生前和死后都称“某公”,有的见于《尚书》等文献记载。(《西周春秋金文中的诸侯爵称》)。

《昭二十二年传》中也提到:夏四月,王田北山,使公卿皆从,将杀单子、刘子。王有心疾,乙丑,崩于荣锜氏。((p 1434)(10220301))(125)。

因此《春秋经》中仅一见王官生称“公”可能是现存《春秋经》阙失造成的,实际上会再多一些,但也不会太多:连郑庄公这样的一代霸主,一度是周王朝唯一的卿士,生前也没有得到“公”的称号。前面的“祭公”之所以称“公”,恐怕也与当时他是来代表周天子迎娶王后有关,他的这个职务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于周为客”。而且这种“公”不能传代,与其说是“爵”称倒不如说是“职”称,更不是授予诸侯的那种“爵位”。

那些身为天子重臣的王官们虽然也有采邑,有点像诸侯,但他们的采邑是在王畿以内。当时周王朝把天下分成了两块:王畿和王畿以外,这两块采用的是不同的制度。这些王官在王畿的采邑与属于他们的土地往往不在一起,而是和其他王官的采邑和土地以及直属天子的城邑和土地互相交错。这样一来,王畿内的王官们虽然有采邑也没有什么独立性,就算被封为“公”,名义上地位崇高,实际的地位却赶不上王畿以外的诸侯。

至于王畿之外的诸侯,名义地位就没那么崇高,我推测当时这些诸侯是没有真正(生前)被周天子策命为“公”的,但在他们死后,周天子通常会照例给一个虚衔的“公”,可能也是那种不能传代的“公”,类似于后世的“追赠”。《春秋经》中有:“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庄元年经》(p 0156)(03010006))(014),其时鲁桓公已死,所以“锡桓公命”自然是“追赠”。《昭七年传》中也有:卫-齐恶告丧于周,且请命。王使郕简公如卫吊,且追命襄公曰:“叔父陟恪,在我先王之左右,以佐事上帝。余敢忘高圉、亚圉?”((p 1294)(10071102))(123),这显然也是“追赠”,让卫襄公追随先王去辅佐上帝。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春秋经》在诸侯“葬”的时候都称之为“公”,因为其时周天子的策命一般已经到了。从上面“刘文公”的例子看,对重要王官也有此例。所以在《左传》中才会对所有的诸侯以及一些重要王官都敬称之为“公”。因此,当时各国的臣民(以及重要王官的属下)也会对自家的君主“预支”“公”这个称呼。

对国君“预支”“公”的称呼在当时恐怕已经成为惯例,所以已经蔓延到了方方面面:首先是“先公”,当然,既然已经是“先”公,就已经下葬了,自然已经是周王朝正式承认的“公”了,不能算“预支”。再就是大家都熟悉的“公子”以至“群公子”,还有“女公子”,或者干脆是“公女”,以及“公弟”,乃“公母弟也”。这里就大都是“预支”了。

另外,“预支”的还有:国君的命令叫“公命”,国君派人来探问叫“公问”,国君住的地方叫“公里”、“公宫”、“公屋”、“公寝”、“公馆”,国君的亲族和相关机构叫“公族”、“公室”、“公府”、“公有司”、“公行”,还有相关官员:“公族大夫”。国君的直接下属则称“公臣”、“公徒”、“公介”、“公卒”、“公乘”、“公御”。乃至国君所有的器物叫“公旗”、“公量”、“公粟”还有“公琴”。

还有在“氏”与“名”中用“公”这个字的,例如:“公父”、“公叔”、“公壻”,这都是“氏”,也是以此炫耀与“公”的关系,在“氏”中带“公”字以为炫耀的还有:“公冉”、“公巫”、“公孟”、“公山”、“公敛”、“公鉏”、“公文”、“公宾”、“公甲”,但延续下来的大概只有“公孙”。在“名”之中采用“公”字的也有不少,其中很多应该也有炫耀的意味,例如:“公为”、“子公”、“公若”、“公之”、“公冶”、“公衡”、“公果”等等。以上也有不少是“预支”。

虽然“预支”的“公”用得如此普遍,但并不能表明“公”就是周王朝体系下的正式爵称。其实细想起来,既然作为周王朝体系下正式爵称的“公”是对于“客”的尊称,而且这个“公”有和“王”分庭抗礼的味道,那么“公”自然不是周天子可以作为下属策命的,“葬”时策命那些诸侯为“公”则是请他们到上帝那里当“公”。因此,严格来说“公”未必是那种可以传代的爵位。

至于宋公、周公、可能还有虞公,则并非由周天子的“策命”才称“公”的。也就是说,“公”这个“爵位”与一般所谓爵位相比,性质上是有点差别的。

通宝推:金台夕照,epimetheus,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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