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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春秋左传注读后11左传中的车战00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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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春秋左传注读后 补充与修正 军制臆想 上、兵车百乘

一百乘兵车是个常见单位,春秋时出征的兵力常以此为单位,以下是《左传》中提到出征时战车数量的八个例子,都是以一百乘为单位,没有例外:

《隐元年传》:“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p 0013)(01010403))。

《庄二十八年传》:“秋,子元以车六百乘伐郑,入于桔柣之门。”((p 0241)(03280302))。

《闵二年传》:“齐侯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p 0266)(04020502))。

《僖二十八年传》:“晋车七百乘,韅、靷、鞅、靽。”((p 0460)(05280308))。

《成二年传》:“晋侯许之七百乘(shèng)。郤子曰:“此城濮之赋也。有先君之明与先大夫之肃,故捷。克于先大夫,无能为役,请八百乘(shèng)。”许之。”((p 0789)(08020301))。

《成十八年传》:“同伐彭城,纳宋-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焉,以三百乘(shèng)戍之而还。”((p 0911)(08180501))。

《襄二十五年传》:“六月,郑-子展、子产帅车七百乘(shèng)伐陈,宵突陈城,遂入之。”((p 1102)(09250501))。

《定五年传》:“秦-子蒲、子虎帅车五百乘(shèng)以救楚。”((p 1550)(11050501))。

《左传》中也有几处兵车不以百乘为单位在战斗中出现的例子,但都不是出征时的全部军队:

“楚子为乘(shèng)广三十乘,分为左右。”(《宣十二年传》(p 0737)(07120209))。

“使潘党率游阙四十乘,从唐侯以为左拒,以从上军。”(《宣十二年传》(p 0739)(07120210))。

“使华登如楚乞师,华貙以车十五乘(shèng),徒七十人犯师而出,食于睢上,哭而送之,乃复入。”(《昭二十一年传》(p 1428)(10210602))。

当时甚至献俘、赏赐、贿赂也常常以“百乘”为单位:

《僖二十八年传》:“丁未,献楚俘于王,驷介百乘,徒兵千。”((p 0463)(05280312))。

《宣二年传》:“宋人以兵车百乘、文马百驷以赎华元于郑。”((p 0652)(07020104))。

《襄十一年传》:“郑人赂晋侯以师悝、师触、师蠲;广车、軘车淳十五乘(shèng),甲兵备,凡兵车百乘(shèng);歌钟二肆,及其镈、磬;女乐二八。”((p 0991)(09110503))。

《哀十一年传》:“王卒助之,大败齐师,获国书、公孙夏、闾丘明、陈书、东郭书,革车八百乘(shèng),甲首三千,以献于公。”((p 1663)(12110302))。

而最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出军赋(当上司有要求时派军队出征)也都以“百乘”为单位:

《文十四年传》:“晋-赵盾以诸侯之师八百乘纳捷菑于邾。”((p 0604)(06140801))。

《昭十二年传》:“昔诸侯远我而畏晋,今我大城陈、蔡、不羹,赋皆千乘,子与有劳焉,诸侯其畏我乎!”((p 1338)(10121101))。

《昭十三年传》:“七月丙寅,治兵于邾南。甲车四千乘。”((p 1353)(10130302))。

《昭十三年传》:“寡君有甲车四千乘在,虽以无道行之,必可畏也。”((p 1357)(10130305))。

《定十年传》:“齐师出竟而不以甲车三百乘(shèng)从我者,有如此盟!”((p 1578)(11100202))。

《昭八年传》:“秋,大蒐于红,自根牟至于商、卫,革车千乘(shèng)。”((p 1302)(10080401))

《哀十三年传》:“鲁赋于吴八百乘(shèng),若为子、男,则将半邾以属于吴,而如邾以事晋。”((p 1678)(12130402))。

《哀七年传》:“且鲁赋八百乘(shèng),君之贰(nì)也;邾赋六百乘(shèng),君之私也。”((p 1643)(12070403))。

除了以上一般的例子外,《左传》中还有一处明确地给出了当时军赋的规格——即一个县(一座“城”)出一百乘兵车:

