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与友人论秦晖书 -- 南渝霜华
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你说的案例就这些:
3是醉酒无照超速驾驶,板上钉钉了,且不必说。1和2需要说明下,不是“醉酒驾驶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是“醉酒驾驶出车祸后”逃逸过程中又出车祸,甚至是事后为逃跑,无所顾忌的乱撞一气;结果后边的二次,三次等车祸均判定为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被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第一次是按照“交通肇事逃逸罪”起诉的。
李一帆只是肇事逃逸,逃逸直到被抓到为止,他没再撞上什么人或其他什么东西,只能按照认罪态度恶劣的“交通肇事逃逸罪”来从重处理,最多7年打住了,没办法。如果前边那两位在逃跑过程中什么都没撞到,那也就没法起诉这个喽。
(PS:最后补充下,其实肇事逃逸后什么都没撞到也可以说是危害公共安全未遂,但这个问题据我查的资料法学界有争议。到底这个罪是承认有未遂还是不承认有未遂未能完全确定,间接故意中危险犯其主观上的放任故意很难证明或者说基本不可能证明。也就是说肇事逃逸后没撞到什么的就不起诉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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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paquiddick incident 3 国境之南 字513 2010-11-09 23:49:58
🙂您这哥们是不懂装懂加一根筋 14 bigwolf 字1946 2010-11-09 02:19:43
🙂酒驾在中国还可以用危害公共安全罪判 隔路山贼 字284 2010-11-10 01:55:29
🙂不对不对,你说的那种情况跟酒驾已经没什么关系了
🙂赞理性分析 南渝霜华 字0 2010-11-09 08:37:44
🙂其实很多PO到网上,越闹的欢的判的越重,绝对 shepperd 字224 2010-11-09 19:27:51
🙂呵呵,现在调子早就改了 南渝霜华 字74 2010-11-09 19:29:35
🙂我跟你开玩笑呢,不过老实说,按照斯大林的理论, shepperd 字64 2010-11-10 04:24:05