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春秋左传注读后14左传与礼 一、从豊到禮 -- 桥上
首先说说上面杨伯峻先生提到的公孙楚聘徐吾犯之妹的事,“徐吾”应该是茅戎族的“姓”,杨先生在《成元年传》“败绩于徐吾氏”《注》中提到:“据孔《疏》,徐吾氏为茅戎内聚落之名,即交战之处。”((p 0782)(08010101)),这里的徐吾犯是郑国的大夫,并非姬“姓”,可能出身于茅戎族,以“姓——部落名”为“氏”。
当时这位公孙楚(游氏,字子南)年青英俊,已经与徐吾犯的妹妹定了婚,但是有一位非常跋扈的公孙黑(驷氏,字子皙)也看上了徐吾犯的妹妹,又强行向徐吾家纳采并问名(强委禽焉),纳采首先就要向女家送一只大雁,所以叫“委禽”,“委”大体上是送的意思。不过按《仪礼士昏礼第二》,其实“纳吉”和“请期”也是要“用雁”的,这里“纳吉”与“纳采”同属于求婚阶段,估计公孙黑把“纳吉”这一步也已经走了,也可能当时没有这一步。
对于当时的各诸侯国而言,由于其“封建”的性质,其“国人”尤其是上层“国人”大都是同“姓”的,“同姓不婚”,所以上层人士的婚配对象始终是个大问题。郑国是姬“姓”的诸侯国,而徐吾家是外来户,徐吾犯之妹不属于姬“姓”。所以这次郑国好不容易出了这么个非姬“姓”的美人,那些姬“姓”的公孙们自然眼睛都红了。
但是徐吾家可惹不起这些公孙们,徐吾犯只好向实际执掌郑国政权的子产报告。不过子产自身的国氏家族也不强大,是依靠在郑国排位第一的罕氏家族的支持而执政的。所以在执政之初,子产处处和稀泥,这一次也不例外。
子产告诉徐吾犯:“是国无政,非子之患也。唯所欲与。”意思是说虽然这不是你的责任而是国家政治混乱的恶果,但我也没什么办法,你看着办吧。徐吾犯只好硬着头皮想出了一个办法,去告诉那两位公孙,说准备选一天让妹妹见见这两位公孙,由妹妹自己决定要嫁给谁,那两位都不好意思反对,这就定下来了。
到了那一天,公孙黑又强行把“纳徵”的礼物带来,摆了一院子,自己就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徐吾家院子里装模作样了一番。他认为不管女家同意不同意,这婚就算定下来了。
然后轮到公孙楚,他的优势在年青英俊,所以穿了一身戎装,驾着战车就来了。将到徐吾家,战车不停,公孙楚跳下战车飞步进门,手执弓矢,左射一箭,右射一箭,此时战车已驶过门前,他转身一跃上车离去。
徐吾犯的妹妹在侧房中看过了这两位公孙的表现,评价说:“子皙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妇妇,所谓顺也。”她是说公孙黑(子皙)虽然很漂亮,但公孙楚(子南)更有丈夫气概。丈夫像丈夫,妻子像妻子,这才合理。于是徐吾犯的妹妹嫁到了子南家。
这下公孙黑被激怒了,在外衣里面穿上甲去找公孙楚,想逮个空子把公孙楚杀掉,就可以把徐吾犯的妹妹抢过来了。但是没想到早有人把他的意图告诉了公孙楚,公孙楚拿着戈出来迎接他,把他赶得四处乱跑,一直跑到大十字路口——衝,到底把他砍伤了。公孙黑被砍伤了回来,还要向各位大夫告状:“我好见之,不知其有异志也,故伤。”他不提自己穿着甲去生事,反而说公孙楚没安好心,自己没有准备,所以才受了伤。
结果子产照例和稀泥,不论是非,只认定公孙楚比公孙黑年青地位低,所以应该负主要责任,就把他流放到吴国去了。在流放公孙楚之前,子产还专门去与公孙楚(游楚)所属的游氏家族族长子大叔打招呼,子大叔支持了子产的决定。子大叔并不聪明,但是在此时表现出了顾全大局的态度,后来他能够继承子产在郑国执政,应该就是发端于此次表态。