晋人若丧韩起、杨肸,五卿、八大夫辅韩须、杨石,因其十家九县,长毂九百,其余四十县,遗守四千,奋其武怒,以报其大耻。(《昭五年传》(p 1267)(10050402))。

这里提到,当时晋国的韩家拥有七个县,羊舌(杨)家拥有两个县,这九个县可以出兵车九百乘(长毂九百)。晋国还有另外四十个县,则可以出兵车四千乘(遗守四千)。很明显这里是按每县出一百乘兵车计算的,可见这是当时的常态。

这里的县大体上相当于过去一个诸侯国的范围,有些就是被灭掉的诸侯国(《闵元年传》:“……灭耿、灭霍、灭魏。……赐赵夙-耿,赐毕万-魏,以为大夫。”(p 0258)(04010601))。

以上的羊舌家以及另外一家祁家的地盘后来被分掉,其时羊舌家已经占了三个县,《左传》中给出了具体的地名,其地域大体上与今日的县相当,其中不少可能也都能追溯到过去的小诸侯国:

秋,晋-韩宣子卒,魏献子为政,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分羊舌氏之田以为三县。司马弥牟为邬大夫,贾辛为祁大夫,司马乌为平陵大夫,魏戊为梗阳大夫,知徐吾为塗水大夫,韩固为马首大夫,孟丙为盂大夫,乐霄为铜鞮大夫,赵朝为平阳大夫,僚安为杨氏大夫。(《昭二十八年传》(p 1493)(10280301))。

还有一个例子反映当时一个城(县,“国”)可以出动一百乘兵车,在《哀二年传》中:

简子巡列,曰:“毕万,匹夫也。七战皆获,有马百乘(shèng),死于牖(yǒu)下。群子勉之!死不在寇。”((p 1615)(12020302))。这里杨伯峻先生注曰:

毕万为晋献公右,见闵元年《传》“毕万为右”《注》。孔《疏》:“襄二十七年《传》曰‘唯卿备百邑’《注》云:‘一乘之邑也。’《坊记》云:‘家富不过百乘。’百乘,卿之极制也。”然此时大国之卿已大大超过百乘。死于牖下谓得善终。简子述此,勉人立功。

从杨先生的注释可见,显然春秋当时的人认为一个大的“氏”族(领有独立的采邑(县),相当于一个小诸侯国)可以拥有一百乘兵车,结合上面的记载看,如果一个“氏”族能出动的军力超过一百乘兵车,那往往就是这个“氏”族拥有了不止一个县。

以上估计也与朱凤瀚先生的一个推算对得上:

上节论述周民族形成时曾讲到,周人在克商以前,民族共同体已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其所建立的国家相对殷商仍是小国(《尚书多士》周公自称“我小国”)。克商时除去友邦军士外,武王所率周人武装人数,史载不一,取其多数,有戎车三百五十,虎贲三千,甲士四万五千[3],如戎车一乘有甲士三,共得兵力近五万人。即假定武王是动员了全部兵力,并且依李亚农先生的推算法,人口为战斗人员三倍[4],则周人当时的人口数约十五万人。司马迁讲周初时封国“同姓五十五,地上不过百里,下三十里”[5]。《荀子儒效篇》言周初封国有七十一,姬姓五十三,三当为五之误,前人已指出[6]。七十一国中除去五十五姬姓国外,当然还有姜姓等周人中的异姓亲族所建之国。此外应包括少数非周人之封国,如宋、陈、杞之类,但周人之国在五十五以上是无疑的。以上述十五万左右人口,要留相当一部分在王畿,剩下分到这数十个国中,诸国人数之寡可想而知。

