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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话说“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兼与于丹共商榷 -- 九霄环珮
“直”与“怨”之间,其实并不是一个“报”的关系。
以【给的内容】报【受的内容】,给与受的东西至少要同质,如报恩或报仇,又如“投之以桃李,报之以琼瑶”,“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之类,但在以直报怨中,“直”是一种正视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和方式,“怨”却是一种情绪。和“以德报德”不同,夫子说“以直报怨”,实际上说的不是“报”,而是如何解决“怨”这种问题态,从而回复事态的本然和公正。
这相对于“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种简单同态复仇,其实要深入许多,因为后者只是表象的平衡,却未涉及对“怨”之是非曲直的解决,“报”虽“报”了,但“怨”或“仇”的状态恐怕会一直存在下去;而“以直报怨”所要取得的结果,却与此完全不同,正如九霄兄说的,是要“正己、正人”,根据一定的原则标准把事情理清楚,服役人心,从而从根本上消除“怨”这种状态。
什么是直?看先秦文献,直,多于枉/曲相对,和“怨”并不是等态词汇。韩非在《解老》里说,所谓直者,义必公正,公心不偏党也。又有“匡邪以为正......矫枉以为直。”如此,“直”至少当有两个内涵,其一为“公正”;其二为“矫枉”。“以直报怨”,从行动上看当重在“矫枉”,从结果上看是要回复公正。
直者,重客观事实,重义理。所以夫子不以微生为“直”,因为他借邻人之醋与人,或可称“善”,但却流于为伪,不若直接告诉别人,“我家没有醋”来得正直。
但“直”也会和其他价值标准发生冲突,比如“证父攘羊”。我怀疑这个楚国的案例在当年一定极为轰动,在当时的知识分子界引发过极大的争论,这里矛盾的核心便在“情”与“理”的冲突。如果我们按“直”便是尊重客观,追求公正的理解出发,则证父攘羊者不可不谓是“直者”,为何夫子反不以为“直”,亦被楚令尹杀之?
韩非在《五蠹》中对夫子的“父子相隐为直”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认为以人情害国法,是世之所以乱也。
(楚之有直躬,其父窃羊而谒之吏,令尹曰:“杀之,”以为直于君而曲于父,报而罪之。以是观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对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仲尼以为孝,举而上之。以是观之,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故令尹诛而楚奸不上闻,仲尼赏而鲁民易降北。上下之利若是其异也,而人主兼举匹夫之行,而求致社稷之福,必不几矣。)
这里的矛盾引发了另一个问题,就是“权”。如九霄兄说的,
《文子》里说,唯圣人为能知权。言而必信,期而必当,天下之高行,直而证父,信而死女(“直而证父”,指证父攘羊;“信而死女”,当指尾声抱柱),孰能贵之?故圣人论事之曲直,与之屈伸,无常仪表,祝则名君,溺则捽父,势使然也。
我以前不明白“直”的道理,更不懂“情理”之辩,我天性重情,所以常有以情害理之举,倒是在西河经历了数次风波,才渐渐有所领悟,对“直者”有所理解,那天读到九霄兄的文章就很有感触,一直想写点什么,今天做这个回复,算是把自己的些微领悟做个小小的总结,至于直权、情理的关系到底该是怎样,我还是不晓得的啊。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原创】话说“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兼与于丹共商榷 66 九霄环珮 字9069 2011-10-24 11:29:03
🙂“以直报怨”,仔细分析起来,
🙂迟疑是好事 10 gb2312 字5244 2011-11-03 05:25:42
🙂读过一些刘瑜的文章,常常感到困惑。 1 马尔他之鹰 字744 2011-11-04 21:56:09
🙂呵呵,一位美国老律师曾给我说过, 3 南方有嘉木 字212 2011-11-04 01:28:42
🙂我越来越觉得 1 Levelworm 字72 2011-11-04 12:23:17
🙂这个“妥协”是为了双赢。 芷蘅 字298 2011-11-04 10:06:16
🙂很不同 2 lix 字84 2011-11-04 08: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