至于公孙黑,这次胡闹没有受到惩罚,他就更加嚣张了,做了很多过分的事,把所有的大夫都得罪了。后来,公孙黑还惦着进一步打压游氏家族,降低游氏家族的地位,由自己别立一族(另立新“氏”)取而代之。公孙黑(驷黑)自家的族长驷带忍无可忍,和各家的大夫们合计,准备把他杀了。子产在乡下听说了,害怕产生动乱,乘传车赶了回来,逼着公孙黑自杀了事,这一场由婚姻纠纷开端的政治斗争至此落下了帷幕。
子产是《左传》中的正面人物,他上面的那些做法虽然是和稀泥,但是在当时的“封建”制度下,占统治地位的各“氏”族之间都是亲戚,利用亲情解决问题的做法自有其合理性。对于当时的“礼”的原则,有这样一个表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从这句话可以看到,当时的“礼”是建立在亲缘关系的基础上的,首先规范的是亲缘关系,甚至君臣关系也是建立在父子夫妇关系这些亲缘关系的基础之上的。
而公孙黑的做法,前面虽然胡闹,但还没有违反“礼”的重要原则——所谓“顺”,就是对地位比他高的人没有构成威胁,所以子产可以和稀泥。到了后来,公孙黑想跳出自己的驷氏家族,另立新“氏”,还要把另一大家族游氏家族打下去,这属于犯上作乱,大大的不“顺”,子产就不客气了。
至于婚姻关系,这里“徐吾犯之妹”所说“夫夫妇妇,所谓顺也”也提到了“顺”这个“礼”的重要原则,夫妇关系也是在君臣关系、父子关系之后“礼”所要规范的另一个重要的关系。在“顺”这个原则下,第一层是公孙黑虽然“强委禽焉”又“布币而出”,也算走完了订婚的各项仪式:纳采(问名)、纳吉、纳徵。不过最终由于公孙楚从“夫夫妇妇”的角度而言更“顺”, 所以他能抱得美人归。也在这个原则下,第二层则是,公孙楚虽然能抱得美人归,可是由于他不能“尊其贵,事其长”,在“君臣父子”的角度上不“顺”,最终只好远走吴国。
下面是《春秋经》和《左传》中与此有关的一些段落:
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又使强委禽焉。犯惧,告子产。子产曰:“是国无政,非子之患也。唯所欲与。”犯请于二子,请使女择焉。皆许之。子皙盛饰入,布币而出。子南戎服入,左右射,超乘(chāo chéng)而出。女自房观之,曰:“子皙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妇妇,所谓顺也。”适子南氏。子皙怒,既而櫜(gāo)甲以见子南,欲杀之而取其妻。子南知之,执戈逐之,及衝,击之以戈。子皙伤而归,告大夫曰:“我好见之,不知其有异志也,故伤。”(《昭元年传》(p 1211)(10010701))
大夫皆谋之。子产曰:“直钧,幼贱有罪,罪在楚也。”乃执子南,而数之,曰:“国之大节有五,女(汝)皆奸之。畏君之威,听其政,尊其贵,事其长,养其亲,五者所以为国也。今君在国,女用兵焉,不畏威也;奸国之纪,不听政也;子皙,上大夫;女,嬖大夫,而弗下之,不尊贵也;幼而不忌,不事长也;兵其从兄,不养亲也。君曰:‘余不女忍杀,宥女以远。’勉,速行乎,无重而罪!”(《昭元年传》(p 1212)(10010702))
五月庚辰,郑放游楚于吴。将行子南,子产咨于大叔。大叔曰:“吉不能亢身,焉能亢宗?彼,国政也,非私难也。子图郑国,利则行之,又何疑焉?周公杀管叔而蔡蔡叔,夫岂不爱?王室故也。吉若获戾,子将行之,何有于诸游?”(《昭元年传》(p 1213)(10010703))
郑为游楚乱故,六月丁巳,郑伯及其大夫盟于公孙段氏。罕虎、公孙侨、公孙段、印段、游吉、驷带私盟于闺门之外,实薰隧。公孙黑强与于盟,使大史书其名,且曰“七子”。子产弗讨。(《昭元年传》(p 1215)(10010901))