西周初随同各个受封的贵族去到封土上建邦立国的周人,除了受封贵族本族族人外,可能还有其下属的其他周人贵族成员与各自的家族。但其总人数如上所言,是不会多的。以此很少的人数迁至封国,担负上述艰巨的军事义务,则此少数周人中的男子自然应多是武士。李亚农曾讲到这一情况,他说:“……当周公东征,成王践奄,周族的势力深入东土,分封了五十三个子弟出去做诸侯的时候,周族的氏族成员最倒霉的也做了‘禄足以代其耕’的下士,也就是全变成了车上的战士……”[7]这一段话中“周族”、“氏族”诸词语用意不甚明确,但所言各封国中周人全是战士的说法,应该是符合当时情况的。西周昭王时器明公簋(图2.2)铭曰:“唯王令明公,遣三族伐东或(国)”(《集成》4029),“明公”又见令彝铭文(《集成》9901),即周公之子明保,时为王朝卿士。东国是指东夷之国。所遣三族显然是从征的明公本族族人,可见直至西周早期偏晚,周人贵族仍主要以家族武装出征。则西周初期受封贵族亦必各以其家族为军事武装,同族为伍,息息相关,生死与共,在当时实是最富战斗力的军事组织。不仅如此,分封所造成的特殊政治环境,使最初跟随贵族来到封土的周人政治等级地位均有所提高,正如许倬云所指出的:“分封的队伍深入因国的土著原居民之中,也必须保持自群之内的密切联系,庶几稳定以少数统治者凌驾多数被统治者之上的优势地位。”[8]即使是下层武士。亦成为专习武而不务农之低级贵族,且以此身份世代相承,所谓“凡周之士,不显亦世”(《大雅文王》),于是衍化为若干个世袭的贵族武士家族。

(《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增订本)第二章 西周家族形态第二节 西周封建对旧有社会组织结构的改造与西周家族基本类型的形成一、西周封建所造就之周人贵族家族与土著附庸家族(二)封土内周人贵族家族之形成》 朱凤瀚 (p 239))

在以上两段中朱先生计算了周初开始分封时各诸侯国的人口,计算结果反映了当时实在没多少人。不过因为有如下几个因素,当时一“国”城中的人口未必如计算直接除下来(例如十一万除以五十五得两千)那么少:

一是出征的诸侯还带了如“殷民六族”、“殷民七族”、“懷(怀)姓九宗,职官五正”之类外“姓”人(《定四年传》(p 1535)(11040104)),在宜侯夨簋铭文中也有:“易(赐)才(在)宜王人[十]又七生,易奠七白,厥冮〔庐?〕[千]又五十夫,易宜庶人六百又□□六夫。”这段铭文记录了周初周天子把王畿之内的虞侯夨改封为远在东南海隅的宜侯时赏赐(易)给新立的宜侯夨的人员(应不包括夨自己的家族成员),其中多数应是外“姓”人,而不是周人(姬“姓”),人数至少接近两千人。

二是个别诸侯国可能只带了很少的人(蔡蔡叔,以车七乘(shèng)、徒七十人。《定四年传》(p 1535)(11040104))。

三就是这五十五国的分封不是同时进行,而是经过了几任周王,在几十年内陆续进行的,所以可用的人力资源会再多一些。

无论如何,估计很多诸侯国长期以来大概也就是一百乘或二百乘兵车,大国二军、小国一军,每军一百乘兵车,而“国(城)”内人口就大约是五千到一万人,正好合于《闵元年传》所谓“天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p 0259)(04010603))的说法。

每座城(“国”、县)五千到一万多的人口数合一千多名到两千多名战斗人员,相对一百到两百乘兵车,正好大约是每车十人。而这一两千人之中,“士”以上的估计也就一两百人,这是从参加盟誓的人数上估计的(例如:列名《侯马盟书》的也就一百多人),否则“盟国人于大宫”根本站不下,从技术上也不太可能。何况在当时的家族制度下,非家长的人本来就没有太多发言权,也就没必要参与盟誓,由家长代表即可。

《左传》中描述了两处儿子发言被父亲呵斥:“国之存亡,天也。童子何知焉?”(《成十六年传》(p 0883)(08160505)),“尔何知?国有大命,而有正卿。童子言焉,将为戮矣。”(《襄八年传》(p 0956)(09080301))。其实当时这两个儿子在军中已有职位,并不真是“童子”,但父亲还是如此呵斥他们,其中前一例中的父亲还拿出戈来追逐儿子,当时家长的权威可见一斑。

《哀元年传》中描述了一个“朝国人”的事例,细玩其场景,应该也反映了所谓“国人”其实一共没有多少人:

吴之入楚也,使召陈怀公。怀公朝国人而问焉,曰:“欲与楚者右,欲与吴者左。陈人从田,无田从党。”逢滑当公而进,曰:“臣闻,国之兴也以福,其亡也以祸。今吴未有福,楚未有祸,楚未可弃,吴未可从。而晋,盟主也;若以晋辞吴,若何?”公曰:“国胜君亡,非祸而何?”对曰:“国之有是多矣,何必不复?小国犹复,况大国乎?臣闻,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为土芥,是其祸也。楚虽无德,亦不艾杀其民。吴日敝于兵,暴骨如莽,而未见德焉。天其或者正训楚也,祸之适吴,其何日之有?”陈侯从之。((p 1607)(12010401))

所以这些“士”以上的人员——“国人”——在一“国”之内其实是个不大的圈子,至少在早期是如此。

而“士”在军中的职位估计就是“车长”(那些“士”以上的“国人”也大都兼做车长,但大族或拥有不止一乘兵车,非家长所在兵车的车长则未必是“士”),一般应是“车左”,属下的战士大都是他家中的成员,马估计也是他自家养的。但最初战车、甲胄、兵器都是“公家”提供的,后来则是各“氏”族家自己置备。至于国都之外的城邑,战车、甲胄、兵器等等一般应该是集中存放在库内。所有这些战车、甲胄、兵器只有在将要打仗时才会发放。

下面再从另一个方面考虑,即考虑作为家长兼车长的“士”是否能供养一乘战车车上车下的十名战斗人员以及相应前后方十名左右的辅助人员还有他们的家属——可能相当于十个左右住在城(“国”)内的五口之家。

在《哀二年传》中曾提到赵简子应许了对“士”的赏赐:“士田十万”((p 1613)(12020301)),张正烺先生指出:“十万”应当是十万“步”。相当于一步宽、十万步长。我记得一步相当于当时的六尺,约当今之一米多一点(也许可按1.3米计算)。所以从面积来说,一“步”是指一步长一步宽的面积,大约相当于今之一平米多(也许可按1.7平米计算)。

所以即使从田地的角度,“士”也不会太多:十万“步”田地可能相当于十七万平米,一百个“士”以上的人士如果拥有四亿平米土地(估计其中四千多万平米是用来供养他们的所谓“公田”),就相当于四百平方公里。

或者考虑《襄二十七年传》的说法“唯卿备百邑”((p 1128)(09270303)),这里的“邑”是指村庄,一个村大约可拥有两三平方公里的田地,田地距离村子最多三四里地,不能太远了,则一个“卿”(可独立拥有一座城——县)所拥有的田地在二三百平方公里。

如果按每亩(今日的亩,约667平米,可合大约四百“步”)年产量一百斤计算,则一“步”的田地每年可产粮大约二两多。有战国文献提到当时的“亩”合二百四十“步”,这样的“亩”一百亩(按上面的计算每年产粮食大约六千斤)就够养活一个五口之家而有余,而从赏赐十万“步”来看,一个“士”原有的田地应该多于十万“步”(约四百“亩(当时的亩)”,0.17平方公里),供养一乘兵车车上车下的所有战士和辅助人员还有家属应该够了。

综上所言,春秋时期(可能不包括后期,但也许能上溯至西周)大体上一个普通的城(小国、县)及其周围的田邑可以养一百乘兵车,这一百乘兵车就是一个独立的作战单位,在春秋时一度称为“军”。当然这兵车百乘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是古人在举成数,虽然如此,但大约一百乘兵车组成一个建制单位应该是不错的。当然未必正好是一百乘兵车,不过即使是现代的军队,虽然建制单位的员额有定数,但也会上下波动,而在古人那里,“军”还和特定的行政单位对应,有波动自然也无可避免。

至于后来改成了“以田赋”(《哀十一年传》(p 1667)(12110701)),军赋数量不再与行政单位挂钩,而且把城外的居民也召入了军中作战士,那么军制也会相应改变。

我觉得在考虑古人的军制时,一定应该考虑相对应的社会组织和经济状况,这方面我掌握的材料也不够坚实,还请河友多批评。

通宝推:老老狐狸,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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