晋侯有疾,郑伯使公孙侨如晋聘,且问疾。叔向问焉,曰:“寡君之疾病,卜人曰‘实沈、臺骀为祟’,史莫之知。敢问此何神也?”子产曰:“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其季世曰唐叔虞。当武王-邑姜方震大叔,梦帝谓己:‘余命而子曰虞,将与之唐,属诸参,而蕃育其子孙。’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命之。及成王灭唐,而封大叔焉,故参为晋星。由是观之,则实沈,参神也。昔金天氏有裔子曰昧,为玄冥师,生允格、臺骀。臺骀能業(业)其官,宣汾、洮,障大泽,以处大原。帝用嘉之,封诸汾川,沈、姒、蓐、黄实守其祀。今晋主汾而灭之矣。由是观之,则臺骀,汾神也。抑此二者,不及君身。山川之神,则水旱疠疫之災于是乎禜之;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禜之。若君身,则亦出入、饮食、哀乐之事也,山川、星辰之神又何为焉?侨闻之,君子有四时,朝以听政,昼以访问,夕以脩令,夜以安身。于是乎节宣其气,勿使有所壅闭湫底以露其体,兹心不爽,而昏乱百度。今无乃壹之,则生疾矣。侨又闻之,内官不及同姓,其生不殖。美先尽矣,则相生疾,君子是以恶之。故《志》曰:‘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违此二者,古之所慎也。男女辨姓,礼之大司也。今君内实有四姬焉,其无乃是也乎?若由是二者,弗可为也已。四姬有省犹可,无则必生疾矣。”叔向曰:“善哉!肸未之闻也,此皆然矣。”(《昭元年传》(p 1217)(10011201))
叔向出,行人挥送之。叔向问郑故焉,且问子皙。对曰:“其与几何?无礼而好陵人,怙富而卑其上,弗能久矣。”(《昭元年传》(p 1221)(10011202))
晋侯闻子产之言,曰:“博物君子也。”重贿之。(《昭元年传》(p 1221)(10011203))
秋,郑杀其大夫公孙黑。(《昭二年经》(p 1226)(10020003))
秋,郑-公孙黑将作乱,欲去游氏而代其位,伤疾作而不果。驷氏与诸大夫欲杀之。子产在鄙,闻之,惧弗及,乘(chéng)遽而至。使吏数之,曰:“伯有之乱,以大国之事,而未尔讨也。尔有乱心无厌,国不女(汝)堪。专伐伯有,而罪一也;昆弟争室,而罪二也;薰隧之盟,女矫君位,而罪三也。有死罪三,何以堪之?不速死,大刑将至。”再拜稽首,辞曰:“死在朝夕,无助天为虐。”子产曰:“人谁不死?凶人不终,命也。作凶事,为凶人。不助天,其助凶人乎!”请以印为褚师。子产曰:“印也若才,君将任之;不才,将朝夕从女。女罪之不恤,而又何请焉?不速死,司寇将至。”七月壬寅,缢。尸诸周氏之衢,加木焉。(《昭二年传》(p 1229)(10020401))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春秋左传注读后14左传与礼 四、礼与昏礼 2. 4 桥上 字4492 2012-06-16 08:09:23
🙂以前读《左传》,关于子忽拒婚,写过一点笔记: 10 南方有嘉木 字2168 2013-01-06 19:06:52
🙂可以看017蛇斗门中 桥上 字134 2013-01-07 07:09:21
🙂春秋左传注读后14左传与礼 四、礼与昏礼 1.
🙂春秋左传注读后14左传与礼 四、礼与昏礼 0. 4 桥上 字1819 2012-06-16 08:05:24
🙂春秋左传注读后14左传与礼 三、礼与冠礼 1. 4 桥上 字4975 2012-06-15 05:49:00
🙂春秋左传注读后14左传与礼 三、礼与冠礼 0. 4 桥上 字3036 2012-06-15 05:46:51
🙂有时真难说仪式的好坏, 4 南方有嘉木 字244 2013-01-06 17: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